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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日1、2、3(出书版) 第十章、魔宫(2/4)

唐缺 · 玄幻小说 · 659 KB · 2016-02-02 11:25:49

第十章、魔宫(2/4)

  难道我们会生生憋死在这里?冯斯一阵惊恐,只觉得自己呼进肺里的空气仿佛变成了硬块。好在这样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一声爆胎一般的巨响,那种窒息般的坚硬压迫感骤然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脚下所踩着的未知材质的“地面”。两人的身体一下子悬在了半空中,开始以正常的重力加速度下坠,冯斯唯一能做的只能是死死拉住姜米的手,就像两只拴在一起的铁球。

  两人下坠了足有十多秒钟,这么长的时间,不必运用自由落体公式,冯斯也能得出结论:我们会被摔得粉身碎骨。但奇怪的是,在这十多秒钟之后,又出现了一股反向的抵消重力的力道,好像是有一双柔软的大手托住了他们,让他们的下降速度越来越缓慢。最终,当屁股接触到硬地时,虽然还是有点疼,冲击力却已经减弱了许多,并没有对身体造成伤害。

  而在落地的一刹那,四围也亮了起来。不是灯光,不是火光,而是……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周围的一切都可以看得很分明了,但是由于在黑暗中呆久了,两人的眼睛刚一接受到光线的刺激,几乎没法睁开,只能眯着眼隐隐见到一些轮廓。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姜米还有些懵懵懂懂,“这也是你跟我讲过的、由蠹痕制造出来的幻觉空间吗?”

  “这已经不是蠹痕制造的虚幻领域了,”冯斯判断着,“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是一片被压缩过的空间,真实的空间。”

  “压缩?”

  “是的,压缩,”冯斯说,“现在我们就位于这片空间中。它是真实的,和玄化道院一样,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这就是张献忠的地宫。”

  姜米惊叫起来:“张献忠的地宫?难道你一直揣在身上的……”

  “是的,就是那个面猴,地宫就被压缩在面猴的内部,”冯斯说,“我们在这里寻找了那么久,却没有想到,地宫一直装在我的旅行袋里。不过……”

  话说到这里,他的眼睛终于略微有些适应阳光了,终于可以看清楚矗立在眼前的到底是什么了。他几乎是立刻就喊了出来。

  “我靠!这玩意儿是个头的地宫啊!我靠!”冯斯似乎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他此刻的震骇了。

  “Holy crap!”姜米震惊之下,直接蹦出了英文,似乎只有这样带着脏字儿的俚语才能表述她的心情。

  此刻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个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事物。此前他们都有些先入为主,以为既然是在青城山的山脉里开凿的,那毫无疑问应该藏于山腹之中或者地底,但是现在所看到的,却全然不是那种人们日常想象中的或宏伟或阴森的地下宫殿。相比起秦始皇或者历史上其他的帝王,张献忠的想象力似乎更加丰富一些。

  ——他们见到了一座金字塔。

  一座目测估计高过百米的庞大的金字塔。

  张献忠,一个明朝末年的农民起义领袖,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中国的古人,被很多史料描绘为杀人狂魔的自封帝王,在四川盆地的边缘修建了一座无人知晓的金字塔。

  两人足足发了两分钟的呆,才相互搀扶着站起来,一步步向前靠近。他们也看清楚了,这一片“被压缩的空间”,四围都是让人不敢轻易接近的黑色的烟云,在烟云中央围着的是一大片黄沙地,除了中央的金字塔之外,连一棵树、一根草都见不到。但这个地方的头顶居然能看到天空,还有太阳照射。不过仔细看就能分辨出,这并不是真正的太阳,只是一个高悬于天空中的巨大火球,大概可以算作某种缩微的太阳。

  “这他妈还真像是被空投到了埃及……”冯斯喃喃地说。

  又走了几步,他们才注意到,李济和林静橦正倒在金字塔的边缘处。那个巨大的红茧已经消失了,李济浑身血污,赤身裸体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那模样着实不大好看,也不知道她的这一次化茧究竟是进化成功还是失败。冯斯脱下自己宽大的外衣,替李济罩在身上。林静橦的身上也沾满血迹,但已经醒了过来,虽然看上去很虚弱,但神志清醒。她看着两人走近,开口说道:“我真是没想到,你能够把张献忠的秘密宫殿释放出来,还是太小瞧你了。”

  “能不能告诉我,这座金字塔——秘密宫殿,到底重要性在哪里?为什么所有人都想要找到它?”冯斯问。

  “这个么,你可以自己去探寻,”林静橦有些狡黠地一笑,“老妖婆和我都受了重伤,一时半会儿动不了,但宫殿的入口就在那里。你可以自己进去看一看,能看到什么,能不能回得来,我就不敢保证了。”

  “我不管你是激我还是吓唬我,总之我非进去不可。”冯斯说。

  站在近处看,这座金字塔整体呈青灰色,所用的石块比电视上所见埃及金字塔更小,但也因此结合得更加紧密。冯斯并没有到过埃及,不知道站在胡夫金字塔下是什么感受,但他可以结合比例大致地猜测,这座金字塔并不比胡夫金字塔小。

  “据说修建胡夫金字塔动用了十万人,花费了二十年,”冯斯说,“后来也有科学家认为这个估计太过,但按他的计算至少也得用一千五百人。张献忠要在短短几年内做到这一点,动用的恐怕不会只有三百石匠吧。”

  “阮帆不是说了么,除了石匠外,还有大量的民伕,而且山里采石方便,基本上算是就地取材。”姜米算计着。

  冯斯点点头:“而且别忘了,张献忠的手里,很可能有些什么超越人力的东西存在。不管怎么说,我们进去看看吧。”

  姜米点点头,很自然地拉住他的手,就好像已经这样做过千百次一样。冯斯略略有些不自在,但很快就觉得这样很好,那种来自俗世间的温暖气息,仿佛是在告诉他:你仍然可以追求平凡的幸福,你仍然有机会活得像一个普通人。

  活得像一个普通人,真好,冯斯想着,握紧了姜米的小手。两人肩并肩地从金字塔底矩形的入口钻了进去,金字塔的四围石壁上插满了燃烧的火把,照亮了塔内的一切,令他们毕生难忘的奇特景观就这样粗暴地映入眼帘。

  金字塔里并没有他们之前猜想的那些石梯、台阶、一间间分隔开来的石室与墓穴,金光闪闪的财宝;也没有想象中的黄金棺材、木乃伊、圣甲虫、幽灵。

  金字塔是中空的。在这座中空的金字塔的中央,只有一样东西,一个矗立着的庞然大物。

  一棵树。

  一棵黑色的,高过百米的,几乎占据了金字塔中央四分之三空间的参天大树。当然,天是参不了的,倒是基本上接近了金字塔的顶端。这样一棵突兀出现的树,再次让冯斯的脑海里蹦出“粗暴”这两个字。粗暴,蛮横,不讲道理,这棵树就这样以一种凌人的气势树立在金字塔里,诉说真实世界的残酷和荒谬。

  两人对望了一眼,小心翼翼地靠近,姜米忽然扇了扇鼻子:“奇怪,是我饿得太狠了吗?”

  “你没有产生错觉,我也闻到了,”冯斯说,“是肉香,类似于烤肉一样的香味。”

  “是从……这棵树上传来的?”

  “我相信是的。”

  两人来到了大树下。在火光的映照下,姜米倒抽了一口凉气:“我的天哪!”

  “再在这个魔王的圈子里打滚几天,我就算没有密集恐惧症也得犯病了……”冯斯不自禁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靠近了才能看清楚,这棵树其实并不是黑色的,不过它原本是什么颜色也很难看得出来了。它之所以在整体上呈现出黑色,是因为它的树干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同一种东西。

  ——黑色的花朵。和冯斯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抓出来的那一朵一模一样的黑色的花朵。当年只是那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玄化道院凭空消失的奇迹;当年只是为了得到那一朵花,玄化道院就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和那朵花一同带回川东的面猴里,隐藏着成千上万朵相同的花。

  这些花从大树的根部开始生长,扎根在树干上,一路细密地往上延伸,直到无法看清的高处,树皮上的几乎每一处空间,都被花朵所覆盖。与其说它们是花,倒不如说更像是一种霉菌,布满了整棵大树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霉菌。

  “养分从哪儿来的呢?”姜米很是困惑,“这个金字塔里面没有阳光啊,根本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而且我们进来之后呼吸很顺畅,说明这里也并没有正常的呼吸作用所释放出的二氧化碳。”

  “我猜想……它们的养分和普通植物的摄取方式没有丝毫关系,你过来看,这是什么?”冯斯伸手指向树皮上一块很难得没有被黑花占据的空白处,正好在和姜米的头部近乎平行的高度。姜米向前靠近一步,抬眼一看,吓得向后又退出去好几步。

  “牙齿!”她低声惊呼,“人的牙齿!”

  “是的,人的牙齿,”冯斯点点头,“现在你能够猜到养分来自何方了吧?”

  “也就是说,所有的养分都是……从人身上来的?”姜米面色发白,“妈呀,那股肉香……”

  “大概是养分转化时所产生的特殊气味啰。”冯斯一摊手。

  “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烧烤了。”姜米看上去真的要吐了,“我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是金字塔形状?难道真的是传说中金字塔能带来特殊的磁场?类似让人头脑清醒、让植物生长更快、防腐什么的。”

  “那些早就被证明是无稽之谈了,不过是为了增加金字塔的神秘感而编造出来的谎言。”冯斯说,“金字塔有很多建筑学上的精妙之处,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我倒是有另外的猜想。”

  “什么猜想?”姜米问。

  “金字塔这种独特的外形,或许是一种记认的标记,”冯斯说,“这样的话,无论在非洲、南美还是亚洲,懂得它的人一见到,就知道它们代表着什么。”

  “标记?谁的标记?又代表什么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瞎猜。”冯斯捏了捏鼻子,“这大半年来,我的生活就是不停地瞎猜。”

  两人绕着这棵金字塔中的大树走了几圈,大致看清了状况。这棵树其实只是相当于一个营养输送管道,通过它粗壮的根系从地下抽取养分,然后向上运输,供所有的黑色花朵吸取。

  而养分的来源,就在这座金字塔的地下,在大树的根系下方。虽然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但大树下方的泥土异常柔软,近乎于胶质,冯斯呼哧呼哧地刨出一个浅坑,手底下抓到了一把东西。

  人的头发。

  “不用再往下挖了吧?我们都能猜到下面埋了些什么了。”冯斯说,“别说你,我都有点儿肝颤。”

  姜米只看了一眼就把头扭开,但过了一会儿,她却重新转头走上前去,蹲下身子,似乎是强忍着恐惧拨弄了一下泥土。

  “这不是普通的泥土,”她说,“材质很古怪,简直有点像……果冻。而且你有没有发现?埋在这种泥土里的死人,几乎没有死尸的腐臭味儿。”

  “大概是杜绝了任何细菌的侵蚀分解,保证每一分养分都不会被浪费,”冯斯掏出纸巾递给姜米,“不知道我死后会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您老是天选者,哪能挤这种大通铺?怎么也该享受总统套间的待遇吧!”姜米接过纸巾,玩命地擦着手。

  冯斯正想回话,忽然之间,从金字塔的高处飘来一个幽灵般飘忽的声音:“天……选……者?”

  这声音仿佛来自于大树的顶端,音量并不大,却仿佛带着特殊的扩音器,令声响传遍了金字塔内的所有角落。冯斯一把拉过姜米的胳膊,想要带着她退出去,但背后一声闷响,一道石门从地下升起,堵住了金字塔的出口。

  冯斯正在观察金字塔里是否还有别的出入口——尽管他清楚不可能有——忽然脚下一紧。还没等他低头,姜米已经惊叫出声。

  那是人手!一双双泛着青色的人手从地下破土而出,抓住了两人的小腿,把他们拉倒在地上。随即,和这些手相连的一个个人形物体也紧跟着钻出。这些人形物体粗鲁而配合默契地把两人的身体扛了起来,无数的大手紧紧扣住两人的四肢,令他们动弹不得。

  冯斯好似一只被架在架子上四肢摊开的烤猪,连脖子都没法扭动,只能骨碌着眼珠子,斜眼看看这些抓住他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如他所料,这都是一些“活死人”,一看就毫无生气,皮肤泛出古怪的青紫色,动作僵硬扭曲,神情木然,眼窝深陷,眼睛里几乎只有眼白。但十分奇怪的是,他们的身上都几乎没有任何腐烂的气息,反而带有一种草根一样的奇特清香。

  两只烤猪被这些活死人重新运回到了树下,这才被放下来。看着身边这些机器人一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僵尸,冯斯忽然产生了一种古怪的联想:要是利用这些死尸组成军队去打仗,不知道是不是很厉害?

  两人虽然被放下,僵尸们仍旧围在周围,不容他们有丝毫逃跑的可能性。但等了许久,却并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刚才那个声音也再也没有出现。金字塔里一片寂静,寂静到可以隐隐听到一些沙沙的细微声响从大树的内部传出来,冯斯猜想,那大概就是那些黑色花朵吸取养分时所发出来的声响。

  “刚才说话的那个家伙,怎么不出来?”姜米有些疑惑,但看上去并不是很害怕。在这些可怖的僵尸的包围中,她似乎仍然保持着那种天性中的乐观与……二,居然在吸溜着鼻子,像鉴赏高级香水一样鉴赏着僵尸们身上那股奇怪的草根味。

  二就二吧,冯斯想,不管怎么说,能在这样的大场面下保持镇定,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来说,已经十分难得了。

  “他大概是在观察我们,”冯斯说,“现在是瓮中捉鳖,我们俩打死都逃不掉,他着什么急呢?”

  话音刚落,头顶又传来一阵飘忽的笑声,随即说话声再度响起:“力量很不错,头脑也清醒,你这个年轻人倒挺讨我喜欢。”

  “你是谁?”姜米抬头大声问,“你抓我们想要干什……”

  对方还没回答,冯斯却打断了姜米。他很没有绅士风度地一把捂住姜米的嘴,然后仰起头,大声喊道:“你说我的力量‘很不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阴沉刺耳的怪笑声又响起来了,能听得出来对方的笑声里充满得意。笑毕,这个不知躲藏在哪里的怪人开口说:“听你这句问话,应该是还没有人发现你的力量吧?”

  “的确没有,”冯斯说,“所有人都把我当成废物,除了能和魔王的精神力量偶尔产生共鸣,我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能被视为天选者。”

  “这样最好。”对方说。

  “这样最好?这是什么意思?”冯斯莫名其妙。

  “意思就是说,你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在哪里,是最好的,”对方冷笑一声,“正好方便我吃掉你!”

  三、

  文潇岚在很短的时间里转换了无数次梦境。她陷身于731部队的鼠疫实验室,无数只巨大的白鼠磨着牙齿围住她;她奔跑在干热而广阔的非洲大草原上,身后追随着数百万只行军蚁,就像是一条流淌的黑色河流;她在西伯利亚的雪原里艰难跋涉,远方一片白茫茫之中,隐隐闪烁着贪婪的绿光,饥饿的狼嗥声能听得很分明……

  总而言之,在每一个梦里,都有无数乱七八糟的东西追逐她、包围她、撕扯她,在每一个梦的结局处,她都最终变成了一具散发出磷光的惨白骨架。她很惶恐,想要醒来,但一次次挣扎的结果都不过是逃出了一个梦境、继而进入另一个更加可怖的梦境。无论哪一个梦,她都无法摆脱被或大或小的野兽、昆虫、怪物、妖魔活生生吃掉的命运,最后都是变成白骨一堆。右臂上的魔虫一直在活跃地动来动去,让她在睡梦中都不断感到疼痛,这大概是这一连串噩梦的根源。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惊叫一声睁开眼睛,眼前看到的东西却让她差点惊叫第二声。她看到了一张丑陋的布满疤痕的大脸,正在冷冷地盯着她。幸好半秒钟之后,她就反应过来,这张大脸是她的熟人:范量宇。

  那个原本让她一看到就紧张得要死,却一不小心结下了共同御敌的奇特交情的范量宇。她甚至都不敢使用“友情”这个词,而只能马马虎虎说“交情”,因为她实在不能确定这个双头怪物到底会不会把她算作是他的朋友。

  “一觉醒来看到您这张脸,还真是挺贴心的……”文潇岚的手臂依然疼得厉害,但还是勉强说了句笑话。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蛮横无理的怪人面前,她就是不想流露出丝毫的软弱。

  “嘴歪了,啤酒瓶。”范量宇冷冰冰地说。

  “你在说什么?”文潇岚一愣。

  “我说你嘴都疼歪了,就别在我面前充女汉子了。”范量宇说。

  “我不是指这个,我知道我嘴歪了……我是说你刚才叫我什么?”

  “啤酒瓶。”

  “为什么要这么叫我?”

  “因为上次,你试图帮我一起打架的时候,抄起了一个啤酒瓶,”范量宇面无表情地说,“这个形象给我……留下了一些印象,比你的名字更好记。”

  文潇岚瞠目结舌,一时间想要跳起来揍人,但几秒钟之后,她松开拳头,笑了起来:“好吧好吧,啤酒瓶就啤酒瓶,能让你这样的大人物记住我的外号,我也算脸上有光了。不过抱歉本啤酒瓶现在没力气陪你聊天,手疼死了。”

  范量宇二话不说,握住了她的胳膊。他的体温原本很低,此时手掌却带着灼热的温度,犹如烧红的烙铁,文潇岚咬牙忍受着,没有哼一声。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感到先前手肘里疼痛的感觉骤然消失,与此同时,范量宇放开了手。那只小小的魔虫被一股无形的吸力吸在了他的掌心,拼命拍打着翅膀挣扎也无法挣脱。范量宇五指合拢,一声轻响,把魔虫捏成了齑粉。

  “食肉魔虫,虽然低级,却也挺恶心人的,”范量宇说,“这种魔虫可以迅速把血肉转化为能量,并且在进食的同时进行高速的分裂生殖。也就是说,只需要一只,也能吃光了你。”

  “还能分裂生殖……我还以为这一只最多把我咬穿一个洞呢。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文潇岚心里轻松了许多,无意间一抬眼,这才发现刚才那个忽而膨胀忽而缩小的黑洞已经消失了。如今在房间中央,悬浮着一个几乎只有沙粒大小的小点,忽明忽暗地闪烁着暗红色的光芒。

  “我好像是要被吸进一个大洞里,却被另一股力量拖了出来。”文潇岚说,“那个大洞哪儿去了?”

  “它现在变成了这个红点,”范量宇伸手一直,“除了你之外,其他人都在里面了。”

  “在里面?”文潇岚一怔,“那他们……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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