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缝尸:放开那具尸体,让我来 第四百三十二章 攻守易形

异师 · 惊悚悬疑 · 1.32 MB · 2024-06-01 20:10:00

第四百三十二章 攻守易形

  黄飞宇听了他的话,略微顿了一下,才落下一子。

  “你还是一样啊,很多事情是一样的固执。”

  “知不知道?我有个儿子,要是还活着,现在也跟你一般大了。”

  宁观只是微微一笑,道:“我知道,如果你不做这么多伤天害理的事情。”

  “他也可能不会死。”

  “不。”黄飞宇道。“是我亲手送他走的。”

  宁观似乎没想到这里,略微怔了一下。

  “想什么呢?”黄飞宇笑道。“我儿子啊,十岁那年,得了病。”

  “绝症,我努力了一年多,筹钱做手术。”

  “遍访名医,都没能成功。”

  “反而是他一天比一天衰弱,一天比一天痛苦。”

  “终于,我看不下去了,于是结果了他的生命,不是我想,而是他真的痛苦得活不下去了。”

  “一直在那儿哭啊,哭着求我。”

  “爸,我好疼啊,爸,求你了, 给我一个果断吧。”

  “我好想死……”

  说到这里,黄飞宇的思绪似乎又被拉回到了那个打雷下雨的夜晚。

  他唯一的儿子,抱着他的手,哀嚎着说他活不下去了。

  可是,明明前一天,他才说。

  其实,我很想活,我才十一岁……

  对一个十一岁的人来说,死亡是什么呢?

  不是与世长辞,而是彻底跟这个世界告别。

  那时候,网络不发达,自从他生病以来,就到处去问别人。

  死亡是什么?

  得到的答案就是这样,跟这个世界彻底告别。

  什么都看不到了。

  没有人会忍心跟一个孩子说,死就是你这个人彻底没了。

  跟这个世界彻底告别,大概是最温柔的一种说法了吧。

  可是,对他来说,这个年纪,也才刚刚开始认识这个世界罢了。

  他竭尽所能的去想。

  也只能想得到一个答案,跟这个世界告别。

  那就是说,他所有喜欢的东西都不能再碰,所有想要的都不能再有。

  连同对他疼爱有加的父亲。

  所以,在极度痛苦下,他才会说出我不要活了这话来。

  但是,对黄飞宇来说。

  这个孩子,是老天爷留给他的唯一仁慈。

  他生活在一个七零八碎的家庭。

  父亲是一个家暴男,母亲也早已经在父亲的家暴下,早就失去了对这个家的希望。

  在没有书读的年代,这些事情,似乎屡见不鲜。

  别人看到了,无非也就是说一句,这个家庭,又有瓜吃了。

  是的,父母每天争吵,都是别人茶余饭后的闲谈。

  于是,某一天,黄飞宇选择了离开这个家。

  独自出去闯荡。

  那时候,他才十四岁。

  那个年纪出去,不被骗是不可能的。

  第一个月他都没能抗住,就被骗子团伙骗进去了。

  到处乞讨,但要到的钱,百分之八十都要上交团伙。

  只有百分之二十能自已留下花。

  不过,这对他来说,已经算是挣到的第一桶金了。

  即便没那么光彩,但总不是去偷,去抢。

  黄飞宇就那么在骗子团伙那儿呆了两年。

  十六岁,骗子团伙被端了。

  黄飞宇又在牢里呆了半年,少管所一年。

  出来,已经快十八岁了。

  这个世界发展得很快,他没有一技之长。

  要活命, 不是去偷,就是去抢。

  因为他很瘦,几乎皮包骨,根本不可能去干工地。

  十四岁的年纪,在骗子团伙那里,不可能有很好的营养。

  活着都不错了。

  但他在骗子那儿学了骗人的伎俩,开锁的伎俩等等。

  去偷去抢,去骗,是他唯一的路。

  第一次被抓,警察看他年纪小,又有那种身世,很可怜。

  教育了一顿,放了。

  他试着去工地,没干一天就被人家撵走。

  嫌他干得少,吃的多。

  于是,黄飞宇只能更加小心地干回老本行。

  要饭!

  至少这个事情他不犯法。

  半年的时间,他都乞讨为生。

  活的虽然拮据,不过,好歹是有点吃的了。

  十八岁那年,却让他的人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姑娘,站在他跟前。

  问他。

  “你这个年纪就不想努力了吗?就甘心做个要饭的?”

  黄飞宇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冲击。

  他当时什么都没说,也什么都说不出来,拔腿就跑。

  那天,他跑进了一个巷子。

  本意是想躲起来。

  结果,却亲眼目睹一起凶杀案。

  其实是抢劫,但是劫匪没经验,下手重了,死了人。

  两个劫匪当时就慌了。

  加上他突然跑进去,更慌。

  看着人家拿着刀,求生的本能促使他大喊出了声。

  “警察!警察来了!”

  本来那俩也是新手,当场吓尿,钱包都没拿就跑了。

  黄飞宇捡起了死者的钱包,里面有不少钱。

  他把钱包藏在衣服里,拼命地跑出了巷子。

  昧着良心藏下钱包,不仅仅是因为他被那个姑娘伤了自尊。

  更是因为自已都快活不下去了。

  那才是主要原因。

  不过,死者总是让他忍不住去回想。

  终于,第二天早上,他再也忍不住,跑去派出所报案。

  但只说亲眼看见对方杀人抢走了人家的钱包。

  警察找到尸体,夸他做的好,还给了两块钱的赏钱。

  两块啊,那个年代,很多了。

  他有时候要一个月都未必有两块。

  于是,黄飞宇藏起那个钱包,每次花一点点,也不敢声张。

  同时做起了警察的线人。

  哪里有犯事的,他就会去报案。

  一来二去,跟警察也熟了。

  警察也会关照他,有时候,他被小混混教训,警察也会去帮他出头。

  有这样的靠山,很快,黄飞宇在那条街上很出名,小混混们都不太敢招惹他。

  日子也就好过了起来。

  有一天,他再次遇到那个姑娘,这一次,他可以跟人家好好地介绍自已了。

  “我叫黄飞宇,现在给警察做事,我不要饭了。”

  姑娘噗嗤一笑,说那很好。

  但再没有别的交集。

  想到这里,黄飞宇的嘴角微微一笑。

  往事,回味起来,总是别有一番滋味。

  “看来,那个姑娘对你来说,很重要。”

  听见宁观开口。

  黄飞宇的思绪一下子被拉回到了现在。

  他一脸惊恐地看着宁观:“你……你怎么知道我在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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