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3/4)
元娘高声道:“不不不,不要这个,我想吃鸡肉!”
“你这小冤孽!”王婆婆耐心告罄,眉头蹙起,“到底吃什么?”
陈元娘露出洁白贝齿,笑容谄媚得像是个以阿奶为天的小狗腿子,“鸡!就是那种吃起来脆脆酥酥的,好像有一点点酸,但是特别香的,好像还有点酒香。
“叫、叫……”
元娘卡壳了,她定然是没吃过的,吃过的是徐承儿,说是出门吃席面的时候吃到的,滋味极好。当时光是听徐承儿的形容,就把元娘的馋虫勾起来了,十分向往。
但叫什么好像没说,只知道做法里得焙许久。
不需要元娘沉思苦想,王婆婆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是炉焙□□?”
世上菜肴千千万,王婆婆不可能全都知道。但这道炉焙鸡实在是巧,因为那是她死了多年的亲爹生前极爱吃的一道,若要小酌,桌上必须有炉焙鸡。
为此,她特意向家里的厨娘请教过,才得了秘法,还真别说,外头卖的炉焙鸡大抵是不如她做的好吃。
学菜的时候不觉得辛苦,婚事出差错的时候恨死她爹,只觉得都喂了狗,夫婿死了娘家来算计更是后悔不已,痛恨自己当初做无用功,如今许多年过去,倒是觉得手痒了,不知道做起来还是不是那个味道。
她娘家败落了,也不知道那个把秘方告诉她的厨娘如何了,这秘方能没能传下去。
一道菜,勾起了王婆婆许多回忆。
看着一惯强硬的阿奶竟然破天荒露出怀念伤感的表情,眼神怔怔,似有些发愣,简直比日头打西边出来还吓人。
元娘不*知道有那桩往事,吓得心口发慌,小心试探起来,“要不,我不吃也是可以的。”
她一句话惊醒了王婆婆,王婆婆翻了个白眼,直接给了定论,“闹什么幺蛾子,就吃这个!”
说完,王婆婆挎着竹篮子,自顾自出门去。
她可不是去脚店买做好的炉焙鸡,自己做的话,得从买鸡开始,再拖下去得等明日才能吃上了。不过,一整只鸡都做炉焙鸡未免可惜,一只肥硕的公鸡少说三百文呢,真要是都做了,两个半大的孩子一顿就能抢完,不如再买点酒糟?
酒糟便宜得很,还能省些盐,现下天气转冷,正是适合做酒糟鸡的时候,不怕变坏,味道腌出来也更好,做好了还能送点给隔壁徐家。
邻里邻里,就是得时不时送点吃食,表表心意,才显得亲热。
王婆婆一路盘算着,到买东西的时候,更是游刃有余,压根没有多耽误。
回去的时候,她左边挎着的竹篮里装了酒糟、盐、葱等物,右手单拎着公鸡的翅膀,健步如飞。若是昔日在汴京与她相识的人见了,定然认不出来,简直是判若两人。不过,她眉间运筹帷幄的沉着是半点没变,甚至一双老眼里更多了些的智慧。
趁着路上的间隙,王婆婆思量起另一件事,她家的铺面要怎么安排。
本来是想租出去的,这样明面上能有个进项,但是上回她照着犀郎所说做的荷叶糯米鸡,大受邻里喜欢,惠娘子也提议她不妨自己开个铺子。
毕竟,汴京的吃食铺子就是如此,只要有一样拿得出手的吃食,就不必怕没有客人,自有那老饕闻着味上门。何况她手艺的确好,自己就有不少拿手菜。
惠娘子还劝她,若是担忧家里人手不够,舍不得孙女抛头露面,家里银钱又足,也可以买一个婢女,挑个年轻手脚利落的,左不过五六十贯就能买断十年。在汴京雇工反而不划算,一日约莫得付四十文的工钱,这还只是干粗活的,若是选一个有手艺的,价钱还得翻倍。
王婆婆虽有些年月没回汴京,但到底是在汴京长大,又掌过家,自然知道惠娘子说的没错。想当初,自己家买断身契的仆婢,也是给月钱的,开销可不比雇工便宜,但大户人家都爱买奴,因为雇工怕多生事端。
思索间,已经到了家门前。
王婆婆推开小门,却见元娘正上蹦下跳,在左躲右躲,木楼梯上都是“咯咯咯”的声响,而那只刚被接回来的小猫踏着小短腿,摇头晃脑,到处嗅嗅去找元娘。
元娘时不时探头,笑声和银铃似的,“哈哈,小花我在这!”
“咦,我又变地方啦~”
“笨笨小花,找不到我!”
……
王婆婆忍不住摇头,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不管男女,都精神充沛,恨不能窜到天上去。
哪像她,老咯!
不过,王婆婆很快就感受到小孩子精力好的好处了。
她杀鸡的时候,元娘把岑娘子磨去歇息,主动请缨来帮忙杀鸡。
今日遇见贵人这事,亲身经历的元娘半点事没有,可是岑娘子不知道是不是勾起往事的缘故,忧思过度,有些低热,实在不适宜干活,尤其是杀生这等事。
元娘就抢着干啦~
其实她还不算完全长成,小孩子家不宜见到杀生的场面,但她坚持,又是乡下长大的,过年还跟着小姐妹去凑热闹看杀猪呢,王婆婆也就不拘着她了。
比起容易忧虑、郁结于心的儿媳,她觉得孙女心思要粗实得多。
但她怎么也得关怀一句,“你不怕?”
哪知元娘一脸无所畏惧,很诚心的道:“怕什么?杀鸡而已,难道我还怕一只鸡敢来勾我的魂?哼,大不了多吃几口!”
好好好,王婆婆算是知道了,这个孙女是真的不怕,不是为了亲娘佯装的。也好,胆子大些不怕欺负,她可不想孙女以后做个软脚蟹,事事都指望她这个阿奶,受了欺负也不吭声。
真要说起来,儿媳岑氏就是这样柔弱的,她自认是个好婆母,从不磋磨岑氏,可岑氏依旧因为容易忧思身子不好,想起当年的事,时不时还要病上一场。
唉……
王婆婆心下叹惋,但她手上的动作倒是没停,边叹气边麻利的把鸡给抹了脖子,一滴血都没洒。
她又往鸡血里加了点盐和水,接着就放着不管了。
在灶上烧火的陈括苍,这时提了滚烫的热水出来,倒进木桶里。王婆婆把大肥鸡往滚水里一浸一烫,就开始用手褪毛,这活只有王婆婆自己能干,因为水太烫了,没有厚厚的茧子,怕是连人手都能熟。
好在王婆婆做事利落,褪毛拔毛、开膛破肚,小半个时辰就收拾得干干净净。
接着是把鸡对半砍,先把半边直接放到沸水里烫,烫到鸡肉熟了,可是骨头还浸着血的程度,再剁成大块,放到一旁放凉,这半边是用来做酒糟鸡的。
另一半则是生的时候直接剁碎成小块,和葱姜一块冷水下锅,直到八分熟捞起。
然后热油下锅炒,加入醋、盐、酒。接着挪到砂锅上,肉上盖着碗,用小火焙,焙干了加水继续焙,反复数次,直到鸡肉酥熟即可。
趁着这个间隙,王婆婆用铁锅把酒糟和盐混一块炒,元娘和陈括苍在一旁烧火打下手。
王婆婆兴致起来,教导两个小人节俭实用的法子,“这酒糟便宜着呢,一斤不过一文五分,盐一斤四十四文,用来腌东西实在叫人心疼,可盐放少了吧,腌坏了肉便臭了,更是可惜。
“酒糟和盐放一块炒,炒完以后腌就不同了,能省下不少盐。吃起来还带着酒香,只是要记得秋冬腌制是最好的,不易坏不说,风味亦是最佳。”
陈元娘一脸受教,作恍然大悟状。
陈括苍则是沉默,跟元娘不同,他在现代吃过酒糟鸡,因为他有位好友喜欢酒糟一切,每回下酒菜必点。
这东西只能说喜欢的人很喜欢,不喜欢的人很不喜欢,确实省盐也很香,腌过的鸡鸭肉皮不肥腻有嚼劲,但是回味时也天然带了酒的苦味。
不过,作为北宋的陈括苍,他应该是没有尝过的,故而选择不应声。
而元娘却很是追捧,快把未能吃上的酒糟鸡夸上了天,主动洗净了手给鸡肉抹上炒好的酒糟,仔仔细细没有半点遗漏。
最后,要用酒糟封住表面,不能让鸡肉裸露出来,再封上坛子,就算是成了。
大功告成后,王婆婆想的是还有什么风味不同的吃食,既然想开店,总不能只卖寥寥几样东西。
而这时,炉焙鸡也好了。
王婆婆又炒了萝匐丝做成一盘菜,清淡解腻,毕竟晚食里可是有炉焙鸡这样的硬菜了,再多做点好的,也不怕油水吃多了肚子疼?
虽说如今手里有余钱,又把祖宅租出去,多了进项,自己还骂过元娘小家子气,可到底是在乡下苦日子过久了,王婆婆看着砂锅里的炉焙鸡,竟有些心疼。
她忍不住失笑,换成年轻时,自己是断断不信有朝一日能为了半只鸡心疼的。
王婆婆混浊松弛的眼睛浮起笑意。
接着,她用筷子挑起小半的鸡肉,摆到盘子里,走出门送到隔壁徐家。
往来往来,你来我往,才往来得下去。
等到王婆婆送完回来后,一家子才开始用饭,虽说有炉焙鸡这样的硬菜,但是岑娘子不舒服,故而熬了粥,横竖都是晚食嘛,不怕饿,再说了,便是富户家里也不好日日吃干的,又不到做活的时候。
元娘总算吃上了心心念念的炉焙鸡,吃起来半点没有鸡腥味,鸡皮酥软不腻,料酒并未盖过鸡本身的鲜甜,既有酒香又有炉火焙出来的咸香锅气,最紧要的是微微的酸把肉会有的荤腥腻味给去了,回味的时候就只留下香气。
而清炒萝匐丝最为解燥,一入口,从喉咙到脾胃都清爽了。
这样配着吃正正好,想来王婆婆都考虑周全了。
吃完饭后,碗是陈括苍洗的,因为鸡是元娘帮着杀的,那洗碗筷的活自然就交给他了。
虽然天气渐冷,但洗碗也不是多辛苦的事。家中如今能用铁锅了,所以洗碗筷几乎都是趁着做完饭后灶里的木柴还剩点余热,放点水进去,待到洗碗时,铁锅里的水恰好偏烫,可以兑凉水洗。
换成在村里就没这么方便了,她们家那时候买不起铁锅,若是特地用陶锅烧水,不知多么麻烦。
但也有不好的地方,汴京烧柴可都得要钱,哪像乡里可以直接叫小孩去山上捡树枝,每捆能便宜三十文呢!到了冬日,还有木炭的花销,一斤可要五六文,看着是不贵,但那东西一烧起来就没数,家里可是有三间屋子,白日也就罢了,总不能夜里也全挤一间省木炭吧?
说出去多难听。
光是想想,王婆婆就觉得应该立刻把铺子开起来。
多赚钱,不寒碜!
这样也好在明面上过好日子。
想来明日还得去找惠娘子,去取取经,多年不回汴京,如何买人,哪些人牙子更可靠,她心里可没数,比不得常年待在汴京,又根深蒂固的徐家。
早些买了人回来,也能帮着干点杂事,也不知是不是重回故地的原因,岑柔的身子愈发不好。元娘和犀郎虽然都懂事会帮着干活,可如今手里有了余钱和稳定的进项,她舍不得孙子孙女受苦。
王婆婆怀着满腹思虑躺到了床榻上,若是一般人恐怕要转转反侧的算计,但她不知是不是上了年纪,还是见惯了大事,不消半刻,屋里就响起了鼾声。
小窗外,月明星稀,暖屋内,清辉遍地。
主人寐正酣,四邻鸡犬静。
当然,也有例外。
元娘趴在自己屋子的门扇前,竖着耳朵偷听,感觉家里人都睡熟了,蹑手蹑脚把屋门打开。她穿着白绫袜,踮着脚尖,尽量不发出声响,侧身下木楼梯,把堂屋里正蜷卧在猫窝里的小花给抱了起来。
小花先是竖起耳朵,瞳孔放大,惊惧抬头,看清了来人以后,就悠闲起来,尾巴尖尖来回摆动,甚至奶声奶气的哼唧了一下。
元娘立刻把食指放到嘴上,做出“嘘”的动作,也不管猫儿懂不懂人的动作含义。
接着,她左右张望,踮着脚尖,像是只打横的螃蟹,抱猫上了阁楼。
直到把自己的房门阖上,她才算松了口气,明明是秋日,但她感觉自己累得快出汗了。
不过!
为了小花,一切都值得!
她给小花擦了擦粉色肉垫,然后就愉快地把它抱上床,又把床帐子给放下,形成自己的一方小天地。
元娘郑而重之的给枕头旁威武美丽的布老虎大花和小花进行了介绍,她还用大花逗小花,时不时发出嗷呜嗷呜的声音,引得小花眼睛黑圆。还因为小花实在太可爱,忍不住又亲又抱,自己发出咯咯咯的笑声。
而楼下,除了早已睡熟的王婆婆,住在西边角房的陈括苍和西边厢房里的岑娘子,都在元娘蹑手蹑脚阖上门的时候不约而同地抬头,偶尔听见她的笑声,露出心中有数的微笑。
小孩子嘛,总以为自己躲猫猫很厉害,其实都在长辈眼皮子底下呢。
日子总是这么朴实无华,一天天的就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