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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迷婚骨 第一百五十二章,何萧的供词(39/90)

蓝斑 · 总裁豪门 · 1.38 MB · 2018-05-08 19:12:11

  第一百五十二章,何萧的供词(39/90)

  “经商方面,你比我高明许多,甘拜下风。”我在她对面坐下来。

  我承认更喜欢自己的茶室,有山趣有野趣,有一点不入流的禅意,还有自以为的古朴。但是如果真的要看收益,我的绝对比不上郭明明这家。

  她抓住了客户的心理,把这个地方做得雅俗共赏。不管是哪一类人,只要有钱都能在这里找到共鸣,或者自己欣赏的地方,那消费起来是毫不犹豫的。我的那间茶舍,只适合真正懂茶的有钱人。

  郭明明微微笑着:“我这些年以来,唯一学会并精通的事就是经商。甚至现在连正常的女人生活也不会,不懂。”

  她说着垂下眼帘,把两个细瓷白杯倒满茶水,然后抬头道:“尝一下味道,估计不能和你的比,但是对于我的客户群来说,已经完全没问题了。”

  我基本上不抱希望的抿了一口,茶味却出乎意料的好。但是如她所说,确实不如我的茶好。

  她笑了笑:“你那边的茶叶都是正规产区里的极品,不适合大规模的扩大经营,而我的只是在产区里找一个茶山,然后拿到了第一手茶叶。味道不能保证最好,但是贵在勉强正宗。”

  和郭明的聊天,总是轻风细雨,让人有一种莫名的放松,我在这间自己有些看不上的茶舍里,真正的放松下来。

  我和方慕晨的事在圈子里闹得人尽皆知,只要是相熟的见面都会问一两句。唯独没有问这件事的是郭明明。

  她就像完全不知道这件事一样,恬淡如常。

  方慕晨后来又来找过我几次,我都不痛不痒的拒绝了。不是我狠心不念旧情,而是我的经历和年龄让我不会相信曾经骗过我的人。

  生活终于回到了正轨,但是好像又有什么东西不太一样。林乐怡问我是不是真的原谅了方慕晨,我认真想了想然后点头说:“原谅,然后再不往来,是我与她最好的结局。”

  事后细想,对于方慕晨我更多的感觉应该是那种不同生活方式的吸引,并不是真正的男女间的吸引。

  真正的爱情,能让你变成更加完美的人。

  午后微雨。

  树叶被下了几个小时的细雨冲刷得清新碧绿,透过窗子望出去所有的一切都带着雨雾,又格外鲜嫩,让我不由想走出去。

  盘帐盘了一天,眼睛有点累了,我推开帐本打开雨伞走了出去。

  出了胡同左拐,走进了游人稀少的后海小内海,灰砖灰瓦的古旧建筑站在微雨里,古意盎然,一个恍神间就会觉得自己好像穿越了千年的时光回到了古代。

  水面上有桥,信步走过去,在拐角处看到一个人影,走近了才发现她在认真的盯着一间房子看。

  我的脚步声惊动了她,她回头,我看到了她的正脸——郭明明。

  “下雨天,怎么站在这儿?”我问。

  “出来随意转转。”她拢了一下头发说,眼神里有欲盖弥彰的慌张。

  我顺着她刚才目光所至的地方看到了那个院子,如果我没记错,那是刘天家的老宅吧。

  原来,郭明明对他还是有旧情的。

  我不知道自己脸上是什么表情,只是郭明明在看到我的表情以后说:“想来看孩子的,到了门口打电话知道今天他们都出去了,在这里站一会儿。”

  “哦。”我应了一声没再说话。

  “我先走了。”郭明明拢了一下因为被雨打湿而有些粘在脸上的头发说,“回去还有一堆的事情要忙。”

  就在这一刻,我心里也不知道忽然生出的是什么感情,往前迈了一步挡住她的去路说:“明明,其实你是一个很好的女人,值得更好的男人来爱。刘天是个好人没错,但不适合你。他不适合任何人,因为他有病。”

  我的话是一口气说完的,说出来以后自己也觉得有点奇怪,这是怎么了呢。

  “我没有对他怎么样,真的只是来看孩子。”郭明明摇头说。

  我看着她固执的否认,心里忽然很不舒服:“你有时候太轻看自己了,说自己婚姻失败是因为不懂感情,其实你比任何人都敏感,只不过没遇到合适你的那个人。一个可以在商场上那么冷静睿智的人,怎么可能情商太低?你和林乐怡一样的优秀,甚至她很多方面不如你;只不过,你没她运气好,没遇到那个会一心对你好的人。”

  郭明明被我说得有点薄怒了,站直了身子对我说:“请你不要随意给别人下定义,因为你看到的只是表面。”

  说完她就这样走了,腰杆笔直,脚下的高跟鞋踩得蹬蹬直响。

  我看着她的背景,有点失落。

  本来是想安慰人的,怎么话说出来变成了刺激人?

  我正在看着她走过去的空巷摇头的时候,肩膀被人拍了一下,回头看到了林原。

  “你小子从哪儿冒出来的了?”我问。

  他嘻嘻一笑:“站在一旁看很久了,怎么?你对这个铁娘子感兴趣?刘家都没降服的女人,够你吃一壶儿的。”

  “放屁!”我抬腿给了他一脚,真不知道这人是怎么想的,从哪儿看出来我对郭明明感兴趣的。

  “做为兄弟,我劝你一句,别轻易动情,这种女人可不好泡。离过婚的女人,大部分都不再相信爱情了。”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说,“你要是实在饥渴了,我给你找一个漂亮小妹,每个月只有三五万,保证对你百依百顺!”

  我瞪了他一眼:“有完吗?”

  “当然没完啦,我看你对她感兴趣,忽然就想到了林乐怡,离婚带着孩子,又能在折腾了这么多年以后嫁入豪门,简直太励志了。不过,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是林乐怡的。”林原拍拍我的肩说,“走走,帮你处理林乐怡的那些破事,累死老子了。”

  “行了,都是收尾的事,别以为我不知道。最难办的时候都没听你说起过这些。”我把他的手从我肩上拍下去,然后一起往无名居走去。

  自从开始经营无名居以来,我想得越来越多的就是林乐怡的事,现在她一切正常了,我反而有点不正常了,有一种力气不知道打到哪里的失落感,更多的是有一种辛苦养大的女儿嫁人的感觉。

  不过,现在的状态也算不错,她那边尘埃落定,一切都回到了正轨,不管是感情还是工作都顺利到一定程度。

  说实话,我有点羡慕。

  我现在的状态有点像退休的老干部一样,有点自己一无用处的失落感。有时甚至在想,要不要给林乐怡留下一两个麻烦,让她自己处理一下,刷刷我的存在感。

  但是,这也只是想想而已。

  我现在每天的生活非常简单,在无名居盘帐,去茶舍喝茶,然后约几个朋友四处谈谈生意。沈秋那边接过来的事理顺以后,重新分了八成回去,日子轻闲得有点让人发毛了。

  回到无名居和林原一通胡扯,然后送走了他,心里又开始发空,真不知道自己做些什么才好。

  日子就这么如同白开水一样没意思的过了下去。

  时间过得很快,转瞬到了秋季,看着季节的转换,我才有点一年又要过去的感慨。

  一个秋高气爽的天气,出乎意料的接到了郭明明的电话。

  听到她电话的那一刻,我竟然有点说不出来的激动。她熟悉的声线让我心里某个东西动了动,就像是在白开水一样的日子里加了糖。

  “这周五到下周三有个野外徒步穿越的活动,你有没有时间去?”她直接问。

  “啊!”我有点不理解她的意思。

  “有没有时间,要是你没时间我约其他人了。”郭明明又说。

  “等一下。”我慌张地去翻手边的日历,就在打开日历的那一刻,我才忽然想到,老子这样叽叽歪歪的是在干什么?这明明是应该一口就答应下来的事嘛。

  “有时间,去哪儿,你把行程发给我。”我对电话里的郭明明大声说,“还有,都需要什么东西都发一份。”

  “好的,等我邮件。”她笑嘻嘻的说。

  挂电话前我忽然又补充了一句:“不准约别的人,我陪你去。”

  她在那头呵呵笑着说:“队里还有很多其他人呢?就咱们两个,凭你的体格,估计下山的时候就得需要我背了吧。”

  “笑话,我可是男人。”我大声说。

  声音虽大,里面却是掩饰不住的喜悦。

  她给我发了行程和需要注意事项,我当天就去商场采购齐备,然后开始查相关的资料,做着出发前的最后准备。

  在那个日光微微的晨曦里,我在集合地点看到了郭明明,那个自信的漂亮女人。

  她换下了平常的职业装,换成了专业的登山服,身后背着一个很大的背包,看到我微微一笑,然后走了过来:“准备得怎么样?这一次我可是备了救援队跟着的,万一体力不支,保证有单架抬你下山。”

  “这样不太公平吧,是不是因为救援队的原因,会错失很多机会呢?”我问。

  她哈哈笑了起来,止住了笑才说:“同样的错误,我可不想再犯第二次,准备出发啦!”

  这一刻,太阳正好从地平线跃了出来,满眼的红光,温暖异常。



第025楚毅之目标


  我想男人对于妻子的最终幻想是漂亮懂事又顾家,最好在事业上对自己有所助力,林乐怡无疑满足这些条件。当我知道她的家庭背景时,更加坚决了把她追到手的决心。

  林乐怡是一个漂亮得有点张扬的女孩,但是她的张扬有资本。家世好,父母是做生意的,在我上学的这个城市有三家不大不小的公司,资产排名能到全市前一百。她们家只有她一个独女,宠得如同掌心明珠。她自己条件也好,学习说得过去,人长漂亮,又因为家里有钱会打扮,惹得一干子小男生见了她就吹着口哨脸红。甚至走在路上也会有人塞玫瑰塞纸条,我真的觉得要追到她很困难。

  我叫楚毅,是从山区农村考进城里的大学生,父母倾全家之力供我读书,目的就是让我做一个城里人,改变几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家族命运。我从小到大,听到最多的话就是要努力考出去,变成城里人。

  当我如愿考进大学时,看着满目的新鲜事物,整个人都懵掉了。真的没想到过城里人的生活和我们有着天壤之别。

  这些区别是各个方面的,生活习惯,学习习惯,思维习惯等等与我们完全不同,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消费习惯。

  我记得我在老家寄宿高中时,每个月的生活费是一百八十块钱,而在这里一顿饭吃一百多的人大有人在。

  说实话,这种消费水平上的差距给我带来的震撼完全颠覆了我的世界观。

  我从老家出来时,除去七姑八大姨凑齐的学费,身上只带了一千块钱,这是我一个学期的生活费。

  就这些,已经是所有亲戚能拿出来的全部。

  我当时拿着这一些钱时,心里也紧张不已,觉得这是一笔巨款。但是,等我真正开始大学生活,看到城里孩子的消费时,忽然间明白我眼里的这笔“巨款”在他们眼里,寒酸得要死。即使我自己,也能闻到那薄薄的几张钱传出来的寒酸气。

  林乐怡是个心地善良的有钱人,我是从她同宿舍的女生嘴里知道她的。

  上天安排得好,我有一个同乡和她分到了同一个宿舍。当我这个老乡每天在食堂打饭纠结是不是要吃一顿五块五的排骨犒劳一下自己的胃口时,发现饭卡里的余额不够。在这个时候排在她身后的林乐怡把卡递了过去,对她说:“用我的吧,我里面余额多。”

  这个女同学叫刘彩霞,她有些不好意思,还在纠结时林乐怡已经笑着让打饭的师傅刷了卡,把红嘟嘟的排骨打到了她的饭盒里。

  在刘彩霞红着脸接过饭盒时,不小心瞄到了读卡机器上林乐怡的饭卡余额—一千九百八十三。

  她在的操场上我的说起这件事时语气里满是艳羡地说:“我这个学期的生活费一共只有一千五,每个月只敢充饭卡一百,天天吃饭都要精打细算。你都不知道我们和差距有多大,忽然不再相信人生而平等这句话了。这些都还是小方面的,听和她要好的女生说,她去商场买衣服一件小小的半袖t恤都要三百多,真的和我们不一样。我们父母在地里忙活一年,全家的收入也就四五千块,她一个星期就花完了。”

  说完刘彩霞轻声说:“为了过好一点的生活,我决定周末去附件小区做家教了,教小学的初中的孩子。”

  她说完以后,整个人轻松了,我却沉重起来。

  这是我第一次透过一个小小的侧面来观察城里人的生活,这种物质上的巨大差距让我觉得生活了二十年的世界观遭到了碾压。

  我一定娶到她!

  这个念头是在那一刻自动从脑子里跳出来的。

  或许在别的男生眼里,打动他们的是林乐怡的外表,毕竟年少冲动时气血方刚,更多看的是脸,而我不一样,我穷白了,目的明确的想要得到她,当然更想得到她身后的经济基础。

  自幼的生活经历让我知道,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我喜欢钱。但是所读过的书和受过的教育又让我觉得钱有说不出来的让人恶心的铜臭气,我讨厌钱。

  对钱,我就是这么一个矛盾的态度。既想要,又不想要。

  不过,在我和刘彩霞聊天以后,我的大学就有了两个明确的目的。第一,顺利毕业,成为把本专业学得最好的人;第二,追到林乐怡,毕业就和她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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