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步入正轨
终于,在昼生之月的中旬,杜尔米的生活步入了正轨。
清晨时分,他会跟艾米一起吃早餐。接着,艾米背上书包,而杜尔米则是从书房带上一本书。他先送艾米去学校,然后自己跨越多恩大桥,前往工作室——侦探工作室!他在城市的中心广场附近租了一个办公室,充当工作地点。
肯·林恩已经在帮他收集各种利文斯通的案子了,包括一些报纸上的求助或者讯息、附近街区流传的消息。有一些委托人也会主动找上门,或许是看到了他们在报纸上的广告,以及他们工作室门口的招牌:一家侦探社。
……是的,“一家侦探社”就是杜尔米的工作室名字。
他本来是想起个别致的名字的,可是用白日梦吗?用奈特吗?还是用“杜尔米”这个名字吗?或者用夜光石吗?他觉得都不怎么合适。
最后他突然想到“利厄斯”之于利厄斯,于是就想到了“一家侦探社”之于一家侦探社。
一家侦探社位于广场附近的一栋楼里,房东是利文斯通当地人。
杜尔米本来想着干脆买一栋房子,但是手头的现金不太够,而且肯一直用“天啊杜尔米你已经入不敷出了”这样痛心疾首的眼神望着他,让杜尔米最终心虚地收回了那个念头。
于是他们就租了一间屋子,位于这栋楼的二层,他们能从窗户那儿望见不远处的利文斯通钟楼塔尖,以及这片街区人来人往的路口。
这是一个两室一厅的搭配,另有厨房与卫生间。杜尔米规划得挺好,客厅用来接待委托人,一个房间充当资料室与书房,还有一个房间当临时休息室。他甚至兴致勃勃地首先为他们的侦探社安排了一套精美的茶具。
然而开张三天,他们只收获了一个案子:为附近邻居找猫。
最后他们成功在市场那儿找到了猫猫。
……找猫找狗都成功了。杜尔米暗自嘀咕。那么也该让他遇上一些正经案件了吧?
不管怎么说,至少找到这只猫猫给他赚到了一点委托费。他只需要再找到二十只猫,就能给肯发这个月的工资了!
“杜尔米?”肯突然从报纸堆里抬起头,不知道杜尔米正在盘算他的工资,“我看到一个案子。”
杜尔米一边快速地翻阅着手头的书,一边心不在焉地问:“什么?”
这几天,杜尔米唯一察觉到的一件事情就是,利文斯通的陈年旧案、无名悬案,是真的数不胜数。
一些人死了,找不着凶手,但其亲人朋友却仍旧不死心地每日登报,只求一个真相;一些人失踪了,甚至难以确定生死,那就更有人为之心焦。
在杜尔米印象中,时间最久的一个悬案,甚至要追溯到二十五年前:一个孩子走失了,而这对父母至今仍在寻找。
这些涉及人命的案子自然是最多最常见的,但其余那些大大小小的事件:失窃案、邻里矛盾、财产问题、夫妻吵架、薪资问题、医患纠纷等等,简直层出不穷。
简单来说,在成为侦探之前,杜尔米从没想过,这世上有这么多的地方需要一位侦探。
不等肯回答,杜尔米就说:“我知道了,肯定是一位夫人需要我去寻找她丈夫出轨的证据,对吗?正经侦探就应该干这个,大家都这么说!”
肯:“……”
他反正不知道他的朋友脑子里到底塞了点什么东西。
“是一桩新的失窃案。”肯无语地说,“你之前不是说到城里的连环失窃案吗?新的案子会不会跟之前的案子有关?”
杜尔米精神一振,随即振振有词地为自己找补:“这不是很符合我的说法吗?”
“什么?出轨证据?”
“是啊。”杜尔米用一种咏叹调一样的语气说,“——为一位夫人寻找她丈夫丢失的心。”
肯沉默片刻,然后客观地评价说:“听起来更像是她丈夫被人谋杀了,然后心脏不见了。”
杜尔米悻悻。怎么,你也是小说家,要写一部看起来很浪漫其实很血腥的惊悚恐怖小说吗?标题就是《遗失的心》,他都已经想好了!
总之,杜尔米起身,从肯那边接过报纸,仔细打量上头的信息。
登报者是一位画商。显而易见,丢失的物品就是一幅画作。报纸上并没有明确说这幅画到底是什么,但考虑到这个高昂的委托费用,杜尔米疑心那是什么名家名作。
当然了,杜尔米没这个艺术细胞,也没这个审美水平。他对于一幅画最大的赞美就只是“画得真像啊!”这样的话。
因此,当杜尔米与肯赶到这位画商留下的地址的时候,杜尔米才惊讶地发现,这位失主竟然还是个熟人。
确切来说,这是他父母昔日的熟人。
阿道弗斯·奈特与阿德琳·弗尼瓦尔·奈特仍在世的时候,作为学术类型的教授,他们自然也出版过一些书籍。他们是通过一位出版商认识了这位画商,而画商手里有不少古旧的、值得研究的画作。
古老艺术品的价值在于古老本身,未曾真正身处那段时光的人们,是不可能领会彼时人们的所思所想的。
阿道弗斯研究历史,阿德琳研究古老,他们当然也对那些艺术品感兴趣。只不过,那些古老的事物往往也拥有极为高昂的价格,因而他们也没有在这方面投入太多的金钱,只是有所涉猎罢了。
“……杜尔米·奈特!”画商阿伯塔·克米特惊讶地说,“所以,这位侦探先生,您就是那两位奈特教授的孩子?”
“是的。”杜尔米笑容不变,只是问,“您从我父母那儿听说过我的名字?”
“当然、当然。阿道弗斯与阿德琳总是说,他们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画商很自然地换了称呼,“杜尔米,或许你不知道,我从好几年前就认识你父母了,我们有一些交情,不是很深,但确实挺有交情。”
杜尔米听出来一点不太真切的意味,但这位画商应该确实接触过他的父母,只不过没什么私交。
这让杜尔米感觉,利文斯通是一座庞大又渺小的城市。尽管庞大,但随随便便就能遇到一个熟人,所以显得渺小。
“既然你出现了,那我确实能放心地将案子交到你手里,我十分愿意相信阿道弗斯与阿德琳的孩子!”阿伯塔便说,“对了,这么说来,你父母近况如何呀?”
肯忍不住瞧了这位画商一眼。
杜尔米表情不变,平淡地说:“他们走了。”
“走了……?”几乎是商人的本能令阿伯塔收住了接下来的问题,他干笑了两声,果断转移了话题,“那么,我们就立刻进入正题吧。”
阿伯塔·克米特丢失的画作,是前段时间他刚刚从一位雾兰商人手里收购的一幅画作。这幅画来自雾兰,据说是一位神殿先知的旧作,有着不俗的收藏价值。
阿伯塔已经找好了下家,正准备进行交易,结果画作本身就在这当口直接不见了。他简直愁云密布,所以才不得不登报求助。说老实话,若是情况没那么紧急,他可能就自认倒霉了。
“这是因为,那位买家可是有着不俗的来历的。”画商暗示着,“而你是头一个过来的侦探,杜尔米,但愿你能尽快找回那幅画。”
……这全是因为,他的办公室离这位画商的地址最近。杜尔米心想。两个地方都在广场附近。
其余地方的侦探可能也眼热这样的高额委托费,可他们看到报纸之后再赶过来,跟杜尔米这两三步路的距离一比,时间可就差得多了……这年头,为了一个案子可真得争分夺秒啊。
杜尔米对那位“买家”没太大兴趣。贼喊捉贼的想法只在他的大脑中划过一秒,他就果断摒弃了这个可能性:这是交易即将达成的前夜,画商还没收到钱、而这位“来历不俗”的买家显然是不缺这点钱。双方都没有监守自盗的动机。
于是他饶有兴致地问:“仅仅只是丢了那幅画?”
肯在一旁记录着一些关键信息,以及杜尔米跟委托人的对话。
“是的。仅仅只是丢了那幅画。”画商回答,“画作存放在密室的保险箱里,门口有保镖看守……我不明白这东西怎么能消失不见。”
听起来还真的跟之前的连环失窃案十分相似。小偷都是神出鬼没、如入无人之境,然后偷走了某一样东西。
唯一的问题是,之前的案子丢失的东西都是一些财物,除了阿切尔·英尼斯的那份城市改造图纸;而一幅画,哪怕的确能卖上价,但这是偷来的赃物,短期内可是没法出手的——这种做法,似乎与那位接连作案的小偷的往日作风不太一样。
杜尔米思考片刻,冷不丁问:“那是雾兰先知的画作?”
“是的。”
“那么,画了什么?”
画商迟疑了片刻,最终说:“这幅画并不大,跟一张报纸摊开来差不多。我收到的时候,这幅画作本身就已经有了磨损,纸张发黄、卷曲,颜料略微褪色……”
他东拉西扯地说了一堆东西,听起来都跟画作本身毫无关系。
随后他说:“而画中是一片林地,以及一个沉睡的孩童。”
他没有说的是,那是一种扑面而来的林中翠绿,以及弥散其中的散漫与惬意。阳光穿过树梢,照耀在那个孩子沉眠的脸颊之上,几乎让人获得某种感同身受的困意与倦怠。而画作本身所经历的古老时光,更加深了这种慵懒的倦意。
“……林地?”杜尔米怀疑地说,“森之神殿的东西?”
阿伯塔·克米特惊讶地望着他,然后说:“杜尔米,我承认我小瞧了你,我可没想到你甚至对雾兰还有这样的了解。”
他还有一半的雾兰血统呢。杜尔米不禁腹诽。他妈妈甚至还是个纯正的雾兰人呢!
只不过阿德琳对外一般不会说自己真正的姓氏,只是用了丈夫的姓氏。这倒是让许多人都不清楚阿德琳与森之神殿的关系。或许很多人都知道森之神殿弗尼瓦尔,但他们不知道阿德琳也是一位弗尼瓦尔。
当然了,杜尔米从前也不知道。
于是杜尔米点了点头,敷衍地说:“您过誉了,一位侦探理应拥有这样的学识。”
肯·林恩怀疑地望了望自己这位老朋友兼老同学,不禁想到了杜尔米的课堂作业与考试成绩——“学识”,他这辈子都没想到这词儿还能跟杜尔米有关;哦,除了杜尔米的父母。
……算了,他都当侦探了。肯释怀地想。一位侦探可能正经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绝对拥有很多偏门的、冷僻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能用上的独特知识。
画商便说:“我并不能说那幅画一定来自森之神殿。”他暗示着,“但画中的确是一片林地。”
杜尔米疑心这幅画的来源很成问题。在谢兰与雾兰的交流过程之中,类似的事情应该屡见不鲜。整体上,仍旧是谢兰在窥视雾兰的财富,而非相反。
不过这事儿应该问题不大,他找那位贝利尔·弗尼瓦尔女士问一下就成。
只要不是什么神殿先知弥留之际最后的诅咒……
但考虑到这幅画甚至还能漂洋过海从雾兰抵达谢兰,整个过程之中没让船队彻底玩完,也没让水手或者任何经手之人发疯,那么这幅画其实还挺“无害”的;大概率不会拥有什么可怖的凶残的诅咒。
想到这里,杜尔米稍微纠正了一下自己的想法:别老是往神秘侧去想!万一只是有人贪图金钱呢?
退一万步说,这幅画就不能跟狗狗巴迪一样自己出门溜达去了?哎呀,画商先生,您别着急,等天色晚了,人家自己会回家的!
这些想法只是从杜尔米的脑子里一闪而过,他自己都没忍住发出一声闷笑。
随后他就起身,在画商古怪的打量目光之中,面不改色地说:“那么,先生,咱们先去现场瞧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