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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盛世小货郎 第104章 可能(小修)

菇菇弗斯 · 耽于纯美 · 828 KB · 2026-08-20 21:07:04

第104章 可能(小修)

  常霄在街上逛了差不多一个半时辰,大致摸清了县城内民居的分布,晓得哪边住的多是富户,哪边又多是平民独院和杂院,对明天该怎么走,心头大致有了数。

  这般看着天色渐晚了,才溜溜达达往回走。

  换了普通人,在大街上走这么久怕是腿都快断了,于常霄而言不过寻常。

  即使如今出行卖货有驴车可用,从前练出来的脚力也没丢掉。

  半道上,他意外瞅见街边食摊上坐着个眼熟的人,正是丁同。

  食摊卖的是羊汤,架起的大锅往外冒着热气,味道闻起来并不腥膻,还有些勾人犯馋。

  常霄意动,也朝那边走了两步。

  “这家开了好些年,我每回来棣县都吃。”

  丁同认出常霄,朝他招呼道:“坐下尝尝,我请你。”

  “这怎么成。”

  常霄刚想坐下,一听丁同这话又顿住了。

  “不好让大哥破费。”

  “我这人喜欢直来直去,让你坐就坐,一碗羊汤几个钱?”

  丁同一路上都是这性子,常霄已是见怪不怪了。

  他听见丁同跟摊主要了两个大碗羊汤,自己不想白占便宜,便又追加了一盘子拌羊杂。

  丁同见了,没说什么,领了他的好意。

  因是下半晌随意吃上一顿,即便摊子上也卖胡饼,两人都没要,免得吃太饱,到了晚食的时辰吃不下,结果半夜又饿,最是磨人。

  “莘县县城有个脚店也擅做羊肉,辣羊脚子最是一绝,想必丁大哥也听说过?”

  常霄没想到丁同还是个爱吃的,顺着与他搭话道。

  “你是说韩家脚店吧?他家的吃食确是还成。”

  等汤端上来的间隙,丁同跟常霄说起羊汤的讲究。

  “好的羊汤,汤要和羊乳一样白,闻起来不膻,喝起来不腻,哪怕隔夜放凉了也不腥,这才是好汤。”

  常霄表示受教。

  “可惜这汤头不好带回,不然倒是想让内子也尝尝。”

  丁同瞧他一眼,说笑道:“这才出门几日,你提起你夫郎,没有一百回,也有几十回了。”

  常霄丝毫不害臊,坦荡道:“实在是成亲以来第一回久别,怎能不多惦记些,再者我家人丁单薄,也没个人能帮把手,家里一摊子事全靠他一人支应,总还是挂念的。”

  丁同颔首道:“不经常着家的汉子,家里是得有个人照应。”

  他心想,汉子多是心口不一的,为的不让人笑话,心里再舍不得家,面上也要装混不在乎,更有甚者,是压根不恋家。

  走商这行当,多有老家一个妻,外头一个妾的,更不要脸一些的,干脆两个都是妻,到了哪里,就在哪里享快活。

  如常霄这般的倒是不多。

  常霄不知丁同在想何事,他只晓得自己话里说的是家中生意,但丁同大概是理解成了料理家事、照顾老幼。

  实则很多汉子到了岁数成亲,确实是为了能多个人孝敬双亲。

  丁同如今还是孤身一人,更不知老家究竟是否在莘县,常霄与他还没熟到那份上,故而也不曾深问。

  羊汤上来,喷香扑鼻。

  常霄喝了两口,不由感叹道:“确实是香。”

  和这碗汤相比,他以前喝过的羊汤浑似水一样了。

  丁同朗声笑道:“但这还不是我喝过的最好的羊汤,要想喝更香的,得继续往北边走,河西的羊才是顶好的。”

  丁同给人当护卫,比起尤驰等人去过的地方更多。

  因商贾总要走成熟的商路,而且常走的商路一旦定下,沿途有了固定的进货、出货渠道,便不会轻易更改,不然岂不是要从头再来。

  会雇佣护卫的人却是什么人都有,去的地方亦是东南西北,无所不包。

  常霄善谈,凡是说过几句话的,都喜与他结交,丁同也不例外。

  一路上凭着常霄的表现,他已是把常霄当成个生性好奇的小兄弟相处,聊着聊着,便又忍不住讲起故事了。

  “我们这等武夫,干的是刀口舔血,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计,无论是从前在大宅中,还是其后走南闯北,我敢说我见过的恶事,是好些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

  常霄问他护送过多少商队,丁同沉吟片刻道:“记不清了,近的如你们这般,一个月就能走一趟,最远的,大半年才能回来。”

  常霄咽下一口汤。

  “小弟倒是有桩事,想同大哥请教。”

  曾如安的事他曾跟尤驰讲过,尤驰也答应今后出门时会替他打听,但丁同与尤驰不同,正如他自己所言,见识过的人性之恶只会比普通商贾更多。

  另外,这习武之人,对待一些个危险总是更为警醒,看问题的角度,兴许也较为独特,说不准能给出新的思路。

  “我听尤掌柜说起,你从前是个读书郎?说话总是这般客气,要不是你着实对我脾性,我最懒得与你们这些个书生相交。”

  他仰脖一口喝净碗中羊汤,意犹未尽,挥手让摊主再来一碗,又问常霄要不要,常霄连连摆手。

  丁同的饭量这几日里也有见识,属实比不得。

  见丁同如此,常霄便又把自己所知的,曾如安的遭遇讲了一遍。

  “小弟只想着,是生是死,总得有个定论,不然内子岂非要抱憾终身。奈何多年过去,现下如那无头苍蝇一般,实不知从何查起。”

  丁同夹了两筷子拌羊杂里的大葱塞进嘴里,嚼了两下,默然片刻道:“要我说,你方才这番话里,不是已经有了些计较了?”

  “大哥的意思是……”

  常霄的语气暗含几分意味深长。

  丁同轻笑一声,放下筷子,从袖子里掏出块旧帕子抹抹嘴,很是直接道:“你应当已经对你夫郎的大伯起疑了,为何不从他身上查起?”

  常霄并未否认这一点,也惊讶于丁同的敏锐。

  只因这份猜想,他从未与任何人提过。

  但或许由于心中已有了猜想,说话时也不免带了些偏向,竟这么快就被丁同觉察。

  “小弟确实疑过那家人……毕竟若是内子兄长出事,他们是得利最大的一方。”

  两百多贯的财物,对于任何一个人家来说都不算少。

  况且常霄已从曾如意那处证实,曾家大伯家的生意,在他刚刚去的那年就已不太好。

  焉知是不是一早就挪了曾如家的银钱补窟窿,若是不补,兴许根本撑不到三年后。

  “只是一旦想深了,便觉为了私吞亲兄弟家的财物,居然能干出买凶害人,戕害的对象还是自己的亲侄儿一事,未免太丧心病狂。”

  丁同摇摇头道:“那可是二百贯,这么说吧,为着二十个钱闹出人命的事都有,二百贯足够恶人起意,杀人越货。”

  常霄思索片刻,又说出自己的另一样不确定。

  “此外,要想与人串通,无论是另外雇人也好,还是直接让同行之人下手也罢,总也要许以重金的。”

  常霄不觉得那时候的曾家大伯拿得出这笔钱。

  丁同等来了自己的第二碗羊汤,他低头吹了几下汤的表面,没急着回应,半晌才道:“想要有人为自己办事,可不止有用钱砸一条路,很多走投无路的人,都乐意铤而走险。”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道:“人心难测,如今说再多也只是猜测罢了,要我说,你若想查此事,还是得从你夫郎大哥当初外出行商的同行人开始查起,你夫郎不记得,他大伯也定然心里有数。若他装傻,那多半是做贼心虚。”

  他见常霄是真心实意为着自己那大舅哥费心,忍不住多说了几句。

  “当然,这人多年没有音讯,确实不一定是死了,你说你夫郎兄长当初曾言,这一走少说半年,但肯定是远路,往东费不了这么多时间,往西……没什么赚头,因此要么往北,要么往南。”

  他摸了摸自己下巴上的一把乱胡茬道:“极北是边境,一个不小心,被充了大头兵都有可能,极南是瘴地,还有好些个当地土族,语言不通,据我所知,那里有不少地主会从水匪手中买汉奴。”

  他穷尽自己所知,一一给常霄列举。

  “要真是倒霉,遇着这几种境况,亲身回乡,或是送信回来,都没什么可能。”

  当然,真要这么说的,好似也是凶多吉少。

  他意识到自己本来是想宽慰人的,但越说越不像是那么回事,遂选择闭了嘴低头喝汤。

  然则这些的确是常霄从前完全不知,也无从得知的,说不准将来查到什么线索时还真能用得上。

  他不禁对着丁同拱手行礼道:“多谢丁大哥赐教。”

  丁同被他吓了一跳,当即抬起巴掌把他的胳膊按了下去。

  “你是要折煞我了!”

  他无奈地瞪了常霄一眼,道:“我既听了这故事,将来外出行走,也会帮你打听一二,你那头要是得了消息,也可同我说。”

  眼看常霄又想行礼,丁同干脆抱着羊汤碗站了起来。

  “你再如此,此事我可不敢管了。”

  常霄赶紧收手,好说歹说才把人又劝着坐下。

  ——

  关于曾如安的事情有了些眉目,常霄当夜脑子活泛得很,硬是想了许久才舍得入睡。

  好在第二天就被屋里人起床的声音吵醒,没有睡过了头耽误正事。

  除却丁同留守,吃罢早食,剩下四人分了几路。

  韩掌柜要去忙他自己的药材生意,余下三人则是备了褡裢、杆儿秤、一辆驴车外加一把小鼓,冲着旧货去了。

  几人在货栈门前分别,一边往东,一边往西。

  不多时,城中民巷内便响起了成串的打小鼓声。

  任谁一听,就知巷子里的人是作何来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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