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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盛世小货郎 第145章 进展

菇菇弗斯 · 耽于纯美 · 828 KB · 2026-08-20 21:07:04

第145章 进展

  白露将至,秋意深浓。

  常霄和曾如意已经从棣县回来四五日了。

  昨天的一场秋雨下了半日,仿佛驱散了最后几分秋老虎的余热。

  曾如意垫着脚把洗干净的葛布衣裳挂上绳子,趁着雨后天晴早些晒干,好收进衣箱里明年再穿。

  在他眼里,秋天是最舒服的季节,春天虽说万物生发,有各色各样的野菜吃、野花看,但河东府的春天太短,还没等人反应过来,刚脱下芦花袄,舒服没几日,天就逐渐热起来了。

  反倒是秋天更好,所谓秋高气爽,抬头望天,总是蓝湛湛的,教人心情舒畅,地里田里更是能得好些收获。

  他们这两日已经在筹备搬家了,屋里和院里多了些收拾出来的东西,额外还有村里交好的各家人送来的粮食和瓜菜。

  当中的瓜菜都是好存放的,要么是南瓜、冬瓜这般只要不切开就能存放几个月的,要么是晒干了的茄子条、胡瓜条、萝卜条、豆橛子……

  每个拿东西过来的人,一是为了回礼,人人都说他们客气,回回出门忙正事,还晓得带土产。

  二是知晓他家两个人要去镇子上长住了,要吃粮食吃菜,可不还得出门去摊子、铺子上买。

  即便在村里,小两口也没有田地种粮食,好歹能从地里出,找乡亲买粮价也实惠。

  以后就算是还得空下乡来买,也不及现在方便了,不如趁着搬过去的时候,一股脑多带些走。

  “汪!汪!”

  常霄出门了,曾如意也忙了一早上家务,没人理团子。

  此时它正独自围着在院子地上晒太阳的乌龟大叫,也不知道人家怎么惹着它了。

  曾如意过去把它赶走,顺便蹲下摘掉了几根落在乌龟壳上的狗毛。

  团子讨好地凑过来,用粉嫩嫩的鼻头拱曾如意的手。

  当初一窝奶狗里,只有团子毛色是白的,鼻子是粉的。

  余下的花狗、黄狗里,有的鼻子是黑的,有的则是黑粉杂色的。

  曾如意用两只手狂搓一顿狗头,这会儿又不介意满天飞的狗毛了。

  团子被他搓得舒服至极,四脚朝天地躺在地上露出肚皮,随着呼吸起起伏伏。

  曾如意又笑着拍了拍它的小肚子,声音砰砰的,像熟了的西瓜。

  过了晌午,曾如意已经把家里的衣裳分门别类收拾完了,只留了这两天需要穿的。

  去年刚来寨子村的时候,他和常霄不得不当了身上的绸子衣,换了村里人的粗布衣裳度日,如今要走了,却是足以放满整口木头箱的,一年四季的衣裳都是齐全的。

  他把衣箱盖子合上,坐回了木桌前,摆出炭笔与纸张。

  先前的一副枕屏去棣县前就已经完工,打算趁着下次给郭家绣坊送货的时候拿去,问问郭蕊能不能收。

  从棣县回来后,曾如意就开始着手思索下一幅大图绣什么,纸上的花样改了几次,都不是很满意。

  这会儿得了空,又拿起炭笔,开始涂涂画画。

  差不多同一时间,常霄尚在县城。

  他今天是来给甘小泉送货的,前几日与曾如意在家把四十五罐膏脂分装了出来,应当够他卖上两个月的。

  至于剩下的五罐去了哪里……

  总归是不会浪费的。

  甘小泉一下子得了这好些货,就差当场给常霄磕个头了。

  “我这俩月被他们追在屁股后面讨要,还有人听闻这事,不知从何处搞了方子,也制了什么膏脂出来卖,用过的人却都说不如咱这份好。”

  常霄颔首道:“好歹是老字号出的。”

  甘小泉一激动就爱搓手,两眼放光。

  那架势,仿佛看见了金山银山近在咫尺,只待他大手一挥,全部抓进兜。

  事实也差不离了,这一单卖完,他俩一人能分大几十贯。

  甘小泉小心翼翼把一堆小瓷罐放回常霄带来的草编匣子,一共装了两个,里面垫了布头免去碰撞。

  草编匣子外再打包袱,方便提着走。

  而甘小泉甚至不舍得把包袱放到身边去,直接抱在了怀里,继续问常霄铺子哪日开张。

  “找人算了个日子,八月初一,吉时是巳时二刻。”

  甘小泉马上道:“到那日我可得去,认个门子,好生热闹一番才是。”

  “你坐船去,花不了多长时候就到了。”

  甘小泉笑着应是。

  同时想着,趁那之前先出手几罐膏脂换了现钱到手,好给新开张的杂货行送一份贺礼。

  最好再去问问好兄弟黄齐,那日对方肯定不得空亲身去,不妨就两人合买一份,到时自己帮忙把心意送到了,也不显得失礼不是。

  常霄不愧是能被他们喊大哥的人,自己发财的时候从没忘了捞一把兄弟。

  无论是黄齐还是他自己,私房的小金库都愈发充实了,黄齐是惦记着让自己一家三口不再为仆,甘小泉则是越发觉得岁数到了,该找个媒婆,替自己寻个媳妇夫郎。

  这般以后忙碌一天到家,就不用面对冷锅冷灶。

  说到底,他也有些吃腻了外面的饭,也想尝尝家常的滋味了。

  从县城离开前,常霄还去寻了成华。

  一方面是想问一问案子近来有没有进展,此外也把铺子开张的日子告诉了对方。

  成华与原主有交情在,与自己重逢后又帮了大忙,当初成亲不请人家,好歹有理由能解释,现下又有喜事,于情于理都该知会一声。

  成华知道后,果然也替他高兴,表示到了日子一定要去。

  以及关于案子的进展,倒还真有能跟常霄说一说的。

  “关于你那失踪大舅哥的案子,一时半会儿还真不能有消息,毕竟公文发到岭南去,一来一回走个半年都是有的。”

  不过相比之下,关于栾光的那桩旧案,能说的就多得多了。

  有老仵作向县令自首,坦白了当年在前任县令逼迫下隐瞒栾光真正死因的事,重新查起来并不算难。

  不过老仵作当初迫于上官淫威,生怕遭连累,不曾把真实的验尸结果记录下来归档。

  “如今要想查明栾光死因,就只剩下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开棺验尸。”

  听得常霄心里“咯噔”一下。

  “人都埋了这么多年,怕是早就成骨头了?”

  他不由皱眉道。

  成华因为素来对刑案有兴趣,看了不少相关的杂学书籍,说起来头头是道。

  “到如今,八年是有了,肯定只剩白骨,但莫忘了,按着老仵作所言,栾光的后脑有击打的痕迹,那才是致命伤,能把人打死的致命伤,必定能在骨头上瞧出端倪。”

  常霄听他说,为此染杏又被传唤去衙门一次,因着他是当初记录在册的栾光家眷,衙门想要开棺验尸,也要先问过他的意思。

  染杏的答复当然是同意。

  他相信如果栾光是被人害死,那八成也没有入土为安,应当不介意重新被挖出来。

  反过来,如果顺藤摸瓜查出来栾光本身也不清白,那就是彻底地尘归尘土归土,今后他也不会对这个死人心存什么念想了。

  不过到常霄来寻成华的这一日为止,还不曾知道开棺验尸的结果。

  成华只得依照自己从舅舅口中打听到的,过往衙门中审人命案的流程,跟常霄推断道:“一旦确认了栾光是被人打死才推进河的,那当年和他有牵扯的人,能找到的人都得进衙门挨审讯,尤其是曾兴运嫌疑最大,有的是法子让他开口。”

  而栾光的坟头就立在那里跑不了,一旦开棺验尸结束,曾兴运的好日子就快到头了。

  常霄想了想,觉得这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好消息。

  于是拐去梅家肉铺子,切了半斤的羊肉,要了一只整个的蜜炙兔子,晚间回家去吃。

  ……

  夕阳已然挂在了树梢上,常霄才进了门。

  驴子进了驴棚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脑袋插在水槽里大口喝水,常霄则是进屋换裤子。

  回来拐去马桥看铺子,路过码头鱼市时,不巧有辆运鱼的板车翻了,里面还不是鲜鱼,而是一些从鱼市捡来的臭鱼烂虾,溅了常霄一裤子腥水。

  幸好是回来的路上溅的,要是早晨出门时就脏了,到了这个时辰,怕不是裤子都要馊了。

  脱下来的裤子被丢进木盆里泡着,曾如意去灶屋热了热一炷香之前做好的晚食。

  两人摆好饭菜在桌前坐下,安然的一日到了尾声。

  “天凉快了,真好。”

  曾如意在桌下晃了晃脚,由衷感慨。

  小风徐徐顺着敞开的屋门刮进屋内,周身都是清清爽爽的,不像夏日里那样粘腻。

  蚊虫虽是还没绝迹,但也到了苟延残喘的时候,飞也飞不动了,随便抄起巴掌就能拍死一只。

  常霄已经喝完了半碗粟米粥,空荡荡的肚子里有了吃食,略略烦躁的心被瞬间抚平。

  他接过夫郎的话茬,赞成道:“咱们在棣县的那几日还热得很呢,这才十来天,就穿不住薄衣裳了。”

  从秋老虎的干热到秋凉的微风,不过是两场雨的杰作,有时候想想,时节的变动也当真是奇妙。

  常霄拆了一条兔子腿放到曾如意的碗里,羊肉冷着也能吃,蜜炙兔却是额外放在铁锅里煎热了的。

  这样热过的炙兔纵使怎么也比不上刚出锅,风味却也没有打折太多。

  曾如意夹起来咬了一口,很是满足。

  ——

  搬家前,常霄赶着他的货郎车,把十几个村子和常去的庄子挨个走了一遍。

  不仅是卖货,也将自己即将去马桥开杂货行的消息一一告知。

  到时候如果有人乐意去镇上照顾他生意,自然是好,嫌太远的话,他也依旧会定期来乡下叫卖,只不过间隔的日子要比原来更长。

  一圈走罢,似乎再没有什么未尽的琐事了。

  赶在铺子开张前的几日,刚住进人一年的常家老宅再度落锁,家中的鸡进笼,龟入桶,狗上车,驴拉车,一个不少地跟着常霄与曾如意出了村子。

  走过村路,驶过官道,顺利抵达马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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