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财神爷
浴池里飘着一股硫磺的气味。
陈秉散着发,乌黑的长发大半飘在水面上,像细腻的绸。闭上眼睛,本就柔和的清俊眉眼,更是失去了所有机锋,化开成池中的睡莲。
有些不听话的手,偏要在池中采莲。
“这些,这些……都是属于我的。”从脸颊,到锁骨,再到底下的胸膛,腰肢,以及更为潜行在水中的暗影,隔着氤氲的水汽,姜漓这位经营数年绣纺绸缎庄的大东家,一双巧手细心验货,宣誓主权。
陈秉微微睁开眼眸,目光扫过他俊秀的脸庞,到底忍住了没把人拽下来,免得重蹈覆辙,一发不可收拾。
“喂喂,过分了啊。”擒住那只作怪的手,陈秉挑了下眉:
“姜大东家,摸一下要收费,钱准备好了没有?”
姜漓:“摸一下给你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好一个败家子,可怜的清宴和韫哥儿,摊上这么个爹,贪图美色,豪掷千金,以后怕是没家产可继承啦。”
“算算你都摸多少下了,给你抹个零,一万两银子,拿来吧你!”
姜漓悻悻然:“你这身价,比京城名楼花魁都要高。”
“谁让我家庭负担重,还要出来卖身养娃……还要养老婆。”
姜漓睁圆了眼睛:“你拿本公子的钱养老婆?!”
陈秉失笑:“就问你气不气?”
“我家夫郎柔弱不能自理,没得法子,为夫只能出来卖了。”
姜漓:“……”
他脸红心跳看着水里的人,觉得对方实在无耻了些,怎么可以把卖身说得那么理直气壮,一点也不羞愧,亏他还是六元及第的状元,熟读儒家经典,据说经义理论堪比大儒。
这分明是书读到狗肚子里去了吧。
“一万两银票给你,那我多亏啊,就摸了几下……”
陈秉还真没想到,眼前人居然当真摸出了一万两银票,掏钱的大冤种还在说话:“帮你筹来的粮明日送进城里,还弄来了一批药材,陈大人记得找人清点一下。”
陈秉一手支颐,唏嘘:“这下本总督还真得卖身偿债了。”
“来,小债主,过来,让你不亏。”
姜漓好奇他怎么让自己不亏?不管怎么样,他都很亏的好吗?“我现在都坐不稳……”
“那你站好了,受着。”
陈秉站起来比姜漓高半个头,蹲下来的时候也很高,姜漓的脸红成了煮熟的虾,一双玉白的手指狠狠地掐进了他的长发里。
陈秉坐回浴池里,抬手揩了揩脸上沾着的东西,安定神闲继续泡澡。
另一个姜大东家倒像是被调戏的良家妇女,抱膝坐在旁边,迷蒙着眼睛,好半天过去,媚眼如丝道:“这一万两银子花得值。”
洗完了澡,陈秉走出浴池,姜漓期期艾艾给他找来了一身玄色的衣服,陈秉见状,只是挑了挑眉,倒是没有提出异议。
无意的,还是蓄意报复,故意的?
两人在夜色下用晚膳,并未叫赵德兴夫妻俩,说起来,陈秉和姜漓成婚多年,孩子生得早,拖家带口的,少有两人在一起,坐在月下静静吃饭的日子。
把两个小讨债鬼送走后,饭桌上都能安静不少。
——当初陈秉把人送走的原因,何尝不是为了图个一时清净。
这大概就是中年男人的归宿?想找个没有孩子的地方,睡几个安静的夜晚。
吃甜蜜的烛光晚宴,也能少两个璀璨的电灯泡。
姜漓体贴地为他布菜,从小到大,因为是哥哥的缘故,姜漓习惯了照顾人,嫁了人后,更是以自家夫君为中心,衣食住行都要包办。
一开始姜漓以为陈秉会很难伺候,但实际上,姜漓给他的,对方几乎都不挑刺,是个很好的夫君呢。
在吃上面也很随便,喂什么吃什么,但是这么些年下来,姜漓也摸清了自家夫君的喜好,今晚上做的都是陈秉爱吃的菜。
陈秉被他照顾的精细体贴,恍惚间有种“男朋友在为自己剥虾”的错觉,倒也没错,姜漓若是在现代,就是个这样贴心在饭桌上剔鱼刺剥虾端茶倒水的二十四孝男朋友。
以前自持“小白脸”,还能心安理得的享受他的照顾,陈秉揉着眉心回忆起那本《铁血柔情录》,发现自己在给人当丈夫这一道,远远不如书上的陈总督。
没有对比,也就没有差距。
“怎么了?饭菜不合心意吗?”姜漓从铜锅里给他夹了几筷子羊肉片。
“你亲手喂我吧,”陈秉张开嘴,思来想去,他还是“当小白脸”更有前途,“你喂给我的,我都吃。”
姜漓看着他微肿的红唇,拿筷子的手不住痉挛,一张俊脸更是红得一塌糊涂。
明明城外大军压境,不仅一点儿焦灼都没有,还在这里你侬我侬享受二人世界,有种死神降临了,却还要在坟头奏乐歌舞的荒唐感。
怕是说给别人听,别人也不信。
就怕日后回到京城,姜漓这么个京城公主贵妇太太们眼中的大红人,被人在宴会上,簇拥着问起当年你和你夫君镇守北疆,六万骑兵压境的时候,夫夫俩誓死相守的夜晚是何等的感人肺腑?
总不能回答说——是十二次。
“你的东西味道很清,那天把你给弄坏了?”
姜漓红着脸将一块烤馍饼塞进他嘴里,“吃你的吧,别说话。”
陈饼桃花眼笑得勾人,乐得看他羞涩的样子。
姜漓一天躺在床上的时辰多,因此也没吃多少,在边上喝了点酒,把自己喝的半醒半醉,主动往陈秉怀里扑,一双带着水润的眼睛眨也不眨看着他,小声道:
“夫君,咱们再要个孩子吧。”
陈秉脑壳一痛,“这件事从长计议。”
“我就要生,我就要生……”醉醺醺的姜漓窝在他怀里耍酒疯,“我要给夫君生孩子。”
听见这话,陈秉痛苦之中感受到了几分甜蜜,继而他又听见了一句小声的呢喃:
“我要给黑色的夫君生孩子。”
陈秉的脸僵在了那里。
他的脸色够臭,脑子里黑白双方交战,一边的白衣饼饼“我陪了你七年就被辣眼睛小妖精勾走了”;另一边黑衣饼饼“受宠若惊老婆么么哒今日老子登堂入室当新欢”……
心头微妙的不爽。
尽管嘴上说着黑衣冷面饼才是真实的自己,但往日里那些温润尔雅的陈郎君,实际上也是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艹,突然有种被绿了的感觉。
老婆当着自己的面说要给“别人”生孩子,这算是ntr吗?
哪怕这个“别人”还是自己。
莫名其妙戴上绿帽的大怨种饼饼把自家醉醺醺的老婆抱上床,又气又好笑地捏捏他的脸,到底抱着自家软乎乎的夫郎躺下,暂且不提,睡一觉再说。
等到了第二日,陈秉起得早,穿鞋时突然从床底下抽出来一条黑色的里衣,原本还没当一回事,可那灵敏过度的嗅觉和视觉,让他不可忽视的看见了衣服上的白渍。
拿在手上“望闻问切”,经过缜密的判断,案发时间在二十四小时之内。
他无奈坐在床头,像是个字母片里无能为力的丈夫。
烦了,世界毁灭吧。
*
巴蒙克没有一日睡得安稳,来时的自信,已经在这几日的拉扯中消磨殆尽,今日一大早起来,底下人来报,昨天夜里出现了两千逃兵。
他们趁着月色逃走了,更是带走了自己的马匹和武器,消失在茫茫雪原中,没有人知道他们逃去了哪里。
“废物!都是一群废物!”
不能再这么继续下去了,巴蒙克知道他们的粮草不多,必须尽快拿下云中进行补给,否则好不容易凑齐的六万骑兵,势必要分崩离析,而他这个苍狼汗国的新大汗,则要成为草原上的笑话。
今日必须破城!
巴蒙克杀了几个意志不坚定的士兵,当众饮血,发誓三日内踏平云中,引得一阵士气高涨。
“踏破云中!”
“踏破云中!!”
当士气达到顶峰之时,负伤的巴蒙克亲自率军发起了疯狂的大总攻,同时从三个方向进攻云中城,东门、西门、南门,每一处都是乌压压的骑兵,无数攻城器械涌上城墙,士兵们如同蚂蚁一般向上攀爬。
即便是这样,城墙的防线仍旧稳固,哪怕鲜血染红了雪地,巴蒙克始终未曾攻破云中。
看着眼前高高的城墙,看着城墙上那个据说“面带桃花”的陈总督,巴蒙克内心生出一股绝望的恐惧。
求求你,让我打下来吧!
他歇斯底里的大喊:“冲!冲上去!第一个登上城头的人,赏千金!”
他抬起手中的利刃,士兵们跟着呐喊,更加疯狂的涌向城墙。
然而就在这时,箭矢呼啸而出,在空中划过一道闪电般的轨迹,精准射中了巴蒙克盔甲的缝隙,他捂着腋下,踉跄后退几步,边上的亲兵们忙冲上前扶住他,一路护送脱离前线。
眼见主帅受伤,方才升起的士气顿时大挫,攻城的势头缓了下来。
陈秉放下手里的长弓,看向遥远的天际,估算了一下时间。
这一场大战,是时候结束了。
大夫给巴蒙克拔箭,巴蒙克嘴里还嚷嚷着放开我,全都给我冲,攻下云中城,赏赐多少多少,等伤口包扎好了,他还急着去看战场。
人还未走出军帐,便有消息来报:“大汗,不好了,后方粮草被烧了。”
巴蒙克眼前一黑,彻底晕了过去。
他来不及嘱咐不要扩散消息,事实上,嘱咐了也没用,只因为后方的天空中,升腾起了滚滚的浓烟,粮草被烧的消息藏不住了。
最先撤退的是漠北漠南各部落的征召骑兵,粮草被烧了,城池久攻不下,剩下的粮草撑不过一两天,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跑得越早,抢的粮越多——没错,他们把巴蒙克给抢了。
他们本身就是受巴蒙克胁迫而来,哪有什么忠诚度可言?
甚至有些云中附近部落的贵族还挺欢快:
“赶紧回家歇着,只等明年开春剪羊毛!”
“羊毛?什么羊毛?”
“咦,你们不知道?云中陈总督高价收购羊毛,一斤春羊毛能卖到这个数,看看我这串珍珠,就是那时候换回来的。”
“什么?还有傻子买羊毛?春羊毛这么值钱?”
更远草原部落的“乡巴佬”都惊呆了,一脸的“兄弟你们背着咱过上了好日子”,他们以前想要和朝廷交换物资,大多还要依靠苍狼汗国,哪里知道还能用羊毛换富贵。
他们之前也听说过羊毛换钱,但都不以为然,这玩意太难处理,能值几个钱?
但若是能卖这个价,不远千里来卖羊毛也不是不行……
“嘶——这陈总督哪里是什么桃花修罗,他简直就是闪闪冒金光的大财神!”
“这不早说啊,让我们来打财神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