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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君,但只有五岁 第86章 励志当昏君的第八十六天

雾十 · 耽于纯美 · 661 KB · 2026-09-17 20:31:55

第86章 励志当昏君的第八十六天

  除了有女主稳定偷渡点心和糖果以外,那年冬天最让闻茂茂开心的事,就是他终于可以学骑射了。

  是的,不管之前大将军霍金柝在箭亭如何英姿飒爽的表演,也不管闻茂茂名义上拥有多少匹汗血宝马,他本人此前其实一直都很遗憾的没能亲自上马实操过。最多是被小舅舅或者其他大人带着在跑马场绕圈。

  学习骑马没有一个绝对的最佳年龄,只是霍太后本人总觉得孩子还是太小了,一会儿担心闻茂茂身体不够平衡,一会儿又担心他力气不够,惊马时无法自控。后来京中还出了一桩震惊权贵圈的大事,有家小郎君不慎坠马,被马蹄横腰践踏,虽然最后勉强保住了一条命,但整个人也瘫了,自此再没听过对方的消息。

  虽然霍太后自己也爱骑马,年轻的时候更是马球的重度爱好者,但家长有时候就是这样不公平,明明自己也会这么做,但轮到孩子的时候就这也危险那也不行。

  就这么一直拖到了闻茂茂的十岁生辰。

  茂茂陛下这年的生辰愿望就一个,他什么都有了,什么都不需要,除了希望两位阿娘能身体健康,长命百岁以外,就只想学骑马。

  而他最终也还是如愿以偿。

  因为……

  白盛也就是这个世界上最会送礼物的小郎君。

  你别管他是怎么让霍太后妥协的吧,反正霍太后最终还是让了步,同意儿子可以开始尝试接触骑马了。

  这一次蛮族与北狄入京朝贡,因为内卷严重,很是拿出了不少压箱底的好马。

  闻茂茂的御马厩迎来了一批大换血,其中有一匹像极了传说中的照夜玉狮子,浑身雪色,没有一根杂毛,那白还不是寻常的白,是用月光浸透了三秋的霜色,隐隐泛着清冷的银辉。

  它的眼神也是一众御马中最是温驯的,见人日常照顾他的内侍过来,便会将长颈低垂,用漂亮的鬃毛轻轻拂过对方的掌心,温热的,柔软的。这个内侍每天都回用细绢蘸了浸过玫瑰露的清水,为它细细擦洗蹄子,将它从里到外都打理的光彩照人。

  不过,这一匹并不是闻茂茂现在这个年纪能够骑的。

  从这匹玉狮子之后牵出来了一匹小马驹,那是它的儿子,锦缎的马衣,錾花赤金的辔头,雕着缠枝莲与游龙,垂下的璎珞是孔雀蓝与玛瑙红的丝绦,末梢还缀着米珠,轻轻一碰,便能听见极细碎的声响。只不过儿子的毛色与雪白的玉狮子截然不同,是栗子色的。

  于是,神气威武的玉狮子,就有了一个名叫栗子饼的小儿子。是茂茂陛下的暂定坐骑。

  当闻茂茂龙袍上的云纹刚刚拂过马厩的门槛,御马们便总会齐刷刷的转头,动作整齐得仿佛受过什么训练,千百条丝绦同时轻响,马蹄同时稍稍挪动,就像一片颜色各异的云朵在风中微微调整了姿势。

  闻茂茂在正式学骑马之前,就已经问过无数遍了,学骑马难不难?需要多久?

  他战无不胜、用不算顶好的战马力克蛮族铁骑的大将军舅舅说:“学骑马能有什么难度?放心吧,跟着感觉来,不出半天就能上手,比您学起小车还容易。”

  他天生就比其他人力气大,从小就是练武的天纵奇才的表哥白盛也说:“哪里用得着半天?上马就能撒手自己跑,可好玩啦。”

  然后……

  闻茂茂知道了一个人间真理,这种天赋怪都是骗子!!!

  他拒绝回忆自己学了多久骑马,也不想知道自己在这个过程中出了多少丑,他只知道这一切都还是值得的,等学会骑马之后,那种在风中驰骋的感觉真的很畅快。

  然后,小舅舅就开始教他打马球了。

  大将军策马示范,球杖轻点,那颗雕着云纹的彩球便贴着草尖飞了出去,力道巧的就像是春日的柳絮拂过水面。

  但这一回不管小舅舅和表哥说打马球有多容易,闻茂茂都不再上当,上手的时候非常小心,一杆挥下去……

  就是岁丰六年的春末了。

  时光荏苒,昨天还在小心翼翼驾驭着栗子饼的茂茂陛下,如今已经在京郊的行宫上园呼朋引伴,能流畅自若的打起了五对五的马球比赛。

  如今虽然还没有入夏,但雍畿的太阳已经很热了,就像是要为它的九个兄弟报仇。

  闻茂茂打的满头大汗,依旧活力满满。

  马球在大启很流行,一方面是本朝的开国太祖觉得马球有训练骑兵的作用,另外一方面则是因为太祖他老人家真的很擅长这个。他在前朝起兵造反的最初班底,就是他马球队的大半队友。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马球运动在整个北方都十分有市场,甚至一度在祭祀天地祖宗时候,也会安排相关的马球表演,进士及第后,除了众所周知的打马游街和琼林宴外,还会在月灯阁前举办盛大的马球赛。据说太宗时期还有过新科状元郎,赢下禁军专业马球手的佳话。

  闻茂茂在南方出生,五岁之前接触这些都相对少些,等到了北方之后才发现这有多流行。尤其是他阿娘年轻的时候非常热衷打马球,闻茂茂学会骑马后,也迅速爱上了。

  日头西斜,把上园马球场的尘土都染成了赤金。

  十二三岁的小皇帝在马上直起身,攥着缰绳的指节泛着青白,额角细汗把碎发都黏成了几绺。月白团龙箭袖被风灌得鼓胀,露出底下半截细瘦的手腕,小小的少年郎还在抽条的年纪,骨节支棱着就像新发的竹笋。

  “陛下当心!”

  伺候在一旁的内侍们的声音被马蹄踏碎。赭衣少年纵马斜刺杀出,月牙的球杖挟风扫向地面。

  闻茂茂嘴角一抿,整个人就忽然从马鞍上伏低,左手松开缰绳,用马球杆去够那枚飞旋而来的彩球。天子乌黑束起的发尾甩出一道弧线,在阳光里仿佛都要晃出金色的碎光。

  彩球擦着马蹄滚过,带起阵阵草屑。远处的日晷投下修长的影子,就像沉默的执戟郎。

  “好球!”闻茂茂扬声,声音带着刚刚准备进入变声期的沙哑,尾音翘得老高。他勒转马头,正瞧见白盛也袖口翻出的半截深青内衬,上面有与他衣袖类似的织锦纹样。全世界只有白盛也有,因为这是他在又一年的一隅堂读书大赛里赢来的奖励。

  没有什么为什么,他就是喜欢这种在别人眼中他与闻茂茂是一体的亲近感。

  对面五骑并辔列阵,以白小郎君为中心,正与闻茂茂队对立。

  一开始学打马球的时候,打马球打的最好的白盛也总会和闻茂茂一队,两人配合默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但总是赢也没什么意思。后面就变成了闻茂茂与白盛也各带一队伴读,两边势均力敌,才渐渐有了趣味。

  倒不是闻茂茂打马球打的有多好,至少没有白盛也好,但是他自带天子buff,别人不是说完全不敢赢他,而是见他冲过来时,难免会有些束手束脚,生怕伤到龙体。

  白盛也强到能一拖四,这才勉强打了个平衡。

  而这就是白小郎君最神奇的点了,不管是和闻茂茂当队友,追着他的背影奋力向前,还是和闻茂茂当对手,看着好朋友迎面朝他杀来,他都特别开心。

  天知道到底在开心什么,反正他不管什么时候看见闻茂茂,眼睛都亮的不行。

  白盛也把与闻茂茂一黑一白能明显配成一套的球杖往肩上一搁,姿态看上去比平日里还要悠闲三分,他说:“再来?”

  “来!”闻茂茂眯起眼,伸手摸了摸坐下的马颈。三岁半的栗子饼正在他的胯下喷着不服气的鼻息。三年前,它还一匹有些活泼的小马驹,如今已经长成了和闻茂茂仿若浑然一体的高头大马,闻茂茂往左倾,它便知道要避开来球;闻茂茂脚跟轻叩,它便懂得该加速截击。

  “开球!”掌旗太监的尖嗓划破马球场的上空。

  彩色的马球再一次被高高抛起,在阳光下旋成了一颗浑圆的光。闻茂茂双腿猛地夹紧马腹,在栗子饼应声弹射而出的瞬间,他听见身后白盛也的马匹打了个响亮的喷嚏。风灌进耳朵,把周遭的一切都彻底搅成了模糊的嗡响。

  闻茂茂想,策马飞奔时好像总是这样,天地都缩成了马头前那一小片的视野。

  可惜,还是白盛也先触到球。

  也不知道白盛也是怎么练的,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哪怕起步晚,他也总能是第一个追上球的人。

  马球杖精准的磕在了彩球底部,那团锦缎便翻着跟头朝球场的西侧飞了过去。赭衣的白小郎君甚至有空在马上侧身回望,冲闻茂茂咧嘴一笑。

  这个不管是你追我,还是我追你的游戏,白盛也简直百玩不腻。

  他甚至很享受这一刻,因为闻茂茂的好胜心让他总是十分专注,眼睛里都是他。好吧,都是球,但是一样的,只要他掌握着马球,他就吸引了闻茂茂全部的目光。

  直至那颗直直朝着球门飞去的朱色小球,在半途被早就算计好的闻关一杖精准截下,他虽然讨厌出汗,但他更讨厌输。

  晋郡王侧身时腕骨转得飞快,马球就像是被驯服的鸟雀,一直粘在他的杖头。

  裴觉的马适时的横插了进来。他没有白盛也那样天生发达的好身手,也没有闻关那样算无遗策的好脑子,但是这么多年同窗,让发他足够了解晋郡王的为人,全程紧盯着他行动,并果然捡了漏。

  他的青骢马与闻关的坐骑几乎擦着鬃毛错身而过。

  而就在闻关被迫收杖回防的瞬间,闻茂茂已经策马绕到了他的身后,拦住了裴觉。

  没有人看清闻茂茂是什么时候出的杖。只听见“笃”的一声轻响,那彩球便从闻关的杖尖默契脱落,弹跳了两下,正接上闻茂茂势大力沉的一杆,骨碌碌滚进了球门。

  场边寂静了一息,随即掌旗太监的铜锣便“哐哐”炸响,那是代表了进球有效的锣声,惊起马球场旁边树上栖息着的一排排灰喜鹊,扑棱棱的掠过了众人头顶。闻茂茂立在马上,开心的不行。

  “五局三胜!”

  “栗子饼队胜。”

  666:【哥哥宇宙无敌第一帅!】

  白盛也也跟着笑了,他驱马慢慢踱到边线,从马上弯腰,以一个看起来很有难度的动作从草丛里用球杆勾起了那颗马球,轻轻一挑,就顺手抓住了。指尖正触到锦缎表面细密的针脚,那是减兰用金线盘出的五爪金龙的轮廓,此刻沾了露水和马汗,摸上去微微有些发潮。

  白盛也攥着球纵马小跑回场地中央,正准备开口,就听到从球场边传来了闻蒙正委屈的声音:“好啊,你们打球不带我!”

  闻蒙正的弟弟回嘴:“明明是你重色轻友,去送未婚妻回庄子,没空来和我们打球吧?”

  昨天霍太后宫里的大家好像还聚在一起,给闻蒙正努力寻找合适他的未来郡王妃,如今十七岁的吴郡王已经有了刚刚下过聘书不久的未婚妻。

  正应了霍金柝重生前记忆里,妹妹写信给他的神奇算法,相看合适的成婚对象怎么也要一两年,等找到了双方都满意的对象,两边的孩子要再谈个一年半载才好订婚,再准备个一两年的婚礼,刚好成婚。

  闻茂茂暂时还用不上,闻蒙正倒是先被安排上了。

  中间也经过不少好事多磨,最终才在去年定下了汝阳崔氏的小娘子。老吴王最终还是实现了和世家联手的神奇目标,虽然他现在其实对于世家有些避之不及的意思,完全不想与他们扯上什么关系。

  但世间的缘分大抵如此。

  闻茂茂也没打算要一棒子打死所有世家,至少现在没有。毕竟世家在推恩令的变种政策下,经过短短三年,就已经迅速分裂出了数家。

  这汝阳崔氏就是其中之一,他们本来是博陵崔氏的分支,现在自立门户,成了被朝廷重用的新贵。汝阳崔氏为表忠心,有差不多一半的族人都搬来了京城,就是在搬家之后的上香环节,崔氏的夫人正巧偶遇了同去京郊礼佛的吴王世子妃,两位夫人一见如故,相谈甚欢。

  后面再一了解,崔氏的嫡女正与吴郡王一般大,也在相看人家。

  一开始不管两个的小儿女如何吧,反正两边的父母对对方的父母都满意的不行。吴王世子妃觉得世家清贵,崔夫人觉得吴王圣眷正隆,两边一拍即合,当下就走动接触了起来。

  只有老吴王最初有些不满意,他更希望孙子能娶个寒门出身的大臣之女,或者孙女,最好还是一心忠君的那种闻茂茂的心腹,他们两家才叫登对。不过后面也想通了,对未来的准孙媳妇又怎么看怎么满意了。

  因为不管是霍太后还是闻茂茂,看起来对于这桩婚事都没有任何不满,老吴王一开始百思不得其解,下朝回家关屋里琢磨半宿,终于顿悟,陛下这是在跟世家发出信号,就像当初对宗室一样——朕无意赶尽杀绝,朕只是需要你们忠君爱国。

  不听话的自然没有好果子吃,听话的嘛,那也是要树立典型的。

  老吴王觉得他能有今天,就是因为他识时务,是宗室里的典型,那找个世家里的典型当亲家,也是顺理成章。

  当然,也是因为闻蒙正看起来还蛮愿意的,应该是喜欢的。

  其实闻蒙正也不知道什么叫喜欢,他就是天生自带一种古人盲婚哑嫁的质朴,觉得他爹他娘凭借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找到了彼此,恩爱至今,他也肯定是一样的。

  比爱情更早来的,是闻蒙正对婚姻与家庭的责任感。

  他未来的娘子,自然是这世界上最好的小娘子。

  这次圣驾去京郊踏春,崔家就也一并把崔小娘子带上了,闻蒙正少年慕艾,天天鞍前马后的,闻茂茂这边根本找不见人。

  被起哄了闻蒙正也不恼,他从小到大就这样,觉得别人的恶意只是对他的羡慕嫉妒恨。

  以前嫉妒他祖父对他好,现在嫉妒他未婚妻大方贵气,天资聪颖,品行高洁……不管用词怎么样吧,反正吴郡王是把他知道的、觉得是好的词汇都堆砌在了未婚妻身上。他觉得她就像是三吃书中“神仙”二字而幻化出的脉望成精,一身的书卷气。

  闻茂茂与闻关打赌,闻蒙正至少还得这么旁若无人的一口气再说个一炷香的时间,如果不是,他就把栗子饼的西瓜糖吃了。

  栗子饼:?

  把蜜蜂糖吃了也行,还有酥黄独。

  闻关:“咱们偷吃甜点能再隐晦一点吗?”

  “你听朕狡辩,啊,不是,是解释。”

  “嗯?”

  “朕真的太想吃了。”

  “这就是你的解释?”

  “嗯。”

  什么是长大呢?小小的少年想,大概就是脸皮会变得很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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