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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位失败的下场 第62章 蜜月期7

强力粘鼠板 · 耽于纯美 · 502 KB · 2026-09-28 17:31:21

第62章 蜜月期7

  后面被关了两天禁闭, 李修宜叫人看守着再不让他出去惹祸了,乐湛总算是老实了,放眼四下空廓寂寥,又回到了永乐宫时的日子, 不过就算是没有被看守起来他也不会迈出寝殿这个门了。

  身份的秘密一旦泄露了一个口子, 好像不单是齐鄯见, 所有人都要知道了他的隐私了, 那些看过来的目光总觉得充斥着探究和不明意味的考量, 每当感到不自在的时候, 他都要将三月之期剩下的时间拿出来掰着手指数一遍。

  随着盛夏的日头越来越烈, 他在邺城的日子也要接近尾声了,万事万物都遵循了荣枯的规律, 到达了制高点就要开始走下坡路, 越接近他所盼望的那一天, 心里反倒愈加不安了。

  治心悸的药每天都在喝, 也不知是不是有了抗药性, 清醒的时间逐渐拉长了, 从前要昏睡八九个时辰, 现在掐指算了一算, 只需睡上七个时辰左右, 慢慢的也与正常人无异了。

  回想起来, 已经很久没有犯过心悸痛的毛病了,就是身上有些乏力酸痛, 不过也是小问题, 想来是用药的缘故, 没想到那山野出身的老乡医倒真有些能耐。

  乐湛想了想,又觉得这是废话, 谈庆公的能耐他不是早就见识过了吗?要不是他身上这番能耐,李修宜又怎么活得到现在。

  倘若换做从前,想起来他必要愤恨不已,觉得若非是谈庆公多管闲事,李修宜也不会回来抢了他的位置。

  可如今临要离开之前,那些前尘往事似是看淡了,也不再纠结他与李修宜之间是恩更多还是怨更多,反正此后桥归桥路归路,其余的都成了无意义的事。

  这日的药刚喝下去之后,余光里飘起了一层一层黑色的水波纹,眨了眨眼晃了好几下,又立马消失不见了,想来是这两日睡得少了,被熬出幻觉了,也就没有放在心上。

  南郊的穿林风透过了西苑的格窗,裹挟点草绿的清香,还带了林间松木的味道,一同传进了熟睡的梦中乡。

  这味道他在很小的时候闻到过,十三岁那年,南郊猎场。

  先帝在世时酷爱围猎,众皇子们随御驾前往,正是一展锋芒的时候,都变着法子的讨父王欢心,乐湛无有所长,唯有骑射功夫在众皇子里见长,一到了草场骑上骏马便如脱胎换骨一般,不再尾巴似的跟在李修宜身后。

  春日草场坚韧苍绿,远处林木郁郁葱葱,叶片被吹得哗哗作响,真是春猎的好时节,众位皇子身着劲装,颜色各不相同,远看一片姹紫嫣红,也算给春日添了些风采,皆勒马静侯,骏马在原地焦躁地来回换踏,口鼻中喷出热气,一声哨声响起,伴着几声长啸,众人策马而出,箭矢破空之声此起彼伏。

  四王李琰是除去太子之外最后皇帝宠爱的皇子,骑射也是皇帝手把手带出来的,自是不同凡响,他不屑看一眼草皮上放着那些充当活靶子的野兔麋鹿,立即调转了马头冲向树林深处,他瞧准了那只灰毛白点的狼王,搭弓上箭,倏忽间设想密林掩映的深处。

  却不想裹挟风力的箭矢被半道射出来的羽箭阻了。

  乐湛笑嘻嘻抢过他的猎物,“四殿下,咱们俩盯上同一个猎物了,怎么不算心有灵犀呢。”

  李琰仗着母妃得宠,舅舅驻扎蜀郡位高权重,总喜欢跟太子李修宜明里暗里对着干。

  他要跟李修宜对着干,乐湛便要跟他对着干。

  除了李修宜,李琰从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何况是乐湛,冷笑,“看你能耐了。”

  二人针锋相对,追着狼王深入密林,南郊草场的欢笑声也听不太清了,两箭并行穿透林叶,直直扎向狼王,一声困兽的哀鸣,两人立刻纵马奔去,只可惜李琰离得近些,乐湛又叫草垛阻了路,便落于人后了。

  乐湛心思一动,目光落到李琰暴露出来毫无防备的后背,悄无声息地搭箭。

  李琰笑意漫上脸,踩住了马鞍,弓腰要捡起那匹唾手可得的猎物,忽闻风声从耳后传来,他着急躲避,脚下滑了一下便滚下马来。

  乐湛慢悠悠地骑着马,颠着步子走过去,毫不客气地将猎物挂在自己马上,“谢四殿下相让,四殿下大气,我记得这回了。”

  而后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乐湛拔得头筹,回到草场时可谓意气风发,额头几缕碎发随风飞扬,身姿挺拔清俊,少年人的面目不显得锐气,却鲜活而耀眼。

  他彼时年纪还小,穿得一身鹅黄的圆领袍,看上去完全就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

  当他将狼王献给皇帝,抬眼却对上父王那双阴沉不豫的双眼,方才的兴奋叫一盆冷水浇了个干净,又变回了从前那副懦弱无能的九王,小心翼翼道,“……父王。”

  皇帝盯着他,四周的皇亲贵戚和文武大臣也盯着他,像是审判,好像他在毫无知觉的时候做了什么罪大恶极之事。

  乐湛惶恐地将目光投向李修宜,他没有参与围猎,只是坐在座上饮茶,所有的人里,就只有他一个人的目光是和缓的,温煦的,不带有一点敌意。

  “哥哥,我做错什么了吗?”

  李修宜在自己身边加了一个圆席子,让乐湛坐到自己身边来,“你没做错。”

  皇帝与朝臣之所以会是那个眼神,全都是因为乐湛长得太像他的母后了,年幼孩子气的面孔逐渐长开,脸颊肉消退了点,逐渐显出与阙氏如出一辙的明艳。

  阙氏生在北狄,尤其擅长骑术,虽然没有人特地教过乐湛,但是骑射的本领好像是刻在他的血脉里被遗传下来的一样,方才策马而来的样子叫众人重又看到了一个翻版的阙嗟,故而露出那般古怪的表情。

  一听见哥哥说他没有做错,乐湛放下心来,他那时候不太能分辨清楚所有人对他恶意的缘由,但是只要李修宜说他没有错,那么他就是没有错的。

  李修宜望向那叫羽林卫围起来的草场,绿草丰沛,精致规整,多了些故意而为之的痕迹便没意思了,他又道:“跟你没关系,是这片草场对你来说太小了。”

  他该疾驰在更广阔的天地。

  “这还小吗?”乐湛一知半解,“南郊的草场已经是邺城中最大的草场了。”

  李修宜微笑摇头,却不与他解释,“累了吗?”

  乐湛背上渗了点汗,粘着不太舒服,但他还是摇头笑道,“好久没有这么痛快地跑一回马了,哥哥不知道刚才李琰被我射下马那副丧气的样子……”

  他欢乐地吹嘘着方才的情形,故意将那成日里以挑衅李修宜为乐的李琰描述得多么狼狈惨淡,好给李修宜出出气。

  但在那绘声绘色的笑靥下似是藏着一张沮丧难过的脸,如果拔得头筹的人是李琰,父王才不会是这种态度,他一定会高兴地拍着李琰的肩,赞赏道:“好!好啊!有父王之雄风!”

  李修宜看透了他笑闹底下的痛色,并未露出多么解气的神色,而是捧住他的脸,手指摩挲两下,连同他当作遮掩的欢笑都心疼得露出几分哀悯之色,“哥哥不是在吗?”

  乐湛原本尚且能忍住,李修宜偏要点破他,眼泪没忍住掉下来一颗,接着是第二颗,第三颗……

  但是这么多双眼睛盯着,要是叫父王看见了他这样软弱的样子,一定又要被训斥一顿,更惹了父王不喜欢他。

  乐湛纵使有万般委屈,也必须往肚子里咽。他有些难以忍受地偏过头,揪住了什么东西,咬在屈起的手指上,闭上眼便以为眼泪不会再涌出来了。

  李修宜吻了吻他的眼,舌尖钻进他禁闭的眼,去舔舐那颗漂亮的眼珠,那颗比南郊草场还要广袤澄澈的眼珠,是来自于天雍神山以北,晴阳蓝天底下被初融的雪水浇灌出来的草木。

  十三岁的乐湛也不敢在李修宜面前表露心绪,他揣测着李修宜的喜好,为他塑造出一个完美有活泼的弟弟,为的是永远不被抛下。

  他不能哭,在李修宜面前也不能哭。

  乐湛咬得更死了,指尖深处丝丝血迹然在唇上,泄出了一丝痛苦的哀声,再也不肯发出一丝声音。

  “可以哭出来,”李修宜温声引诱,像是藏在深海底下诱导船夫撞礁的邪祟,“没关系。”

  乐湛什么也看不见,眼前是一片黑,只剩下李修宜的声音,还有细碎的铃声,在他左侧的耳遍一下一下地响起来,每响一次,身体里压抑的痛苦便要冲破出来了,又像什么要被吞噬掉,他弓起腰,高高的昂起脖子,整个人像一条被吊起来的鱼。

  一夜的梦魂惊颤,乐湛泻下一头的冷汗,身上打战,嘴里说着梦呓般的话,仔细去听,才知道他喊的是七零八落的:“哥哥。”

  为了听他唤这一声哥,李修宜停下来去抚他的脸,“叫哥哥做什么?”

  乐湛又哭了两声,哀哀的,问什么也不答,只是一味地喊哥哥,这梦又长又不安稳,临近尾声了,却什么声音都没了,全世界只剩下他和李修宜的声音,还有耳边那只细碎的铃铛有一下没一下的响,一时悠扬一时急切。

  眼睛酸涩得难受,视线在眼前复明了,头顶是绛色走金的帐子,乐湛盯了一会儿,心道为什么偏在这时候梦到这些小时候的事。

  李修宜脸出现在视野里,“哭了半天,终于是要醒了?”

  随着他的动作,乐湛始料未及的腰弓得更厉害,险些生生折断了,酸痛感强烈到让他以为整个人要分崩离析了,他撑着手肘往后挪了一步,懵然的目光落在李修宜脸上。

  刚才?不是梦?

  发懵之际,脚上的铃铛又响了一下,乐湛偏头看向架在半空的脚踝,那上面系了一只鎏金莲花铃铛的链子,做工细致到几乎看不出那镂空的莲花形是一只小金铃铛,连摆动的声音也是极度细微空灵的,不仔细听的话根本听不见。

  乐湛伸手要去扯。

  “这东西精巧着呢,工匠费时两个月才做好,可别叫你一下扯断了,”李修宜拉过他的小腿往身后藏了藏,不让他够着。

  乐湛抄起枕头往他脸上砸,“你恶不恶心,趁我药效上来做这种事!”

  李修宜将他按着狠狠吻了一下,撞破了唇,却是浅尝辄止,“是你睡梦里一口一个哥哥,若不给你便吵着要动手自.亵,怎么醒来就换了一副面孔?”

  乐湛被他说得身上一阵冷一阵热,刚要骂他胡说八道,残留的虚影闪上来,刚一张口又想起来方才似乎的确喊了哥哥,还喊了很多次。

  但他绝对说不出这种话!

  “终于想起来了,”李修宜托住他的后脑勺,带着他视线向下,“自己看看,都像什么样了。”

  ==========作者有话说:==========

  哥哥是企图放置没放置住,半夜摸过来偷吃一点,弟弟就这样悄无声息被吃了好几次,还以为是哥哥终于要当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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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普雷写得有点神志不清了,感觉是时候要把蒙灰的剧情抬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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