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哪个社会好(4/6)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30
很清楚,君主可以无为,就因为“要在中央”,即中央集权。中央集权,君主才握有绝对权力。有此权力,君主才能无为,也才敢无为。
权力,是无为的前提。
集权,是无为的保障。
这就与老子和庄子都不相同。老子的社会理想,是“小政府,大社会;民自治,君无为”,基本上无须权力。庄子追求自然和自由,主张“上如标枝,民如野鹿”,更只会反感和抗拒权力。因此,尽管老和庄有区别,但,无中心甚至无政府,却是一致的。
有中心的,是孔子。
孔子其实也赞成“无为而治”,只不过儒家更喜欢称之为“垂拱而治”。孔子认为,一种好的政治,就应该像“天上的星星参北斗”,自然而然。只不过,这种好的政治来自道德。执政者必须“为政以德”,在道德上做出表率,靠高尚的品格来感召民众,才可能像北极星一样“居其所而众星共(拱)之”。31
没错,孔子的北斗是“道德中心”。
韩非的却是“权力中心”。占据这个中心的,是中央集权体制下的君主,包括当时各国的国王,更包括后来帝国的皇帝。他们,就是法家系统中的北极星。
当然,这些“北辰”也并非什么都不做。比如“使鸡司夜,令狸执鼠”,让臣民各尽所能,各司其职,便是君王要做的。他们需要做这些事,也必须做这些事。32
因为这是权力的体现。
好在这项工作并不复杂。按照韩非的设计,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应该早已将所有的闲杂人等,包括被称之为“五蠹之民”的儒生、侠士、食客、纵横家和工商业者统统消灭,只留下农民和战士,以及管理农民和战士的官员,很“干净”,也很“单纯”。33
显然,这是一种专制。
然而这种专制却又是无为的。这不仅因为最高统治权和决策权在君主手里,还因为这种专制依靠的是所谓“法治”。用韩非的话说,就叫“寄治乱于法术,托是非于赏罚,属轻重于权衡”。34
也就是说,一切交给制度和法令。君主即便专制,也不必亲自动手。
对!人不治,法来治。
人不专制,法来专制。
这正是法家叫做“法家”的原因,也是法家及其主张备受争议的原因,必须从长计议(详见本书第六章)。但可以肯定,韩非主张的无为而治,是有制度保障的。有此保障,君主便可安居其所,自有臣民前来效劳尽力。
也许,这就叫“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由此造就的,是“蜂蚁社会”。
没错。四体不勤大腹便便稳坐中央的君主,是蜂王或蚁后;那些什么想法都没有,只知道按照法定程序做贡献的臣民,是工蜂和工蚁。
这样的社会,也会有人喜欢吗?
有。
谁会喜欢?
墨家。
平等导致了独裁
墨家主张的,也是“蜂蚁社会”。
没错,法家在墨家之后,墨子在韩非之前。法家兴起时,墨家已经衰亡。因此,墨家不可能去赞成韩非。但如前所说,墨法两家,既根本对立,又相互同情。那么,他们殊途同归,不可能吗?
完全可能,主张“蜂蚁社会”就是。
当然,这种相同,只是不约而同。事实上,墨法两家的蜂蚁社会,只有结构相同。其余,则性质不同,起因不同,实现方式也不同。韩非是“国家主义者”。他的主张只能用于国家,也只能靠君主去实现。墨子却是“社会主义者”。他的主张,自己就能实践。
在哪里实践?
在组织中。
与儒、道、法三家不同,墨家不仅是学派,也是团体,甚至是一种准军事组织。组织的成员叫“墨者”,组织的领袖叫“巨子”。巨子具有双重身份。他既是导师,又是首领,对自己的弟子有生杀予夺之权,可谓说一不二,令行禁止,一呼百应,绝对权威。
墨子本人就是这样。
据说,墨子当巨子时,手下有一百八十人。他们忠心耿耿,训练有素。只要墨子一声令下,跳进火海走进刀山,脚后跟都不会转一下,迎着死亡就上去了,叫“赴火蹈刃,死不还踵”。35
照这架势,如果领袖要他们做人肉炸弹,估计也干。
黑社会吗?恐怖组织吗?
不,和平组织。
就目前掌握的情况看,组成墨家团体的应该是一群善良的人。他们爱和平,勤劳动,能吃苦,守纪律,富有奉献和牺牲精神。墨子本人,更是心地善良道德高尚,吃苦在前享乐在后。这就跟商鞅和韩非要建立和维护的王国完全两样,怎么也是蜂蚁社会?
因为理想,因为价值观。
那么,墨家的理想和价值观又是什么?
公平与正义,还有平等。
的确,墨家是追求平等的。他们反对仁爱,主张兼爱,就因为仁爱有等级,兼爱讲平等。墨子主张改革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做到自食其力,按劳分配,各尽所能,机会均等,也为了追求平等。
墨家的这一追求,倒是跟法家相同。法家也是讲平等的。法家的主张,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点,已由商鞅的实践证明。商鞅虽然没能法办太子,却法办了太子的师傅,也算“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何况法家的主张,还有“君主面前人人平等”。这就更不难做到。因为在法家的系统中,臣民本来就是君主的工蜂和工蚁,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