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蒸玉米饭
第二天一觉醒来, 周敏脑子里出现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昨天炒的茶好像都留在了邱五爷那里。
当时她脑子里乱七八糟的, 倒是记得将空了的篮子拿走,还在晾着的茶叶自然不可能顾得上。不过昨晚石头好像说过, 邱五爷又走了,也不知这茶叶带走了没。
当然其实他就算不走, 周敏这会儿也不可能去要什么茶叶。
只不过提到这个,她才总算是想起了邱五爷这个人。昨天光顾着纠结自己童养媳的身份了,根本没考虑到他。
其实光是从周敏的这种反应,就能看出来亲疏远近了。
要说邱五爷这个人,周敏对他的确是抱有相当程度的好感。毕竟他首先长得就很占便宜,过分的美貌本身就具备一种震慑力,让人自然拜服。而若论性情, 邱五爷看上去冷淡难以接近,但相处久了,就会发现他身上有一种不谙世事的纯真。过分孱弱的身体令他敏感多思,但他所思虑的问题, 绝大多数都是偏于哲学的妄想, 真正的生活阅历却实在不多。
所以他待人直且诚,虽然有种出身富贵的人自带的高高在上气场,却正好与他的外貌相得益彰, 绝不会令人生厌, 反而能够为他增色。
周敏跟他相处时的感觉,举个不是特别贴切的例子,就像是帮忙带亲戚家的小孩, 不需要花费太多心思去管教,只管陪他玩得高兴就可以了。就算有一点小毛病,也就忍了。
但也只是这样了。说到底,周敏对邱五爷没有动过心,所以连拒绝都毫不犹豫,事后也没怎么纠结。
这会儿冷静下来,回头想想,揭人不揭短,当时自己那番话说得相当不客气,也不知道他这么匆忙的离开,是不是被气得太厉害。
毕竟,周敏觉得,估计这恐怕还是第一次有人对他说话那么不客气吧?
但老实说,邱五爷自己离开,的确让周敏松了一口气。
所以那个家里来了急信的托词一看就很假,周敏也只能当做是真的了。要说就因为提亲不成就老死不相往来,那倒也不至于。但就算是现代,谈恋爱分手之后再见面都免不了尴尬,所以离远一些,冷却一段时间把这件事情揭过去,算是比较明智的做法。
等一阵子看看,要是还没有消息,就让石头往大石镇送点儿蔬菜什么的,顺便打听一下消息,若再不消气,端午之前自己亲自去赔罪吧。
做出这个决定之后,周敏顿时觉得浑身轻松,这才从床上坐了起来,开始穿衣服。等到披散着头发下楼,却发现楼下的屋子里,炭盆已经烧起来了,上面还放着一个陶制的水壶,正往外冒着热气。
估计又是石头来过了。
在今天之前,周敏从来没想过石头对自己的这种好有什么不对,心安理得的觉得“我是他阿姐嘛”。但是现在知道了实情,这种殷勤就显得让人不安了。
受了他太多的好,要拿什么去还?
如果说邱五爷那里还能仔细的分析出个一二三四五,石头这边周敏就觉得完全是一笔糊涂账。
这家伙总能在各个方面用各种方式让他吃惊,要说周敏在这个地方最信任的人是谁,答案毫无疑问。但因为这样就要将两人之间的关系转换成另一种定义,周敏拒绝去考虑其中的可能性。
梳洗罢,往外泼水的时候,周敏听到了小楼后面的声音,走到窗边一看,才发现石头正在一边忙碌一边低声的背书。周敏站了一会儿,便听出他背诵的是论语。
在学习上,石头可比她有积极性多了。
当然,这也可能是因为周敏是个假的文盲,所以做完了最初的样子,让所有人都知道她读书识字之后,这些书就直接放下了,闲着没事才会翻一翻。
石头则不同,从认完了字,可以自己看书之后,那套四书五经就被搬到他的房间去了。去年过年前,周敏还给他弄来了一套二十四史。之后他几乎每天都会捧着书看一会儿,有时候还会像现在这样,一言不合就开始背诵全文。
不知道是不是注意到了她的视线,石头忽然回过头来,见她站在窗边,就朝她笑了笑。然后才低头拿起锯子,将架在木马上,已经弹好了墨线的一截木头锯成木板。
虽然不是电锯,但是工作起来的时候必然会有声音。大概是怕影响她休息,所以之前石头只是在做准备工作,根本没有开工。
周敏又想叹气了。
有时候她觉得,石头这样脑子一根筋,什么事情定了就不会再多想也挺不错的。像自己这样,什么都没定性,所以什么都要放在心里反复掂量,最后还未必能够得到答案,自己都觉得心累。
石头的手很稳,一手抓着锯子,一手扶着木头,锯子的刃口一直挨着墨线,没一会儿一块平平整整,厚薄均匀的木板就被锯下来了,摆在一边。把一整根木头都锯好之后,他才将工具一收,走过来站在窗前道,“敏敏,过去吃饭吧。”
“来了。”周敏回过神来,将乱七八糟的思绪都压下去,应了一声,转身开门出去。
今天的早饭喝粥。
齐家山这一片地都被清理翻整过,开春之后杂草陆续冒出来,其中有不少都是可以食用的野菜,安氏几乎每天下地都能弄回来半篮子,还能天天都换花样。野菜粥野菜饼野菜盒子野菜羹,连野菜饺子他们都尝试过了。
周敏那点儿小资的野菜情结,这个春天已经治愈得差不多。在她的挑剔下,安氏的厨艺可谓是突飞猛进。
譬如今天的野菜就没有直接放在粥里,而是在滚水里烫过后,加上辣椒油和各种佐料凉拌,再配上一碟小咸菜,一碟豆腐乳,加上一碟煎鸡蛋,配菜可以说是相当丰富了,粥则是熬得稠稠的小米粥。
周敏喝了两碗粥,便预备跟安氏一起到地里去除草。但还没出门,齐老费就过来了。
他脸上带着灿烂的笑意,一看就是人逢喜事,见到周敏,远远的就大声招呼道,“敏敏,这是要出门?”
“老费叔,有什么好事吗?”周敏站住了,笑着问。
齐老费哈哈一笑,“世云回来了,县衙那边一切顺利!所以我这不是来请你这个功臣过去坐坐么?”
“我就不去了。”周敏道,“动动嘴皮子的事,功劳都是世云哥的才对。再说,老费叔你已经给了我两个人,大山和大树来了之后,家里的活儿都轻省多了。”
“一码归一码!去我家吃个饭,又不是要你怎的。”齐老费说着就要上前来拉她,“走走走,地里的活儿让他们去做,你跟我走!”
周敏狐疑的看着他,虽然说这是喜事,但齐老费实在高兴得太外放了,这跟他平时的习惯不符。作为万山村头一号大地主,齐老费素来是很讲究派头的,说话做事也讲究个喜怒不形于色,今天的表现……
“老费叔你说实话,来的不单是世云哥吧?”周敏问。
齐老费脸上的笑容一顿,又哈哈大笑起来,“不愧是敏敏!”笑完了,才压低声音道,“是明公大人也跟着来了,说是微服走访,不让声张。”
那就难怪了。徐县尊肯屈尊到这里来,足见齐世云这个心腹在他心目中的地位。
虽说是用了走访民情的理由,但寻常走访,不过在城郊随便走走,最多到大石镇,像万山村这样隐于大山之中的村子,贵人的脚步一般是走不到这里来的。徐县尊走马上任不久,不在县衙处理政事却跑到这里来,必然是对齐世云十分看重,投桃报李。
这对于齐老费家,对于万山村而言,都是天大的喜事,将来可以在子孙面前吹牛皮的那种。
“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更不能去了。”周敏道,“老费叔要是有心,明后日再请我吧。”
反正周敏的目标并不是结交权贵,只是想在县衙有个靠得住的人。齐世云既然已经彻底站稳了脚跟,自然可以充当这个人选。在徐县尊面前露面的事,周敏便不去凑热闹了。
其实这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毕竟徐县尊屈尊到这里来,没道理还要屈尊去见一个小姑娘。而她出主意的事,更是不能让徐县尊知道的。既然如此,不去反而更好。但齐老费来叫她,这份意思就到了,表示他们家没想着昧下功劳。既然如此,周敏自然更不回去。
她这句话说得斩钉截铁,不居功的意思很明显。齐老费低头想了想,便郑重的道,“好,回头我专门设席请敏敏你!”
齐老费一家没有声张,徐县尊来了又走的事,万山村里竟没人知道。
而且他说到做到,第三天果然请了周敏过去吃饭。虽然客人只有周敏一个,但席面排场却半点都没有偷工减料,四个冷盘八个热菜,两道汤两道点心,比寻常的红白宴席上的菜色更加丰富,摆了满满当当的一桌子。
周敏都被吓了一跳,“老费叔你这是做什么?随便吃一顿便饭就是了。”
“那怎么行?”齐老费请她坐在上首,自己在一旁陪坐,然后才笑道,“说好是请你吃席,那就不能含糊了。敏敏你是痛快人,我也就直说了,前日徐大人在这里吃的是一模一样的席面。”
这是表示在他眼里自己跟徐县尊是一样的贵客,周敏想了想,也没有扭捏,笑道,“只是太破费了。招待徐大人是应该的,咱们一家子关起门来吃饭,何须如此?”
“只有这一次,往后再没有的。”齐老费笑着道,“请你吃饭,我也就不劝酒了,动筷子吧。”
现在家里的日子好过的,肉蛋都是不缺的,偶尔还能与人换一条鱼打牙祭,所以周敏已经恢复了上辈子的饮食习惯,更偏爱清淡的口味。一桌子的菜,肉她基本没怎么动筷子,倒是把四个冷盘吃掉了一半,又喝了一碗汤,吃了两块点心,这顿饭就结束了。
——这还是她来到这里之后,日常劳作,所以饭量增加了不少。
齐老费虽然陪坐着,自己却也没怎么吃,见一桌子菜端上去什么样撤下来还是差不多,简直哭笑不得。索性也不让人收拾了,直接用盒子装了送到齐家山去。周敏对这种吃完了还要打包的行为非常惭愧,但最终还是没推辞过去。
吃完了饭,他们也换了个地方说话,周敏喝了一口水,然后正色看向齐老费,“老费叔有话就直说吧。”
齐老费微微一怔,继而苦笑起来,“你啊,什么事都瞒不住你。我本来还打算缓一缓,过几日再提,以免显得我请你吃这桌席面就是为着求你办事。”
“叔你要是这么说,那就是见外了。”周敏道。
齐老费道,“今年的天气你也看到了,入春之后只二月里下了几场雨,之后就一直旱到现在。虽然还算不上大旱,但再这样下去,就要影响到春播了。若是入了夏还是这样,情况只怕更糟。”
周敏闻言,微微有些意外。之前听齐世云的说法,还以为这位新任的徐县尊是一个不通庶务却又妄想功劳的书呆子,但现在看来,不管他是不是为了政绩,但总归还有几分做个好官的念头。起码并不是每一位县令都会因为一个多月不下雨就担忧出现旱灾,想要未雨绸缪。
说到抗旱,种在地里的作物,天然就比水稻有着更强的抗旱能力,毕竟它们基本上是靠根系在地下吸水供给植株,所需的水分也不像水稻那么多,即使大旱,人工浇水也能稍微挽救。
所以这会儿听了齐老费的话,周敏便道,“那就让县尊大人继续推广土豆和玉米两种作物便是,只要不是赤地千里的大旱,多少都会有收成。若还能求得朝廷的免税和赈济,想来坚持到明年不成问题。”
齐老费发愁道,“这两种东西虽好,奈何都不能做主食,那玉米成熟之后又干又硬,口感大不如鲜嫩时,磨成粉又只能做糊糊,不能发面蒸馍。这稀的毕竟不如干的,吃久了人可顶不住。”
“啊……”周敏这才想起来,玉米的吃法好像也没有推广过。之前几年都是风调雨顺,大家除了在到季节的时候吃一下嫩玉米棒子,剩下的就是磨成粉来熬粥了,但不管哪一种,都更像是辅食。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普通人家始终种得不多,跟高粱黍米一样,多少种一点吃个新鲜而已,很少扩大种植面积。毕竟他们又不像周敏这样能够大批量的卖出嫩玉米棒子,又不舍得像许多大户那样,将种出来的玉米用来喂养牲畜。
每一种食物的食用方法都是经过长时间摸索得出的,而在最需要食用它们的民间,这种发展却总是最慢。
因为广大劳苦群众很难像有钱有闲的富贵人家一样,专门养着一群人琢磨怎么把一道菜做出花儿来。何况民间能用得起的香料佐料也很少,还不怎么舍得用油盐……再加上大部分人很容易满足于现状,不爱探索和创新,自然就很难出现新的吃法。
之前的土豆就是这样,大部分人不过用水煮一下就完了,连盐都不舍得沾一点,自然滋味又水又淡。而在石头将各种菜谱告知唐家楼之后,这些菜色从县城开始流行,又重新进入民间,如今焖炒炖煮都是家常菜了,只有油炸,大部分人还是不舍得这么浪费。
“玉米也能做饭的。”周敏道,“这样吧,明日我家蒸玉米饭,也回请老费叔一顿。”
“那敢情好。”齐老费点头。到时候让家里的婆娘去观摩一番,学会了,再进县城去现学现卖就是。
因为是要全程观摩,所以第二天一早,周敏等人来了,才去仓库里挑了一提玉米,拿回来大家一起脱粒。齐老费将一个玉米握在手里看了一会儿,才道,“敏敏,你们家种出来的东西,总比别人家的都好些。”
周敏道,“那回头县衙要请人吃饭,就麻烦老费叔帮忙说和了。”
虽然官田里也种了玉米和土豆,而且收成并不少,但是要论质量,都不如周敏的。要不怎么县城里唐家楼每年的嫩玉米棒子都会引来争抢?不是那些大老爷们家里的地没种玉米,不过味道不如而已。这种不如,普通百姓大概尝不出来,但是嘴已经被养刁了的朱门富户却能分辨。
所以县衙如果要宴客,不管是为了脸面还是为了推广玉米,当然都要用好东西。
而且,除了这顿饭之外,如果能让县衙主动采买自家玉米和土豆,当做种子出售给民众,那才是更加长久、而且稳赚不赔的生意,对双方都有好处。毕竟能拿出优良品质的种子,对提升官府的名声和威信同样很有用。
不过,事情能不能成,要看齐世云的周旋,还得看那位徐县尊是不是真的重政绩更胜过金钱。否则万一他借助官府施压,低价从自己这里收种子,再高价卖出去,把钱揣进自己的腰包,周敏可就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了。
将玉米脱粒之后,就是磨成粉了。
石磨与机器最大的不同就是无法精细的控制出来的成品。要么就用大磨推玉米粒,出来的成品颗粒粗细不均,而且还带着一层厚厚的皮,口感自然不会好。要么就加水用小磨打成糊糊,口感更细腻,但是要么熬粥要么蒸糕,就不适合用来做主食了。
所以周敏在这里使用了一种新的工具——罗。
跟完全用竹编的簸箕之类的器具不一样,罗更精贵,因为它需要使用贵重的绢纱来制作。用宽大的竹片编成一个厚度两寸左右的圆圈,然后再将薄薄一层的绢或纱糊在上面,就做成了。
相较于孔洞巨大的竹编筛子,罗能够更细致的筛出粉末或者流质的东西。
将磨好的玉米粉用罗筛一遍,太粗的玉米粒和脱下来的皮都会被留下,这东西最适合用来喂养刚刚孵化的小鸡,因为颗粒较小,不会被哽住,又比剁碎的野菜更有营养。而筛出来的便是一层细粉。
将这层细粉和上少量的水拌匀,上锅蒸熟。因为太细,又加了水,所以蒸出来之后会凝成一整块。所以在蒸熟之后,要将之倒在大簸箕里,趁热一边淋上少量的凉水一边将之彻底拍散,放凉之后再重新上锅蒸,这回蒸出来的就是松散的玉米饭,可以取代米饭作为主食了。
事实上,虽然经过了很多处理,但玉米饭的口感及不上水稻,这是毋庸置疑的。偶尔吃一顿倒是很新鲜,但经常吃就不见得那么舒服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周敏之前根本没想到要吃它,而且现在对它的定位也是灾荒预备粮。
但大概是因为泉水浇出来的玉米实在太强大,明明并不是黏玉米,但蒸出来的饭,吃起来却没有那种带一点沙的刮喉咙的口感,反而有点儿Q弹,甜度也足够,口感已经接近普通大米了。毕竟这会儿的水稻还没改良到后世那种程度,除了贡米之外,其他的味道也都很普通,不下菜的话滋味同样寡淡。——当然,齐家出品的例外。
所以齐老费尝了一口,立刻点头道,“好啊!这种吃法更好!”
周敏则在琢磨着,以后是不是要经常做一顿玉米饭来改善一下食谱,毕竟五谷杂粮还是要多补充一些的。而且这个时代的人不知道,但是后世,具备保护视力功能的叶黄素和玉米黄素可是被炒得神乎其神。
——虽然在这个时代,没有电视电脑和手机,甚至连书也不怎么看,周敏觉得自己的视力妥妥的超过1.5,完全不需要任何改善。
但是她不需要,有人需要啊!
在这个女人基本不出门,小孩没有零花钱的年代,读书人的钱才是最好赚的。只要能够将广告打出去,或许将来她家的玉米不单能够在高顺县卖,还能卖到全国各地去呢。反正晒干了的玉米可以储存相当长的时间,并不会受到地域影响。
也许,把万山村这一片打造成生态玉米基地也不错?而她每年只需要向其他人提供种子就可以。
虽然朝廷已经在推广玉米,但周敏相信,灵泉在手,将这里的玉米打造成五常米、碧粳米、丝苗米之类的著名品牌还是不成问题的。
周敏越想越觉得这是一条路子,当然前提是自己能把广告打好。
她想的太投入,以至于连自己在吃饭都忘记了,只是机械的不停往嘴里扒饭,根本没想起来要夹菜。
坐在她旁边的石头第一个发现她在出神,于是不着痕迹的往她的碗里夹菜,而周敏居然浑然不觉,石头夹一筷子她就吃一口,自然得好像演练过千百次。
桌上的几位长辈不由打起了眉眼官司,你看我我看你,眼中都带着几分揶揄的笑意。
而齐老费更是心下感叹,幸好之前没贸然来提什么亲,看现在这样子,齐老三分明是以退为进,根本没想过把周敏放出去!而且石头明显也有这样的意思,至于周敏自己……齐老费看不出来,但周敏如果真要嫁人,肯定第一个考虑石头,然后才会是别人。
等周敏回过神来时,一顿饭已经吃完了。
她看了看自己空空如也的碗,感觉好像已经吃饱了,便也十分自然的将碗搁下。本来还想站起来收拾,但石头已经抢先一步,动作十分麻利的将空碗摞了起来,她犹豫了一下,觉得还是先跟齐老费商量一下自己刚才所想的那件事,便又安稳的坐好了。
“成了,如果是这样的玉米饭,想来就算真的闹了灾荒,也没什么好怕的。”齐老费道。
周敏一笑,“老费叔,不是我自家夸口,但我们家的东西的确比别家都好。我想也不是所有的玉米都能做出这种味道来的,这一点要提前说好,免得回头有人觉得受骗了,我可不担这个责任。”
“知道知道。”齐老费笑着道,“但用上你家的种子,总归不会相差太多吧?”
“这倒是。”周敏点头道,“我刚才还想呢,这会儿玉米还没开始播种,若是所有人都用我们家的种子,今年收上来的玉米味道自然更好。”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齐老费道,“回头跟世云提一下,多半能成。”顿了顿,又道,“你放心,价钱不会少了你的。”
“这我倒是不担心,我只是刚才有了一个新想法。”周敏道,“若是能将咱们的玉米牌子打出去,让人知道万山村的玉米是好物,人人争相购买,到时候或许阖村的人都能受惠,靠种玉米发家致富。”
齐老费诧异,“你这是想把这玉米弄成贡品?”
“贡品?”周敏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意识到这是个什么时代,所有的好东西,多半都会被上贡的。甚至最初隋唐时期朝廷开科取士,从各州脱颖而出,前往京城参加尚书省省试的读书人被称作“贡士”,会被跟各州土贡之物一起解送京城,真正也是贡品的一种。
而成了朝廷的贡品,就意味着这个东西成了“专用”,也许官员家中还能吃上,但民间是绝对不允许流通的。
“不不不,我不做贡品。”周敏连忙道,“我只是打算给咱们的玉米也做个推广,卖到全国各地去。若是那样,就算万山村家家都种玉米,也不愁销路了。”
“咱们自己卖到全国各地去?”齐老费有些迟疑。
周敏笑着摇头,“自然不是,如果我们的玉米有了名声,想来各地的行商都会到这里来进货。久而久之,也许高顺县也能成为著名商埠也说不定,好处是很多的。”
齐老费闻言,立刻心动。
徐县尊在这里做官,不过三年时间,到时候又要换新的县令来。虽然说齐世云已经在县衙站稳脚跟,但是能给自己剁加个筹码谁不愿意?如果万山村的玉米真的卖出去了,齐世云身为万山村人,在县衙的地位自然也水涨船高,以后不管什么人到高顺县任职,都会多看重他几分,还愁没有好前程?
“这个想法是不错,但咱们家的玉米也只比旁人略好些,凭什么让人高价来买?若是价钱低了,运到外地去成本太高,行商也不会考虑的。”齐老三在一旁听了半晌,忽然插口道。
周敏点头,“这是个问题,所以要将咱们的玉米包装一下。”
“包装?”齐老费问,“怎么个包装法?”
“第一步就是取个响亮的好名字,你们觉得‘黄金米’这个名号怎么样?”周敏道,“既占了颜色,又说明我们的玉米有稻米的口感,同时还讨了好口彩。”
“听着倒是有气势,”齐老费有些犹豫的道,“但会不会太有气势了?”
“不过是名号,这倒不打紧,连锦鸡都能夸成凤凰,咱们这不算什么。”石头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站在门口道。
齐老三仿佛是专门来泼冷水的,又道,“但光是名号叫得响,只怕用处也不大。锦鸡吹成凤凰也还是锦鸡。”
“所以咱们的玉米与众不同,因为吃了之后,能够静心明目,缓解眼部干涩疲劳,对读书人来说是最好不过的食物。”周敏道。
齐老费连忙追问,“这玉米当真有如此神效?”
“有肯定是有的,但是否神效就说不好了。”周敏道,“这又不是药,总要长期食用才有效果,而且,大抵还会因人而异。”
“那……既然没有效果,怎能胡说?”齐老费迟疑的道。
周敏一笑,“反正就算吃不好,也不会吃坏了,不是吗?”
齐老费乍然领略广告的真意,不由呆了一呆,继而一拍大腿,赞道,“不错,反正吃不坏,有没有效全凭一张嘴说!况且咱们的玉米的确比别人的味道更好,这总不会错吧?”
石头冷不丁的补充了一句,“就是有人找上门来,也可以说他吃得不够多,体质不够好,所以才没有效果。何况总有人会觉得有效,主动替咱们作证。”实在不行还可以请几个托儿……这话他没说出来,因为他爹齐老三已经在朝他瞪眼睛了。
周敏暗赞古人对这些新鲜事物的接受程度居然如此之高,而且发散思维也不错,立刻就能举一反三领略出其中真味,实在是令她这个自诩“见多识广”的现代人汗颜。不过得到了他们的支持,这件事说不准真的能做成了。
她忍不住看向齐老三,他从一开始对此事就是持不太赞同的态度,周敏并不希望他觉得自己是个为了钱不择手段的人。毕竟玉米黄素是的确存在的,只是现在的人不知道,她也没有办法证明。
齐老三道,“如此神效,吹捧太过,不是贡品也是贡品了。”
周敏闻言眼睛一亮,“对啊,所以我们的玉米效果一定没那么好,必须要长期服用,嗯……就吃个两到三年吧,才有效果。”她说到这里顿了顿,又补充道,“就算最后牌子没打出去,至少将玉米推广了出去,总归还是有点用的。”
齐老三知道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摇摇头道,“你既然要做就做,咱们的玉米好不好,吃了的人自然知道。”
——其实这世上还能有谁比他更清楚自家种出来的这些东西有多少神效呢?
昔日他躺在床上,每天只能由安氏扶着下床走动片刻,垂垂欲死。但不过几年的时间,他已经完全康复,跟寻常人没什么分别了。
那种几乎每一天都能够感受到自己的身体在变好的感觉实在太过奇妙,他之所以反对,不是因为东西不好,而就是因为太好了。好得一不小心就会引来有心人的关注。
到时候,周敏身上的秘密还能够藏得住吗?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不是人人都能够克制住自己的贪念,巧取豪夺的事情从来不少,而现在的他们,还没有实力保住手头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