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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女竟是我自己[西幻] 第173章 别路4 “等我回来

恒矢 · 穿越小说 · 1.64MB · 2026-07-09 20:36:42

第173章 别路4 “等我回来

  留下还在“呜呜”叫的女人与一具尸体、两颗骷髅共处一室后,菲丽丝捡起早就收拾好的包裹,拎着铁铲走到室外,来到小屋附近某处被挖开的浅坑旁坐下。

  不管杀死的是不是坏人,那终究不是什么好体验……至少之前与冉娜玩闹攒出点的愉快已经被这场变故消耗殆尽。

  只是事到如今,菲丽丝也已经没有多余的情感对此发表什么感慨。

  这里是黑夜中的荒野,是野兽的领域。

  野兽不会考虑所谓的道德和人性,互相吞噬保全自己是它们的本能——选择踏入这里的她也一样。

  不过这一晚除了坏心情,倒也不算全无收获。

  顺着附在那男人身上的幽灵指引,她在仓库附近的某片土地下挖出了两具已经白骨化的尸体。

  虽然尸体身上原本携带的财物都没了,但大概是多少对神明还存在那么点敬畏,或者是觉得这些实在卖不出去,朝圣者们会随身携带的徽章和主教颁发的朝圣特许状倒是连同尸体一起被埋到了地下。

  这两名遇害者应当不是什么有钱人,代表朝圣目的地的徽章是木质的,现在已经烂得差不多了,不过两张被布包裹了好几层的朝圣特许状倒是意外保存了下来。

  借着月光,菲丽丝看清了特许状的内容。

  大概是签发地不同,这两张朝圣特许状的排版与她之前申请的不太一样,不过上面的文字都用的通用语,倒是方便菲丽丝阅读。

  这是两个来自帝国的朝圣者,一人叫“德雷格的汉斯”,一人叫“德雷格的彼得”。

  从名字上看,他们就算不是亲戚也至少是同乡,这大概也是他们为什么会结伴而行。

  两人朝圣的最终目的地是雷慕城,按照签发日期是一年前看,他们应该是已经去过了雷慕城,是在回家途中时才遭遇了不测……好在现在距离特许状到期的期限还有三个月,只要有一张特许状上记录的身份标识跟她类似,她就不需要再想用什么方式混进城了。

  然而心底刚升起一丝轻松感,在看到后面那些特征描述时,菲丽丝再次泄了气。

  “德雷格的彼得,脸上有疤……这个不行。”

  “德雷格的汉斯,左手有疤,棕色头发深色眼睛,身高六……这是什么单位?”

  读到一半,菲丽丝便卡住了,转头看向派勒乌索教授:“这不是通用语吗?这字我怎么不认识?”

  “念‘足尺’,是帝国那边的计量单位,不过具体一足尺有多长我也不清楚。”派勒乌索教授从远处飞来看了眼,又很快飞离五六米,站在远处高声怂恿道,“不如你问问你身边那位呢!”

  菲丽丝:…………

  菲丽丝看看正跟自己一起蹲在浅坑旁、沉默盯着坑中白骨的一只双头幽灵,再次无语转头看向老教授:“你至于吗?你看他们多安静,根本没有想攻击你的意思。”

  派勒乌索教授没有说话,只用一只手臂拦住想要试图靠近的冉娜,又用另一只手向菲丽丝比出一根中指:“为您的健康祈福。”

  菲丽丝:…………

  都多少年过去了……真是个记仇的老头!

  不再理会这个越活越回去的幼稚鬼,菲丽丝真就跟站在另一边的深灰色幽灵搭上了话:“所以,你们中的汉斯先生身高有多高?”

  听到她的话,长着两只头的灰色灵体终于将视线从坑内移到她身上,却许久没有出声。

  寂静让时间变得更加漫长,长到菲丽丝都开始怀疑他们是不是对自己把他们的头取出来这点有些不满,正打算解释时,灰色的幽灵居然慢慢升高,最后在一个高度停下不动了。

  菲丽丝会意地站起来,发现自己距离这个身高差了近半个头,不由发出一声痛心的哀叹。

  果然还是自己想得太美好了……怎么可能就这么巧,刚好碰上的遇难朝圣者就能与自己的体貌特征贴合……

  但还是该死的!难得升起一点“终于有捷径可走”的喜悦,居然就这么被无情打断,怎么都想都让人沮丧……

  在远处好好欣赏了一阵学生吃瘪的样子,派勒乌索教授终于带着得意的笑悠然飘近了一些。

  “要是每个士兵都像你一样较真,那教堂旁的公告栏就不会有那么多通缉令了。”派勒乌索教授呵呵笑道,“先不说阿根堡的‘足尺’和那什么德雷格的‘足尺’是不是一个长度,像阿根堡这样的大城市每天不知要有多少朝圣者路过,守门的守卫又不识字,识字的文书一个大门顶多配一个,他们是有多闲才会挨个查验?真这么查验下去,一天估计都放不进去多少人,少收多少入城税都是小事,很多商人说不定都会因为这种事从别的地方走呢!”

  菲丽丝一开始还想反驳一两句,但听到最后,她不得不承认自己确实被说服了。

  钱是真的很重要,尤其在阿根堡这种自治性极强的贸易城市,能让商人们更快速便捷地走完繁琐的程序也是能吸引人来的亮点,毕竟越多人路过越有钱赚。

  “……我需要借用你们的特许状。作为代价,如果你们有什么遗言想带给家人,我可以尽量带到,或者找个送信人带到。”

  菲丽丝看向身边的双头灵体,低声道:“希望你们的故乡不算太偏远。”

  灰色灵体的反应似乎有些慢,等菲丽丝又重复了一遍其中一颗头才缓缓开口,断断续续说出了一个地址。

  “丹乌斯,乌姆……德雷格……”

  菲丽丝复述了一遍灰色幽灵吐出的词语,又看向派勒乌索教授:“这里有你知道的地名吗?”

  作为将人生都放在游历整个大陆的人,派勒乌索教授对这种小挑战并不放在心上,顺口就解答了。

  “丹乌斯应该是指‘丹乌斯河’吧?正好乌姆城就在这条河上,那也是一座‘皇帝的城市’。”老教授自信道,“那个叫‘德雷格’的地方我确实没听说过,但应该是在那附近,到时候打听一下就好了。”

  “距离这里远吗?”

  “还可以吧。我没去过乌姆,只听向导说起过,乌姆位于阿根堡到音贝尔这条路线的中间。那条长路线陆路要走二十天左右,一半的话可能要十天吧。”派勒乌索教授补充说道,“不过你也需要找个商队,至少弄个代步工具,纯步行还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

  确定那不是什么特别偏远的地方,菲丽丝再次确定了两人的遗言,便在幽灵的默许下伸出手,破开了那层束缚住他们的薄薄“灰壳”。

  看着两道透明的灵魂从脱落的壳中挣脱,慢慢飘向天空,最终在微微泛白的天际中消散。

  收回视线后,菲丽丝将两张特许状贴身放好,又看了看自己那已经被血弄脏的斗篷,最后还是没舍得直接将其扔了。

  用剪刀把没沾到血的部分剪下来收好还能继续做铺盖,沾了血的部分则找了块空地点火烧掉。

  确定那些布料已经全部烧干净,将火星全部踩灭,再用脚来回把黑色的残渣与泥土混合,这才重新把包裹系到身上。

  此时天空的一半已经变为鱼肚白,距离代表黎明的第一个时辰已不算远。

  菲丽丝踏着晨光再次从田野走到土路上,沿着路继续往北行进。

  ***

  一只灰鸟伴随晨光飞过天际,落在一座城堡的窗户前。

  一颗圆溜溜的小脑袋灵活地四处探看,时不时发出几声低低的咕声。

  而就在这时,它身后的窗突然被人推开,鸟儿猝不及防发出一声急促的鸣叫,立刻展翅飞走了。

  “哎——怎么就走了?我还没给你吃的呢……”

  一个长着雀斑的男孩捏着手里的面包屑,顺着鸟儿飞走的方向探出头,带着期待左右探看着。

  然而不等第二只鸟儿飞来,他身后的门率先响了。

  “朱尼厄斯!都这个时候了你怎么还在睡?”

  与叩门声一起响起的是一个正处于变声期的少年音:“快点起床!说好今天要去集市的,再不出发集市都要关门了!”

  听到那标志性的公鸭嗓,雀斑男孩有些不情愿地撇撇嘴,却还是小心翼翼地将手里的面包屑撒到窗边,这才跳下椅子,迈着短腿走到卧室旁打开门。

  果然,门外站着的正是他的堂兄之一——尼托的威廉姆。

  “原来你都准备好了?那赶紧出发吧!”

  见小堂弟已经穿着整齐地出来,威廉姆一边迫不及待地一挥手让他跟上,一边还不住抱怨道:“你这里怎么连个仆人都没有?埃尔叔叔也太粗心了!”

  “有、是有的……”男孩努力想要跟上堂兄的步伐,奈何对方脚步迈得又大又快,他只能小跑着跟上,不一会就只能用气喘吁吁的声音回答,“乔、乔治生病了,是我让他去休息……我、反正我今天要跟您出去……”

  “你就只有一个贴身男仆?城堡里的人是怎么做事的?”

  察觉到自己好像走得有些快,少年停下脚步等了堂弟一会儿,同时严厉看向自己身边的侍从:“现在城堡的总管是谁?让他立刻来见我!”

  “没有……不是卡尔的问题,是父亲特地安排的!”

  雀斑男孩赶紧小跑跟上,先拦住即将离开的侍从,这才对堂兄解释道:“父亲说我不能总是依赖仆人做事……”

  见少年脸上依然带着不满,男孩干脆捏住他的衣角,习惯性地撒起娇:“我们还是先去集市吧,您不是说已经开市了……”

  然而,这在平时百试百灵的手法却在此时狠狠碰了壁。

  面对堂弟的撒娇,少年一脸惊恐地将他的手拍开,紧接着就竖起了眉毛。

  “你这都是从哪儿学的?说话就说话,不要搞多余的小动作,一点仪态都没有!”少年厉声教育道,“你可是埃尔叔叔的长子,将来也会继承他的位置!你的一举一动都将代表着我们尼托家的脸面,这样出去是想让我们被人当成小丑笑话吗?!”

  男孩被这突如其来的指责吓呆了。

  但他的反应速度不慢,赶紧低头道歉:“对、对不起,我以后不会了……”

  对上男孩透着胆怯的眼睛,威廉姆也后知后觉意识到自己刚刚似乎有些太严厉了。

  可他也实在拉不下脸对着比自己小九岁的堂弟道歉,只勉强维持着表情点点头,这才示意站在后面的小尾巴跟上。

  然而这股怒气到底没能全部发泄出来,一团火始终憋在心里十分不适。

  终于,当他们一行人走到城堡门口时,一个熟悉的身影总算让威廉姆找到了发泄出口。

  “喂,兰斯!”

  他冲前方大喊一声,不等那张令人讨厌的面孔完全转过来,直接从身上摸了个物件扔了过去。

  然而对方反应出奇得快,居然一个侧身就躲了过去。

  一把套着皮套的短匕首打在青年的披风上,继而随着“咣当”一声响落到地上。

  没有像预想中那样击中对方的后脑,威廉姆有些不爽地轻啧一声,却在对方看过来时再次摆出不可一世的傲慢表情。

  “听说你过两天就要去阿格隆朝圣了?小心别在路上遇到强盗!”少年从侍从手里接过缰绳,直接翻身坐上马,居高临下地指向自己扔出的匕首,“这个送你防身,记得早去早回。要是错过了今年的降临节狩猎,赌约就算你输了!”

  不等对方回复,少年已经骑着马跑出城堡,侍从见状赶紧跟着上马追过去,眨眼间一队人只剩下寥寥两匹马。

  “……朱尼厄斯少爷,我们也该走了。”

  一名侍从弯下腰,小声对雀斑男孩说道:“威廉姆少爷要是看到您没跟上又要生气……”

  “等等,我很快就回来。”

  男孩摆摆手,径直朝那正在弯腰捡匕首的青年跑去。

  “兰斯……你没事吧?”

  他仰头看着这个自己最熟悉的“堂哥”,小声关切道:“你有没有受伤?”

  “我没事,别担心。”

  对上男孩担忧的目光,青年习惯性露出一个笑,并将自己披风摘下,露出一头耀眼的金发。

  “今天会下一场大雨,你们尽量早点往庄园那边走。”他一边帮男孩系好披风的带子一边温声叮嘱道,“雨太大就在城里的旅店住一两天,不要冒雨赶路,容易生病。”

  男孩看看头顶完全没有一片云彩的天空,却没有反驳,抓着披风重重点了下头,但还是在青年即将站起身时拉住他的衣角:“你……你真要走那么长时间吗?我不能跟你一起去吗?”

  “不行……”见男孩瞬间低落,金发青年不得不改口道,“至少要等你长大才能去。”

  “可我已经长大了……”

  “朱尼厄斯少爷!”

  二人身后,侍卫忍不住再次提醒道:“我们必须出发了。”

  “快去吧。”

  兰斯扶着膝盖站起身,拍了下小堂弟的肩膀:“等我回来,我会给你和埃尔叔叔带礼物。”

  作者有话说:

  男主要开始慢慢有戏份了,终于写到这个节点了(手帕拭泪.jpg

  已经不指望还有没有人记得朱尼厄斯是谁(男主叔叔的儿子,在【63话】出生),大家还记得男主叫兰斯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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