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其实村里但凡是没有自行车的妇女,都曾经在唐辛辛结婚的时候,内心里暗暗羡慕过她。
谁不羡慕啊,别人上班几年都赚不来一辆自行车呢,结果她落了个水,命那么好,嫁了个团长,硬是把现在最齐全的三转一响都给配好了,配的还都是大牌子,好牌子的。
这无关什么不好的心理,就是人性纯粹的羡慕。
所以李兰娟也曾经羡慕过,因为和她的女儿比起来,她前半辈子过得实在是挺苦的。
娘家虽然不苛待她,但条件本就不怎么好,嫁给唐老四之后,生的第一个女儿身子就有不良之症,为了给女儿治病养身体,一家人缩衣省食。
这个年代哪有什么避孕措施,都是有了孩子就生,大家都讲究多子多福,所以李兰娟也没觉得有三个孩子哪里不好,但别人家有三个孩子的可能都是随便放养,但他们家不同,有三个孩子,还非要把三个孩子都好好的供去上学,那可不就艰难了。
唐老四不算是一个很有本事的男人,他爱家爱妻子,疼女儿,疼儿子,会种地会干活,这已经是这个时代很好的家庭顶梁柱了,但他的确没有特别大的本事。
所以李兰娟在之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这辈子竟然也可能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自行车——这件事情在她的脑海里出现都没有出现过。
怎么可能呢?她都这么大年纪了,家里有钱也都给孩子花,给孩子买点吃的补营养,哪有闲钱去买什么自行车呢?
至于女儿给她买,儿子给她买,李兰娟就更没想过了。
她都没有给孩子什么好东西,又怎么能奢求孩子回馈她呢?在李兰娟看来,孩子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好,不闹饥荒就算是不错的了。
可唐辛辛偏偏就把自行车放到了她的面前,对她说,以后她也有自行车了。
“你说什么?这是你买的?”李兰娟而不可置信地重复了一遍。
她甚至都没敢问第二句话,因为在她看来,这可能是孩子在和自己开玩笑。
但唐辛辛可没有开玩笑,十分认真的重复道:“对,这是我买的,给您买的,这样以后您想去哪就去哪,想回娘家去看姥姥姥爷就回去看姥姥姥爷。”
“不是什么大牌子,但是我看过了,这个牌子的自行车也很结实的,不比什么上海牌的差,最多就是漆没有人家的好。”
这会儿在自行车上偷工减料的还是少,这个倒不是因为人心良善,而是因为这会自行车本来就属于一个高端物件,系统出品的东西,质量那更是没得说。
“来,快骑上试试,刚好今天我在我把你给教会了,省得我一走你上不去车了。”李兰娟的身高比唐辛辛要矮不少,唐辛辛骑二八大杠尚且有些困难,更别说李兰娟了,所以非得练练才行。
唐辛辛去拉李兰娟的手,而李兰娟的第一反应竟然是把手缩回来。
她在害怕,不知道是在怕自行车,还是说怕自己学不会自行车。
“我都这么大年纪了,你给我买干啥呢?这一辆得不少钱吧?你哪来的票啊?”李兰娟的问题像机关枪一样,一个接一个的冒出来。
唐辛辛知道李兰娟未必是不想要,她就是觉得这样不好,觉得自己拿女儿的东西了,觉得好东西花在她身上不值当的。
但是没关系呀,他们是一家人啊,在唐辛辛小的时候,李兰娟也从来没有说过这个女儿养的不值当的,小小年纪就要吃药读书,也没有说过不给她上学,不给她吃药的话呀。
于是唐辛辛轻快的说道:“年纪大了吗?我不觉得呀,咱现在城里好多领导就是您现在这个年纪呢,正是学新东西最快的时候,给你买了你方便呀,现在谁不想要自行车?”
“贵是肯定贵的,但是这在自行车里面算是便宜的,性价比可高了,什么是性价比?就是说我们这个东西买的最实惠。”
“票是我找人换的,这不刚过完年吗?好多人的厂里发的自行车票,我刚巧听说有个人不准备买自行车,他家又急用钱,于是我眼疾手快的就和他换了。”
“哎呀!您别说了,反正买都买了,快骑上去试试吧,等到过两天您学会了,我还想让您带我去一趟集里呢。”
唐辛辛眼疾手快的拉着李兰娟就往自行车上面推,要真让她这么推诿,还不一定要说到什么时候呢。
她主打的就是一个先斩后奏。
“你看看这自行车,多结实啊。”
李兰娟本来还在那里拒绝呢,结果屁股一挨着自行车,话就说不出来了,她的手都有点抖,轻轻的摸着自行车车头。
现在天还有些凉,自行车的车把也是冰凉的,尤其是皮肤挨着铁质车架的时候,更是能清楚的感知到车子的质量。
有些东西一摸就是好东西。
唐辛辛见李兰娟坐稳了,当即就扶着车把手往前推走:“保持平衡啊,脚蹬着自行车......”这一练就是半个小时,可是给李兰娟骑过瘾了。
她以后也是骑过自行车的人了。
但她心中仍有着不安定,哪怕到了要吃饭的时候也不住的问道:“真的买给我的?”
唐辛辛也一遍遍的回复她:“没错,买给你的,以后等我赚了钱啊,还给你买更多的东西,你就等着享福吧!”
她这话说得很有底气,不光是因为她有神豪系统,实际上即使没有神豪系统,她现在在这个小镇也当之无愧的属于收入最顶尖的那一波。
谁能想到呢,她今年才十九岁而已。
两个人才刚做完饭,唐老四就回来了,一进门就看到了院子里停着的自行车,嚯了一声,他不知道唐辛辛在家,以为家里只有李兰娟一个人:“你不是说回来做饭吗?这是把人家的自行车给骑回来了?”
“这自行车一看就是新买的,真干净,真挺阔,咱家什么时候也能攒钱买一辆这样的自行车就好了。”
唐辛辛这个时候从屋子里冒头出来了:“喜欢呀?”
唐老四把头上戴着的草帽摘下来扇了扇风,他现在其实还穿着外褂呢,但干活总是累的,于是草帽一年四季都戴在头上,充当一个遮阳和扇子的共同作用。
“辛辛回来了。”
他现在和唐辛辛也能开两句玩笑了:“喜欢啊,怎么不喜欢,就是太贵了,不过我前段时间还听你唐飞哥说呢,说国家现在发展的越来越好了,说不定等到再过个几十年,大街小巷上那都是小汽车了,我们到那时候也能想买自行车就买自行车了。”
唐辛辛拍了拍车子:“虽然我觉得唐飞哥说的没错,但是你想买个自行车还要等几十年,那也太瞧不起你女儿了吧。”
唐老四没听清唐辛辛说的什么,只顾着心疼:“哎呀,你轻点嘛,这不是咱家的自行车,一会给人家拍坏了怎么办?要赔的。”
此时他看见了屋里的李兰娟,连忙问道:“这谁家的自行车啊?停咱院里了。”
李兰娟哼笑一声,知道唐老四肯定也不会相信,但却说的很大声:“咱家的。”
虽然唐辛辛说的是给她买的,但李兰娟可没真打算把自行车自己一个人用,那肯定是要全家一起用嘛。
这是女儿的孝心,但孝心不能只对她一个人呀,要不然家里就不和了。
李兰娟没上过学,但是有句老话她还是知道的,家和万事兴嘛。
不过李兰娟没有明说,因为她在心里其实暗暗自得,觉得这是女儿对她的看重,只是不能对唐老四这么说,要不然说出来唐老四该伤心了。
女儿还是太年轻了,还是她帮忙掩盖掩盖吧。
唐老四果然不信:“咱家哪来的自行车?”
但他随即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看向唐辛辛,问道:“你把你那辆车和别人换了吗?不骑二六的,想骑二八的?”
唐辛辛摇头:“不对,你再猜。”
但唐老四接连猜了好几个答案都猜不出来,毕竟他也从来没有想过女儿竟然会专门买一辆自行车给他们,现在哪有出嫁的闺女往家里捎东西的呀。
不能说没有,但是很少见,更别说是一辆自行车了。
直到李兰娟让唐辛辛别逗他了,唐辛辛才把答案说出来:“真的是我买的。”
她把对李兰娟的那套说辞又拿出来说了一遍:“主要也是恰巧了,他着急用钱,所以换的价格低,我手里刚好还有点闲钱,我说这机会太难得了,现在不换,以后肯定会后悔的。”
李兰娟开心的很:“今天可得好好庆祝庆祝。”
而李兰娟和唐辛辛在这方面很统一,庆祝的最好方式就是吃顿好的。
李兰娟的手艺向来很不错,可能也的确是大锅柴火饭就是要比小灶的饭做出来的好吃,所以在又一只鸡惨死于李兰娟的刀下后,一家人吃了美美的一顿午饭。
唐辛辛还拎回去了不少好吃的,有些她在城里的确没见着,比如这个用酸果子熬的豆酱,味道有点怪,但是配上油腻的食物很解腻,很好吃,有点像发酵后的酸梅酱。
还有李兰娟自己贴的小饼——这个本来是配着豆酱吃的,但是唐辛辛才不会只这么单调,她无肉不欢,哪一顿饭少了肉,她都吃不下去。
还有榆钱窝窝,唐辛辛向来不爱吃野菜窝窝,但那是以前的野菜窝窝,是用纯的野菜和玉米面掺着做的,纯喇嗓子。
可榆钱只有这个季节有不说,李兰娟现在也大方了,知道唐辛辛不爱吃玉米面的,就用家里面的白面给她做的,榆钱窝窝一蒸出来,咸香咸香的,配上炒的辣酱更是一绝。
还有各种李兰娟自己种的小菜,唐辛辛这一趟可谓是满载而归。
至于自行车,李兰娟虽然现在还没学会,不过唐辛辛相信她肯定很快就能学会的,反正家里面的地都是土地,就算摔两下子也不疼,而且学自行车不像是学电动车或者学汽车,它的速度不快,不会有什么危险,没人看着也能学。
而且唐辛辛相信,等她走了,可不止李兰娟一个人要学自行车,估计全家都会齐上阵,互相教学的。
至于她这两天就先不回村里了,因为唐辛辛相信李兰娟一定会帮她好好宣扬宣扬她的孝心,虽然恭维听了很舒服,但是每听一句,她就要回一句,说多了唐辛辛就觉得累了。
现在谁见到她都得夸两句,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天仙下凡呢。
第二天一上班,厂里的面包新品试吃就出来了,因为这次宣传的比较好,整个城里的人都对面包厂的心情很期待,所以厂里也把这件事情当作第一要紧的任务来做,不能算是连夜开发,但白天的时候也都在加班加点,一连做了好多个口味出来。
让唐辛辛没想到的竟然还有油辣椒口味的面包,听说是街道处获奖的人想出来的味道。
这让她觉得很新奇,和刘丽对视一眼就翘班了,借用职务之便逛了好几圈,混了好多个口味的试吃。
别说这油辣椒味道的还真的挺不错的,这个辣椒不是油泼辣子的油辣椒,是当地的一种小吃,把辣椒裹上面粉,放进油锅里炸,炸得酥酥脆脆的,放到面包里烘烤,烤出来后一口咬下去非常的香。
这个面包的做法在此时算是从来没有过先例的,因此一出来后广受好评。
还有唐辛辛之前提议过的咸蛋黄味道的,果然咸蛋黄就是大众主打口味,在厂里的好评率可谓达到了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这次新品试吃可把唐辛辛给吃美了,满心期待的面包厂上架新面包,到时候她一定会大量抢购的,因为唐辛辛虽然可以自己做面包,但是众所周知,烘焙其实是一种看着十分高雅,但实际上很累人的工作。
尤其是如果大批量的做一种口味的面包,那其实只不过是工作重复了一点,但如果要换不同的口味,那就需要不同的面团,不同的配比,不同的调馅......所以唐辛辛虽然自己会偶尔做一做,但是她认为有能够买的,那还是能买的最好。
不过厂里的面包虽然新口味做的不错,但是唐辛辛属意的其实更多的都是咸的口味,因为咸香的口味不需要那么多的黄油牛奶和淡奶油。
厂里的甜面包属实没什么特别好的材料,牛奶放的都少,更别说淡奶油奶酪之类的东西了。
这更让唐辛辛坚定了,等到一有机会,政策稍微有所松动,她就开一家烘焙店,招聘员工来帮她做面包的想法。
等到过两天,李兰娟果真把自行车觉得顺当了,她特意跑了一趟城里来接唐辛辛,因为当时在家里唐辛辛说过要和李兰娟一起去逛集。
两个人在集上开开心心的买了一堆东西。
唐好好也很开心,她的年纪小,这才刚过去不到一年,对于以前吃过苦的记忆就忘却的差不多了,在她的记忆里,自从姐姐高中毕完业之后,她就过得很开心,很幸福。
但依旧有一件让唐辛辛很震惊的事情,那就是她竟然在唐好好的头上发现了虱子。
这可是虱子啊!
唐辛辛一开始还以为是普通的小虫子呢,发现竟然真的是虱子后,给她吓了一大跳。
她上辈子和这辈子加起来也没见过这东西,准确来说,在上辈子,虱子跳蚤在她的记忆里都快绝种了。
发现唐好好的头上有虱子后,唐辛辛嗷的一声就跑走了,给李兰娟笑得不行。
“这怕啥呢?又咬不死人,等到回去拿热水还有你爹的酒洗一个头,再拿细梳子梳一梳就好了。”
“拿酒洗头?!”唐辛辛不可置信的问道。
这怎么能行呢。
于是唐辛辛回想了一下自己脑海中的医学知识,想出了在这个时代比较方便的两种方法。
“你回去拿百部草加水煮开,然后把好好的头发泡进去,泡个十五二十分钟后拿毛巾包起来,再包上个半天。”
“每天放学回来都这么做,差不多三四天之后虱子就都死完了。”
但是唐辛辛也突然意识到在这会虱子竟然还是很常见的一种虫子,只要班里有一个小孩子有,那么没过多久,所有孩子就都有了。
因为讲卫生的人在这会不是很多,像是唐辛辛刚穿来的时候,唐好好不也是半个多月都没有洗过头吗?
夏天的时候大家可能还注意一点,然后也因为凉快,所以会勤洗一下头,勤洗一下澡,哪怕冲冲凉也是好的,但怕就怕的是这会,万物复苏,气候温暖,但是大家的习惯还没有从冬天蜕变过来,于是依旧保持着冬天洗澡的频率,却因为气候逐渐生了虱子。
这让唐辛辛想到,她可以调配一种除虱子的药物。
不是为了售卖,单纯的就是想让身边的环境干净一些。
如果是为了赚钱,那当然难,不为了赚钱就简单了,直接把药方给柳雪阳,让她委派生产任务就好了。
唐辛辛非常愉快的把这个事情丢给了柳雪阳来办,自己带着集市上买来的东西回家了。
回家之后还分给了左右两边的邻居一些。
温秀越也回来了,不过唐辛辛原本准备问她冯慧文之前的事情,却在王红花那里看到冯慧文的举报答案后停止了。
她觉得没什么可问的了,她相信冯慧文不会杀人的。
这是她通过自己和冯慧文的相处得来的结果,人和人的相处最终还是要看心。
裴山冬当时都能斥责在背后说冯慧文闲话的人,她难道还要四处打听非官方档案记录的东西吗。
所以唐辛辛只是去找了温秀越,给她送了一点现在不好买的小吃。
“你尝尝这个炒焖子,是不是很香?”唐辛辛倚在门边,笑着问道。
温秀越今天不上班,在家里穿的很秀丽,她的脸长得本来就好,又会打扮,让唐辛辛来说,真真就像是后世的女演员在这个时代拍电视剧一样。
温秀越一开始还嫌弃唐辛辛带回来的小吃都颠碎了,但是尝了两口也点了点头,承认道:“味道是不错。”
不过比起小吃,她更关注的是这一看就是从外面打包来的食物,看来咱们省的风气确实比以前开放不少。
之前只是听别人说,但是在身边从来没有感觉过,大家都是该上班上班,该下班下班。
还是在这种多方人流聚集的情况下,才能更看出来变化。
“这个煎包也好吃。”唐辛辛才不是来和她谈政治的,只顾着推荐美味,“你说咱能做出来吗,我还挺想自己试试的。”
国营饭店也有卖煎包,但是卖的和这种生煎包不一样,这边的煎包属于水煎包,属于发面配上一点点的肉馅。
而今天买的生煎包就不同了,更类似于后世的小杨生煎,里边是带汤汁的,外面的皮煎的脆脆的,薄薄的。
温秀越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你都当主任了,天天脑子里面还就想着吃,真该让外面夸你的那些人看看。”
现在谁不说唐辛辛年少有为啊。
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个多沉稳,多聪慧的人呢。
唐辛辛直接用一句话杀死比赛:“你就说你想不想吃吧。”
温秀越踌躇了半天,最后还是没有能违抗得了内心的真实想法:“你要是能做出来我就吃。”
唐辛辛对此表示鄙夷,这人想吃也就算了,还光想着要现成的。
温秀越恼羞成怒:“是你问我想不想吃的,你那什么表情啊!”
作者有话说: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