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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神豪小市民 第24章

酒禅 · 穿越小说 · 651 KB · 2026-07-29 20:12:51

第24章

  睡觉前,唐辛辛还想了一会原剧情。

  毕竟她是个穿书的人,无论怎么样都和书中的人脱不开关系。

  不过书中的剧情大多描写的都是唐二丫跟着顾建军随军之后的事情,讲述的也都是那边的人或者事。

  对于在唐家村的生活,基本上就是一笔带过......但如今剧情已经变得很不一样了,也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变动。

  想到唐二丫,唐辛辛就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只能说幸好她迅速的从唐家搬了出来,没有过多停留,不然以唐二丫对她的敌对态度,之后必定还会闹出来不少事端。

  也不知道怎么就一门心思的怨恨原主了。

  不过最近她倒也没什么空来找她麻烦了,听说不知道什么缘由,之前一直不管唐二丫不做活的唐三伯和三伯母正在压着她下地呢。

  唐辛辛不知道里面其实还有唐二丫把钱给弄丢了的事情,只单纯以为是因为上次和李兰娟女士打的那一架太过分了,被村子里的人说道了。

  眼看着唐二丫也该到了嫁人的年龄,唐三伯母本来都打算在今年年初给她找个婆家的,因为唐二丫重生能赚钱才耽搁了,现在估计是又起了这个心思。

  名声不好的丫头在村子里是找不到婆家的。

  唐辛辛翻了个身。

  她想着让自己早点睡,但偏偏今夜却有些失眠,只能又把明天要做的事情盘算一遍。

  首先去城里,转粮食关系,接着去粮站把这个月的粮食给领了。

  下午把还没做完的抱枕给完工一下。

  大队在昨天晚上说今天晚上放电影,如果顾建军能在晚上之前回来,就准备点零嘴和他一起去看电影。

  也不知道是什么样的电影,虽然知道这个时代的电影基本上弘扬的都是一个主题,但就算是一个主题,也该有些不同的表现形式,唐辛辛还是挺期待的。

  主要还是期待这个时代的热闹。

  一群人搬板凳的搬板凳,抱孩子的抱孩子,热热闹闹的,全部都聚在一起,在夜幕下观看着同一场电影。

  对于镇上平静表面下的压抑,唐辛辛想要在这种时刻好好的放松一下。

  胡思乱想着,唐辛辛不知不觉就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一早,唐辛辛是被鸡叫声吵醒的。

  她意识朦胧的睁眼,视线还没有聚焦,过了一会才发现自己的身边躺了个人。

  原来是顾建军在今天早上的时候回家了。

  能看出来他昨天应该挺晚睡的,因为顾建军平日里起的都要比他早的多,但今天唐辛辛已经醒了,并且外面鸡都叫了这么大的动静,顾建军却还没醒。

  唐辛辛也没有叫醒他,轻悄悄的起身,走到外面的院子里,呼吸了两口新鲜空气,后去水缸旁舀了一盆水,准备刷牙洗脸。

  上辈子大学住过宿的唐辛辛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非常知道该怎么样要把手脚的动静降到最低,全程几乎零噪音。

  放了一夜的水带着凉,洗在脸上很提神。

  趁着顾建军还没醒,唐辛辛悄咪咪的转身看了一眼屋里,确定里面没动静之后,挤的是自己的牙膏,而不是之前在供销社里买的牙膏。

  能不用那个薄荷味的,她还是尽量不用,真的受不了,太辣嗓子。

  洗完脸刷完牙后,唐辛辛就走进了厨房,准备开始做早饭,平日里大多都是顾建军醒得比她早,提前做好早饭,唐辛辛还真没在这个家里的厨房做过早饭呢。

  她看了一下厨房有的东西,这个时代人们买菜不喜欢囤货,基本上都是现吃现摘现买,因为没有冰箱会坏,他们家也是一样,肉昨天没买,现在就没有,蔬菜还剩一根西葫芦还有两个番茄。

  唐辛辛没动番茄,拿起来西葫芦洗净削皮,先轻轻的切成片,再把片垒在一起,切成细丝。

  其实这个活用擦丝器做是最快的,但问题是,在供销社里没见着擦丝器,唐辛辛也不知道是他们这个供销社货不全,还是说在这边就是没有卖的,就只能自己手动切了。

  幸好她刀工还算可以,虽然没有擦丝器快,但切的粗细也均匀。

  切完后唐辛辛忍不住自得的欣赏了一下。

  这丝切的,真是帅气又整齐。

  如果身边有手机,唐辛辛一定会拿出来手机拍一张照,倒不是为了发朋友圈,单纯的就是喜欢拍——顺便再去骚扰一下闺蜜,非要强迫她夸赞她的菜丝切的好才行。

  切好的西葫芦丝里面放一点盐腌制一会,接着开始调制面糊。

  挖一勺白面,半勺玉米面,拌匀,再去鸡窝里面摸两个今天新下的鸡蛋。

  材料都搅匀之后,再往面糊里面加一点盐。

  思索了一下,唐辛辛又从空间里面偷渡出来一包鸡精,往里面撒了一点,然后再把鸡精放回到空间里。

  没办法,这个时代的调味料有点太匮乏了,她做饭总觉得不够味,还是得来点科技与狠活才行。

  而且鸡精这个东西吃多了是不好,但正常吃完全是没问题的,只不过对身体提鲜而已,就是味精加鸡粉。

  总之,把这些调料混匀之后,再把之前的西葫芦丝攥干水分放进来,西葫芦面饼糊就调好了,但唐辛辛没有急着去做饭,而是先去了院子里搬了个马扎,坐在角落陪小狗玩。

  轻轻的切菜也就算了,毕竟隔着一个客厅,声音不大,不会被吵到,但如果她开火,煎饼声音就会有点大了,也不知道顾建军昨天晚上是几点回来的,累成这个样子,反正她又不是特别饿,唐辛辛觉得让他多睡一会也行。

  要说她自己平时应该也会睡得更晚一点,但现在来到七零年代二十多天的她作息已经完全被调整过来了。

  天天都醒的这么早。

  大胆是个小傻狗,天天就知道吐着舌头傻乐。

  唐辛辛在犹豫要不要给它剪一下毛。

  因为大胆身上还是一身胎毛,在大夏天的,实在有些厚了。

  但看大胆自己好像又没觉得特别热,她就拿不准主意。

  “你醒了。”唐辛辛才坐下来没到十分钟,顾建军就从卧室里出来了。

  唐辛辛去厨房煎饼,顾建军去水缸旁边洗脸刷牙。

  但在刷牙的时候,顾建军吸了吸鼻子,感觉闻到了不太一样的味道。

  硬要说的话也是牙膏味,但比他的牙膏味好闻一点。

  他疑心是唐辛辛的擦脸霜的味道。

  顾建军也没在意,快速的洗脸刷牙后来到了厨房帮忙。

  唐辛辛的饭量就不小,顾建军的饭量就更是大,所以哪怕是早饭,她也足足摊了七个饼,她吃两个,顾建军吃五个。

  粥没熬,有热茶。

  “你昨天晚上什么时候回来的。”唐辛辛问道。

  顾建军端着两个盘子出厨房去院子里:“快十二点的时候。”

  他把盘子放在小桌上:“我们的结婚报告下来了,等会我拿给你看。”

  这件事倒是让唐辛辛惊讶了:“这么快......行啊,一会给我看看。”

  前两天还说得过几天呢。

  但奇怪的是,明明之前顾建军比她还要关心结婚报告什么时候批下来,但现在结婚报告下来了,他却几乎没有开心欣喜的意味。

  唐辛辛抬头,看到了顾建军不舍的眼神。

  她向来聪明,几乎立刻就猜到:“......你是不是要走了。”

  顾建军轻轻的嗯了一声:“部队那边催的急。”

  他的任务也马上要完成了。

  顾建军十分不想离开,毕竟毕竟这一分别,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见面,现在才七月中旬,说不定就要等到过年的时候,他才能再回家几天,但唐辛辛觉得在一起也好,不在一起也罢,两个人都能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开开心心的就很不错。

  并且她已经想好了,即使分隔两地,也要联络夫妻感情的方法。

  那就是写信。

  毕竟这个时代没有手机,没有电话,那就只能写信了。

  所幸邮政体系已经基础建立起来了,现在的信件寄出,只需要7到10天就可以送达,并且价格对他们来说也不昂贵,一封信只需要八分钱。

  唐辛辛准备到时候除了寄信以外,还会定时给顾建军寄一个包裹,至于包裹里面送什么她还没有想好,她想应该多半是保暖的衣物,或者是她做的食物吧,毕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她和顾建军的确是要在这个世界上过一辈子的,哪怕她不会告诉顾建军她的神豪系统,她也会尽自己另一半的职责,毕竟顾建军在她丈夫的身份上做的也很好,是唐辛辛也挑不出来毛病的好。

  人家已经向她展露出来了自己的诚意和善意,她自然也要有相应的回报。

  所以前天上班的时候唐辛辛还特意打听过,这个时候寄包裹和后世差不多,按距离和重量收费,一公斤的包裹邮费大概在六毛左右,越重收费越高,五公斤以内差不多要交一块五,并且还要交一笔两毛钱的包裹手续费,唐辛辛预计一个月或者两个月寄一次包裹,不算频繁,却也不会让两人之间毫无挂念。

  她已经预料到自己日后平淡又幸福的生活了,这让她并没有任何想要改变的想法。

  如果能一直这么幸福满足的生活下去,谁说这不算是人生的幸运呢。

  起码如果要搭伙过日子的话,和顾建军这样的人,唐辛辛能过得下去。

  于是猛然间得到要离开的消息,更不舍的反而是顾建军,从小经历离别,自己一个人长大的唐辛辛相对来说要淡然的多。

  她还宽慰起来顾建军了:“反正我们两个都识字,你想我就给我寄信。”

  现在亲人一旦分别就不好联系的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分别的人中可能不识字。

  所以这唯一可以远距离寄情的方法便没有用处。

  他俩不一样啊,唐辛辛即使不说上辈子,这辈子原主念了高中,可是高学历人才——而且是很安全的高学历人才。

  顾建军在家里念了初中,当兵之后又在部队里继续接受了教育,也算是半个文化人。

  而且他们两个经济方面都没有问题,不用心疼寄信的那块八毛的。

  “还是说你不舍得寄信要花的钱?”唐辛辛笑着问他。

  顾建军当然不认这个罪名。

  他怎么会不舍得给她花钱呢。

  要说钱,还有一件事情:“我在部队的好友把我的钱汇了过来,等下我去把账给清了,余下的放到你手里。”

  自从回家之后,他四处外借,可是欠了不少账。

  就连邻居的账都欠了。

  “邻居?”

  上辈子住惯了楼房,门一关一辈子都不一定知道邻居是谁的唐辛辛还真不知道旁边住的是谁。

  “嗯,左边住的是王婶,她来咱家来了几趟了,给咱送了挺多菜的,但刚好每次来你都在上班,没遇到过。”

  这里是顾建军,家里的老房子,所以住的也是他以前认识的人,顾建军和唐辛辛介绍了一下。

  “王婶家里的男人去的早,家里也没孩子,就她一个人住,我走之后,你要是没事,你可以去找她聊聊天,王婶人挺好的,也不多嘴。”

  “右边住的那户人我不是特别熟悉,我只和他家的小子之前玩过,但他家小子现在也结婚了,我就刚回来那天晚上和他一起聊了聊天,之后也没怎么联系过。”

  唐辛辛汗颜,她完完全全把周围还有邻居这件事情给忘了,准确来说她脑子里压根就没有需要和邻居联络感情这个概念。

  这叫什么,现代人的邻里冷漠?

  反正唐辛辛上辈子和邻居最多的接触就只是在物业群里。

  “行,我之后会去看看的。”

  反正她起码要在这里住三年呢,总要打好关系的。

  吃完早饭,顾建军就出去清账了,清完账便回来陪着唐辛辛一起去城里转粮食关系。

  转粮食关系这件事情说难不难,说易不易,因为很多农村人一辈子也没来城里办过事,所以踏入政府大厅的时候都是手足无措的,根本就不知道拿着资料去哪里,又要做什么事,但唐辛辛和顾建军两个人都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惧怕,哪怕手续繁琐,跑了一上午,也把粮食关系给转好了。

  中午大热的天,两个人也懒得回家了,干脆就在国营饭店里吃饭。

  要说这个时候能这么一身轻且这么舍得花钱的人真是不多。

  这个时候的双职工家庭都算是毫无疑问的中产阶级了,更别说顾建军还是个营长,他一个人拿的工资顶人家两个,唐辛辛的神豪系统暂且不说,她马上也要成为正式的一名工人,他们家可谓是三职工家庭。

  而人家的双职工家庭,上要孝敬父母,下要养育子女,一大家子的支出都落在两个人身上。

  他俩的三职工家庭,没有公公婆婆,没有生儿育女,吃的喝的全都往自己身上搂,日子过得要多美就有多美,这国营饭店想来就来。

  不过让唐辛辛没想到的是,她在这里竟然还碰到了认识的人,要知道她在这个时代可没几个相识的。

  林娟正和一个男人面对面坐着,似乎在聊些什么。

  林娟前些年喜欢买布拉吉,据她所说,她家里有一柜子,不过这两年可是运动的高潮期,布拉吉是万万不能穿出身的。

  但林娟又爱俏,她也不爱穿军装扎皮带,更不爱穿蓝布工作服,她穿的是浅色的的确良衬衫,加一条带花纹的蓝布裤子,显得又年轻又朝气。

  的确良衬衫是在布拉吉不能穿之后又悄然兴起的另一种新鲜样式,布拉吉采用的是俄文音译,也就是连衣裙的意思,但在这个时期,这个词本身就成了一种忌讳,裙子也变得小资主义起来不能穿,穿了就会被批判。

  可总有些手里有钱的人想穿点和别人不一样的,的确良就出现了,现在还不普及,很少的地方才有,起码他们这个小地方是买不到的,应该是林娟家里人从别的地方给她买到的。

  要知道这一件衬衫就要十二块钱左右呢,相当于一个工人三分之一的收入了。

  不过让唐辛辛来说,这的确良不就是涤棉吗。

  果然物以稀为贵啊,现在的确良人人疯抢,后世这‘的确良’都不值钱了。

  瞧了两眼林娟今天的穿搭,唐辛辛估摸着她应该是在和人相看。

  这件事林娟也早说过,她离过一次婚,虽然她家境好,并不发愁日后的日子要怎么过,但离一次婚并没有消灭林娟对于爱情的追求,她依旧想要找到一个和她携手共度一生的人。

  之前便在和人相看,也不知道对面的这个人就是之前相看的人,还是说两人没有看好,这又找了一位新男士。

  唐辛辛抱着八卦的心态,多看了两眼,觉得对面的男士条件也还可以,虽然不知道家境如何,但看下来目光清朗,没有猥琐气,头发洗得很干净,还很浓密,身上穿的衣服不说多么新潮吧,但洗的起码也干净,估计还熨了一遍,显得更挺阔了。

  主要是两个人还是来国营饭店吃饭的。

  这个就相当于后世两个人吃饭去找了一家人均两三百三四百的饭馆了。

  别看在这个时代镇上吃饭就这一家地方,按理来说像约会那肯定得来这,但实际上的确有很多人,抠门的连饭店都不来,大中午的就去逛免费的公园,两个人一人一瓶水,最多花个几分钱买支雪糕,这就算是约会了。

  “你怎么一直往那看,你认识他们?”顾建军问道。

  他又不是瞎子,自己的妻子向来都不关心别人的饭桌上吃什么,今天偏一直搁着个头向她的左前方扭头看去,还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

  唐辛辛小声的和他说了自己知道的情况,于是顾建军也随着她一起扭头打量了两眼。

  比起唐辛辛这个不了解现在情况,只知道看人家长得怎么样的人,顾建军这一眼能打量出来的东西就多了。

  男人胸前别了一支钢笔,是现在很常见的显示自己文化人身份的一种象征,胸前别钢笔的那起码不能是埋头种田,怎么的也得是个干部,也得是个工人或者读书人。

  桌子上一共点了四道菜,道道有肉,最起码也得是个半肉,就是素菜炒肉,给女方夹菜夹的也都不是素菜,证明家境可以,出手还大方。

  手上还戴了一块手表,虽然是前些年的款式,但这个时候家里有一块手表都已经不得了了。

  脚上还穿了一双黑色猪皮鞋——这也是现在时兴的,大家不能在衣服上彰显自己的财力,也不能显示自己的性格,但鞋上总归是没那么多人管的,一双黑色猪皮鞋要十几块,约会的时候穿一双玻璃丝袜,踩在皮鞋里,走起路来当当响,显得格外有精神。

  顾建军暗自对比了一下,觉得自己不比这个男人差,不会让妻子羡慕人家后就没再管了,扭过头来也给唐辛辛夹了一块肉,让她别光顾着八卦,也要记得吃饭。

  他还记得唐辛辛不爱吃肥肉,给她夹了一块纯瘦的。

  唐辛辛可不知道顾建军自己对比起来了,正兴致勃勃的看林娟和对面那人的互动。

  要不然说以前的人八卦呢,又没有手机玩,又没有电视剧看,吃身边人的瓜不比什么都有意思。

  这一盯,她就发现这应该不仅仅是相看,两个人应该差不多都要确认关系了,因为林娟头上冒汗的时候,男方是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来手帕给她擦汗的。

  虽然很快就擦完了,但在这个时代,这可是相当暧昧的举动了。

  顾建军真是无奈了,他都快把饭吃完了,唐辛辛的饭还没动呢,幸好她还记得往嘴里扒饭,于是顾建军只能一直往唐辛辛的碗里夹菜。

  唐辛辛兴奋的扭回来头:“我觉得这两个人能成。”

  家境看起来都殷实——重点是男方舍得给女方花钱,不会说看不惯女方吃好的喝好的。

  样貌也般配,林娟长得高,在这个时代是少有的接近一米七的身高,男方却高大俊朗,虽然坐着也比林娟能高了有半个多头。

  重点是两个人聊天的时候脸上一直都是带着笑的,说明还能聊得来。

  听着唐辛辛的分析,顾建军一条条的往自己身上对。

  他也舍得给妻子花钱,也能看得惯妻子吃好的喝好的。

  他俩相貌也般配,他长得也高。

  但他俩说话的时候有一直带着笑吗。

  顾建军难得的怀疑了一下自己......他的确不爱笑,也很少笑。

  难道这在妻子看来,是他们两个人关系不好的意思吗?

  作者有话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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