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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零神豪小市民 第44章

酒禅 · 穿越小说 · 651 KB · 2026-07-29 20:12:51

第44章

  赵漪回了家,把门关上。

  “回来啦。”坐在椅子上的婆婆招呼着她。

  因为是补偿,所以赵漪和婆婆以及两个儿子住的房子在整条街上都算是很大的。

  不仅可以每个人都有一间屋子,还有专门的客厅,厨房,书房,是很高的配置。

  相对的,院子就稍微小了一些,但栾安平和赵漪之前的家世好,两个人连种花也不会,院子里平时最大的作用就是用来晒衣服,所以院子大不大倒也无所谓。

  赵漪看着温婉,是‘腹有诗书气自华’的感觉,她的婆婆更是不逞多让,哪怕现在头发都已经花白了,却能从她的眼睛里看到她绝对是经历过大事的人。

  栾安平出生富贵人家,他的父亲出生的时候栾家更盛,家里人看出来栾安平的父亲是个守成之人,性格和思想都比较平庸,便拿了许多家产替他求取了一位妻子。

  便是赵漪的这位婆婆,当时一位三品大臣的外侄女,从小在皇城下长大,跟着姑母一起操持家务的刘未央。

  她比栾安平的父亲还要大上六岁,出生的时候清王朝还没灭亡,从小看尽了世间繁华,也经历了许多颠沛流离。

  因为王朝覆灭,刘未央被姑母一起带着改姓埋名。

  更替了几个城市后,刘未央在栾家所在的城市住了下来,考上了大学,成为了当时的一名新青年。

  在那里没人知道她的过往,只有栾家因为之前和府上有些交际,在落户的时候帮了她们一些忙,刘未央就这样成为了一名时代新青年。

  她经历过王朝覆灭,经历过炮火纷飞,和一点风雨都没受过,甚至青年时期都是在国外读大学,直到结婚才匆匆回家继承家业的栾安平之父是完全不一样的人。

  她的心性要坚韧的多——也因为这个,哪怕她的年龄已经很大了,在这半年中依旧撑了过来。

  并且她也是栾家唯一一个无论是事情发生前还是发生后性格都没有多少改变的人。

  从差不多十几年前开始,她就一直都是这幅慈祥的模样了。

  看着赵漪回家后就匆匆锁门的模样,刘未央在内心悄悄叹气。

  是他们牵连这孩子了。

  以前的赵漪是大学老师,走到哪里都受人尊敬,哪怕性格内敛,却不会像受惊之鸟一样,处处提防。

  “刚才在门外碰到顾营长的妻子了。”赵漪洗了手,和婆婆说道,脸上是这段日子难得的笑意,“她说话真有趣。”

  对此刘未央持赞同意见。

  现在的人,一个个都像是从样板戏里出来的一样,难得见到一个还冒着活气的。

  难得的是这种快乐不是建立在对这个时代毫无认知的痴傻之上,而是在这个时代找到了最适合自己走的道路。

  她不被时代洪流席卷着走,只是和它共存着,却乘了一叶扁舟。

  “她似乎不怎么在家里做饭。”虽然因为身体不好不能经常出门,但刘未央的鼻子还没有失灵。

  这点倒挺稀奇的。

  现在的人都是在家里解决一日三餐的,有一顿下馆子的都少。

  赵漪只觉得唐辛辛是个不错的邻居,安静,不吵闹,好相处,对别的还没了解那么细,平时也没怎么关注过隔壁,现在听婆婆一说才发现:“还真是。”

  “可能是在工厂里吃饭吧,她不是说自己是面包厂的吗?那好像是这个镇上最大的工厂了。”赵漪替唐辛辛解释道,随即看向屋内,“两个孩子回来了吗?”

  她的两个孩子今年一个十一,一个十二岁,本来正要上初一初二,不过现在正处假期,再加上想要给两个孩子调养一下心态,所以现在都没去上学。

  赵漪十分鼓励他们在这个城市找一些新的伙伴,所以买了不少零嘴,还有现在孩子爱玩的玻璃珠和陀螺。

  孩子受的惊吓比大人小,恢复能力也好,所以虽然晚上偶尔还会做噩梦,但白天却已经不会经常提起以前的事情了,拿了玩具,交到了朋友,最近一到下午就会出门和朋友一起玩。

  “还没回来呢,你就且等吧,什么时候别家父母催孩子回家吃饭了,他们没人玩了,就回家了。”

  刘未央很了解自己这两个孙子。

  虽然从他们出生开始,他们爷爷就没管过他们,但遗憾的是两个人的脑子和他们爷爷像了十成十。

  这辈子能过的多富足,就看当下的时局以及他们父母能给他们攒下来多少家产,如果只靠他们自己,那就只能去使一身的力气来换。

  不过这样的性格在现在也好。

  “这也过去两天了,安平他是不是该到地方了。”赵漪算着日子。

  没错,栾安平和顾建军今天下午刚刚下火车。

  现在的火车真不是人能坐的,先不说混乱的环境,就只说层出不穷的扒手,以及中途没有补给的饭菜,狭小肮脏的卫生间,这些就够人狠狠的喝上一壶。

  哪怕他们坐的是卧铺也依旧如此,甚至就因为是卧铺,所以经常会有扒手趁着夜深人静悄悄溜过来,顾建军和唐潘子晚上都是轮流守着,没人敢一直闭眼。

  等下火车,从火车站里挤出去的那一刻,所有人都狠狠的松了口气。

  火车站外有等他们的车,三人走到车前,车上下来一个人,和他们敬了礼。

  “辛苦了。”这人是顾建军手下的兵,顾建军拍了拍他的肩膀。

  车子的空间本来是很大的,坐六个人都能挤得下,现在却被他们三个大男人加三个人的行李塞的满满的,差一点连门都关不上。

  说起行李,顾建军其实也是第一次带这么多东西,一开始当兵的时候他背着个小包袱就过来了,之后也只是往家里带东西,从来没说过从家里往部队里拿东西的。

  但......虽然路途辛苦了些,却是不错的体验。

  车辆一路行驶到部队里,顾建军让唐潘子帮忙把他的行李放到屋里,自己则是先带着栾安平去找了师长。

  师长先是和栾安平在屋子里聊了一会,接着才把顾建军也喊进去,满意的夸赞他。

  但说着说着,师长的话锋一转:“但你那张结婚报告是怎么回事?”

  当时情急,师长只能先批,心里却一直嘀咕着,怎么回家帮他带个人,还带出来了个老婆。

  顾建军的脸上微带笑意:“就是字面意义上的结婚报告,您还是我和我爱人的媒人呢。”

  到现在顾建军都还在庆幸这次他回家了一趟,否则唐辛辛不就要嫁给别人。

  但师长还是想不通:“按你信件的寄回速度来看,你似乎是刚回家就遇见了你的妻子?”

  然后就决定结婚了?

  在师长的印象里,顾建军不是这么鲁莽的人啊。

  俗话说兵痞子,当兵的其实没有多少有正形,因为在以前部队里几乎都是男人,而一堆男人凑在一起,聊的话题可想而知,简直不能入耳。

  而顾建军就是其中的一个例外,他的话向来不多,也是当兵的人里难得的有文化的人,做事也十分细致。

  长的英俊,有文化,晋升速度还快,部队周边喜欢他的女孩子不在少数,但顾建军却硬是这么单到了二十七岁,足以看出他对于恋爱这件事情的谨慎。

  偏偏就是这么一个人,回家不到一天就说他要结婚——因为不知道是真是假,所以结婚报告师长批了,却一直没敢告诉别人,在心里憋了快一个月了。

  别以为师长就不会八卦。

  “听说你还写信,让你的邻居专门给你寄了一瓶蜂蜜。”师长的神色里满是好奇和打探,“我记得你不是一个喜欢喝糖水的人啊。”

  顾建军无奈。

  其实在部队里师长对别人还不是这样的,他为人很有威严。

  但顾建军算是他直属的兵,十二年前顾建军刚当兵的时候,师长还是营长,而顾建军是新兵里最刺头的那个。

  这个刺头不是说他哪做的不好或者不服管教,而是他的态度——很傲,很独,和所有人都格格不入。

  那一年师长从营长升了副团,却一直都在拗着顾建军的性子。

  偏偏他还是个眼睛尖的。

  不。

  准确来说,当时的顾建军,光芒已经不是只有眼睛尖的人才能发现了,一个团那么多人,但一问顾建军是谁,却几乎人人都知道。

  所有的训练他都能拿到第一。

  师长就这么又训又教又磨,顾建军才长成了现在这幅模样,所以两个人的私交其实相当不错。

  师长对于顾建军来说除了是上级,也是另一位让他信服的长辈。

  “是的。”所以虽然心中着腹诽着,顾建军还是如实托出:“寄蜂蜜......的确是为了我的妻子。”

  师长眼睛一瞪:“重点是蜂蜜吗!”

  顾建军叹气:“好吧,那您想听什么。”

  那还用说,当然是两个人的恋爱史了,那个叫唐辛辛的高中生到底是有什么魔力,让顾建军只和她见了一天就决定要和她结婚。

  并且一看就不是敷衍或者应付,还会写信给人要蜂蜜。

  这东西可难搞的很,要不然消息也不会传到他这。

  但师长最终还是没能得到解惑,因为顾建军一看他想听这个,抬手敬了个礼,张口喊道:“报告首长,汇报完毕!”

  说完就跑了。

  毕竟他正事已经办完了,剩下的私事说不说都不影响什么,本来还想仗势欺人一把的师长诶了几声也没把他拦住,眼睁睁的看着顾建军一溜烟的没影了。

  “这小子,越来越混了。”师长嘴上笑骂了两句,但心里其实还挺受用。

  这说明顾建军还是那个顾建军,一点都没变,也没和他生分,而且他这次结婚应该结的不错,夫妻感情很好,不是因为任务所以自个乱点鸳鸯谱,赶鸭子上架。

  担忧去掉了,余下的全是好奇。

  “......这唐辛辛,到底是何许人物?”

  把他座下的大魔头都给降住了。

  *

  顾建军离开师长办公室后就回了自己的住处。

  他现在是营长,按理来说能住上两间平房,但顾建军之前压根就没有申请的想法,还是住在单间宿舍里,这里上下出门都方便。

  两间平房是不带院的,但他们这个地方特殊,地广人稀,所以实在想要也可以自己围。

  但顾建军没打算围,他自己住的话压根就没有要平房的必要,唐辛辛如果之后要来——顾建军其实是想看看能不能在这三年里升个副团。

  升个副团,就可以申请团长级别的住房了。

  他看出来了,他妻子喜欢大院子。

  “回来了。”顾建军还没开门呢,唐潘子就把门打开了。

  唐潘子就住他隔壁。

  “你东西我都没动,你回头自己收拾吧,我是得先睡上一觉了,困的不行。”唐潘子是真累了,不是谁都像顾建军一样精力旺盛的,他就是个普通人类。

  整整两天都没睡好了,精神一直紧绷着,车子空间还小。

  现在终于回到他自己的狗窝里了——虽然是狗窝,但那也是他一只狗的啊,唐潘子平时睡的可舒服了。

  顾建军知道他累,没在这个当口和他聊天,点点头:“行,我收拾收拾也睡了。”

  推开门进房,看到的地方很小,就放了一张床,一个架子,一张不大的桌子,还有一个衣柜。

  比较好的是房间是向阳的。

  他把自己的行李包打开,把里面的各种东西归类,忙活了二十分钟,最后只剩下了两样东西。

  一样是唐辛辛给他织的线衣,纯白色的,但穿上很舒服,一点也不磨皮肤。

  一样则是唐辛辛熬的肉酱罐头。

  说是让他方便在火车上吃,但实际在火车上顾建军压根就没舍得拿出来过,生怕别人给他抢了。

  看着这两样东西,过了好一会,顾建军才把线衣收起来,珍重的挂在衣柜里,罐头也小心的放到房间最阴凉的地方。

  他们这边冬天很冷,普通人家猫冬猫四五个月的都有,罐头这种东西根本就不会坏。

  现在是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线衣还穿不上,不过外界的温度在顾建军看来也就是刚刚好,一点也不像唐家村热的那么燥人。

  他觉得唐辛辛应该会很喜欢这里,她看起来总是很怕热。

  顾建军洗了个澡,把头发擦到半干就开始睡觉。

  但往常总是很快入睡的他今天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却怎么也睡不着。

  隔着一堵墙,顾建军甚至能感知到唐潘子打的震天响的呼噜。

  又过了不知道多久,可能是十分钟,也可能是一小时,总之是顾建军的思念比沉默更加呼之欲出的时间,他掀开被子,从床上坐了起来,点燃书桌上的煤油灯,抽出一张信纸,开始写信。

  虽然当时说好的是一个月寄一封信,但似乎也没说不能一封信从什么时候开始写。

  顺利的说服了自己,顾建军便在信上写了开头。

  【唐辛辛同志,今天我已经下了火车,到达了住所,一路上很颠簸,但供销社卖的玻璃瓶质量优良,肉罐头保存完好,一点也没有坏。】

  【我叠着棉服试穿了线衣,你之前说的果然没错,袖口是要做紧一些,这样穿起来就不会在外套袖子里折起来。】

  【我把房间的卫生打扫了一遍,但没什么灰尘。】

  【这里的山多树多,空气很清新,平时风也大,会把灰尘通通吹走。我平日白天有开窗通风的习惯,但幸而临走前那天记得关了窗,否则我今日要面对的恐怕就是一个天大的烂摊子——因为近日多雨。】

  【........】

  作者有话说:下午六点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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