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少吃点, 吃多了晚上肚子又疼。”
看孙子吃了半个还眼巴巴地瞅着,刘大娘急忙拿出手绢给孩子擦手。
陈志高是个很听话的孩子,虽然明显看着没吃够,还是乖乖听奶奶的话点了点头。
“大娘客气什么, 饼就是专门做给孩子们吃的。”韩煜以为是刘大娘客气, 干脆从筲箕里拿了个递过去:“想吃多少就吃。”
“吃多了怕不消化。”陈老爷子硬是把手指上的油嘬干净才罢休:“他奶奶和我做饭都不好吃, 你瞅他胳膊, 还没韩北粗。”
韩煜把饼子掰开, 一半给陈志高一半给陈老爷子:“你们放心让孩子吃, 能吃多少志高心里有数, 就是要吃得下去身体才能壮实。”
韩北三岁那会儿情况比陈志高还老火,自从跟他们住之后,林晓从来不会特意给孩子做单独好消化的饭菜。
什么都吃,不好消化的少吃, 有营养的多吃。
所有基准都由孩子自己决定,上限才由大人把握。
陈志高接过去还看了大人两眼, 一看奶奶没发话,忙拿起就往嘴里塞,生怕下一秒就吃不到了似的。
刘大娘看得心酸, 用手帕擦了擦孙子的嘴角。
“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好好吃。”陈志高吃得嘴边都是油,三两口就吃完了半边才得空讲话:“奶奶,我要跟小北看会儿连环画再回, 你和爷爷先回去吧。 ”
“中午得回来吃饭。”刘大娘笑着摇头。
陈老爷子默不作声地就吃完了剩下半个, 韩煜又拿起一个,他急忙摆摆手。
“不吃了不吃了,尝过味儿就行, 还真吃饱啊!”
“吃饱正好省顿午饭。”韩煜笑眯眯地大口咬下,手背瞬时油汪汪一片:“下午我和老周一起去给你修修窗户,我早上瞅堂屋的窗户都漏风。”
“成!晚上你们就在我家吃。”话还没说完,摸出根香烟急急忙忙凑到鼻子下闻了闻:“正好陪我喝两杯。”
刘大娘瞪眼,陈老爷子就把香烟夹在了耳朵后,讪讪地笑:“大夫就说不让抽烟,又没说不让喝酒。”
“大夫不让抽烟喝酒,什么时候说能喝酒了。”大夫的话刘大娘每个字都记得很清楚。
老爷子舔舔嘴唇,嘴里嘟囔:“烟不让抽,酒也不让喝,活着还有啥意思……还不如死了呢!”
“陈叔千万别这么说。”韩煜把手伸到陈老爷子面前:“你瞅瞅我这手,当时恢复的时候可遭罪,大夫说抽烟喝酒会留疤,我是一丁点酒都不敢沾。”
老爷子低头看向韩煜的手。
那只手伸出来就让林晓心里一紧。
皮肤皱巴巴的,颜色深浅不一,手指似乎都伸不太直得起来,微微蜷着,虎口处的疤最厚颜色也最深。
林晓垂在身侧的手不由动了动。
自从韩煜受伤,她一直没认真检查过恢复情况,不是不想看……而是不敢。
刚被烧伤那阵,林晓只能在护士换药时匆匆扫上一眼,视线虚虚带过,不敢直接往手上落。
原来,恢复了七八成后,手上的伤还是这么严重。
眼眶忽然冲上股热意,林晓赶紧低下头,指甲在不知不觉中掐进掌心,生疼。
“手没事了?”
“就是难看点。”韩煜动了动手,还特意用大拇指和食指拿油饼演示:“再练几年,精细活也能干。”
“能恢复就好,咱们男同志身上有点伤是小问题。”
两人都上过战场,骨子里的毅力不是常人所能比,韩煜没将疤痕放在心上,陈老爷子更是云淡风轻。
“继续下棋?”
“来两盘。”
吃葱油饼只是个小小插曲,两人上一盘旗还没下完,韩煜匆忙洗干净手后就坐回桌前。
几个深呼吸后,林晓也调整好了情绪。
“你早饭吃那么多烙饼,不能再多吃了。”
韩北可怜巴巴地点头,趁林晓把葱油饼拿回去前又狠狠咬下一大口,才鼓着腮帮子去洗手。
“我越看小北这孩子越喜欢。”
“志高多听话,我也特别喜欢志高这孩子。”林晓笑。
“我就希望志高能淘气些,老话不是常说七八岁连狗都嫌,可我们家这个就是太乖了……我都怕他有什么不高兴的憋在心里不说。”
“咱们这几家人里有好些个孩子,到时候让志高多跟他们一起玩。”
“我们这回换房子真是换对了。”
“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大娘尽管说,先把屋里规整出来好过中秋。”
“说到中秋我倒是有个想法……”刘大娘余光忽然撇到院里的柿子树:“明天咱们几家人凑一起热闹热闹,各家出两道菜,愿意来凑这个热闹的就来,不来的也不强求。”
“好啊!正好让大家伙来分柿子。”
“那一会儿我先去找老刘说说,咱们公安厅家属院我就和她打交道多。”
“刘婶子赶集去了,怕是下午才回。”
“……"
临近中午,闹哄哄的四号院里总算安静下来,刘大娘和陈老爷子也带着陈志高回家去了。
小桌上象棋被收了起来,又重新恢复成韩北的书桌。
“铅笔削好了吗?”
“削着呢……”
林晓在屋里各个角落搜了一圈,把三人的脏衣服全抱出来洗。
哗啦啦——
水管扭开,铁管子嘎吱响了一声,光听见动静不见水流出来。
等了好一会儿,才像是从梦里被叫叫醒似的,不情不愿地流出一股细细的水。
手里的肥皂都被掌心捂得化出层滑腻皂液,最上面的衣服都没被打湿,没个把小时是别想把水盆接满。
林晓叹了口气,放下肥皂。
平房的自来水管是前年才刚从家属区接过来,只要那边一到用水高峰期这边就相当于停水。
“下午我去国营商场转一圈,看能不能买个水缸回来。”韩煜见状,打消了下午休息的打算。
“好难写。”
正跟写字斗争的韩北是一点都体会不到大人们操心的事,铅笔在纸上磨了半天,才歪歪扭扭地模仿出一个北字。
特别是北字弯钩那一笔难住了他,足足描了三遍才觉得跟叔叔写的北字有点相像。
“不想写了!”话才说完,铅笔尖又咔嚓一声断成两截,韩北气恼地把铅笔往桌上一拍:“我的名字好难写。”
“才写一个北字,接下来还有个韩字更难写。”韩煜麻溜地从饼干盒里拿出另一支铅笔:“你们老师可是说了要把作业本都写上自己的名字。”
“小叔,你看我的手都红了。”韩北不管,举起小手张开:“我要是姓王就好了,三个一字再加一竖就行了。”
“你想姓王?”
“不想。”韩北撇撇嘴,两只手杵着下巴看韩煜削铅笔:“写名字有什么用嘛……只要嘴巴会叫不就行了?”
韩煜把削好的铅笔放进饼干盒里,指了指自己身前:“坐过来,小叔教你写。”
韩北赶紧端着小板凳坐到韩煜身前。
韩煜握着他的手,右手刚用力皮肤就出现一股拉扯力,特别是虎口处硬邦邦地磨着韩北的小手。
大拇指再怎么用力,却还是只能张开一半,根本没法用力。
韩北不舒服地动了动手,铅笔立刻从指尖滑下,掉到了桌上。
韩煜低头一看,韩北白皙的手背上竟被磨得泛起了片红。
“小叔,我们再来。”
纵使是韩北,也懂得手是因受伤才变得很难看,小人儿怕说出来让叔叔难过,忙扬起小脸笑了笑。
韩煜点了点头,重新把铅笔捡起来。
林晓拿肥皂的手已经在水管下冲了好久,手上黏腻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股股冰冷从指尖蔓延开来。
以前在县里的武装部,韩北那一手钢笔字在科里都是出了名的,现在却连教孩子写个字都变得困难。
歪歪扭扭的韩字写出来比韩北自己写的还支离破碎。
林晓看了会,起身擦干净手。
“小婶教你。” 林晓坐到韩煜身边,把韩北连带着板凳拖到自己身前,右手握着他的手:“我们先学韩字。”
“小婶,你的手好凉快。”
“……”
一笔一划,端端正正的韩字跃然纸上。
余光中,韩煜正低头搓着受伤严重的右手,特别是虎口处被搓得发红,又下意识地转了转手腕。
“你就照着这个字写五遍,下午我们去国营商场买水缸。”
林晓摸了摸韩北脑袋,左手忽然抓住了那只手:“是不是哪不舒服?”
“没有。”韩煜下意识缩了下,林晓抓得却更加用力,力气大得直接扯到了面前:“只要手不疼,写字慢慢再练就成。”
“不疼。”韩煜叹了口气。
疼是不再疼,伤疤也可以忽略,就是右手始终无法恢复到没受伤前的灵活度,写字写长了手都拉扯得厉害。
“慢慢来呗!”林晓摩挲着指缝间的伤疤,笑了起来:“再怎么着写字都比小北好看。”
“哈哈哈。”
韩北本来好好趴着写字,忽然就被林晓拎出来成了对比那个,急急忙忙地举起作业本:“我写完了。”
韩煜笑着接过去看:“不错,比叔叔写得好。”
韩北得了表扬,急于向两人再次证明,抓起铅笔就开始写第二遍。
写着写着,忽然停了下来,轻轻用笔头挠了挠林晓胳膊:“小婶,生日是什么?”
林晓的手顿了一下。
“王明军说他每年都过生日,每个人都有生日,我什么时候过生日?”
韩煜松开林晓握着的手,轻轻摸了下韩北的脸蛋。
孩子从出生到现在已经六年,却从来没有过过生日,不是家里人忘记了,而是沉重得不敢提起。
孩子满一岁当天,哥嫂牺牲。
孩子或许已经不记得爸妈样子,可对其他亲人来说,却是个无法轻易忘记的痛苦日子。
所以他们默契地不想回忆那天,却忽略了那天对韩北来说也是个重要日子。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