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醉酒 六千字更新
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 充斥在陆建华的脑子里。
一旦他的心绪有些松动,那些遗憾和后悔,便化作了他心底的海啸, 裹挟着滔天风浪向他铺天盖地的席卷而来……
漆黑的夜色和灯光,将陆建华挺拔俊秀的身影隐藏在光与影之间。
沈意棠其实看不清楚陆建华脸上的神情,只是觉得陆建华奇怪, 来了小叔家, 咋也不说话?
陆毓华侧了侧身, 挡住沈意棠的身影, 也挡住侄子看向沈意棠的眼神。
“有事儿?”陆毓华盯着侄子。
“嗯。”陆建华罕见地忧郁起来。
他低头盯着手里的东西, 还是忍不住开口:“我来……给小叔和小婶送新婚礼物的。”
在京城的军区大院里结婚时, 陆建华其实已经送过了。
家里的半导体收音机, 就是陆建华送的重礼, 他怎么又要送?
就算他们在部队家属院里,又请了陆毓华的战友及家属,但是陆建华也没来啊。
沈意棠奇怪。
陆毓华却抬脚朝站在门口的侄子那边走去, 他身上还穿着围裙。
因为刚做完了菜,所以走到侄子面前的时候,侄子还能闻见从厨房里传来的麻辣鲜香味道。
好闻的饭菜香和站在眼前的小叔, 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陆建华, 小叔和沈意棠才是夫妻, 他是他们的晚辈。
小叔是陆家的荣光, 而他不能做出有损陆家脸面的事情来。
“小叔,这是我买来的吹风机……”陆建华把手里的盒子,捧给了小叔。
吹风机本来是他精心挑选,并且为心上人准备的礼物。
早在京城胡同里第一次看到沈意棠的时候,陆建华就一直在想。
心上人的头发如绸缎一样乌黑发亮, 又那么长,冬天洗头肯定不方便。
他想起他爸陆老三为了让他妈冬天洗头更方便,早年就托当外交官的朋友,从国外给他妈买了一台昂贵的吹风机回来。
陆建华对于爱情的最初模样,就是来自于他的父母。
所以在确定自己喜欢沈意棠的时候,他也想送沈意棠一台吹风机。
六七十年代的国内,吹风机这种东西,比冰箱、电视机、电风扇这些东西都要稀缺。
就算是京城大院里很多人,平时也只是在理发店里见过大型落地式,或者悬挂式的头盔烘发机,真没几人听说过吹风机这种东西。
陆建华也是经过多方打听,后来在他爸的帮助下,才知道京城的国际友人服务部的领导,因为今年参加了粤城对外招商引资的冬季展,所以想办法进了一批国外吹风机回来。
因为一台吹风机要上百块,还要上百元的外汇券,所以哪怕是在京城,很多人都舍不得买。
觉得花上百元买个吹风机,只能拿回家吹头发。
还不如把那钱用来买电风扇或者自行车,这些更方便使用的东西。
陆建华这些年的津贴,都是他自己攒着。
外汇券则是想办法找京城大院的那些朋友换的,否则他也掏不出上百的钱和外汇券去买昂贵的吹风机。
陆建华拿到吹风机后,原本打算高高兴兴地送给心上人。
可是现在心上人变成了自己的小婶,陆建华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把吹风机送了过来。
当沈意棠听说有吹风机的时候,她也惊讶了。
六七十年代的国内,国家几乎都把资源攒下来,集中去研发国家更需要的原子弹和潜水艇这类军工产品。
所以在很多生活方面的创造和设计的日用品,是很稀缺的。
就连吹风机这种东西,国内要到了八十年代末才会有国产品牌诞生。
这才七十年代初,陆建华竟然能弄来一台吹风机?
“这是在国际友人服务部买的,有批条的正经来路。”陆建华看沈意棠好奇,下意识解释了句。
沈意棠惊讶,她只在年代文里看过友谊商店,从没听说过国际友人服务部。
陆毓华给妻子解释:“国际友人服务部,专职特供商品和进口物资。”
沈意棠不知道,其实国际友人服务部就是友谊商店的前身。
只不过友谊商店要70年代后期,才会陆续成立。
而且这个年代,因为没有吹风机。
所以大部分人每次洗头,都只能找出大太阳的时候。
然后在天气最暖和的大中午洗完头,用太阳光或者自然风去晒或者吹干。
很多人哪怕在大中午出太阳的时候洗头,都会不小心受了风寒,导致感冒。
所以很多人冬天几乎不洗头,那味道简直了。
沈意棠受不了这样的卫生习惯,所以隔三差五洗头时,都会把屋子里的煤炉烧旺点,想办法坐在煤炉旁边烘头发。
或者去部队的理发店修剪头发的时候,用落地烘干机去烘头发。
但是部队的理发店修剪头发比较贵,很多人都舍不得。
沈意棠要是经常去,也会显得和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
陆毓华显然也想到了妻子平时洗头,有多不方便。
很多个晚上,他看到妻子搬个小马扎,坐在火炉面前烤头发,都担心她把头发给烤焦了。
他原本想办法,看能不能给妻子弄个落地烘发机的。
但是既然有更小巧方便的吹风机,其实会更方便。
陆毓华伸手接过侄子双手捧过来的吹风机:“我和你小婶,都谢谢你。”
听到小叔这话,陆建华心里有些苦涩。
但是他却没有立场,说任何吃醋的话。
沈意棠没发现自家男人和侄子间的弯弯绕绕,因为她问心无愧。
更因为她从没去联想过,陆建华会不会才是她娃娃亲的对象?
因为从头到尾,沈意棠的目光都落在陆毓华身上。
哪怕因为男人态度不对,开玩笑地说男人不是她的娃娃亲对象时,也从没去想过别人。
但是吹风机在这个年代,实在太贵重了。
沈意棠也不能白要,于是她找出钱和票,塞了两三百给陆建华:“小婶也不知道这些钱够不够?但劳你费心了,你得把钱收着。”
陆建华说啥也不要。
陆毓华却命令侄子收下:“这是你小婶的心意,如果你不收钱,你小婶也不会收你的吹风机。”
沈意棠狂点头:“你小叔说的对。”
尽管结婚时,陆建华就送了一台价格昂贵的半导体收音机。
但那是他们新婚时送的祝贺礼物,而且当时陆家人全都送了各种贺礼,沈意棠不收才有问题。
但是这次他们都结婚大半个月了,陆建华再送这么贵重的东西,沈意棠是真不能白收。
人和人之间的分寸,还是要有的。
她这个当小婶的,也不能白占侄子的便宜啊。
但是吹风机对沈意棠又实在太重要了,谁能想到,在现代社会家家户户必备的吹风机。
到了六七十年代,只能想办法去国际友人服务部才能买到一台。
当陆建华揣着钱票,从小叔家离开的时候,他整个人都有点茫然。
他分明是来送礼物的,咋最后还拿了钱走?
沈意棠站在门口,看着陆建华的身影消失在了院子外面,这才回头。却猛不丁儿撞进了男人怀里,她吓了一跳。
陆毓华却攥住了她的胳膊:“小心点,咋一直看的回不过神?”
陆毓华语气低沉淡漠,沈意棠疑惑仰头,这男人有点不对劲儿。
陆毓华扭头,看着灶台上装好的菜:“饿了没?”
他端着菜朝客厅走去的时候,还拿了一个装菜的碗,递给了沈国庆:“去,给隔壁送去。”
沈国庆去给张爱花家送跳水兔的时候,沈意棠忍不住看向门口,好像还在望陆建华离开的地方。
陆毓华皱眉:“吃饭。”
他系着围裙在桌边摆放碗筷,冷峻清冷的五官被灯光照着,眉眼冷冽,薄唇紧抿。
“以后你攒点外汇券,咱们今天只给了钱,我心里总不得劲儿。”沈意棠一边朝桌边走去,一边说:“我看你侄子那样,好像是咱们钱给少了,在生气。”
陆毓华摆放碗筷的动作一顿,垂眸看着妻子:“你刚才在想这?”
“是啊。”沈意棠从他手里接过碗:“咱们虽然是亲戚,但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这个年代的人,其实日子过的都很艰苦朴素。
就老爷子那样的人,住着国家分配的房子,用着组织上安排照顾他的保姆,他都时常觉得自己占了国家的便宜。
很多时候饭菜都吃得节省,也就沈意棠在家的时候,老爷子才会经常吃点好的,想给沈意棠补补身子。
沈意棠这么一想,顿觉自己日子过得太奢侈。
“咱们家是不是不够艰苦朴素啊?”沈意棠下意识问道。
他们家几乎是天天都吃肉,别人家里十天半月才舍得吃一回。
陆毓华夹了一筷子兔肉在她碗里:“咱们家就仨人,津贴花光都没关系。”
别人家是上有老下有小,光是孩子就好几个。
所谓半大小子,吃穷老子。光是把孩子喂饱都不容易,能不吃得节省点吗?
他们家就三个人,哪怕顿顿吃肉。
按照猪肉一块多一斤的价格,陆毓华的津贴哪怕天天吃肉,也是花不光的。
更何况男人攒钱,不就是给媳妇儿花,让媳妇儿过好日子的吗。
听到陆毓华这话,沈意棠心里甜滋滋的。
这男人总是明目张胆的偏爱她,沈意棠弯眼笑起来。
她现在对这个男人、和她们的小家庭,充满了认同和归属感!
“这样,等我以后当老师,发了工资,我也给你送礼物。”沈意棠感受到了爱意,就想回报。
“手表、白衬衣、皮鞋……你想要什么?”沈意棠笑着问,粉白的脸颊上全是灿烂明媚的笑意,仰头看陆毓华的时候,眼波流转。
陆毓华垂眸瞧着,忽然掐着她的腰把人举高抱了起来。
沈意棠被迫对上男人那张清冽严肃的脸,她紧张的朝门口看去:“别,国庆马上回来了。”
陆毓华:“在你心里,我也很重要?”
沈意棠愣住。
陆毓华又将她抱高了一点:“不知道怎么回答,也没关系,时间还很多。”
沈意棠:“…………”
其实这问题不难回答,将心比心,陆毓华对她很好,她自然也会对这男人好。
平时哄人的漂亮话,沈意棠可是张口就来。
只是现在被陆毓华这么禁锢着,这么逼迫着,男人的意思这么明显,沈意棠担心自己真说漂亮话来哄他,等会儿他乱来咋办?
而且去隔壁送菜的国庆要是就这么闯进来,那也太尴尬了。
孩子逐渐大了,他们也要注意分寸。
沈意棠垂着浓密卷翘的睫毛,小声说:“你当然重要了,你是我丈夫,在我心里你是排第一的。”
他的妻子长得漂亮乖巧,此刻脸颊绯红,垂眼哄人的模样更是小意温柔,让人舍不得放开她。
陆毓华很想把妻子欺负哭,可是妻子还饿着。
陆毓华深邃漆黑的视线,在妻子脸上转了转,很快就将妻子抱到了凳子上坐着:“吃饭吧。”
沈意棠脸颊滚烫,好在这时候去隔壁送菜的沈国庆也回来了。
他手里还端着一碗咸鱼和张爱花做的醋溜白菜。
张爱花手艺好,咸鱼鲜香可口,特别下饭。
那醋溜白菜也好吃,点的醋恰到好处,还带着一丝丝辣意,特别符合沈意棠的胃口。
她也是真的饿了,拿起筷子就开始吃饭。
她们一家三口,吃啥都特别香,更别说今晚陆毓华按照沈意棠指挥做出来的跳水兔,味道也是真不错。
虽然没有火锅底料调味,但是大料放的足,料炒的也香,竟然和她在现代吃过的跳水兔差不多。
可惜没有仔姜和青椒,这两样东西对沈意棠而言,那可是家常必备的调味料。
好在生姜哪个地方都有,等来年来了春,她让陆毓华把院子里的地翻一翻,自己种点生姜和青椒在院子里也成。
这是她们结婚后,在家里吃的第一顿饭,比起食堂的口味来,多了家常滋味儿。
刚出锅的热饭菜,似乎也比从食堂打来回来的更温馨。
另一边,陆建华拿着钱失魂落魄的回到宿舍时,脑子里全是沈意棠和小叔恩恩爱爱的画面。
本来小叔留了他在家吃饭,可是陆建华怕看到这样幸福美满的画面。
怕自己心里受到的刺激更大,于是谢过了小叔留饭的好意。谎称还有事儿,赶紧走开了。
现在回到宿舍,陆建华又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像是缺失了一角,永远都弥补不回来。
陆建华正忧郁难受的时候,冯德坤和几个战友从外面走进来:“建华,今儿我过生日,我请你们去我家吃饭。”
陆建华还没说话,那几个战友就冲上前,把他从床上拉了起来:“走吧,冯德坤这么抠搜,难得请咱们吃饭,咱们吃穷他。”
冯德坤也笑起来:“就怕你们吃不穷我。”
冯德坤虽然没结婚,可是他把年轻时就守寡的老娘,接到了部队来随军。
平时有任务或者要值班的时候,冯德坤就会住宿舍,很少回家。
因为他一回家,他老娘就要唠叨他快三十岁了,还没娶媳妇儿的事儿。
今天他过生日,老娘在家整治了一大桌好菜好饭,也能让他和战友们好好庆祝,拉近拉近关系。
否则冯德坤宁愿住宿舍,也不愿意回家听老娘的唠叨。
“哟,这么多肉菜!冯德坤你今天真是大出血了啊。”战友到了地方,一看八仙桌上放着的全是肉菜,而且个个色香味俱全,就笑起来:“今晚咱们有口福了。”
陆建华也在旁边笑。
战友结婚他总不能垮着一张脸,而且和战友在一起,的确能放松,也能阻止他胡思乱想。
几人正热热闹闹地说着话,就见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端着一碗菜从厨房里走出来。
大伙一看,都愣住了。
冯德坤和陆建华也都愣住了,因为端着菜从屋子里走出来的人是沈凤琴。
“哟,这是啥情况啊?”大伙都知道沈凤琴喜欢陆建华,平时没少追着陆建华跑。
但是现在沈凤琴出现在冯德坤家里,大家都有点好奇。
“赶巧今天凤琴来给我送药,我看天晚了,就留她下来吃饭。”冯德坤的老娘笑着开口。
前几天冯德坤老娘去外面赶集的时候,差点踩到路上的碎冰摔倒。
是沈凤琴及时扶住了她,还把崴了脚的冯大娘扶回了家属院,所以和冯大娘关系也处的很好。
冯德坤看沈凤琴来给自己庆生,也特别高兴。
倒是陆建华全程板着脸,和沈凤琴拉远了关系。
冯德坤一看就更高兴了,陆建华不喜欢沈凤琴,正巧给了他追求沈凤琴的机会。
但是沈凤琴今晚也很有分寸,看陆建华不搭理自己,也没上赶着。
而是和冯大娘一起,躲在厨房里吃饭,只有偶尔菜不够,需要加菜的时候,她才会做了菜端上去。
“凤琴,今天真是麻烦你了。”冯大娘笑容慈祥地握着沈凤琴的手:“要不是你帮忙,大娘都没法做这么丰盛的菜。”
沈凤琴做菜手艺那是真不错,就是普普通通的豆芽菜,都被她炒出美味来。
因为肉不多,她就每样菜都放了些肉,这样素菜也能做出肉味来。
而且饭菜摆盘也很精致,冯大娘是打心底喜欢沈凤琴这个勤快漂亮的年轻姑娘。
也特别想把沈凤琴介绍给儿子冯德坤,但是沈凤琴面对冯大娘的喜欢,笑容虽然很亲切,可是笑意却不达眼底。
这天晚上,沈意棠又做梦自己在听有声书。
刻板、毫无情绪的ai,此时正在朗读着一些情节:陆建华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只是参加了战友冯德坤的生日宴,怎么就醉酒乱性,最后和死去娃娃亲的堂姐发生了关系……
沈意棠瞬间从梦中惊醒,下意识伸手去摸身边的男人。
她的手刚摸到男人那边,整个人就被男人抱在了怀里。她趴在男人滚烫的胸膛里,睁大眼睛去看男人的脸。
昏暗的夜色中,沈意棠看见了陆毓华的脸,再伸手去摸了摸他的眉眼和高挺的鼻梁。
手却被陆毓华捉住,男人睁开眼睛:“做噩梦了?”
他说话时,又把沈意棠往怀里搂了搂。
还伸出另一只手,去轻轻拍着沈意棠的后背。
见妻子心神不安的靠在自己怀里,陆毓华又问:“被噩梦吓到了?”
陆毓华把妻子白嫩纤细的小手,放在了胸膛上暖着。
当沈意棠的手掌贴在男人炽热结实的胸膛上时,这才真切的反应过来,刚才那些都是梦。
沈意棠瞬间松了口气,但是想起刚才的梦境,她心里还是很慌乱:“我刚才做梦,梦到冯德坤今天过生日……你……你们去喝酒,然后遇到了沈凤琴,那酒可能有问题……”
这些事情说出来后,沈意棠这才感觉心里的慌乱少了一点。
陆毓华却觉得不对劲儿,虽然大家都在同一个军营里当兵。
但真要说起来,冯德坤和侄子陆建华才是住一个宿舍的战友!
而且,他记得沈意棠从没接触过冯德坤,咋知道冯德坤今天过生日?
沈意棠说话时,声音里还带着后怕和颤音。倒不像是在做梦,更像是在说一件真实发生的事情。
陆毓华的直觉告诉他,得正视这件事:“我让国庆过来陪着你,我去冯德坤家里看看……”
陆毓华的直觉向来很准,这是他多年当兵练出来的敏锐。
也在他出任务的时候,帮他规避了很多危险。
而且部队给冯德坤分配的房子,也在这个家属院里。
只不过离他们比较远,走过去要十多分钟。
沈意棠也被刚才的噩梦,搅乱了心神。
所以没拦着陆毓华,而是把放在枕边的手电筒拿给了男人:“路上小心一点。”
“嗯。”陆毓华应声大步朝外面走的时候,沈国庆已经被叫醒,抱着枕头过来陪姐姐了。
部队到了晚上会熄灯断电,除了一些必要的设施和大路上的路灯外,家属院里到处都是黑漆漆的一片。
陆毓华拿着手电筒大步朝冯德坤家里走去的时候,还遇到巡逻的士兵。
对方看到是陆团,立马站住对他敬礼:“陆团,这么晚了,是有啥紧急事务吗?”
“我忽然想起来有东西落在冯德坤家里了,我过去找找。”陆毓华找了个借口。
他打着手电筒赶过去的时候,沈凤琴此时正意乱情迷地搂着一个男人。
黑暗中,她看不清对方的模样。
可是沈凤琴知道,这就是她心心念念都想得到的男人。
因为今晚陆建华喝醉了酒,走不动道,被冯德坤扶去了隔壁房间休息。
而冯大娘半夜忽然肚子痛,被冯德坤紧急送去了军区医院。
现在冯德坤家里,只有沈凤琴一人,她想做什么都行……
与此同时,正往冯德坤家里赶的陆毓华,看到一个人影踉跄着从前方走了过来。
当手电筒的光,扫在对方脸上时,他也看清楚了那人的脸。
陆毓华心里一松,闻见对方身上的酒味,他沉声问道:“怎么喝了这么多酒?”
“今天冯德坤过生日,不小心喝多了。”陆建华被小叔盯着,立马站直了身影。
也没敢说自己心里难受,想借酒消愁。所以今晚喝醉了!
但是他一开始喝醉了,后面也逐渐清醒过来。
就打算回部队宿舍继续睡,毕竟沈凤琴还在冯德坤家里,小叔从前就提醒过他,要提防沈凤琴。
……
作者有话说:
国际服务部和国内生产吹风机、头盔烘发帽的背景,都是查的资料。国外很早就有吹风机,这里穿插进剧情里,是因为设计剧情需要。所以请勿考据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