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植物人 更新送上~
而且沈意棠还打听到, 许家茂为了让自己在京城扎稳脚跟,稳住自己在研究所的地位。
还在和一些女同志相亲接触,其中就有王丽丽。
沈意棠没嫁给陆毓华之前, 倒是在京城见过王丽丽几面。
这是一个外表酷飒,喜欢穿皮衣,骑翻斗摩托的年轻姑娘。
但是王丽丽喜欢陆建华的事情, 大院里的人都知道。
王丽丽能看上许家茂吗?
在沈意棠的记忆里, 许家茂是个戴眼镜, 看着很内向不爱说话的人。
也是他父母的学生中, 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可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人, 最后却举报她父母出卖国家机密, 害死了她的父母。
沈意棠打算过年回京城的时候, 去接触接触王丽丽, 想办法打探一下王丽丽和王家那边的情况。
王家能让王丽丽和许家茂相亲,这也变相证明,王家是想拉拢许家茂的。
沈意棠正在思考事情的时候, 忽然闻见了一阵烤红薯的香味。
她回神,见陆毓华不知道啥时候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个热乎乎的烤红薯。
见她眼神过来, 陆毓华把烤红薯分成了两半。
一半给沈意棠, 一半给了小舅子沈国庆。
“哪儿来的?”沈意棠接过烤红薯, 还很烫。
“买的。”陆毓华淡道。
红薯的表皮被炭火烤得焦脆, 轻轻一撕,就能露出里面烤得金黄流蜜的红薯芯来。
“请你吃第一口。”沈意棠笑眯眯地把撕去外皮的烤红薯,喂到了陆毓华嘴边。
陆毓华低头看她,见沈意棠眉眼弯弯,便咬了一小口。
“多吃点呀。”沈意棠催促男人咬上大一口。
男人却摇了摇头, 他不爱吃这玩意儿。
六零年闹饥荒的时候,他们只能吃红薯填饱肚子。现在一看红薯,他胃里就开始泛酸水。
也就沈意棠喜欢吃这玩意儿,所以从部队前线回来的时候,他才会买烤红薯回来。
“烤红薯多香啊……”沈意棠见他不吃,自己咬了一口。
这个年代的红薯虽然不像后世那样,专门培育了软糯香甜的板栗红薯。
但是老品种的红薯,是用正儿八经的炭火烤出来的,口感也很香甜。
而且吃进嘴里特别扎实绵密,带着天然的炭火香。
要比用烤箱和煤炭烤出来的红薯多了丝天然的香味,而且外表烤得金黄的表皮,还在淌着蜜。
除了口感有点噎人,其实这份烤红薯没有任何缺点的。
“今天给大家分了一天的肥猪肉,闷得我头晕,我这几天都不想吃肉了,就想吃点粗粮。”沈意棠笑眯眯的说。
陆毓华垂眸看了眼沈意棠:“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被猪肉闷到的。”
这个年代想吃顿肉多难啊,他快把老战友的电话打爆了,才想办法弄来了半扇肥猪肉和两只猪蹄。
结果沈意棠还没吃上肉,就已经被闷到了?
沈意棠也反应过来,她是在经济发达,物资丰富的现代社会长大的。
所以她的饮食还保持着没穿越前的习惯,偶尔肉吃多了,就想让自己轻断食,减轻减轻胃和身体的负担。
可是这个年代,哪怕是干部家庭。
十天半月能吃上一回肉都很难得了,更别说家里孩子多,能把肉敞开吃。
而且穿越以后,陆毓华的津贴几乎都被她吃进了嘴里,所以她肚子里才不缺荤腥。
想到这里,沈意棠伸手抱了抱陆毓华:“等以后,咱们国家人人都能吃得起肉。以后肉吃腻了,想吃点别的土特产,还能坐着飞机和火车去外地吃呢。”
陆毓华失笑,现在的人吃饱饭都困难。
真能像沈意棠说的那样,为了吃点土特产坐飞机和火车去外地吃?
“当然能。”沈意棠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她站在未来几十年的现代,回望六七十这段艰苦岁月。
在现代,每次到了节假日,就是各省的旅游高峰期。
很多人都会为了一口吃的,或者为了漂亮的风景,不远千里奔赴去另一个城市旅游和品尝美食。
她说火车,那都是因为这年代没有动车,她怕说出来露馅儿。
陆毓华虽然不敢相信会有这样的未来,但是听妻子说起来,他心里也是很向往的。
如果大伙仅仅是为了一口吃的,就能奔赴千里,去到陌生的城市。
那就证明,那时候的国家是繁荣昌盛、百姓安居乐业的。否则像现在这样,人人都还在温饱线上挣扎,是没有多余的闲钱和闲情逸致,坐飞机和火车去外省品尝美食的。
“希望我们都能看到那一天。”陆毓华回抱着妻子,他们保家卫国,为的不就是这样幸福美好的生活吗?
“肯定能的。”沈意棠笑着答应道。
她和陆毓华现在都还年轻,不仅能活到未来。
到时候他们还能手牵着手去跳广场舞,拿着手机刷各种有趣的短视频呢。
这么一想,沈意棠也觉得日子越过越有盼头。
因为她会亲眼见证祖国从一穷二白,走向辉煌,成为全球强国。
这一切不是书上几笔带过的历史,而是她亲身经历,成为了历史本身。
当专心吃烤红薯的沈国庆,看姐姐姐夫开始拥抱的时候,他赶紧低头,拿手捂着眼睛往自己住的房间里跑。
因为跑得有点快,助听器都差点掉下来,很快被他戴回了耳朵上。
“国庆,你别跑。我帮你把助听器再升级升级……”沈意棠见状就说:“免得你一跑,助听器就掉,你还要腾出手来捂耳朵。”
沈国庆被姐姐说的脸红,但是姐姐走过来给他弄助听器的时候。
他扬起头,双眼孺慕地望着姐姐羞涩一笑。
小小年纪的沈国庆,长得是真好看。
眉清目秀,因为还没长开,所以有点雌雄莫辨的美。
也不知道常三德和林红叶两口子,是咋生出这么好看的沈国庆的?
沈意棠一边感叹,一边帮沈国庆弄助听器。
很快,助听器就被她弄好。
这次戴在耳朵上,无论怎么甩都不容易掉了。
正好这时陆毓华也从食堂打了饭菜回来,一家三口就洗了手,整整齐齐地坐在饭桌旁吃饭。
另一边,陆老爷子翻着墙上的日历,满脸笑容的说:“再过几天小棠和老四就要回来过春节了。”
“到时候家里弄个花菜炒腊肉,再弄个油条蒜苗炒五花肉……”陆老爷子一脸怀念的说:“当年我去小棠家做客,她父母就想办法给我凑了这俩肉菜。”
“小棠离家这么久,肯定也会想家。”陆老爷子眼角有些湿润。
京城的冬天是种不出绿叶菜的,当年小棠的父母,也是自己想办法弄了个简易的大棚,才能在奉天种出新鲜花菜的。
要么说,搞科研的脑子就是好用呢。
到了他这里,想弄到一颗新鲜花菜,那是想了无数种办法,最后才弄到一颗不太新鲜的。
为了能让沈意棠吃到花菜炒腊肉,陆老爷子只能想办法把花菜先过一遍开水,然后借了干休所的冰箱把花菜冻起来。
“爸,你也太偏心了。”姜美玲忍不住说,她前阵子从高处摔下来昏迷了一晚上,现在腰上还绑着护腰呢。
也没见老爷子给她这个儿媳妇儿,准备点她爱吃的。
老爷子扫她一眼:“出去。”
姜美玲瞬间低头,不敢说话。
陆老三却笑着说:“爸,美玲就是吃醋,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她有啥资格吃醋?要不是她搞出这些幺蛾子,小棠至于受委屈吗?”陆老爷子瞪着陆老三:“还有建华,现在建华知道小棠原本是他的娃娃亲,都去找老四闹了一回。”
“你们两口子闹出这么大的岔子,还有脸跑到我跟前吃小棠的醋?”陆老爷子简直越说越生气:“滚滚滚……都给我滚出去,今年春节你们也甭过来丢人现眼了。”
陆老三和姜美玲刚走进屋,就被赶了出去。
连带着两人带来的礼物,也都被丢了出去。
姜美玲气得不行。
陆老三低头去捡带来的礼品:“行了,知道老爷子不待见你,就别整天拈酸吃醋了。”
他挺无奈的:“还有建华那边,虽然现在事情被老四摆平了。但你儿子是真喜欢上那姑娘,保不准哪天昏了头,要和他小叔抢。”
自己的儿子,陆老三很了解。
和他一样,都是个痴情种,喜欢上一个人,几十年就不会变。
他看了眼腰上还绑着护腰的姜美玲,在心里叹气。
也终于明白,当初他要娶姜美玲进家门,父母说啥也不同意,想尽办法也要阻止他脑袋发昏的举动了。
到了他这里,他也尝到了为儿子操心却还被嫌烦的滋味了。
想起瘦了一大圈且变得忧郁的儿子,姜美玲也开始忧心忡忡起来了:“建华不会做这种混账事吧?”
……
另一边,沈凤琴拐了好几个弯,才从冯德坤嘴里知道,沈意棠嫁的男人,竟然是陆建华的小叔。
沈凤琴当时就震惊了,陆毓华,那个上辈子因为执行任务,被枪打中脑袋,变成了植物人的陆毓华?
想到这里,沈凤琴瞬间就得意起来。
这么一看,沈意棠也不咋的,好好的陆建华不选,竟然选了个注定当植物人的老公。
……
作者有话说:
抱歉,这两天大姨妈来了,又要带我妈去医院复查,所以更新比较少哈。明天应该能恢复日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