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号 加大 极大 字体
字体颜色 双击滚屏(再次双击停止滚屏)

1991南元警事 第323章 【伪证?!】

狼胥破虏 · 都市娱乐 · 2.5 MB · 2026-09-13 18:46:26

第323章 【伪证?!】

  1993年2月15日,清晨。

  麓山县,岭溪村。

  薄雾尚未完全散去。

  村口那片烧成废墟的自建房前,已是一片忙碌景象。

  几辆警车和勘察车停在一旁,明晃晃的车灯刺破晨雾。

  重案六大队因为案发在凌晨,只有值班的陈彬和汪海超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

  其他队员已在通知中,将陆续赶来。

  陈彬并不着急,案子刚刚发生,且事发地是在农村。

  大多数的凶杀案,都不是那么复杂,一般来说都是通过人际关系来寻找动机。

  相对于固封的环境,凶杀案其实越容易侦查。

  而且现场勘查工作,并不是人越多越好。

  前期先把现场勘查工作做好,等天透亮了以后,人来齐了,再安排走访摸排工作,效率反而更快。

  当务之急,是保护好现场,获取第一手物证。

  与六大队一同抵达的,还有市局刑科所的技术中队,由一位经验丰富的老中队长唐文心带队。

  法医方面,因法医室主任梁岳需赴外地参加一个重要会议,此次派来的是一位名叫翁鸿振的年轻法医。

  其实年轻并没有多年轻,三十出头的年纪,只是相对于其他法医来说,才正式开始职业生涯的第一步。

  想要培养一个成熟的法医的周期,丝毫不比一个医生低,甚至更高。

  同样得读本科五年,同样得学习医学方面相关知识。

  医学生毕业了能考医师资格证,可法医却没有一个专门的法医资格证,而是叫【司法鉴定人资格证】。

  此证为申请、审核、登记制,并非考试制。

  但别以为这会不考试会容易许多,相反越是这种看似轻松的东西,实际越是困难。

  一般来说,想要申请,硬性规定就得先在司法鉴定机构工作满五年。

  而法医,法在医前面,除了专业的医学知识,你还得精通法学知识,然后再是法医学知识。

  也就说,大学毕业后你得先考进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公务员考试的难度有多高,这就不需要过多赘述了吧。

  (PS:九十年代法医专业是包分配的,但毕业难度极其的高。

  至于什么卫校的学生毕业去法医室?

  那更是无稽之谈。

  PS的PS:不过七八十年代,当法医并没有这么多硬性规定,但最少得是高中毕业。)

  夏启元和额头仍缠着纱布的赵飞一起走了过来。

  夏启元朝陈彬点了点头:

  “陈队,辛苦了,这么早过来。”

  陈彬的目光从那片冒着青烟的残垣断壁上收回,转向夏启元:

  “夏支,没事,职责所在。现场情况如何?”

  “我们和消防尽量保持了现场原状。

  消防员初步查看,四名遇难者遗体都已找到。

  起火点基本确定在厨房。

  比较奇怪的是,四名死者都不在卧室。

  离厨房较远的两名,焚烧程度相对较轻,能辨认出是女性。

  另外两名在厨房附近,已呈……焦尸状。

  火灾发生在凌晨三点左右被发现,这个时间点,如果人都在卧室睡觉,反而比较正常,但都不在卧室……”

  他顿了顿,看向陈彬,意思很明显,这不合常理。

  陈彬微微颔首,他转向唐文心和翁鸿振:

  “唐队,翁法医,麻烦你们了,先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重点是厨房区域、四名死者所在位置、以及可能的出入口。

  注意寻找助燃剂残留、可疑痕迹和物品。

  翁法医,对四名死者先做初步尸表检验,重点是确定死因,看有无除烧伤外的其他损伤。”

  “明白,陈队。”

  唐文心经验丰富,立刻开始安排技术员穿戴勘查装备。

  技术队作为刑科所的一员,而所长梁岳是游劲松的左膀右手。

  所以,技术队这边对陈彬的态度是非常友好的。

  翁鸿振也拎着法医箱,面色凝重地点点头,跟在一名技术员身后,准备进入现场。

  “那个周根生呢?还有昨晚在场的目击村民,都在哪里?”陈彬问夏启元。

  “周根生身上有伤,情绪也不太稳定,暂时安排在村卫生所,有我们的人看着。

  昨晚参与闹事、尤其是声称目击的村民,还有村支书,都在村委会那边,我让县局的同志先看着,等你们来问话。”赵飞在旁边答道。

  昨晚夏启元对陈彬的看重和郭怀信的赏识,他也有所耳闻,此刻也想看看这位年轻却已名声在外的刑警队长,到底有何过人之处。

  陈彬刚想移步去村委会,就听见旁边的汪海超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地嘀咕道:

  “四名死者都不在卧室……这就很有意思了。

  如果火灾发生时,他们不是死于睡眠中吸入浓烟窒息,那说明他们在起火时很可能是清醒的,甚至可能已经死亡或丧失了行动能力。

  死后焚尸……这嫌疑人,恐怕不是新手。

  一般人第一次杀人,手忙脚乱,能想到逃跑就不错了,还能冷静地想到放火毁尸灭迹?”

  陈彬脚步一顿,点了点头。

  汪海超的推测与他不谋而合。

  清醒状态下,四人同在屋内,面对火灾,除非被限制行动或已死亡,否则不可能无人逃生。

  农村的自建房,一般结构简单,出口明显。

  所以放火很大概率并非为了杀人,多半是为了毁灭证据,掩盖真正的死因和犯罪痕迹。

  能有这种意识和执行力的,大概率不是初次犯案的罪犯。

  在真正的司法实践中,很多凶杀案的嫌疑人其实都是傻乎乎的,到处留的都是证据。

  其实他们也不想留,他们就是顾不上。

  那怕你提前谋划好,杀完人之后该如何销毁证据。

  可当你真正动手后,杀了人,太紧张了,脑子已经完全想不到这些了。

  “汪哥,你立刻联系省农大方面,核实来此进行试验项目的师生名单,特别是这四名遇难者的具体身份等,请校方尽快派负责人过来,协助辨认遗体。

  同时,跟法医和技术队对接,尽快确定四名死者的身份和初步死因。”

  陈彬迅速安排。

  “行,交给我。”

  汪海超干脆地应下,转身走向勘察车,准备用车载电台联系。

  陈彬则对夏启元和赵飞道:“夏支,赵队,我们先去村委会,见见那些目击者。”

  村委会是一栋略显陈旧的红砖平房,此时里面灯火通明,烟雾缭绕。

  村支书,那位姓王的老者,正坐在一张旧木凳上,手里拿着一杆旱烟枪,吧嗒吧嗒地抽着,眉头紧锁。

  他身边围着七八个肤色黝黑、穿着朴素的农家汉子。

  见到夏启元、陈彬等人进来,几个汉子立刻激动起来,七嘴八舌地嚷嚷:

  “警察同志!你们可算来了!快把周根生那个畜生抓起来枪毙!他就是杀人凶手!”

  “对啊!我们都看见了!就是他放的火!千真万确!”

  “那几个女娃娃死得惨啊!造孽啊!周根生不得好死!苍天不公啊!”

  苍天不公这个词从一个粗豪的农村汉子嘴里冒出来,陈彬眼神微动,心里已知一二。

  他没有理会其他人的鼓噪,目光直接锁定在刚才喊“亲眼看见”的那个汉子身上,径直走了过去,在他对面坐下,平静地看着他。

  那汉子被陈彬看得有些发毛,但是陈彬那年轻的面容,加之周围同村人都在看着,又镇定了下来。

  “你叫什么名字?”

  “周有福。”

  “你说你亲眼看见了周根生放火?”陈彬追问。

  “对……对啊!我亲眼看见的!”周有福挺了挺胸膛。

  一个成熟的犯罪侧写师,是能在通过询问过程中,确定对方是否有在说谎。

  这并非无稽之谈。

  主要是通过对方的动作还有微表情进行分析。

  而其中最简单的一点,就是当对方突然挺胸抬头,做出这些动作的时候,是心里下意识的想要提高自信心。

  什么样的人需要提高自信心?

  说谎的人。

  “怎么放的?用打火机点的?”陈彬心中更加确认了,眼前的人是在作伪证,于是继续问道。

  “就……就用打火机啊!还能咋放?”周有福顺口接道。

  陈彬忽然笑了笑:

  “周有福,你知道一个打火机,那点火苗,要想把这么一栋房子烧成那样,得烧多久吗?

  汽油泼上去一点就着,那还得有足够多的汽油。

  打火机?

  你试试看,给你个打火机,你能不能把这房子点着?

  放火听起来容易,可真要烧出昨晚那个火势,没个半小时精心准备,四处点火,可能吗?

  你亲眼看见了半个小时的过程?”

  “我……我……”周有福被问住了,脸憋得通红,一时语塞。

  他显然没想过警察会问得这么细。

  陈彬不等他组织好语言,继续逼问:“还是说,你的意思是,你看见有人放火了,甚至在火还没烧起来、或者刚刚烧起来的时候,你不去提醒屋里那四个大学生?

  或者不叫同村的人帮忙?

  就这么眼睁睁看着火势大起来,大到得消防队的人赶来才能把火扑灭?

  我听说,农大的师生对你们村有恩,帮你们解决种地难题。

  你就这么眼睁睁看着火势起来,把四个来帮你们的大学生活活烧死?

  见死不救,你这和帮凶有什么区别?”

  “我……我没有!我没有见死不救!”周有福急了,慌忙摆手,额头上冒出冷汗。

  陈彬的逻辑一环扣一环,把他逼到了墙角。

  “那你就是没看见周根生放火,或者,你看见的时候,火已经很大了,你根本不知道是谁放的,对不对?还是说,你根本就是周根生的同伙,帮他打掩护,甚至帮他一起放的火?”

  “冤枉啊!警察同志!我没有!我不是同伙!”周有福吓得差点从凳子上跳起来,脸色煞白。

  杀人放火同伙的高帽子,他可戴不起。

  陈彬身体微微前倾,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问:

  “那你说实话,你到底看、没、看、见、周、根、生、放、火?”

  在陈彬极具压迫感的注视和一连串犀利的追问下,周有福眼神躲闪,嘴唇哆嗦着,最终嗫嚅道:

  “可……可能……可能是我看错了吧……天太黑,我也没看清楚……就是……就是好像有个影子……”

  “看错了?”

  陈彬的声音冷了下来,他不再看周有福,而是缓缓站起身,目光扫过房间里其他那些刚才还义愤填膺、此刻却鸦雀无声的农家汉子们:

  “你们呢?还有谁亲眼看见周根生放火了?我警告你们,杀人放火,是重罪!

  作伪证,干扰警方办案,同样是犯罪!

  别以为法不责众,也别以为这是在村里,你们随口一说,我们警察就拿你们没办法!

  你们不懂法,我今天就给你们普普法。

  作伪证,也就是故意做假证明,陷害别人或者包庇罪犯,一般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但是——”

  陈彬的目光锐利如刀,扫过每一张或惊惶、或躲闪的脸:

  “如果因为你们的伪证,导致了冤假错案,让无辜的人坐牢,甚至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这就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们自己好好掂量掂量,为了出一口气,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做假证,值不值得把你们自己、把你们的家人也搭进去!

  想清楚了,再回答我,到底看、见、没、有?!”

  陈彬这番话,语气并不凶狠,但条理清晰,法条明确,后果严重,字字敲打在众人心头。

  这些村民或许不懂太多法律细节,但“坐牢”、“三年”、“七年”这些字眼,他们听得懂,也深知其分量。

  刚才还群情激奋、一口咬定“亲眼所见”的汉子们,此刻一个个面面相觑,脸上露出惊惶、犹豫、后悔的神色,目光不自觉地投向了坐在中间、一直沉默抽烟的村支书王老汉,寻求着主心骨。

  村委会里一片死寂,只有旱烟枪里烟草燃烧的轻微嗞嗞声。

  王老汉重重地吸了一口烟,吐出浓浓的烟雾,脸上的皱纹似乎更深了。

本文共668页,当前第554
章节目录    首页    上一页  ←  554/668  →  下一页    尾页    转到:
小提示:如您觉着本文好看,可以通过键盘上的方向键←或→快捷地打开上一页、下一页继续在线阅读。
也可下载1991南元警事txt电子书到您的看书设备,以获得更快更好的阅读体验!遇到空白章节或是缺章乱码等请报告错误,谢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