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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遇上穿越 ☆、血肉

白蓝度 · 重生小说 · 324 KB · 2016-11-10 17:48:44

☆、血肉

  翟宁失眠过,刚刚到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失眠过一段时间,但是后来渐渐恢复正常,现在换了一个地方又诡异的失眠了。

  

  反正睡不着,于是大清早的坐回了回去的汽车,不顾于木的威胁和哇哇大叫。

  

  在车上,翟宁略微眯了眯眼睛,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半夜,深夜里静悄悄的,他慢慢的打开大门,走进去。

  

  突然,安殊的房门打开了。

  

  翟宁的动作一慢,就看到安殊非常惊喜的小脸蛋。

  

  几天没见,又圆润了一些,波光粼粼的,静谧得如同那悬挂在半空中的明月。

  

  她看到他,笑得很舒服,动作像是等待了很久一般,轻轻柔柔的问道,“回来了?”

  

  翟宁微微的叹息一声。

  

  这声叹息意味着什么,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但他是愉悦的,是舒适的,是非常柔软的,如同触摸到了软软的心脏,引起他情绪的牵动。

  

  “我回来了。”他回答道。

  

  安殊穿着宽大的睡衣,走出来,问道,“坐了这么久的车,都没得机会吃点,现在要不要吃点东西,再去洗个澡,然后睡一睡。”

  

  翟宁摇摇头,放下背包,笑道,“不用了,这都半夜了,你赶紧睡吧,我吃个苹果,就梳洗睡觉了。”

  

  安殊从保鲜室里拿出苹果、香蕉和牛奶,把牛奶倒入小奶锅,而后放了一点枸杞和去壳的核桃仁颗粒,放在火上,慢慢热着,然后把苹果切成四瓣,放在小盘子里,等着锅里的东西烧热,道,“牛奶配苹果,先垫垫肚子,夜晚不能吃荤腥和太重口的。”

  

  翟宁喜欢吃微酸微辣的,一盘酸辣土豆丝就可以吃得很香,但如果是酸菜鱼或者是番茄炖牛腩,他会更喜欢,这种东西却不适合在晚上吃。

  

  他坐在熟悉的位置,看着熟悉的人影为他忙碌着,笑了笑。

  

  安殊拿着翟宁常用的装着热牛奶的杯子递给他,然后把苹果和香蕉放在他的面前。

  

  翟宁拿起来吹了吹,喝了一口,温度一直熨烫到了胃里,一天都没有吃到东西的胃终于舒服了一些,他快速的吃了苹果和香蕉,而后喝下牛奶,瞌睡终于来了。

  

  他困倦的眨了眨眼睛。

  

  安殊笑着把他推到楼上,道,“睡吧睡吧,晚安。”

  

  等翟宁上去了,她把翟宁背包里面的东西清理出来,翟宁的衣服,除了外套是换三次必须要清洗一次,其余的衣服俱是穿一天,就丢到一边不会再穿,必须进行清洗。

  

  安殊把他的两套衣服丢到洗衣机,而后把生活用品整理出来通风透气,毛巾用温水浸泡搓洗后,悬挂起来。

  

  就这样,她看到了那份放在夹层里的合同。

  

  安殊笑了笑,没翻,就把合同放在茶几里面的抽屉里,把放在背包里面的钱也丢进去,这才把背包放回角落的收纳抽屉中。

  

  相比起安殊的谨慎,翟宁是真正的对钱不在意,他每次出去花钱之后,其余的零钱就零零散散的放得到处都是,安殊有一次还在洗衣机里看到了上百元的零钱,不知道的,还以为这个洗衣机里面洗的不是衣服,而是钱。

  

  关上灯,安殊这才回到房间,入睡。

  

  翟宁失眠,但安殊其实也没有睡好,她睡得总是不安稳,似乎觉得缺了什么东西,又找不到是缺了哪里。但翟宁一回来,她立刻就充实了。

  

  充实的睡眠让人神清气爽,非常的安逸。

  

  十五元宵节翟宁已经错过,2月23日,是开学的日子。

  

  安殊不管翟宁在与不在,还是按照往常的时间早晨起来练字,刚开始酸胀不堪的手臂现在也已经能够挥洒自如,安殊摸了摸自己的手臂,手臂上的肉硬硬的,好像是练成了肌肉。

  

  翟宁难得的比安殊晚进小厅,他进来,站在安殊后面观察安殊的起笔姿势,看了差不多十分钟,而后道,“练了两个月了,有什么感觉?”

  

  安殊想了想,颇有点不容易的意味回答道,“终于有一点入门的感觉了。”

  

  这不是一句自谦的话语,两个月入门,她感觉已经很不容易了,这两个月他们都很辛苦。翟宁教得详细,她学得专注,基础为她打得很牢靠。

  

  她选择练字,是因为翟宁写得很好,而她又觉得要为自己培养一点特长技能,同时也是为他们培养一点共同爱好,但是练到现在,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了。

  

  练字就是练字,练字是因为喜欢这件事。

  

  它可以让自己心平气和,凝神聚气。

  

  它可以让自己逐渐完成自我修炼。

  

  翟宁道,“写字这件事情在我的那个地方,在氏族里很简单,笔墨纸砚,就可以完成,古时有那么多的大家,用现在的话来说,不乏被人吹捧、包装,当然,这并不代表以前的字就只有这些人写的好,更不能说明这些人没有真功夫,字迹往往是跟画、才学联系到一起,这些人有才华,妙笔生花,文章写得好,字也妙,再加上其他人的推崇,成就一段佳话不太难。”

  

  安殊停笔,听他讲述。

  

  “风流才韵,书香门第、个性不羁,身边聚集着同种性格的才子,即使是泼墨成画,也被宣扬是才华迥然;同样也有聚墨成缸,十年如一日的默默坚持,最终为了练字此事一生致力于此,这种人坚韧不拔,把一件事情做到极致,后被人赞扬,这两类人,前者是天生之才,后者是后天成才,他们的成名是必然的,除了这两类人,其他的是较为优秀,略有薄名,但这些人能够做到闻达于天下,后背的家族是整个运作团队。”

  

  翟宁喝了一口热茶,同时递给安殊一杯,缓缓道,“但大多数人练字,都只是为了让自己做得更好,追求更高的境界,就好比是现在的铅笔、钢笔,原本只是一种书写的工具而已,但仍旧有人在练钢笔字贴,又是为了什么呢?那是希望从自己手中写出来的字能够更好,让自己更完善。当然,写得好了,也许会给别人带来一个好的印象,写得不好的却也代表不了什么。但若是将此变成一种宣扬自己名声的工具,就会本末颠倒,失去了它原本的韵味,人也会变得心浮气躁,面目全非。”

  

  翟宁小时候跟着先生学习,时间比安殊要多很多,相处的时间也很长,他刚开始学习写字也很认真,进步迅猛,不到两年,他的字就有大将之风,非常的漂亮,等到翟宁入族院,和大家一起学习,他的字被当时的教习先生大大的夸奖了,被当做范本,吸引了周围所有学子的目光,当时翟宁是略微青涩的,同时也是清高的,他有着贵族子弟特有的清傲。

  

  清傲是外表,他的内心也渴求朋友,在他的想法里,交朋友是一件很愉悦的事情,所以,当有人拉他入小团伙的时候,他想了想,就入圈了。

  

  后来入楼阁、上酒楼、观奇女子、写词牌、曲水流觞、风流肆意,一时忘乎所以,被大家戏称为翟小才郎。

  

  身边的人也都隐隐以他为中心,这种被认可的感觉很好很好,好到他乐不思蜀,拒绝以前的沉闷和冷清,越发的投入其中,呼朋唤友。

  

  开始被捧得有多高,后来就摔得有多狠。

  

  那天,他和几个好友去船上游玩,夏日咏莲,是一种风趣,翟宁在那里围观,竟然受了阴手,被推下大船。

  

  他感受到了,是一股很大的推力,不然,一个从小就开始习武的男孩怎么可能会无缘无故的掉下了水,幸而船上有会水的人救了他,才让他免于黑手。

  

  他那是第一次感受到来自外界的嫉妒,像是一股阴冷的寒风,让翟宁感到窒息,在那次事故中,他的右手也因此受到波折,跌落下去时,攀折船边的粗绳,手被勒出了一条露骨的血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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