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回忆杀.金丝雀吃了猫
(上)
好不容易,戈樾琇熬过圣诞期,新年到来前一天。
洁洁带回了一个人。
下午三点左右时间,鲜于瞳和洁洁一起从车上下来。
“她很固执。”洁洁语气无奈。
因忽发事故洁洁一大早去了比弗利,那女孩就等在大门外,中午还是没离开,无奈之余洁洁把她带到了这里来。
问鲜于瞳找她做什么?
“我没能联系到他。”
自然,戈樾琇知道鲜于瞳口中的“他”指得是谁。
“所以呢?”懒懒问。
“我认得你的声音,那晚在篮球场上,还有双层巴士上,以及,他圣诞前天和我说的话,让我不得不把和宋猷烈失联的事情联想在一起。”鲜于瞳说,语气不卑不亢,很符合一名作为学校名列前茅的好学生做派。
按照鲜于瞳的话,宋猷烈圣诞节前天找过她谈话,戈樾琇很好奇宋猷烈都和鲜于瞳说了什么。
“宋猷烈都和你说了什么?”问。
回视她的目光充满敌意,嘴角抿得紧紧的。
看来,要撬开咸鱼头的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呢,她非常想知道宋猷烈都和鲜于瞳说了什么。
“你以为我把宋猷烈扣留起来,就像那次对你一样?”问。
鲜于瞳继续抿着嘴,脸上尽是不耻之神色。
“看来,你对我有很大的误会”假惺惺露出亲切的笑容,“我是宋猷烈的表姐。”
果然。
“啊?”抿着的嘴角松开。
以“我爸爸对他要求太苛刻了,阿烈现在正处于叛逆期,这样一来很容易让他产生逆反心理。”拉开话题。
细细追究,的确,宋猷烈近阶段的所作所为很符合一名处于叛逆期的男孩形象,至于她的所作所为——
“我是受我外公所托,在加上急于求成,所以才会对你做出那样愚蠢的事情。”如是告知。
戈樾琇和鲜于瞳一本正经道起歉来。
“我外公已经把我臭骂一顿了,在怎么让一个处于叛逆期的男孩变得听话这方面上,我没什么经验。”语气不无懊恼。
敌意从鲜于瞳眼里隐去,显然,她接受了她的说辞。
接下来,鲜于瞳告知戈樾琇圣诞节前天,宋猷烈找她谈话的事情。
那天中午,他们去了学校附近公园,宋猷烈和鲜于瞳道歉,宋猷烈说一开始他接近她的目的不纯,说如果她不是约翰喜欢的女孩就不会和她单独约会。
“单独约会?”不由自主提高声音。
宋猷烈和鲜于瞳有过四次单独约会。
“第一次在莫妮卡海滩,那次不巧让你碰到了。”鲜于瞳红着脸说。
剩下三次一次去看电影,一次去游乐场,一次去看沙滩音乐会,看沙滩音乐会那次……
“整场音乐会后面三分之一时间都是他背着我看的,人太多,我个头太矮。”甜蜜的语气溢出了舌尖,眼眸泽泽发亮,整个脸盘因喜悦向往变得圣洁。
戈樾琇知道,鲜于瞳和她妈妈不一样。
“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木然问。
鲜于瞳给出的时间线让戈樾琇心里隐隐作痛。
和鲜于瞳去看电影;和鲜于瞳去游乐场;和鲜于瞳去看沙滩音乐会都是发生在她天天下午往宋猷烈公寓房间跑的时日。
那些时日……
手机摄像头闪光灯亮起,即使心里不愿意还是努力对着镜头微笑;他拉上房间拉帘时她就知道他想看她想吻她想摸她,无需他开口就朝着他依偎过去,让自己看起来乖巧得就像一只小猫;他做题时她翻漫画页声都得控制力道,吃零食不敢肆意咀嚼就怕发出声音会打扰到他。
进入那个公寓房间时,戈樾琇已经不再是戈樾琇,一进入那个公寓房间,戈樾琇就变成了宋猷烈口中,脚踩普拉达踏进高年级生公寓电梯随传随到的那类女孩。
只要他想,她什么都愿意。
一切一切就只为那把公寓钥匙,天知道在他把公寓钥匙交到她手上时,她心里快活极了。
怎么能!
怎么能在她对他全心全意时,他却和别的女孩看电影,和别的女孩去游乐园,和别的女孩去看沙滩音乐会,还让别的女孩在他背上看完后面三分之一的音乐会?
鲜于瞳还继续用甜蜜的声音诉说着:
我最要好的朋友和我母亲叫我“贝儿”,参加夏令营的有一百二十人,其他一百九十九人要么叫我“鲜于”;“要么叫我安娜贝儿”;就只有他和我已故父亲一样,叫我“瞳”。
“瞳”这个发音从宋猷烈口中说出时该有多么的甜蜜,戈樾琇在心里想着。
回到那天黄昏。
浅色便笺上写着:瞳,生日快乐。
鲜于瞳的嘴巴还在一开一合着。
忽然间她烦了,不想再去继续听鲜于瞳的唠叨,她要回房间休息了。
不再去理会咸鱼头,自顾自回自己房间。
热牛奶加了少量安神剂,沉沉睡去。
一觉醒来,窗外挂着一轮红日,远远的,像海市蜃楼中的沙漠落日,让人恍生出下一秒它将被热浪吞噬。
异于平常的落日应该和正熊熊燃烧的山火有关吧。
值得庆幸地是,两天前,洛杉矶政府已经排除山火沿着市区蔓延的可能性,英法美三国的消防力量也于昨天到位,在加利福尼亚州持续燃烧了一个月的山火有望在新年前后得到全面控制。
还有三分钟就到了五点半。
明天一早,她就会离开这里回到比弗利,按照戈鸿煊的说法那时宋猷烈应该回来了。
垂下眼眸。
好像,对于宋猷烈回来她已不再像之前那般期待了。
之前,因为太期待他的出现,她都出现幻想了,以为宋猷烈回来,快步朝他跑了过去,想触他的脸,谁知道,指尖触到的是空气,压根没有宋猷烈。
鞋子也懒得穿,来到窗前。
用了一会时间,戈樾琇才确认那站在喷泉边的人。
鲜于瞳还没走。
鲜于瞳一动也不动站在那里想做什么?!
加了安神剂的牛奶白喝了,觉也白睡了,那个咸鱼头就不能为一名愤怒调节障碍患者着想吗?
一动也不动站立的人影瞬间点燃戈樾琇的血液。
血液开始沸腾,眼睛在找寻目标,最靠近她的是窗帘,手一扯窗帘应声落地,她在生气时力气总是很大。
即使把房间能毁的都毁了,可心情还是没能平复下来。
再次来到窗前。
该死的,鲜于瞳还站在那里。
三步做两步,戈樾琇来到鲜于瞳面前。
恶狠狠问:“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我想见宋猷烈,”声音不大却是很坚定,“我必须见到宋猷烈。”
四次所谓单独约会感情就这么深了?
问鲜于瞳为什么非得见宋猷烈。
“我要确认他没事才安心,还有……”好学生也知道害羞了,“见到他时,我会告诉他,不管是不是有目的接近我,我都不怪他,我……和他依然是……是好朋友。”
好朋友?
不仅仅是想当好朋友吧,宋猷烈那张漂亮脸蛋才是终极目标吧。
“这里距离最后一班车还不到半个小时时间。”好心提醒。
好学生固执得很:“我必须见到宋猷烈。”
“你要是搭不上最后一班车你妈妈会很担心的。”冷冷说。
来之前已经和妈妈打过招呼了,鲜于瞳如是告知。
丢下一句“那你爱在这里站多久就站多久吧。”戈樾琇脚步匆忙。
再继续面对鲜于瞳她怕自己会忍不住对她下手,比如说把她丟到喷泉去,再比如把她当成沙发靠垫,狠狠朝她身上踹几脚。
数十步。
从背后传来:
“我必须见到宋猷有烈。”
自以为是的傻子。
加快脚步。
“不然你告诉我宋猷烈在哪里,只要你告诉我他在哪里,我都可以把他找出来。”
我都可以把他找出来?咸鱼头哪来的自信。
停下脚步。
名字让人倒胃口,行为也让人倒胃口:每天攒34美分一个月下来就可以给妈妈做一顿大餐,然后再感叹世界是那么的美好。
转身,回走的脚步是慢悠悠的。
慢悠悠停在鲜于瞳面前。
手慢悠悠往前一指,调整,手指对准半山腰的一处白色建筑,那是提供给登山者的歇脚点,她之前陪戈鸿煊登山时去过一次。
指着半山腰的白色建筑,和鲜于瞳说宋猷烈就在那里。
“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