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0章
很多人都在小时候碰到过很多父母或者长辈如此尴尬的场景。或许当时不懂, 很多年后才渐渐明白他们在做什么。唐梨和父母不亲,也没什么亲戚,自然没有这样的经历, 当即被惊得浑身僵硬,连呼吸都屏住。
程庐心里那簇正在燃燃烧起的火苗,也立马被一盆凉水浇了个透心凉。
他噎了噎, 不动声色把唐梨塞进大衣里。
唐梨的小脸紧紧贴在程庐滚烫的胸前, 这里炙热得像一个火炉, 不一会额头沁出汗来。
“加加,你怎么醒了?”
“程老师正在听故事呢。”
唐加加揉了揉惺忪的眼睛,冷风从阳台门缝冲进来,掠过他裸露的脚踝, 瞬时激起一层鸡皮疙瘩。
他牙齿打架, “什,什么故事?”
程庐:“爸爸打小孩的故事。”
唐梨:“……”
唐加加:“……大人不可以打小孩。”
“是不应该打, 所以这个爸爸最后得到了惩罚。”程庐瞎编道。
唐加加好困, 但他也想听听到底这个坏爸爸得到什么惩罚, 他抬脚上前,问:“可以讲给我听吗?”
程庐哪能让他靠近, “这里太冷了, 你就站那里。”
唐加加立马感受到一股冷风顺着裤腿往上卷, “好。”
程庐装模作样拿出手机, 点了点, 同时拍了拍唐梨的后背, “我点播放了哦。”
唐梨:“……”什么鬼?
程庐俯身咬着牙低声道:“刚才不是叫粑粑叫得那么好听?”
唐梨哪能想到这个男人“睚眦必报”, 竟在这个时候逼她讲故事。
“怎么没有声音啊?”唐加加抱着臂膀问。
唐梨快要哭了, 下一秒, 她狠狠心,捏着嗓音道:“从前有个粑粑,一天不打小孩就手痒。为了不让大家知道他这个嗜好,专挑小孩屁股打。有一天邻居发现了,报警了,警察来了,把这个粑粑抓进了监狱。我的故事讲完了,谢谢大家。”
唐加加眨了眨眼,一脸无语。
“这个故事还真是够烂。”
“我继续睡了。”
“程老师晚安。”
说完扭头回房。
客厅再次陷入一片静谧。
程庐沉沉笑起来,胸口微微颤抖,唐梨从他的怀中探出头来,愤恨捏住他的脸。
“不许笑。”
“唐小姐自诩是文化人,小黄文写得飞起,怎么讲个故事都被人嫌弃?”
唐梨气炸了,一口咬上程庐的手指,“不许嘲笑我。”
程庐也不挣扎,反倒伸出另一只手不轻不重地拍在柔软处。
“我哪有一天不打小孩就手痒?”
“谁让我家小朋友不乖。”
唐梨:“……”
方才还咬着的牙松开了,顺着最长的那根手指一点点往上舔。
像冰淇淋,需要这样吃才能吃,才能把最精华的味道品出来。
程庐眸光幽深,摩挲着某处的手指骤然收紧,连带着呼吸也急促起来。
他难得动情,此刻却实在克制不住了。
唐梨不急不慢,一寸一寸攻入,又吐出,柔软湿润的尖尖灵巧地搅动着略硬的指腹。
相似的触觉,一下子勾出程庐不该有的想象。
他瞬间炸了。
“小坏蛋。”
唐梨吃吃笑了两声,咻的一下从躺椅上跳下来,如风一般喊了句我睡了,便钻进了房间。
门关,锁拧,寂静。
程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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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大仞自诩算是这个世界上相对了解程庐的人,可也没想到这小子自从有了女朋友,越来越难约。除非小银亲自打电话,他才会出现。除了上班,几乎所有时间不是在陪女朋友就是陪女朋友弟弟。
这天他亲自上门堵人,带上他亲自煮的“爱心鸡汤。”
“我知道你们幼儿园食堂伙食好,可再好吃,饭菜里也没有来自好朋友的爱。”他故意在好朋友三个字上加重音。
程庐慢条斯理喝了一口,“嗯。你的爱有点咸。”
白大仞一愣,赶紧拿起勺子抿了一口。
清爽不油腻,再好喝不过。
“程庐你有没有心啊,”白大仞气鼓鼓,“要是青丘还在的话,我才不要给你煮鸡汤喝。”
程庐微微骤起眉头,把勺子轻轻放下。
白大仞暗暗拍了下自己的臭嘴。
“这个世界上愿意你为素手烹羹汤的只有我。”
程庐抬眼看着他,“我家小梨做饭很好吃。”
白大仞哎呦一声,“恋爱的酸臭味。”
“但我舍不得她下厨。小肉手要保护好。”
白大仞:“……”我何苦跑来吃狗粮啊。
到底程庐还是把他带来的鸡汤喝完,一滴不剩。
白大仞这老母亲心终于得到了慰藉,美滋滋地问他下次想喝什么汤。
就在这时,程庐手机作响。
他接起,眸光瞬间沉下来。
“好。我现在就去。”
白大仞:“你等会不是还要上课吗?”
程庐缓缓站起来,目光有些涣散,好半天才聚焦。
“怎么了?”白大仞急了。好不容易看到程庐情绪好转,别又出什么事。
“那个人……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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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前的法国梧桐,绿了又秃,秃了又绿,周而复始,四季交替,每次变化都落在程庐的眼里。
再次踏进派出所的院子,程庐头一次觉得这秃了顶的法国梧桐,也有种倔强的美。
张警官早等在门口,一见他就慨叹着说皇天不负有心人,像泥鳅一样的嫌犯终于被逮到了。
“他叫什么?”程庐抿着唇问。
张警官拍了拍他的肩膀,“稍安勿躁,你们先去会议室喝口水。我慢慢说。”
此刻就连总在嬉皮笑脸的白大仞也一脸肃穆。
会议室的布置十分简单。张警官端来两杯茶水放在两人面前。
几乎每个月,面前这位长相清俊的人都会出现在派出所。他第一句会问:“抓到了吗?”
得到充满失望的答案后,他总会说,“我什么都可以做。”
离开时他会鞠躬,说:“麻烦你们了。”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命案,每天都有人失去挚爱。
还记得第一次见程庐时,他整个人明明还吐着气,可浑身毫无生机,全身僵硬,唯有眼珠还动着。
他浑身沾满了血迹,脸颊上也蹭得血红,猛一看吓人极了。
他手掌朝上,硬着,挺着,好像唯有保持这个姿势,还能抱住那个已经被拉走去太平间的人。
张警官收回神思,说嫌犯姓吴名昊,网名叫小耗子。
白大仞大惊,“小耗子?!!”
程庐抬眼,“他?”
张警官点点头,“就是他。”
这人人如其名,犯了事后一路潜逃至川南某个高原小镇。雪原、经幡、黄寺,他渴求这些纯洁的东西能洗涤他的罪名,掩盖他的踪迹。
小耗子钻进草原的黑色帐篷里,学会了放牦牛、挤牦牛奶,习惯了吃糍粑喝青稞,反倒勃发出熊熊的生命力,每每都能躲开天网,藏了足足好几年。
被高原紫外线摧残的脸庞越发难以分辨,永远低着头的他连主人家的聚会都不参加。要不是前段时间他被突如其来的雪崩压下,被主人家连夜送到县城的医院,说不定这小子还能继续藏着。
主人家心好,用牛拉车冒着漫天的大雪,紧赶慢赶把人送过去,又花了一大笔钱治病,最后这小子终于伤好。出院那天,恰好一群警察去医院做体检。他心虚见了就跑,被机警的警察拽住询问。
三言两语,这人揣不住了,索性闭嘴什么也不说。
带到警局,几经困难下终于对上他的脸,他的身份证号,以及他背负的血案。
“他当时在我们乐队粉丝群里非常活跃,如果记得没错的话,是咱们乐队刚成立时就追随的粉丝。”白大仞挠着头说。
这人确切来说,是程庐的铁杆粉丝。有些粉丝只追随乐队某个人,用现在的行话来说叫唯粉。小耗子是极端唯粉,把程庐捧得比天高,不许任何人伤害,哪怕是乐队的其他人。
程庐的手在抖。
“要不要抽根烟?”张警官问。
程庐摇摇头,“他说什么了吗?”
张警官耸耸肩,“刚开始嘴很硬,不承认自己杀了人。但证据摆在那,不容他说谎。”
说到这里他顿了下,“这人一直在绕圈圈,不停地说你,很动情,很癫狂。”
抓他的时候,他在主人黑色帐篷的蜗居里,几乎没什么衣物,但有好多张程庐的单人海报。有些显然是小耗子自己设计并印刷的。
“他说,你的歌给了他人生最大的温暖。”
“他说,你的歌词全是写给他的。”
“你知道他为什么要躲到那座高原小镇?”
程庐:“为什么?”
“你那首《刀锋》里,说要在佛光闪闪的高原,剥掉名声,甩掉金钱,扔掉虚假的温柔……”
程庐脸色沉沉。
“狼成群,我独行。
佛光闪闪的高原上,我剥掉名声,甩掉金钱,扔掉虚假的温柔。
欲为刀,刀刀斩。
佛光闪闪的高原上,我踏破锋芒,踩破脚趾,喊破虚伪的喉咙。
剥掉!甩掉!扔掉!
踏破!踩破!喊破!
山中月与风,快快入我怀。
吹他千百度,扶我上青天。”
这是他、安青丘、白大仞所组乐队的最后一首歌,也是三人舞台的终曲。
“他说,他要去你歌词描述的地方看看,”张警官道:“他提前研究了地图,找了条最佳逃亡路线,他说谁伤害你都不可以,哪怕这人是安青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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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派出所出来,白大仞仰天长叹,“咱们得去跟青丘说一声。”
坏人伏法,斯人安息。
但,真的能安息吗?白大仞不知道。但安青丘那么好的人,一定不会责怪任何人,尤其程庐。
程庐没说话,缓缓从法国梧桐底下走过。
白大仞跟上去,忍了又忍劝道:“程庐,青丘肯定不希望你这样。”
程庐抬起头,“哪样?”
“你知道吗?”白大仞急道:“我刚认识你的时候,你那么张扬,那么朝气,即便和家里闹翻,也从不唉声叹气,而是每天逼着我们练琴,练歌,被人拒绝也不气馁,每天第一个起床去找关系,去寻唱歌的场子……”
现在想来,当时真是太美好。即便日子过得苦,也从未喊过一声累。
或许这就是梦想的能量。
它带不来额外的金钱,却一点一点填满你的心。
“虽然不想承认,但我们三个人中,只有你最有出道的可能。你写得一手好歌,唱得也好,长得也招那些粉丝喜欢。青丘经常跟我说,你就该单飞。不该被我们两个拖油瓶拖后腿。”
程庐猛地停下来,眸子充血,冷声道:“我们三个是一体的。过去是,现在是,永远都是。”
白大仞使劲抿着唇,好半天才哽咽道:“你这小子……太他妈会煽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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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来东山寺,白大仞意外抓到骗子,得到寺院僧人的夸赞和奖励。这次两人上山,从山门口就有僧人迎接,直上灵塔。
莲花灯摇曳,佛光闪闪,佑护着逝去的灵魂。
程庐郑重点了三根香,高举过头顶,又在额前停下,闭眼片刻后,插进灵位前的香炉里。
白大仞絮絮叨叨说坏人抓到了,说程庐铁树开花谈恋爱了,说小银开过年就要上幼儿园了,说有个叫加加的小可爱可能以后会做他的女婿……
他的声音被风吹到空中,零零碎碎,又沾满人间烟火气。
下山时,白大仞还是没忍住说:“你有没有后悔过?”
程庐看着他,“后悔什么?”
要是当时他愿意签那份单飞协议,愿意听从安青丘的意见,从此走上一条康庄大道……安青丘就不会故意找来另一个主唱,惹得程庐的极端粉丝暴怒,在第一场汇演时因为保护这名主唱而胸口插刀,死在程庐的怀里。
明明两个人都没有错,最懂彼此,却落得这样的下场。
一个命丧舞台,一个虽然活着,却如同行尸走肉。
程庐眸光沉沉,好半天才说道:“我最后悔的是,当时没能扑过去挡住那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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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门外,唐梨正在一个草莓摊前仔细挑选。
草莓太大,则空荡无味,太小又不够塞牙缝。
摊主是个大娘,见小姑娘长得俏丽,心生喜欢让她多试吃了两颗,还让她去隔壁的草莓园用山泉水洗干净。
程庐拾阶而下,一眼瞧见坐在石狮子旁的某人。
她像是吃到不得了的美味,小嘴仔仔细细地咬着,眉眼弯弯,是深冬唯一的暖光。
白大仞最爱吃草莓,赶紧冲过去,要来一袋子吭哧吭哧吃起来。
唐梨没好气地瞪他一眼,赶紧抱着剩下的草莓冲到程庐面前,高高举起,献宝似的,“可甜了。我洗干净了。”
程庐抿唇笑起来,大手一揽,把人带到怀里,“比你还甜吗?”
唐梨瞬时脸红起来,“佛祖面前,你也敢放肆?”
程庐低头亲了亲她的唇角,裹着草莓的甜香的丰盈如此美味,只吃一口还不够……
“嗯。”
“佛祖告诉我,他很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