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淘汰》(二合一)
十一月转眼过了。
即将离去的深秋似有诸多不甘, 它枯了草,红了枫,誓要将自己存在过的痕迹留于世间。
余笙坐在库里南的后座, 失神地望着窗外一排排枫树,秋风扫落叶,地上像是着了火。
炽热的景色映进眼帘,她心里却冷,不自觉地裹紧了毛呢外套。
在她右手边,余筝正在翻阅资料, 进行谈判前的最后确认。
大约两个星期前, 余筝做了全面体检,体检结果一切正常。医生说疗养的效果非常好。
余景之和简桐这才放心让他回公司,重新接手各项事务。
而余筝之前的秘书升了职, 去做办公室主任了。余笙自告奋勇, 要求接任这个空缺。
余筝本来不同意, 他觉得这个职位太委屈妹妹了。
她好不容易答应回公司, 也该给她分个一官半职做奖励。
但是余笙不答应,她说自己才疏学浅,大家肯定不愿意听她的。她还是想从低处做起。
做余筝的秘书, 也能跟着他迅速学到东西。
余景之细细琢磨。
余笙当她哥的秘书, 可以让她哥死死盯住她, 让她少干坏事。
挺好。
大老板拍了板, 人事部和行政部都不敢怠慢, 迅速给她做好新工牌, 安排了工位。
各个部门的老大为了拍余笙马屁, 都亲自跑来她的工位给她送花篮, 庆祝她“走马上任”。
好像她当的不是秘书, 而是牛逼哄哄的总经理。
余筝收好文件,紧绷的神色稍有纾解:“没什么问题,可以提前开庆功宴了。”
余笙还是对着窗外,好像没听见他说话。余筝又唤了她一次,她如梦初醒,双眼昏懵无神:“怎么了?文件有问题?”
“文件没问题,你好像有问题。”
余筝言语厉肃,刚想提点她在工作时间要全神贯注,结果转眼看见她那遮瑕膏也盖不住的黑眼圈,心又软了。
终究是自己的亲妹妹,余筝还是很宠她,于是语气又柔暖了下来:“是不是太困了?要不下去买杯咖啡?”
正好经过一家咖啡店,他让司机靠边停车。
余笙闷倦地摇头:“不用……还是赶紧去公司吧,我刚才只是在想事情。”
“想什么?”
余筝用手指梳理她被风吹乱的发梢,他听出妹妹有心事,想看看能不能帮她排忧。
然而余笙不想说,她提了一嘴接下来几天的安排,轻而易举岔开话题。
二人将接下来一周的行程确认无误,这时,余笙轻颤平板电脑,翻动电子日历。
她问:“十二月二十号,你是不是在北京有个会?”
余筝:“嗯,不是特别重要,我让手下去参加就行了。”
……这怎么行。
她想借着开会的机会溜到北京去,听林嘉誉的演唱会。
只要到了北京,找借口跑出去几个小时,肯定不会被发现的。
就算被发现,也能编出许多合适的理由蒙混过关。比如,和老同学见面什么的。
如意算盘打得正响,结果余筝说他不打算去,一下子让余笙犯了难。
一整天,工作之余她都在琢磨怎样说服哥哥去北京。
转机在下班后到来了。
北京那边临时加了个安排。
先前,余景之去德国磋商合作,那帮商业伙伴正好来北京旅游,余筝可能得去见一面,接待接待。
余筝也想推拒,觉得这种事不用他出面。
余笙及时跳出来说:“哥,人家刚刚和我们建立商业联络,关系还不是特别稳定。你亲自去,人家会觉得我们很重视,利于之后的合作。”
余筝想了想,也不是没有道理。
“好吧,听你的。”
余笙心里乐开了花,但是演戏演到底,她帮余筝捏了捏肩膀,替他抱怨道:“唉……这都快跨年了还免不了折腾。没事,我陪你。”
她站在余筝身后,没看见他似笑非笑的表情。
晚上回家,余笙给林嘉誉发微信:
-我应该能去演唱会
那边迟迟没回,可能在忙。
到了深夜,余笙都睡着了,微信才跳出一个弹窗:
林嘉誉:好,我等你
-
早晨,林嘉誉吹着轻快的口哨走下三楼。
听到这诡异的声响,刚来上班的几个人纷纷停下手里的活,围观珍稀动物一般探出脑袋,盯着他们的老板。
等林嘉誉进了自己的工作间,他的下属们面面相觑。
白歆抠抠后脑勺:“誉哥今天心情不错啊。丧了一个月,终于见着他乐呵了,发生什么好事了?”
“我比较想知道他前一个月为什么丧……每天来上班,我都有种进了殡仪馆的错觉。”旺仔说着打了个哆嗦,裹紧小毛毯。
“哎……这你们就不懂了,”哨子摇摇手指,以过来人的姿态说,“恋爱总是让人情难自禁,何况是他这种爱情菜鸟。我们得多担待才行。”
豆芽冷不丁说:“余笙都几个月没出现过了,我看,他俩是黄了吧?”
白歆不敢苟同:“黄了就不会吹口哨了吧?应该没黄。”
林嘉誉打开电脑,浑然不知下属们正在大放厥词。
扔在桌面的手机响起提示音,是迟渊发来了视频请求。他划开屏幕,按下接通许可。
迟渊兴奋大喊:“我把行程空出来了,我能去听你演唱会!”
林嘉誉听了,无比冷漠地“哦”了一声。
“……你这是什么反应?怎么一点都不激动?你知道我行程多满吗?为了给你捧场,专门腾出来的!”
他还是不怎么领情:“那你可以不来。”
迟渊心都凉了,决定恶心恶心这个白眼狼:“呵呵……我来没用,是吧?毕竟人家余小姐不来。”
林嘉誉挑眉:“她昨天说了,会来。”
迟渊忽然又原谅了朋友的没良心,开始循循善诱:“我说你可不能再拖了,你们俩得有实质进展!余笙那种女孩子,肯定少不了追求者。你慢一步,别人就捷足先登了!”
林嘉誉绕动耳机线,一圈圈,缠在自己的无名指上。
见他又装死,迟渊生出一股恨铁不成钢的怒火:“等到那时你就后悔吧,别怪我没提醒你。”
迟渊愤愤地结束了视频,想了半天,气不过,又发消息骂他:
-你个傻逼!你错过也是活该!
林嘉誉心生烦闷,把手机锁屏了。
他不是没有考虑过这种可能。
或许,余笙身边有了别人。
就像那天他去城中村找她,从中介口中得知的那样——
她上了一辆豪车。
林嘉誉也猜测过,车主的身份,可能是余笙的男朋友。
但是即便如此,他还是有很多话,想要当面告诉她。
他慢慢解开耳机线,被阻断的血液再次流通,指尖有种触电般的酥麻感。
指节上留下了几道细细的勒痕,像是无人许诺的戒指,套在他的无名指上。
-
十二月二十一日。晚上七点整。
余笙坐立不安,频频瞟向包厢角落里的复古落地钟。
距离演唱会开场只剩下一个小时了。
可是,这场饭局还没有结束的兆头。
按理说,这时候观众都已经陆续进场了。
原本今天下午没有安排饭局,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余筝好不容易来北京一趟,一群人排着队想和他见面。
这帮人个顶个都是商界大牛,手里攥着几个亿的大单子。
作为余筝的秘书,又作为余景之的女儿,余笙找不到借口临阵逃脱。
她紧紧掐算时间,想着怎么也能赶上。然而事实残酷。
赶不上了……无论如何都没办法准时进场。
她没有灰心。
就算不能准时赶到,演唱会持续两个小时,只要有票,这期间都能进场,她无论如何都要赶过去。
-
七点五十分,距离演唱会开演只剩下最后十分钟。
做好登台准备之前,林嘉誉拿起手机,想给余笙发消息。
-你到了吗?
他想了想,又把这条消息删掉了。
肯定到了。
林嘉誉心想。
不需要多问的。
他将手机交给助理,离开了休息室,准备上场。
八点整。
灯光渐晦,直至这一刻,夜幕才彻底笼罩了会场。
在几乎掀翻夜空的欢呼声后,数万观众不约而同地安静下来,等待第一个音符奏响。
林嘉誉坐在三角钢琴前,升降台把自己带到舞台中央。
他今天第一套演出服是酒红色丝绒西装,内搭的黑衬衫采用锦纶材质,在舞台打光下呈现出金属般的精致光泽。
台下,橘黄色荧光棒汇聚成星海,配合他的歌声摇晃。
聚光灯的光芒太过刺眼,他看不到台下那个位置,究竟是不是坐着那个人。
-
八点三十五分。
余笙被堵在了路上。
导航显示前方还有一公里拥堵,预计通行时间二十分钟。
她急得不行了:“师傅……不能换别的路吗?”
司机师傅翻了个白眼:“姑娘,我又不会飞,你催也没用。这个点儿就这样,走哪条路都一样堵。”
余笙打开手机地图,看到两百米内有个地铁站。
她算了一下,坐地铁过去只要二十分钟,当机立断下了车。
为了那场正式的饭局,她穿了礼服裙,脚踩七厘米高跟鞋。离开饭店时,她来不及回到酒店更衣,就穿着这一身赶往体育馆。
寒风凛冽的十二月,天气预报甚至说今天晚上有雪。
她光着两条腿,只披了一件聊胜于无的单薄外搭。地铁上的路人纷纷侧目,寻思这小姑娘难道不冷吗?
幸好余笙涂了口红,能够掩盖她早已冻到发青的嘴唇。
因为她一直在疾步行走,高跟鞋早就把脚跟磨破了皮,破溃和鞋子黏在一起,每走一步都如履针尖。
她咬了咬牙,还有三站了。
余笙暗暗祈祷着车子能开得快一点,再快一点吧……
-
九点整。
后台,林嘉誉在休息。
所有人都不敢上前打扰他。
大家都看出来了,他今天的情绪差到极点。
而熊怀知道其中的缘由。
第一首歌唱完时,灯光暗下去,林嘉誉看向他预留给余笙的位置,座位上空空如也。
那是全场最好的位置,那位观众却没有来。
彼时,林嘉誉还抱有一线希望。
可能只是迟到了。
他又唱了第二首歌,第三首歌,第四首歌……
不知唱了几首了,那个人还是没来。
他如坠深海,现场的欢呼声仿佛离他非常遥远,变得像是浓云后面闷沉的雷声。灯光亮如白昼,可他眼前模糊不清,视野里的光点都在一点点弃他而去。
为了不让观众失望,他拼尽全力维持自己的状态,照常完成了一首又一首歌。
可是等到休息的间隙,林嘉誉回到后台,这假面是一秒钟也挂不住了。
化妆师和服装师围着他忙碌,可他像是一具任由摆布的断线木偶,那股死气逼得所有人大气不敢喘。
王柒急火攻心:“他这个状态等下怎么搞!这还有一个半小时呢。”
熊怀非常能理解老板此时的失望:“余小姐怎么会没来啊……都答应好的。”
“赶紧给她打电话啊!问问怎么回事!”为了能让林嘉誉好好演出,王柒也想不出还有什么别的解决方法。
解铃还须系铃人,他第一次希望余笙立马出现。
熊怀跺脚:“我打了!关机!”
王柒绝望地拍响脑门:“那没戏。”
林嘉誉换好造型,他双手撑住化妆台,借力站起。那身影看起来莫名地清癯,好像这一个动作便已经耗光了他的气力。
大家都不知所措的时候,他微微驼着的脊背重新直起,林嘉誉紧咬着唇,沉默注视镜中的自己,空洞的眼睛一点点恢复了神采。
熊怀提醒:“誉哥……差不多该上场了。”
他点头,声音沉抑:“好。”
-
九点十分。
余笙的手机没电了,调不出验票二维码,她心急如焚。
幸而这时保安询问她有没有带身份证,这场演唱会也可以刷身份证入场。
她喜出望外,赶紧掏出身份证,总算进到了场内。
一门之隔,外边是萧瑟寒冷的夜晚,里面是橘光满布的银河。
余笙站在最后一排,扶着栏杆喘粗气,好像一只快要累死的牛,喘得肺部生疼。
“赶……赶上了!”她情不自禁地激动叫嚷。
正好下半场即将开场,观众热情地舞动荧光棒,迎接大明星重返舞台。
一束追光打向舞台正中,林嘉誉坐在一把高脚凳上,面前是直立式麦克风。
前奏响了一秒钟,他却突然半转过身,对后方的乐队做了个“稍等”的手势。
音乐戛然而止。
观众的低语此起彼伏,大家以为台上出了什么意外。
他取下麦克风,环顾全场:“今天,很感谢大家来听我的演唱会。”
全场掌声雷动,他又抬起手向下压了压,示意大家先别急着鼓掌。
等周遭恢复安静,他垂眼看着地面,慢慢说道:“其实……我今年,状态很不好。尤其是上半年,完全没有灵感,一首歌都写不出来。那时候挺崩溃的。”
“大家总说我是天才,没有瓶颈期。然而现实是,今年我曾经一度觉得,我可能……该隐退了吧。”
他蓦然苦笑:“因为……我最喜欢的音乐,讨厌我了。”
他拿着麦克风的手垂在腿上,一声短叹,没有被收音装置捕捉。
了解林嘉誉的粉丝都知道,这个人从来不卖惨。
无论承受过什么,他都会小心翼翼藏起那些不堪,把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现给大家。大家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破天荒地暴露脆弱。
台下观众零零散散地喊出加油,鼓励他继续说下去。
余笙也被那些人的情绪所感染,跟着他们一起为他鼓劲。
林嘉誉腼腆地笑了笑,重新将麦克风举到唇边:“可我很幸运,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有人拯救了我。她就像缪斯女神那样,重新赐予了我一切。”
霎时,余笙懵了一下。
他说:“无数的旋律重新回到我的脑海里,我觉得自己又能为大家创作出新的歌曲了。”
停顿片刻,他道:“我真的,非常,非常……感谢这位老师。”
旋即,他话音一转:“但是,世间总有很多无奈。以后,我可能也没机会跟她合作了。”
他感觉心脏好疼,眼睛也莫名地发酸。
“我曾经写过一首歌,《荒梦》,今天我想把这首歌唱给她。”
“尽管……她没来,听不见了。”
林嘉誉示意乐队可以开始演奏。
余笙遥遥望着台上,太远了,他的身影好小,小到几乎看不见。
透过大屏幕,她看到总是清傲的男人低下高贵的头颅。他双手捧着麦克风,缩起宽阔的肩膀,喃喃诉语。
落向他的灯光半明半暗,将他对半撕扯。在那哀矜的嗓音里,好像漆黑将要吞咽光明。
“走在时间冲刷的人墙,错过都来不及欣赏。”
“谁的生活不是寻常影像,还能变幻多少新奇花样。”
“这首歌,不要路人捧场,只要有你为我鼓掌。”
余笙脑子好乱,她也快要被淹没在黑暗里了。
她想起和林嘉誉吃过的每一顿饭,想起他们缓步碾过江畔,想起他们在海里紧握的双手。
想起他为数不多,格外珍贵的笑容。
“想在秘密的深夜将你触碰,”
“想成为你故事的第一人称。”
一丝冰凉在余笙脸颊化开,她困惑地伸出冻僵的手。
纷纷扬扬的雪花落了,不知是谁温了一壶酒,浇在她心上,惹得她生出昏沉醉意。
一首歌搅碎了良驯的夜。
在这一字一词里,彼此隐秘而放浪的心事昭然若揭。
“可我是否……只能眼睁睁。”
“看你做我的诗,而我……做你的梦。”
酒喝得太多了,竟然从眼角淌落。
大屏幕上,男人的模样愈加影影绰绰。余笙抬手抹拭眼睛,人还是那个人,可是他为何离得那么遥远。
台上,林嘉誉茫然地搜寻人海。
找不到。
找不到了……
-
演出结束,后台乱糟糟的。
林嘉誉换掉演出服,卸了舞台装,颓然坐在那里,接受来自各方的夸奖。
毫无疑问,这是一场很成功的演出,观众无不动容。
这时,熊怀拼命挤过人墙:“誉哥!誉哥!!誉哥!!!”
王柒吼他:“有话你他妈就说!”
熊怀激动得歇斯底里:“誉哥!余小姐来啦!我看到了!!我从监视器里看到啦!!!”
林嘉誉陡然睁开惺迷的眼:“她来了?”
“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在后面站着,但是她来了!”熊怀扒拉着手机,“她从西门出去的,可能还没走多远!我把定位发给你!”
他话音未落,林嘉誉一个箭步冲了出去。
-
余笙的手机下了地铁就没电了,这年头,没有手机简直是寸步难行。
她找好心路人,用人家的手机给她哥打了个电话,让余筝过来接她。
结果余筝说:“你出来吧……我就在体育馆南边,车子停在这里。”
余笙一时失语。
原来自己那点小心思,根本逃不过她哥眼睛。
“你先过来我们再说。”
“……好。”
她调转方向,朝南边走去。
-
林嘉誉捂得严严实实,防止被粉丝认出来。
所幸,散场后,人们大都是走东门和北门离开。
他在西门附近一个个排查,还是看不见余笙的身影。
手机响了,是熊怀的来电。
“誉哥!余小姐往南门走了!你快点!”
林嘉誉刚唱了两个小时,体力大耗,但他还是拼命驱动灌了铅的双腿向南门跑去。
终于,那一抹窈窕的背影出现在视野里。
她穿着黑色短裙,头发挽成温柔的发髻,些许碎发垂落,更显缱绻风情。
林嘉誉加快脚步,想要开口唤住她。
这时,一辆加长版香槟色宾利停在她面前。
林嘉誉蓦然停了下来,站在三十米开外。
他裹得像一只棕熊,任谁也不知道这就是演唱会的主角。
后座,走下一位衣冠楚楚的男人。
男人脱下自己的西装外套,披在余笙的肩膀。而后绅士地护住门框,让她坐上车,为她关好车门,最后再从另一侧回到宾利。
车子开走了,林嘉誉像是彻底没了电,站在那一动不动。
不知过了多久,熊怀他们联系不上他,都跑出来找这位祖宗。
是迟渊最先在南边寻见了他。
林嘉誉靠着花坛,席地而坐,头上积了薄雪。
迟渊吓坏了:“你有病啊!在这里待着干嘛?想冻死?”
“迟渊……你没说错。”他声音沙哑。
“什么东西?没头没脑讲你妈的鬼话!赶紧给我滚回去!”迟渊气不过,不轻不重踢了他一脚。
林嘉誉仍然无动于衷。他扬起头,任凭风雪吹痛自己。
“是我太慢了……”
作者有话说:
好了,后面都不会比这一章更虐了。
防止哥哥挨骂,提前说一下,哥哥接下来是大助攻(讲真)
所以林嘉誉你不要乱吃你大舅子的醋。
还有两个重要剧情点就写到掉马。
注:《荒梦》歌词有部分化用胡适《梦与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