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完结)(3/4)
为了能够早一些、再早一些的回去,她牺牲了所有的娱乐、生活、甚至是探亲,将全部扎进了工作当中。
下个月,就是她留在法国Luminé的最后一个月。
回国之后,她会是Luminé史上最年轻的首席摄影师。
她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她成功了。
向似锦将最后一期的任务取景,定在了格林德瓦。
那个五年前,她和林千礼曾约好一起来看的雪景,现在她先来了,而结束这场旅途之后,她要回去,她要去找他。
墨色彻底遮蔽了蓝天,橘黄色的夜灯却给小镇镀上了一层朦胧的暖光。
不远处,观景台的另一端是其他游客的嬉闹声,偶有几个陌生人从她身后走过,她甚至还能听见他们之间的悄悄话。
向似锦轻笑了一声,开始摆弄自己的相机。
举起相机时,身后再次传来了他人的脚步声。
脚步声时急时缓,鞋底碾过薄雪时的声响,有些犹豫。
可能是哪一个想要留影的路人。向似锦想着,举起了相机。
听声,那人似乎停在了她身后约一米的位置。
就在向似锦以为对方拍好照准备离去时,那人却径自走向她,轻车熟路地在她身侧落座——
久违的气息透过寒气涌进鼻尖,向似锦愣住了。
她半举着相机,扭过脸,只一眼,那似被低温吞噬的热气在刹那间调动了沉寂的血液,猛地冲向大脑——
那个她曾经无数次透过屏幕看见的人,此刻就这样坐在她的身边。
他的面容与记忆中并无二致,但轮廓与气质却更加硬朗与成熟了。
寒风撩起他额前的碎发,那双熟悉的眉眼中,倒映出了她错愕的神情。
手一松,相机就这样猝不及防地跌落,机身即将砸进雪里时,林千礼眼疾手快地接住了它。
他嘴角噙着笑,相当自然地将相机重新塞进向似锦的怀中,说:“阿锦,你现在的这个相机两万可买不到了。”
阿锦。
这五年里,除了他,再也没人这么叫过她。
抓着相机的手,在微微发颤,看着他的眼睛,有些酸胀。
向似锦张了张嘴,“你……”
她想问他,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可喉间只溢出了一个音节,她就哽住了。
向似锦犹豫了片刻,扭过头,不再看他。
脸侧自然垂落的长发,暂时将她与他的目光隔绝开,愈发延长的沉寂,却无法消磨她一丝一毫的心跳。
见状,林千礼只是默不作声地朝她挪了挪,“阿锦,这里的雪景好漂亮。”
他们曾相拥着看过无数个北城的雪景,也曾约定过在毕业后一同来这里,赏这漫山白雪。
向似锦原以为,他们的重逢该是惊鸿一瞥。
可现实,却是他若无其事地坐在这里,而她却慌得手足无措。这五年的分别,于他而言,就好像根本不存在。
向似锦强压下心中翻涌的情绪,问:“谁告诉你我在这里的?”
林千礼痛快地说:“边从瑾。”
闻言,她眉头跳了跳,“那谁告诉你,我现在在这里的?”
“……边从瑾。”他答。
意料之外的回答。
至少,在向似锦的视角来看,边从瑾应该和她是统一战线的。
两天前抵达瑞士,她还曾和边从瑾联系过。向似锦记得,当她表示想在瑞士快点取完景回国时,边从瑾还在那头笑说不着急。
她那会儿就觉得这和边从瑾一贯的炮仗脾气不同,原来这里等着她!
所以边从瑾刚才特意问她在哪个观景台,也是和林千礼串通了!
“阿锦……”
向似锦越想越生气,愤愤地一叉腰,“好哇这个边从瑾!她卖队友!!”
“……”林千礼的声音消失了。
而向似锦才后知后觉,他刚才在喊她。
她又有些紧张了。
但逃避总归不是解决的法子,向似锦咽了下口水,却在扭头时,看见了林千礼泛红的眼尾。
他唇角噙着笑,“阿锦,我好像有好久好久……没有看见你这样了。”
“……”
他一字一顿地说:“我好想你。”
愣神间,林千礼拉住了她的手,而他的手在发颤。
可分明……刚才的他还是那样的自如。
向似锦垂眸看着两人交叠的手背,声音极轻,“骗子。”
可他却听到了,“我不是骗子。”
“可是……”她想让自己的声线尽量保持平静,可再度开口,却不可避免地染上了一丝哭腔,“你说你想我,可是两年前的那条生日祝福,你甚至没有回我。”
覆在手背的掌心越攥越紧,他那滚烫的体温正透过手套,源源不断地贴向她。
“……两年前,收到你消息的那一天,我在拍戏。”林千礼沉声道:“当时因为操作失误,我从威亚上掉下来了。昏迷至少半个月。”
“你说什么?!”向似锦一惊,迫切的关心,让她放下所有的扭捏,面向林千礼。
四目相对时,她才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
林千礼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她别扭地错开眼,“网上一点消息都没有。”
“因为宇航第一时间封锁消息了。”他笑了一声,“你看,现在过去两年了,我都好好站在你面前了,你还是会担心。如果当时让你知道了,你回来了怎么办?”
向似锦心下一沉,“……你不想我回去吗?”
“嗯。”林千礼笑着,用夸张的语调说:“我超级害怕你回来的,阿锦。”
她看他,看见了他眼底隐忍的痛意。
“我醒来的时候,特别特别想要见到你,想要你就在我身边,想要你陪着我。我在半夜给你打电话的时候,好想就这样把你骗回来,把你锁在家里,让你不要再和任何人联系,不要去想什么Luminé,就这样留在我身边,我可以养你一辈子,你只要当我的阿锦就好了。”他说:“然后,电话刚拨过去,就听见了我手机欠费的声音,你知道事后我有多庆幸吗?还好……电话没拨通,我也没做出那么可怕的事情。”
“我不敢联系你,甚至不敢去看你的消息,去听你的声音……万一我看见你以后,不想再放你走了,你该怎么办?”交握的手颤抖得更厉害了,林千礼深吸了一口气,“我真的很害怕,我会不择手段地留下你。”
所以,他才会没日没夜地进组、拍戏,没有一丝的娱乐活动。
甚至让狗仔拍不到任何的花边新闻。
某种程度上,他们竟然不谋而合了。
交叠的掌心变成了十指相扣,林千礼看向她,“向似锦,我真的好想你。”
再度被熟悉的气息包围,向似锦发现,那些重逢后的羞赧与尴尬都在他坦诚的言辞中消散了。
她红着眼笑了,问:“第多少遍?”
林千礼一愣,“……”
向似锦脸上的笑意却更浓了,她凑上前,主动啄了下他的唇,说:
“这是我没有回应你的最后一遍,林千礼,我很想你。”
——全文完——
作者有话说:
大家好啊,我是格兰桃。
在删删改改了无数次之后,我终于写完了小霸王的完结篇!
有好多的话想说哦,但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那就先从番外说起吧!
一开始我是想给阿锦和千礼写些番外的,但是越往后推进,我发现我其实已经将整个故事尽量写得完整了,而番外就显得有些冗余了。所以暂时,这篇不会有番外了,但日后若是有灵感,也可能会补~
然后是结局。
结局我为什么会一次性放上来,原因是因为我也害怕哈哈哈。
故事越往后推进,我总是会自我怀疑,所以我开始思考,我为什么要在最后下一场刀子雨,有没有什么不让他们分开的方式?就这样甜甜蜜蜜的不好吗?
最后我绞尽脑汁,我觉得没有,甜甜蜜蜜不好。
就像文里说的那样,牺牲任何一方的爱情,只是裹着糖的砒霜。
爱情很重要,但人生中还有太多比爱情重要的存在。
这场分别,对于阿锦和千礼而言,是人生重要的一个课题。
我想让他们去经历去感悟,所以我又一次像头倔驴一样地写完了!
我之前一直以为,这个结局最后的争议点是在,为什么到最后,还要让阿锦千礼分开五年。但我万万没有想到,结局的争议点会在阿锦“圣母”这一观点上——
在哥哥决定带走阿锦的时候,她选择和千礼共患难。
因为直面了自己被千礼牵连后的恨意,在接受了恨意后依旧选择去爱一个全心全意爱自己的人,这就是圣母吗?
难道爱情只有你侬我侬的同甘,不能有相濡以沫的共苦吗?
为什么设定千礼的事业先起步,阿锦事业后起步,这种所谓的“绑定”。
很简单,因为结局是既定的:我需要阿锦在事业与爱情之间选择事业,因为人这一生不是只有爱情。
那么两人的事业线走向就很明了了,要么阿锦先起步,千礼后起步;要么千礼先起步,阿锦后起步。
选择前者,阿锦很有可能成为部分读者眼中“上岸第一刀先斩意中人”的利己者,我不希望她身上有这样的争议点,不希望她因此被人指摘,但没想到,这样设定后她依旧有要被指摘的“缺点”。
以及,关于边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