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也许有一天夏凌霄会突然……
真奇怪,夏凌霄的发育期营养充足,实实在在长到了一米七,明明个子一点也不矮,穿他的外套却大那么多,袖子和衣摆都长出一大截,简直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
她似乎也觉得太大了,低下头认真的卷起袖口。明玺眼看着堆积起的肥肥袖口里“砰”一下伸出只小手,不由地抿紧唇,扭头看向别处。
装什么可爱啊这个人……
对了。
“你脚还疼吗?”
“还行,一点点疼。”
看来在厨房撞那一下并不是很严重,夏凌霄还能跑能跳。那一开始干嘛要说什么脚趾甲飞掉了,害他心脏差点停跳。
“我们带笨笨去公园吧。”
“嗯,行。”
这一带居民区相对僻静,初春的晚上天黑较早,公园里已经没什么人出没了,整个公园里似乎只有他们两个人和一只蹦蹦哒哒的小狗。
明玺能清楚听到脚步声,呼吸声,衣物摩擦声,还有风吹过的声音,安静又有点吵闹,
明玺垂眸,看着夏凌霄悬在身侧的手。这种时候如果是作为情侣或夫妻,应该就要手牵着手了。十七岁的夏凌霄有多动症,大概会握着他的手晃来荡去。
某人忽然用手肘戳了他一下:“你看呀,它又同手同脚走路啦。”
谁?笨笨?
明玺看向那只略显潦草的小狗,深觉狗如其名。
视线短暂停留,又回到夏凌霄身上,却与她的目光不期然地撞了个正着。
那双亮堂堂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
明玺握紧手:“……看什么呢?”
夏凌霄的目光有点让人心痒痒,他对她的回答有期待。
可期待等来的总是失望。
“你应该去cos工藤新一!”
夏凌霄喜欢工藤新一,房间里贴着好多海报,摆满了各种周边产物,她从很小的时候就会大方的对所有人宣告,她的理想型是工藤新一那样的男生,头脑聪明又很有运动天赋。
可以说长得像工藤新一是她对一个男生非常高的评价。
她这样评价过明恒,现在又来这样评价他。
这算什么?因为确定明恒真的谈恋爱了,知道自己没可能了,所以他得以入眼?是在这个时候开始,决定拿他做代餐?
“你怎么了?”
“没怎么,累。”
“肯定要累的啊,你今天做这么多菜呢。”
夏凌霄说着关心他的话,坐到他身旁,两个人的鞋子紧紧挨在一起,他能嗅到女孩身上传来的恬淡气息,像是檀香,掺杂着点柚子皮的味道。
“我们俩好像带小孩来公园玩的爸妈啊。”
“……”
明玺似乎从那双又黑又亮的眼睛里捕捉到了像流星一样转瞬即逝的热切,紧张,期待,娇羞。
夏凌霄……是在暗示他什么吗?
1.0版本的他会在这一刻作何反应。
“当然是握住她的手,把她抱到怀里,和她谈一场甜甜蜜蜜的恋爱,然后手牵着手走入婚姻的殿堂,从此过上给公主当牛做马的奴仆生活。”
骷髅头死神怀抱着镰刀,平静地叙述着他的未来。
当牛做马,其实也没什么,他喜欢把乱糟糟的房间整理干净。
“可是她心里根本没有你,她只是把你当成明恒的代餐,无聊的时候拉着你玩玩。一整晚都被她忽视的滋味你忘了吗?那时候你们俩才结婚几年?还没有到老夫老妻的阶段,她就这样对你,以后呢,还能指望这个没良心的公主病越来越爱你,越来越离不开你吗?”
是啊。
被忽视的滋味像是浸在水里,冰冷潮湿,难以呼吸。明玺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我才不跟你结婚……”
他希望夏凌霄也打消这个念头,这样对他们两个都是好事。
可夜深人静,躺到床上,明玺却睡不着了。
他翻来覆去,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脑子里从来没有这么乱过,闭上眼睛,全是夏凌霄看向他的那个眼神。
一想起那个眼神,心脏就像是被人攥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巨大的空虚感。
明玺侧过身,又平躺,紧接着又坐起来,拉开窗帘看向对面。
夏凌霄的房间仍然只拉一半窗帘,灯倒是早早关了,可屋里似乎还有微弱亮光,多半是在偷玩游戏。
明玺睡不着,打开朋友圈,很快翻到夏凌霄的最新动态——[祝最最亲爱的阿姨生日快乐,以及明大厨的厨艺首秀(′y▽`)~*]
底下四宫格配图,分别是她和两位妈妈的合照;插好鲜花的花瓶;一桌色彩丰富摆盘精致的大餐;还有一张夏凌霄举着剪刀手的自拍,而背景是正在炒菜的他。
这张是什么时候拍的?简直像一对新婚夫妻……
明玺点了赞。
稍一迟疑,又在下方评论:_(:зゝ∠)_
而后保存最后一张照片,发给夏凌霄:把我拍得好潦草
夏凌霄很快回复:那我删了?
到底是谁在把玩他的心脏,这种一抽一紧的感觉,让明玺很难受。
他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翻找好一会,终于在一堆用来和夏凌霄互怼的表情包里找到一个能缓和气氛的表情包,是一只笑起来很命苦的小狗。
夏凌霄没再回他了。
明玺丢开手机,手压住自己的心脏。
这会小红书还没有十年后那么好用,百度一搜就是绝症。
明玺又一次打开读者论坛,向书友们求助。
虽然已经很晚了,但热心的友友们还是很快给他答复,于是明玺在亲妈生日这天晚上确诊了胃心综合征。
……
高三的学习节奏渐渐紧张起来,班里的氛围也越来越严肃。
夏凌霄有了明确的目标,每天都很用功,月考成绩下来也的确有了很大进步,可距离她的目标院校还是有一定距离,不得不放弃周末仅剩一天的娱乐时间,马不停蹄地投身到学习当中。
文科就这点比较好,只要肯用功就会有回报。
“驼业种树,凡长安豪富人为观游及卖果者,皆争迎取养……”夏凌霄戴好头盔,刚启动电动车出了院子,就迎面遇到明玺。
她笑着打招呼:“早上好啊。”
“你去哪?”
“学习去呀,俺妈给俺报了个作文班。你呢,大早上收拾这么精神要去哪啊?”
“哦,去买点东西。你补作文怎么不跟我说。”
“你有推荐的老师吗?”
“……我也想补,正好一起。”
“大哥,搞笑呢,你就差打满分了还怎么补。快闪开闪开,我都要迟到了。”
明玺侧过身,给她让出路。
在原地站了一会,明玺习惯性地打开夏凌霄的朋友圈,最新动态是三天前,她写题的时候家里的小猫一直拱她的手,往她手心里钻。
夏凌霄录了一段视频,放大声音能听到她在忍笑。
至于他和夏凌霄的聊天记录,就停留在那天晚上。
如果不谈恋爱,不结婚,是会这样的。没有那层关系,夏凌霄什么事都不会特意和他说,以后他们两个上了大学,就更不会联系,也许有一天夏凌霄会突然带着男朋友回家,挽着男朋友的手臂,把那个男生介绍给自己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
然后,或许会结婚。
没有和他这么奇怪的人结婚,婚后大概率要请一个阿姨来解决生活中琐碎的小事,而夏凌霄会拿着相机给那个人拍照,和那个人一起打游戏,早早起来看日出,爬山,看电影,坐轮船……
还有牵手,拥抱,接吻……
当然也要吃苦头。有几个人能受得了她这么忽冷忽热,一会好像很爱你,一会好像完全不在意你。单是这一点都能把人折磨死了。
幸好,老天给他机会,让他逃过一劫。
可是……
明玺停下可是,转身回了家。
亲妈还在家里没出门,看到他有些意外:“咦?你不是刚出去吗?怎么又回来了?”
“被放鸽子了……”
“谁呀,这么不守信用,亏我儿子大早上起来洗了澡,打扮的这么帅。”
“……”
他哪有打扮,只是随便穿了套衣服而已。
明玺回到房间,坐在窗边的椅子上,看着夏凌霄的窗户发呆。
他承认,他一早起来盯着夏凌霄的动向,是想和她一起出门。
夏凌霄明明说好要和他做一辈子好朋友的。
果然只是客气话。
天底下哪有这种朝不保夕的好朋友。
“喂!你能不能别像午夜凶铃里的山村贞子一样啊!简直怨气冲天了!当初不是你先打定主意疏远她的吗?连便利店都没陪她一起去,还是季时森陪她去的!”
骷髅头死神又在他耳边嗡嗡嗡。
明玺好烦,他想钻进被子里,隔绝这些烦人的声音。
可身上外出的衣服还没有换。
明玺躺到地板上,用外套盖住自己的脑袋,终于得以清净。
“a~dou”“a~dou”
夏凌霄。
明玺坐起身,找到自己的手机,飞快解锁,打开微信。停摆多日的聊天框又有了新消息——[帮我看看老师给我改的作文怎么样,改得好我就接着在这学]
夏凌霄报的班,学费不会低,老师水平也非常不错,虽然思路有点落伍,但帮夏凌霄提高作文分还是绰绰有余。
明玺:凑合
明玺:还不如我
夏凌霄又不回他了。
这个人!
明玺盘膝坐在地板上,眉头紧蹙,噼噼啪啪敲着屏幕,然后删除,重新输入
明玺:你先在这上几节课看看效果吧,现在还看不出来什么
夏凌霄回了他一个okk的表情包。
通常发这种表情包,就算是结束对话的意思。
明玺向上翻了翻聊天记录,忽然发现他和夏凌霄的聊天从来都是戛然而止。
譬如两个月前的某一天,他问夏凌霄:干什么?
夏凌霄回复:江湖救急!快来!
明玺都不记得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和夏凌霄太常见面,太多这样没头没尾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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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来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