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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球尾巴 第2章

迷津晓 · 言情小说 · 309 KB · 2026-09-02 21:01:48

第2章

  傍晚时分,已落入地平线的夕阳向上挣扎着晕染出昏黄天际,但是势单力薄,无力抵抗夜幕的大范围进攻。

  林书恬进入飞鸟livehouse后台时,还差两分钟到19:30。

  「Mission Impossible」圆满完成!

  “怎么跑成这样?额头都是汗。”

  楚阔拿纸巾想抬手帮她擦汗,但是被她偏头躲过去了。

  少年骨骼分明的手停在半空中,有些讪讪地蜷了蜷手指,继而换个方向将纸递了过去。

  楚阔:“快擦擦吧,不急,还有15分钟才开始热场。”

  刚才躲闪的动作完全出于下意识,林书恬对她这位人帅心善的发小可没有一点意见。

  相反,楚阔可是她能加入乐队的粗大腿。

  林书恬接过纸巾,笑容甜美又带着些狗腿地道谢:“谢谢你,阔哥。”

  楚阔:……

  就在她擦汗的时候,张璇玲走了过来。

  烟嗓酷姐嚼着口香糖,漫不经心说道:“不错,还算准时。”

  讲实话,张璇玲对于面前的乖巧甜妹印象并不好,要求她在一个小时内赶过来也是故意为难人,有点下马威的意思。

  并不是她天生刻薄,而是任谁对关系户都会观感不好。

  林书恬就是Flashbird乐队的关系户,走的是楚阔的关系。

  他们当初只想要楚阔这一个鼓手,但是楚少架子很大,三顾茅庐不说,还要带上疑似女朋友的甜美贝斯手,虽然事后甜妹解释两人只是好朋友,并不是情侣。

  总之,这是捆绑销售,买一送一。

  然而,虽然关系户,但是小姑娘实在过于娇俏可爱。

  张璇玲微微抬动眼皮,上下打量着面前还在平复呼吸、满头是汗的林书恬。

  因为刚才的剧烈跑动女孩双颊泛着健康的红晕,汗水不显油腻反而给皮肤增加了一层好看的光泽。

  可爱鹿眼,饱满嘴唇,短圆小脸儿,很漂亮,是娇养长大的明媚漂亮,让人忍不住放下戒心的长相。

  还有那双在牛仔热裤下露出的细腿,又直又白,晃人眼。

  但他们Flashbird乐队走的可不是视觉系路线。

  “眼线笔什么牌子的?挺防汗的,看起来不错。”

  虽然是关系户,张璇玲还是忍不住态度松动,主动攀谈起来。

  只见小姑娘顾不上擦汗,连忙从包里取出眼线笔递了过来:“哦,是D家的,超好用,出水很稳也不晕,这根送你。”

  说完,似乎是觉得有些不合适,女孩怯怯地眨动着那双黑葡萄一样的水润大眼睛,小声说道:“啊,这根我用过了,送你好像不太好,要不我改天从家里拿一支新的再给你。”

  很狗腿但是讨喜。

  怯懦的模样一眼看出来是装的,但是无法让人讨厌。

  张璇玲接过那支眼线笔,“啧”了一声:“没事,我不嫌弃你,谢了啊。”

  “玲姐,不客气哒~”

  “等会儿好好表现,别搞砸了。”

  “嗯嗯!我一定会努力的!”

  之后,张璇玲去检查设备,林书恬目送酷姐走远的背影,不由叹了口气。

  她知道张璇玲为什么对她有敌意,她是赠品,是硬塞进来的。

  她自知理亏,只能更加努力练习融入乐队,不拖后腿。

  如果有骨气一点,或许会拒绝走关系,她现在这样装傻充愣待在乐队里的状态是有些死皮赖脸。

  但是错过了这次机会的话,她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真正玩乐队,她的生活圈子和这些完全无关,唯一的人脉只有楚阔。

  没关系的,林书恬在心里安慰自己,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被认为是关系户了。

  从“她就是林老的孙女”,变成“不愧是林老的孙女”,她付出了多少努力只有自己知晓。

  这次她也可以从“她就是楚阔带进来的关系户”,变成“Flashbird乐队最棒的贝斯手”!

  “站着瞎想什么呢?”楚阔将贝斯拿给她,弯曲手指敲了一下她的额头。

  林书恬玩乐队的事情目前只有她的粗大腿楚阔知道,所以贝斯放在瑞嘉园不太方便,只好拜托楚阔帮她保管。

  狗腿林书恬上线,双手接过贝斯,八齿微笑很标准:“嘿嘿,谢谢阔哥。”

  楚阔:“……林书恬,你再贫一个试试,谢什么谢,再说一次谢,我不帮你带了哈。”

  玩笑之后,楚阔难得从吊儿郎当的状态变得正经起来,身高183的他微微弯腰,直视林书恬的双眼。

  “林书恬,放轻松,你可以的。你已经练习了半个月了,这次演出的都是你练过的曲子,你一定没问题。”

  这时,乐队的吉他手张明启也凑了过来,同样给她打气:“对,虽然是第一次演出,但是不要紧张,拿出排练的状态就好,你玲姐就是刀子嘴豆腐心。”

  ……

  事实证明,林书恬竟是天选live体质,临场发挥比排练的时候还要好,最后谢幕的时候甚至无师自通将贝斯拨片潇洒抛向观众席,引来一片尖叫。

  至此,新成立不到半个月的Flashbird乐队第一次livehouse大获成功!

  结束后,张璇玲勾起一侧嘴角,大方夸赞超常发挥的甜妹:“good job.”(做得好。)

  “嘿嘿,玲姐,要抱抱~”

  “林书恬,放开我,你浑身都是汗!”

  “唔,你不是说好不嫌弃我的吗?”

  就在林书恬抱着张璇玲的细腰蹭来蹭去时,一通电话打断了她。

  林书恬拿起手机,是她哥,而且这不是他今晚第一次打过来,不久前打了好几个,只不过当时她在演出,手机放在后台没听见。

  在按下接听键之前,林书恬根本想不到这会是她今天收到的第二通夺命电话。

  “喂,林书清,找我有事吗?”

  “……林书恬,我警告你最后一次,我是你哥,竟然喊我名字,没大没小。”

  林书恬理直气壮:“好的林书清,你有什么事吗?”

  林书清:“……算了,之前怎么不接我电话?忙什么呢?”

  林书恬看了一眼livehouse后台,撒谎时脸不红心不跳:“刚才在看论文,手机静音了所以没听见。”

  “这么晚了还在学啊,别太用功了。”林书清心疼得不行,“注意身体,吃点好的,零用钱花完了就问我要,知道了吗?”

  林书恬小嘴涂了蜜:“好的哥哥~”

  给钱就是好哥哥。

  林书清:“对了,之前忘记告诉你了,你煦森哥哥今晚回来,大概夜里11点钟能到华京。”

  林书恬:“……什么?”

  林书清:“他提前回来了,我告诉你一声,免得大晚上有人开门吓到你。”

  免得吓到你……这个消息才是最吓人的好嘛!

  11点钟到华京,乐观猜测是到华京国际机场,从机场到瑞嘉园大概需要一个小时。

  而非乐观猜测的话,11点钟指的是到达瑞嘉园的时间,那么……她只有不到40分钟从这里赶在苏煦森之前回去!

  不然她无法解释穿了这样一身衣服大半夜的出门做什么。

  说真话是不可能的,玩乐队的事,她连室友师姐都没说,家里人也是瞒着的。

  林书清:“恬恬,听到了吗?怎么不说话?”

  林书恬:当然听到了!天坑的林书清!

  “我知道了,谢谢哥哥告诉我。”林书恬尽量缓和语气回答道,然而最后几个字多少带着些咬牙切齿。

  *****

  “诶,恬恬呢?怎么转眼间就不见了。”楚阔刚才去了一趟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就找不到人了。

  张明启一边收拾吉他,一边回道:“刚走,看起来挺着急的。”

  楚阔打开手机,低声念叨着:“怎么不找我,我可以骑车送她啊。”

  张明启打趣道:“呦,楚少的雅马哈R1后座何时带过人,今天能带带我吗?我虽然没有林同学长得美,但是我贴心呀哥哥~”

  楚阔拿起抽纸盒向那个油腻男青年扔了过去:“闭嘴。”

  ……

  林书恬再次跑了起来,开启「Mission Impossible」2.0。

  晚上10点半的华京地铁迎来第二波晚高峰,这次的主力军换成了加班晚归的年轻牛马。

  地铁再一次被麻木沙丁鱼充盈起来,直到没有一丝缝隙,心满意足发车离开。

  和18:30那一波相比,地铁车厢十分安静,只是偶尔会有一阵dy外放,大部分时间里没有人说话。

  年轻的沙丁鱼面无表情,是被榨干一天的苍白无力。

  不过也有例外,在到达某个商业圈站点的时候,上来三个手挽着手的女大,大概是刚玩完回学校,还保持着兴奋状态,三个脑袋凑到一起说说笑笑。

  年轻的沙丁鱼闻声望过去,呆滞的眼中泛起波动。

  遥想当年,他们也曾是男大女大。

  年轻真好。

  这时,林书恬的手机响了起来。

  是楚阔。

  林书恬:“喂,什么事?”

  楚阔:“怎么不让我送你?”

  怎么送?用那台雅马哈R1吗?

  林书恬惜命得很,对钢铁身躯的重型机车摆手说婉拒。

  “不用送,我坐地铁很方便的。”

  “下次等我一会儿,你一个人回家不安全,到家的时候记得给我发消息。”

  “好的我知道了,不用担心,到家我就发。”

  结束通话后,林书恬将手机放回包里,抬头的时候成功收获周围沙丁鱼的眼神攻击。

  那一双双原本无波的眼睛此时波动得异常剧烈。

  臭情侣!最烦臭情侣了!

  林书恬吞咽了一下,弱弱发声:“是我哥,我哥担心我一个人回家不安全。”

  眼神攻击撤销。

  ……

  林书恬手扶着栏杆,有些无聊。

  她不习惯在地铁上刷手机,这样做她会头晕。

  所以此刻,林书恬任由思绪放空,各种想法如夏夜里的萤火虫,忽闪忽闪,抓不住完整的思绪。

  倏然间,脑海中闪过一张清隽又精致的俊脸,也就是这个暑假好心让她借住的瑞嘉园房东,苏煦森。

  算起来,他们有九年没有见过了。

  印象里的那张脸还停留在他16岁的样子。

  林书恬第一次见到苏煦森的时候大概是四岁,白白嫩嫩的小团子对旁边别墅新搬来的小哥哥很感兴趣,而感兴趣的原因直白又肤浅 —— 小哥哥好帅,和童话书里的白马王子一样帅!

  当时林书清听见她这样的花痴言论很是不服,质问道:“你哥我不帅吗?看我的脸还不够,还要对着外人犯花痴?”

  四岁的她年纪虽小,但是也有自己的审美标准,她哥在她眼里怎么能和白马王子一样的煦森哥哥比,悍匪还差不多,只会和她抢健达巧克力的悍匪!

  而苏煦森不一样,在她印象中,这位邻家哥哥对她特别好,很疼她。

  不仅不会和她抢好吃的,还会让着她,给她带她没见过的巧克力豆。

  而且,苏煦森特别喜欢抱她,她哥气不过老是来抢,毫无反抗能力的幼崽白团子只能被抱来抱去。

  不过坦白而言,青春期少年的骨骼轮廓单薄又锋利,被抱着一点都不舒服。

  但是幼崽林书恬还是忍了,因为被抱着的时候离煦森哥哥的脸特别近,能看到他浓密的睫毛和那双漂亮的桃花眼。

  再之后,苏煦森16岁出国读书,她也进入少年班,学业压力加上7岁的年龄差距,平时也没有什么好聊的,联系就断了。

  倒是林书清一直和他保持联系,听说每年都会见面聚一聚,关系很不错。

  前几天,她哥特意打电话叮嘱她:“苏煦森那家伙最近在创业,工作很忙,你住人家里要乖,还有,他现在冷情冷性的,没事别招惹他,别像小时候那样和人家不见外,要这要那,听到没?”

  林书恬心说小时候她哪里要这要那了?明明是煦森哥哥主动给的,她只是接过来罢了。

  ……

  这时,地铁报站的声音拉回了她的思绪。

  走出地铁,林书恬再次跑了起来。

  *****

  跨进公寓大门时是22点55分。

  林书恬快速踢掉miumiu平底鞋,顾不上放到鞋柜里,撒腿冲进房间就是一顿乱脱,接着随便抓了一条睡裙套了上去,再飞快冲去卸妆。

  苏煦森把带着洗手间的主卧让给了她,这样她在洗漱的时候可以不用出房间。

  D家的眼线笔是很好用,防水防汗效果一流,但相应的问题就是很难卸。

  就在她使劲揉眼睛的时候,客厅传来动静。

  先是入户大门被打开,随即是开灯的声音。

  林书恬卸妆的动作一顿。

  竟然这么快!

  来不及查看眼线是否卸干净,她连忙冲水,随便擦了一把脸。

  在出房间的时候不忘抓上放在床头的Jellycat垂耳兔毛绒玩具。

  她在心里默念,呼气吸气,走慢一点,平复呼吸。

  于是,苏煦森进门后,转身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

  穿着娃娃领白色睡裙的小姑娘,一手搂着藕粉色毛绒兔,一手揉着眼睛,拖沓着小白兔凉拖朝他挪动。

  似乎是还困着,忍不住打了个哈欠,睡意朦胧的模样十分娇憨可爱。

  在距离他2米左右的地方,林书恬站定,用最软糯乖甜的嗓音问 ——

  “是煦森哥哥吗?”

  那一刻,苏煦森感觉心都要化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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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家哥哥永远也猜不到,不到半分钟之前,面前的可爱乖兔还是个穿着牛仔热裤、顶着烈焰红唇的摇滚少女。

  苏煦森:我是男主对吧?

  作者诚恳点头。

  苏煦森:啧,那怎么男二出现得比我多?

  作者:下一章!下一章就都是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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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作者扒拉扒拉存稿,拍着胸脯保证,后面保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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