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帮派与公会
斯黛拉来不及多想,被男孩拽着朝山谷外跑去。她脚上磨破的水泡像火烧一样疼,但她不敢停下来。身后隐约传来男人的叫喊声。这让她立刻加快了速度。
他们跑进树林,在密集的树干之间穿行。男孩对这一带的地形似乎非常熟悉,他拉着斯黛拉左拐右拐,跳过一道浅沟,钻过一片灌木丛,最后在一棵巨大的老橡树后面停下来。
两个人都弯着腰,大口大口地喘气。
斯黛拉靠树干上,感觉自己的肺快要炸了。她的喉咙里涌上一股腥甜的味道,眼前一阵阵发黑。
男孩比她恢复得快。他蹲在地上,竖起耳朵听了一会儿,然后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他们没追上来。”
说完,他打量着斯黛拉,目光先在她脸上停留片刻,紧接着尴尬地移开,又落到她的脚上。看到她的靴子时,男孩脏兮兮的小脸上明显露出了艳羡的神色。
“谢谢你救了我,小姐。”他朝斯黛拉伸出手,看见自己手上的脏污,他又在衣服上擦了擦手,再一次伸出。
斯黛拉犹豫了一下,握住他那擦了和没擦一般的小手。
“我叫康拉德,星临城的康拉德,你呢?”
“星临城?”斯黛拉重复着这个词,“这里离星临城很远啊。你一个小孩子怎么跑到这里来的?”
康拉德叉着腰,仰起脸,用一种十分骄傲的语气说:“我以前是在星临城道上混的,后来因为风声紧,才带着弟兄们到外地讨生活。你可别小瞧了我!”
什么道上,什么兄弟,这十岁小孩说话怎么跟混了十八年帮派似的……斯黛拉糊涂了。
“你又是谁,小姐?”康拉德问。
斯黛拉嘴唇翕动,竟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这个问题。
她是摩尔塔利亚的公主,国王与王后的女儿,北方诸国最美的明珠——可那都是从前的事了。现在的她,该怎么向一个小孩做自我介绍?
支支吾吾了片刻,她小声说:“我叫斯黛拉。我……我和你一样,也出身星临城。”
在摩尔塔利亚,斯黛拉是个非常常见的名字。男孩应该不至于发现她是公主吧。
“噢!你肯定是逃难出来的!”康拉德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最近我见到好些跟你一样的难民呢。”
提到难民,斯黛拉想起了之前见过的哨卡,以及士兵们抓捕黑发少女的事实。她还得想个办法绕过去呢。
“我不能在这儿待太久。”她说。
“你说的对,那些男人说不定会发现我们的踪迹。”康拉德说。
“我不是说这个……不过,那些是什么人?”
康拉德顿时露出闻到了屎一样的表情:“他们也是最近才出现在这一带的,听说是哪个领主家的逃兵,在附近建了个营地。科内利斯叫我离他们远点儿,可这次明明是他们主动找上门的。”
斯黛拉还想问问科内利斯是谁,但她看了看太阳的位置,明白自己不该再耽搁下去的。
“我真的得走了。”她说,“再见,康拉德,下次别再被坏人缠上了。”
“你是不是想从山上绕过哨卡?”康拉德突然问。
斯黛拉噎住了。这孩子是怎么看出来的?她有那么明显吗?
“噢,拜托,我只是年纪小,又不是傻。”康拉德噘起嘴,“你是星临城来的难民,一副娇贵大小姐的样子,不走大路,却走在荒山上,肯定是在躲士兵啦!”
“我不是什么娇贵大小姐……”斯黛拉弱弱地反驳。
“行啦,我又没瞎!”康拉德一副受不了的样子,挥挥手,“瞧瞧你的靴子吧!一个人是什么身份,从她的靴子就能看出来!这么好的靴子,英格丽德都未必有。”
斯黛拉低头看着自己的双脚。连日的跋涉让靴帮沾满了泥土,简直要看不出它最初的样子了,可即使这样,这双靴子也比男孩拼了命夺来的那双要精致解释。斯黛拉好像微微懂得康拉德为何这么执着于他的战利品了。
“你想从山上绕过去是没用的。”康拉德说,“即使走山路,也必须通过埃夫勒河,唯一的一座桥已经被那些当兵的把守住了。”
“啊?这可怎么办……”
斯黛拉这些日子一直在小老鼠的带领下穿行在荒野中,连自己走到了何处都不晓得。原来她已经不知不觉来到埃夫勒河附近了么……
王室教师教过她王国地理学。埃夫勒河横亘在王国中部,是摩尔塔利亚的第一大河。它发源于南方白泉谷的群山,携着雪水奔腾北上,最终汇入北海域之中。只有区区几座桥沟通大河东西,如果不从这儿过桥,就得往上游或下游走上几百里,或者找一个肯冒险的船家……
看见斯黛拉变幻不定的脸色,康拉德忽然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别担心,这事儿包在我身上了。你救了我的命,我还你一个人情也是应该的。我康拉德可是有情有义的好汉!”
一个小孩儿,怎么满口江湖浑话……斯黛拉无语地想。
“你能想办法让我过河?”
男孩揉了揉鼻子:“呃,我没办法。可我康拉德在这块地界面子大,找个人来帮你还不是轻轻松松!跟我来!”
他示意斯黛拉跟上来,转身走向山下。
斯黛拉望着男孩的背影,又看看即将落山的太阳,咬了咬牙,忍着脚上的疼痛跟了上去。小老鼠从她袖口探出头,小鼻头在空气中嗅来嗅去,最后钻回袖子里。
他们穿过树林,远方暮色沉沉的天空中升起道道炊烟,说明他们正在接近有人居住的地方。是一座小镇?或者一座城市?
斯黛拉拼命回忆她上过的地理课。她不禁懊恼当时为何没有用功。早知有今天,她肯定不会上课走神,一定把全国地图像雕刻一样刻在脑子里。早知有今天……
见斯黛拉乖乖跟上来了,康拉德反而有些惊讶。
“小姐,你就不怕我把你卖了吗?”
“卖、卖我?”斯黛拉睁大眼睛,“我身上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有这身衣服,这双靴子。其他东西都被抢走了。”她撒谎道。
“谁说只有衣服能卖。人也可以卖。头发,牙齿,人皮,还有……女的好卖,男的也可以卖,不光身体可以卖,头脑里的东西也可以卖,而且卖得更贵!总之,每个人都能卖!”
康拉德沾沾自喜,好像自己发表了一番不得了的高论。
斯黛拉涨红了脸,什么卖来卖去的……
“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你都是从哪儿学来的?”
“科内利斯和英格丽德说的。不得不说,活得久见识就是多。”
康拉德有些敬佩。
“话说回来,你就这么没戒心地跟过来吗?唉,城里的大小姐果然不懂得世间险恶。”
斯黛拉想起了营地里那个招呼她烤火却在夜里偷她靴子的女人。她本以为做母亲的女人总不至于害人,却差点儿遭窃。那么,小孩或许也是会作恶的吧?
但是,康拉德如果想欺骗她,肯定不会把心思这么直白地说出来。
“哦?你的意思是,我应该现在转身逃跑啰?”
“我的意思是,幸好你遇上的是我——耗子帮的康拉德。要是遇上心怀不轨的家伙,你可就惨了。今后你可长点儿心吧!”
“耗子帮?”
“我的帮派!”康拉德一脸自豪,“当年我们在星临城也是混得风生水起,可惜……唉,好汉不提当年勇!”
他双手插兜,步伐逐渐变得六亲不认。
斯黛拉不禁哑然失笑。康拉德小小年纪说话却老气横秋的,真是十分滑稽,接着她又想,这孩子该不会真是什么帮派成员吧?
她读过的糟粕小说里,经常有帮派的义贼侠盗的故事。他们劫富济贫,拯救被逼婚的少女,打击压迫人民的贵族,最后成为人人仰慕的英雄。亚斯特说这都是虚构的,现实里的帮派无恶不作,根本是社会的毒瘤,一个个都该上绞刑架。
康拉德带着斯黛拉下了山,脚下的道路从山间小径逐渐变成夯实的平坦土路。当太阳即将没入地平线的时候,一座小城的轮廓映入眼帘。
斯黛拉看见路牌上画着七根蜡烛,才知道他们来到了七灯城。高耸的城墙虽比不上星临城,但多少有些防御作用。进城的话,说不定有冷山公爵的人检查。斯黛拉宁可待在城外。
“老大!”道路两旁的灌木丛里突然跳出十几个小小的身影。
斯黛拉大吃一惊,正想转身逃跑,却愕然发现那是一群衣衫褴褛的小孩。最大的和康拉德差不多,最小的只有三四岁模样,个个面黄肌瘦,浑身脏污。
大孩子牵着小孩子,将康拉德团团围住。康拉德挺直腰杆,努力让自己显得高一点儿。
“小的们,看我给你们带来了什么!”他炫耀地举起那双他拼命保护的短靴,“这可是我冒着生命危险,跟一个个头有我两倍高的莽汉搏斗,才抢来的!”
“哇!”孩子们齐声惊呼,眼睛闪闪发亮。
康拉德把靴子递给一个比他稍矮的女孩:“米莎,这个给你!”
“谢谢老大!”名叫米莎的女孩欣喜若狂地接过靴子,“老大,你不穿吗?”
康拉德自己还赤着脚呢。
“我康拉德啊,脚底板可是钢铁做的!我走在路上,不是石头磨我的脚,是我在践踏大地!好了,叫你穿你就穿,不要废话!”
“哎,老大偏心~”其他孩子撒起娇来。
“米莎上次怎么照顾生病的你们,都忘了吗?这是她的奖励!”康拉德庄重地说,“你们只要对帮派有贡献,我也会重重有赏的。你们乖乖听我的话,人人有饭吃,人人有鞋穿!”
“噢!”孩子们不大听得懂他的意思,但个个点头如啄米。
康拉德让那个叫米莎的女孩把其他孩子带走,回头看向斯黛拉,让她跟上来。
“他们是……?”斯黛拉问。
“我的帮派成员啊!都说了我是耗子帮的老大。”
“哦……”斯黛拉不禁担忧这个帮派的前途。
“你不要因为我们年纪小就看不起我们!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作英雄出少年?今天我们是没什么名气,但是十年后你就可以向大家吹嘘,你认识耗子帮的康拉德。大家肯定会羡慕坏的!”
“……真是令人激动的未来。”
康拉德揉了揉鼻子:“走吧,我带你去见科内利斯和英格丽德。”
“他们究竟是谁?”
“他们嘛,虽然不如我康拉德,但好歹也是讲信义的道上弟兄。”康拉德昂着头说,“他们是盗贼公会的。”
*
七灯城的郊外建有几家旅店酒馆。城里的旅馆价格昂贵,一些囊中羞涩的人便选择距离远但便宜的落脚之处。还有一些人没赶上城门关闭的时刻,只能在城外过夜。
一家名叫“锈锚”的旅馆门口挂着一块摇摇晃晃的招牌,上面画着啤酒、床铺、骰子和洗澡盆。
康拉德大摇大摆推门而入。浓烈的酒气和嘈杂的人声扑面而来。旅馆一楼房顶低矮,光线昏暗,几张桌子前各围坐着三五个人,男人居多。桌上散落着纸牌和骰子,一个男人一边咒骂着一边将纸牌掼在桌上,从腰间卸下一柄匕首,插在纸牌上。其他人哄笑着叫他把钱袋交出来。
“这不是康拉德吗!”一个男人认出了这位耗子帮的头头,“你带了个什么人来?我的老天,小孩进赌场,女人逛窑子,这世界真是要完蛋了!”
斯黛拉觉得自己可能来错了地方。这里怎么看都不像是正经旅馆。她准备夺路而逃,可回过头却绝望地发现,门已经关上了……
“放你x的狗屁!”楼上响起一个尖锐的女声。
一个穿着低胸连衣裙的、亚麻色头发的女人从楼梯上快步走下来。她指着男人大骂道:“我这里是正经旅店,你家才是窑子!你爸是男妓,你妈是嫖客!你从小就卖沟子!”
客人们发出惊天动地的爆笑。康拉德问:“一般来说不是反过来吗?”
“哎呀,因为反过来就没有威慑力了呀!”亚麻色头发的女人笑吟吟地说,捧起康拉德的小脸揉了揉,“司空见惯的事情是吓不到人的,亲爱的。”
康拉德躲开她的手,对斯黛拉说:“她就是英格丽德。英格丽德,这是星临城的斯黛拉。”
英格丽德笑靥如花:“欢迎来到七灯城,有什么是我能为这位小姐服务的?床铺?食物?还是特、殊、服、务?”
斯黛拉被她盯得很不自在。康拉德说:“科内利斯在哪儿?”
英格丽德立刻没了兴致,一脸兴味索然地指了指后院。康拉德拽着斯黛拉挤出旅馆后门。
旅馆后院里有个小小的马厩,两匹又瘦又老的马正在吃草。一个和英格丽德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年轻男人坐在木桶上,翘着二郎腿,嘴里叼着烟斗。
见康拉德蹦蹦跳跳地走过来,男人停止吞云吐雾,面露惊讶之色。
“康拉德!”他喊道,“你这臭小鬼,又跑到哪里去了?米莎哭着来找我,说你失踪了。你再不回来,我就要派人去找你了!”
“我去摸尸了。你还真别说,摸到了好东西呢。”康拉德大大咧咧说,“介绍一下。斯黛拉小姐,这是科内利斯。科内利斯,这是星临城的斯黛拉小姐。”
“星临城的斯黛拉小姐。”科内利斯凝视着斯黛拉,重复她的名字。他的眼神一瞬间变得锐利起来。斯黛拉局促不安地往后缩了缩,下一秒,科内利斯又恢复了慵懒的模样。
康拉德说:“斯黛拉小姐救了我。当时我正在摸尸……”
他添油加醋地把两人相识的经过说了一遍,虚构了一些并不存在的、他和男人搏斗的细节,大大渲染了自己的英勇,小小赞美了斯黛拉的贡献,重重讽刺了男人的卑鄙。斯黛拉觉得他很有当政客的潜质。
“总之,斯黛拉小姐想要渡河,你肯定有办法的吧?”
“您想要去河对岸?”科内利斯追问,“您是要去南方呢,还是北方?”
“去西海岸。”斯黛拉说,“我要乘船到殖民地去。”
“明智的选择。”科内利斯喃喃说,“那么我猜,您肯定有足够的钱财吧?我们不是圣人,不会白干活的。”
斯黛拉差点儿要下意识地去摸怀里装宝石的小包了,但她忍住了。
“我有。”她说。
康拉德大惊:“你跟我说你的钱都被抢走了!”
科内利斯怜悯地望着男孩:“动动你脖子上那个沉重的球状物,孩子,如果这位小姐遭遇强盗,被抢的难道会只有钱吗?”
康拉德恍然大悟,嘟囔着“活得久还是有好处的”。斯黛拉有些警觉。康拉德是个小孩,若是起了歹心,她还能对付。但科内利斯是个成年男人,以她的力气可打不过。这里又是他的地盘。万一他杀人越货……
“别担心,星临城的斯黛拉小姐。”科内利斯莞尔一笑,像是看出了她的想法,“我可是根正苗红的摩尔塔利亚的人,讲究公平和勇气。我的公平是用在跟别人交易上的。我的勇气不是用来欺负落难少女的。”
他从木桶上跳下来:“请吧,斯黛拉。你需要吃点东西,洗个澡,好好睡一觉。渡河的事不用担心。只要你有钱,”他笑着顿了顿,“就算是微服私访的国王,我也有办法突破封锁,把你送到对岸去。”
*
斯黛拉被安排住在旅馆二楼的一间客房内。以旅馆的标准来说,这儿大概能打八分,满分是一百分。但是当斯黛拉躺在铺了干净床单的床铺上时,她差点儿感动到掉下眼泪来。这是这么多天来她睡过的最舒服的地方。
英格丽德给她送来了晚餐。斯黛拉不敢轻易吃他们给的东西。小老鼠从她袖子里钻出来,对着面包、干酪和香肠嗅来嗅去,各咬了几口,斯黛拉才放心地用餐。
旅馆的地下有澡堂,但斯黛拉不敢去,便就着脸盆擦了擦身。她觉得她需要买一些换洗衣服,连日的跋涉让她身上有一股难闻的味道。她从前那些贵族女伴们若是闻到,肯定会昏过去的,得用嗅盐才能把她们唤醒。
“科内利斯,英格丽德,盗贼公会……”斯黛拉喃喃道。
这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了,就像小说中的故事突然照进了现实一样。她能信任他们吗?连她自己的亲表哥都背叛了她,现在要她信任两个陌生人……
她觉得自己不应该毫无防备地睡着,可是当她的头一碰到枕头便,沉沉睡去了。再睁开眼睛时,天已经亮了。
昨晚刚吃过东西,可一大早的,她的肚子又开始咕咕叫。她去旅馆大厅,想找点儿吃的,发现这里的客人换了一拨——昨晚那群打牌赌骰子,一看就很不好惹的家伙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看起来很普通的旅客。
康拉德也在这里。他告诉斯黛拉,那些不好惹的家伙都是盗贼公会的成员,他们向来昼伏夜出。
每个月盗贼们都会带着战利品来分赃,如果闹出矛盾,也由科内利斯仲裁。哪个成员被外人伤了,科内利斯就会带人去给对方一点儿教训。
这个年轻男人之所以能成为首领,是因为他在教会学校读过书,还会算术。但锈锚旅馆也经营普通生意,向过往旅客提供床铺和食物。(“这叫伪装。”科内利斯一本正经地解释,“而且旅馆纳税,执政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耗子帮的成员有时候会帮盗贼公会做事。斯黛拉本以为他们会在科内利斯的指导下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没想到是帮英格丽德洗床单、拾柴火、打扫卫生。英格丽德每天会给他们两顿稀粥喝。(“好棒的廉价劳动力。”美丽的女老板陶醉地说。)
渡河要做几天准备,斯黛拉便在旅馆里住下了。耗子帮那个叫米莎的小女孩为她跑腿,进城给她买了换洗衣服和旅行必备用品。(“穿着像样的靴子,那些商店老板都高看我几分。”米莎非常高兴。)
斯黛拉还向耗子帮学了怎么用火镰生火,怎么烤熟食物,怎么用一根钓钩就钓到鱼。(“什么,你连这都不会,居然能从星临城走到这里?!你是不是看我年纪小所以装傻耍我?”康拉德震惊。)
耗子帮的孩子平均年龄只有斯黛拉一半大,可在生存方面,懂得比她多多了。她这才知道,耗子帮其实不是什么帮派,而是一群流浪儿。他们有的失去了父母,只能出来乞讨;有的因为家里吃不起饭而被父母遗弃;有的在当学徒但是被师傅虐待,索性逃走;还有的被卖掉了,凭本事逃了出来。
他们四处流浪,从星临城来到七灯城,被科内利斯兄妹收留,替盗贼公会干点活换口饭吃。
“我们虽然年纪小,但是人数多。即使是小小的耗子,只要成群结队,也能让大象害怕。”这就是耗子帮名号的由来。
斯黛拉在旅馆住了五天。第六天的清晨,她被一阵混乱的人声吵醒了。
起初她以为科内利斯兄妹终于原形毕露,要来抢劫她,但她很快发现客房内空无一人,她的宝石还原封不动地贴着胸口。嘈杂的声音是从旅馆外传来的。
她披上斗篷,推开木窗,只见楼下的院子里,一群人正围着一名骑马的男子,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斯黛拉努力辨认,也没听清他们在说什么。
不多时,骑马的男子从人群中挤出去,奔向七灯城方向。不知是不是斯黛拉的错觉,每个人脸上似乎都挂着绝望的神情。
“斯黛拉小姐,我可以进来吗?”科内利斯在门外喊道。
斯黛拉关好窗户:“请进。”
旅馆老板兼盗贼公会会长推门而入。斯黛拉以为他是来送早餐的,却见他两手空空。
“怎么回事?”她不安地问。
“刚刚有信使从白泉谷来,昭告全国。”科内利斯顿了顿,表情变得极为沉痛,“亚斯特王子战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