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布头(二更合一)
有刘大在,一路跟着常霄到了碾场,帮着他把两大包布头搬下来。
拉车的驴子到了地方,低头开始啃茅屋附近的野草,车夫骂骂咧咧,收拾它撂下的驴粪蛋。
说是收拾,其实就是铲起来丢到远一点的地方,总不好落在人家门口。
曾如意闻声出来想搭把手,常霄和刘大都没让,他便转身去灶屋倒出水来晾凉。
屋檐下,刘大放下手里的包袱,他已经知道里面放了什么,兴致勃勃道:“卖的时候,我让你嫂子来挑,家里孩子多,能用布头的地方也多得很。”
想给大人做衣裳什么的,用布头太难,怕是要拼成百家衣了,给孩子做就不一样了,哪怕做不成衣裳,也能做鞋做帽,或是做贴身穿的小衣裳。
不过说完后他又犯愁,“就是不知她哪天回。”
常霄笑着应下。
“咱们两家谁跟谁,哪里需要嫂子来挑,到时候收拾出来,我自会给嫂子留出好的,等嫂子回来直接来拿就是。”
刘大咧嘴笑道:“好嘞,那我就厚脸皮沾你个光。”
送走刘大,常霄给车夫结了车钱,因为连人带货,路还不近,要了他二十个钱。
车夫暗中打量他住的地方,竟还是个茅草房子,看不出有钱进这好些货,还雇得起车。
曾如意在旁好奇盯着来回甩的驴子尾巴看了一会儿,待车与人都离开,转向常霄笑了笑,指了指地上的东西,问他是什么。
现下一些个话,已不需要写出来了,他做个简单的手势常霄就能看懂。
常霄高兴地提起两个小点的包袱往屋里挪,一边道:“我手里的是郭家绣坊单子的绣材,外面那两包大的是在绒线铺进的碎布头,想在村子里卖的。”
曾如意赶紧弯腰想去提大包袱,常霄放下手里的,出来拦住他。
“那个不用管了,脏得很,暂且丢在外面,一会儿再收拾。”
曾如意便收了手,眼睛亮亮地在手里写字。
【生意谈成了】
“谈成了。”
常霄如释重负。
“我一早就去,还没消息,晚些再去第二趟,发现居然是绣坊的那个茗管事亲自来定契。”
他从怀里摸出折好的契书,“你收好,这是个短契,只定了这一单生意,要是办好了,下回就签长契。”
正好猫冬时节是农户人家最清闲的时候,提前试试水,摸一摸路数也好,等摸熟了,接上几个大单子,也不愁冬日难过了。
曾如意接过看了,见翻到最后有常霄的名字,忍不住摸了摸,重新叠回原样。
本以为接下来就该去看绣材,再收拾外面的两大包布头,常霄却又继续在怀里掏,先掏出来一个空瘪的钱袋,然后是一只草编的小乌龟。
他示意曾如意伸手,然后把小乌龟放了上去。
“我上次拜托程大哥做的,送你,喜欢么?”
曾如意意外极了,笑眼弯弯。
【什么时候做的】
“就仲秋前,去找他取货的时候。”
常霄眨眨眼,“故意没告诉你,留个惊喜。”
曾如意摸了摸小乌龟的壳,又把头和四肢都仔细看了一遍,惊叹于程三的手艺,又感慨于常霄的心意。
他已不是第一回收到对方出门归来时相赠的玩意儿了,从最早的木簪,到上次去县城时买的羊油膏。
每一次都看得出并非临时起意,这次更是早就准备好的。
【我很喜欢】
他认真写完后,见常霄还在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一眼看穿对方心里在想什么。
于是轻轻踮脚,凑近去亲常霄的唇角,然后在对方的手心写字。
【谢谢官人】
常霄拢了拢痒酥酥的手掌心,果然顿时满意了,“我去洗把脸,然后咱们开始干活。”
而曾如意还在反复打量新收到的礼物,琢磨着能不能打个络子把它放进去,下面连上穗子挂起来,肯定不难看。
不过打络子需要专门的彩线,像这草色青绿,当配柳黄,他记在心里,打算等靠绣活赚到钱以后,自己去绒线铺买。
半晌后,常霄擦干净手脸回屋。
曾如意坐在他旁边,能闻到清爽的皂角味。
“你看这个帕子,就是这一次需绣的东西,要一百条,三十日后先交一半。”
常霄拿出打样的帕子,递给曾如意看,一边说明。
曾如意接过喜帕,对照纸质的绣样端详,随即评价道:
【绣得也不算多精细】
【不过尺寸不小】
【在外面买来,怎也要百来个钱一条】
常霄点头。
刺绣贵在人工,市面上所售的绣品一向不便宜,就算是最普通的缎子绣帕,绣朵只有指头肚那么大的花儿,便能要二三十个钱。
“我不懂行,不过茗管事说这种帕子,绣坊的绣工两天就能做一条。”
曾如意点点头。
【差不多,我也可以】
“但那相当于从早做到晚,村户家的女子哥儿,怕是没几个有这么多闲工夫,所以时间要往多了算。”
他看向曾如意,“到时候你也没必要那么辛苦,只当打发时间,能做多少就做多少,累了就放下歇着,不然日子久了,对眼睛和脖子、手腕都不好,咱们挣钱的大头又不在这工费上。”
曾如意一时沉默。
以前他在大伯家的时候,绣活做慢了伯娘还要催促,怕他耽误了交工,又或者没有足够的时间给自家人做衣裤鞋脚。
有时为了赶工,晚上少不得要点灯熬蜡,却又要怨怪他耗了太多灯油,哪里会有人在乎他辛苦与否。
不得不说,几年下来他确实会觉得自己的眼神不如小时候好了,最近许久没怎么做绣活,又在乡间生活,远眺时风景广阔,似乎才恢复了一些。
出于习惯,他下意识抬手揉了下眼睛。
“眼睛不舒服?”
常霄注意到他的动作,上前查看。
“是不是进东西了?”
曾如意生出一点私心,没有否认。
任由常霄轻轻捧起自己的脸,小心撑开眼皮,对着眼睛吹了吹。
“好了么?”
他听常霄嘀咕道::“倒是没看见东西。”
只是眼底确实有点点红。
曾如意想要掩饰,又想抬手去揉,被常霄挡住。
“手上不干净,要少碰眼睛。”
曾如意乖乖听从。
常霄只当问题解决,回归正题。
“这些绣材,还要辛苦你分一分,到时候一条素帕子配多少绣线都是有数的,咱们好记,到时候出了问题,也知道该找谁。”
曾如意拍拍胸口,意思是交给我吧。
常霄莞尔,“这门生意,关键在你,我无非是出面招人、谈价罢了,到时候招徕的绣工都要一一过你的眼,你觉得手艺合格,咱们才要,完成的绣品也像我先前与郭东家所言,由你把关,可以的留下,不可以的打回去改。”
【那就不能卡着时间交活】
曾如意很快发现问题,【必须提前几天,以防万一】
常霄承认,“这是我之前没考虑到的,现在只怕第一批赶上秋收,时间不够。”
曾如意想了想道:
【只要人数够,手艺好,不会的】
他还想说,实在不行自己也能顶上,只要不误了工期,一切好说。
不过说出来常霄肯定又要念叨,因此既然暂时没到那个地步,他也就不主动提。
“那等分完线材以后,咱们就开始招人,先在寨子村招,不够的再去外面寻。”
这种活计对于乡下有刺绣手艺的女子哥儿来说,绝对是要抢着干的好事情,当然要先紧着同村乡亲。
曾如意赞成地点点头。
【誉嫂嫂那里等了很久了】
【他和大嫂的绣工都不错】
常霄知道这里说的大嫂是耿家老大的媳妇,遂道:“他们和你相熟,到时候你安排就是。还有刘大嫂子那里,等她从娘家回来也问一问。”
小哥儿只是不能说话而已,遇到合适的人,交际上并无问题,单看他在县城能有邢秋那样的好友,来到寨子村,也很快与康誉拉近关系就知道。
便是不识字的,譬如刘大的媳妇颜氏,也能靠着猜手势和小哥儿说上几个来回的。
如此慢慢来,或许小哥儿自己也无所察觉的心结会随之解开,迎来恢复的契机。
当然他不会把希望全数寄托在虚无缥缈的“等待上”,等手里钱财富裕,仍旧打算去县城甚至府城寻一二名医面诊,看看有没有其它更好的办法。
对于常霄的信任,曾如意很是受用,他按照自己的经验又补了一条安排。
【纸样不够用】
【需要保证一人一张】
自家刺绣,基本就是来来回回用家里传下来的老花样子,当然也可以跟别家换着用。
实际绣的时候,哪怕不尽相同也没什么,但是作为绣工接活,要求就不一样了。
他以前作为散工的时候,都是自带着纸去现场描样子。
常霄道:“那就先放出话去,想接活的都自己带纸过来描样,外加带一样从前的绣品,并要现场试绣,至少先做到这几样才有接活的可能。”
如果连这些都嫌麻烦或者不耐烦,后续也八成会出问题的。
曾如意却没急着答应,思索半晌道:
【纸样的话,我有别的办法】
【晚些时候试试看】
常霄看他有了成算,便不再多言。
两人商量着把外包绣活的章程安排好,常霄将关键几点用炭笔记在自己的小本本上,临到饭点,简单吃了一顿饭,又开始收拾两大包布头。
按照常霄的打算,他预备先把所有的布头翻出来,按照质地、大小、颜色分门别类,再互相搭配,分成一斤重量的小份。
既然是论斤买回来的,那就再论斤卖出去。
每一份的布头都要颜色不一,大小各异,如此才公平。
但结合价钱,绝对能让买的人觉得物超所值。
秋收在即,很快这处碾场就要铺满粮食,小院也要让出去了。
他们不得不加紧时间,到了饭点也只简单吃了一个菜,喝了一碗粥,继续和大大小小的碎布头打交道。
其实被压在下面,包在里面的布头还算干净,外围一层落灰最多。
两人把这部分挑出来,打算过水洗一遍,布料轻薄,现在这个天气很快就能干。
多费点力气而已,能因此多赚几个铜板也值了。
次日常霄没急着外出卖杂货,他去河边打了水,和曾如意一起把布头淘洗一遍,晾了满院子。
结束后擦擦手,继续进屋埋头分线材。
分出来的丝线包在叠起的素帕子里,挨个摞好,到时候有人上门接活,直接给出去即可。
常霄昨天还又进了一批绣花针和二十个绣绷子,料想会有不错的销路。
生意总是一通百通,环环相扣。
傍晚时,天边起了霞光。
悬在架子上的各色布料被风吹了个干透,常霄和曾如意将其全都收下来后搬进屋里,开始努力分拣。
忽略不断重复的动作本身,这个过程还是挺有意思的。
即便颜色来来回回总是那些个,像是最常见的靛蓝、青灰、褐色,稍微亮一点的,也无外乎栀黄、茜红、紫草。
因这一串颜色所需的染料都是些天然植物,价廉易得,用以给麻布染色,平头百姓也穿得起,实则颜色都不怎么正的。
像是栀黄其实偏向土黄色,茜红色泽发暗,唯独紫草色是恰到好处的淡紫色,原因却在其价钱较之前几个已经贵了许多。
常霄见曾如意一直在摆弄那两块难得的紫色布头,形状裁得方正,摸着也柔软,算是细布,说道:“喜欢就留下,做生意的人,哪有不把好东西自留的道理。且这两样放进去,也不好算价钱了。”
曾如意抿唇笑了笑,顺手搭到一旁。
他确实喜欢紫色,从以前起就是,但在大伯家时他一向穿得简素,即便以绣工见长,也很少在自己的衣着上点缀刺绣,便是有,也只在不起眼的领口、袖口上绣很小的花样。
这让大伯和伯娘没法子在面上挑出他任何错漏,当着外人的面,也只能皮笑肉不笑地夸他乖巧懂事。
过了那么多年,本以为自己都要忘了原本的性子是如何了。
还记得对寄人篱下的日复一日最无望的时候,他甚至想过找个庙宇剃头发出家。
他摸摸自己的头发,庆幸那时没有冲动。
一开始难免拿不准一斤布头有多少,还要顾及每一堆的价值需差不太多,手里的一叠布挪来挪去,再挨个上秤,有加有减,半天都分不好几摞。
到后面就渐渐熟练起来,可谓熟能生巧了,两人先大致分罢,再挨个过秤,无论多了少了,就和附近的匀一匀,最后使搓好的麻绳绑紧,打的还是死结。
这是常霄事先决定好的,想来如果图方便打活结,保不齐有人会顺手扯开,趁人不注意的时候调换。
现在打成死结,要想拆开只能剪断,可以最大限度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不知不觉,快两个时辰过去,他们总算把几十斤的布头分成了六十多捆,具体又分成两个档位。
一档二十文,里面掺杂着柔软的细麻布,大部分都是尺寸较大的布头,只有二十五份。
一档十文,没有细麻布,布头也相对散碎,有四十多份。
无论哪种,一摞都差不多是一斤,只多不少,但误差不超过一两。
曾如意从中留出了几摞品相好的放在一旁,打算看看康誉、颜嫂子他们要不要,要多少,要的话就让他们从这里面选。
此外也难免在最开始的紫色料子之外,又自留了十几块喜欢的,有宽有窄,他也不好把方正的好布都留下,那样岂非没得卖了。
不过凡是留下的,无一不是精挑细选,还都在心里默默安排了用处,细长的可以裁作发带,小一点的碎布可以剪开拼在一起做荷包,哪怕只做普通的布巾都是好的,总之看来看去,都想留下,都能用上。
一时太投入,好容易收了工,屋里已没了下脚地方。
两人正犹豫着该往哪里堆放,乍一下听见鸡叫声,才想起来家里还有活物要喂。
小鸡尚不满月,还是一天要吃好几顿的大小,饿了就叽叽叫着讨食,半点不客气。
曾如意赶紧放下手头的东西去准备鸡食,常霄则去清扫鸡窝。
小鸡现在已经不是最初的毛绒球了,翅膀上开始长出羽毛,体型整体变大了一圈,现在除了谷子外,还会吃切碎的鸡草,做菜剩下的菜叶也会揪一点给它们。
谷子是好粮食,最早他和常霄都不怎么舍得吃,粥水煮得稀薄,现下手里的银钱没那么紧巴了,总算能吃上稠粥,也能一天分出一把喂鸡。
要么说农家禽畜珍贵,实在是人想吃饱都要看年景,何况还要费心喂它们。
谁家要是被黄皮子偷了鸡,那真是要气得在门口骂三天三夜的,也总能听说谁家的鸡得鸡瘟死了,不舍得丢,愣是做熟了吃,结果一家老小就害病的故事。
不过康誉跟他说,等养大了就好很多,每天撒几把麸皮,丢进菜地里吃虫子,只会越长越结实。
还夸他养得精细,即便是弱底子的夏雏,也颤巍巍地长大了。
曾如意随之有了自信,筹划着改日搬回常家老屋,圈个像样的鸡窝出来,养上它十几只,到时候岂不是日日都能捡好多蛋,吃不完的还能拿去卖。
曾如意把鸡食端进来的时候,常霄已经顺手把鸡窝里沾了鸡屎的干草都丢掉,换了新的进去。
现在两只小鸡已经住不下最早的草筐了,他们直接用树枝做栅栏,围上旧草席,做了个简易的鸡窝,只保证它们跑不出来就好。
虽然鸡越长越大,难免有味道,叫起来也怪是吵闹,可实在不敢养在外面,担心哪天夜里稍微冷一下就给冻死了。
喂鸡的时候两个人都蹲在旁边看,最早小鸡还有点怕人,现在已经随便他们摸。
曾如意本来很喜欢把小鸡球抱在手掌心里盘来盘去,奈何鸡是直肠子,很难憋得住,被弄脏了两回衣服后,他就只在地上摸它们的软毛了。
看着看着,常霄突然感觉有什么东西在蹭自己的鞋子。
他低头看去,发现居然是家里的乌龟。
“你怎么又来了?”
常霄失笑,忍不住用手指戳它的龟壳,大概由于离水已经有段时间了,上面的纹路变得很是粗糙干燥。
乌龟不解,只是一味地继续往前爬。
他们家这只乌龟,确实不知是怎么回事,好像太过自由了,却又很聪明。
自从曾如意某日发现它好像不太喜欢总是待在水里,在院子里做事的时候,常把它从瓦盆里拿出来。
结果乌龟的心好像彻底野了,加上瓦盆太浅,里面还垫了石头,它几乎轻轻松松就能爬出来,还会顺着院子一路溜达进屋子里,找个角落睡觉。
常霄从曾如意那里得知这些时很是震惊,他上辈子没有养过宠物,对宠物的认知也仅限于小猫小狗之类的,以为乌龟这种动物只会像块石头一样安安静静地待在水里,最多抻头晒个太阳。
常霄每天在家的时间很是有限,无论是小鸡还是乌龟,实际都是曾如意在照顾,眼下被龟爪扒拉了半天鞋子,也不知道它要做什么,只好问曾如意。
小哥儿想也不想就道:
【可能是饿了】
说罢单手拿起乌龟,在水缸旁舀水冲了冲,放进了院中的瓦盆里。
这盆子已经被晒得长出了青苔,绿油油的。
常霄见曾如意把乌龟放进水里,又洒了一把晒干的小河虾。
片刻后乌龟伸出头,闻了闻,立刻开始大口吞吃。
曾如意拍拍手,回头看向常霄,眼神中难得带出几丝得意的跳脱。
常霄不禁笑道:“看来你已摸透它们的习性了。”
小哥儿做什么都仔细,活物哪里是好养的,带回家总不能敷衍对待,毕竟是一条命。
曾如意点头。
主要白天常霄不在的时候,他有时候也很无趣,养鸡和养龟算是难得的乐子了,便忍不住隔一会儿就去看一眼,看得多了,岂不就摸熟了。
说来他还怀疑院子里应当有野狸奴定期来抓耗子,只是从来没见到过。
常霄看着在瓦盆里愉快进食的乌龟,想了想道:“过几天在碾场守夜会有狗来,别再把它当个玩物摆弄了,还有两只小鸡会不会受惊?”
他本还没想到这一层,现下想到了,还真有点担心。
“要不问问曲婶和誉嫂嫂,能不能把它们带去耿家。”
曾如意思索片刻道:
【应该可以】
【星哥儿和旺小子还来看过】
【很喜欢,也想养呢】
而且本来康誉的小院里还养了几只鸡,都是留给两个孩子玩的,说好养大了不会宰了吃,他家不缺这几口肉。
乌龟的话,不吵不闹,很安静,带过去也不会招人烦。
常霄了然,顺势牵过小哥儿的手在掌心里搓了搓。
“那等明天遇见时问问。”
能安排的都安排好了,该想到的也都尽可能想到了,只看明日起事情会不会如设想中一般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