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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小货郎,养家宠夫郎/盛世小货郎 第34章 卤味

菇菇弗斯 · 耽于纯美 · 828 KB · 2026-08-20 21:07:04

第34章 卤味

  一夜平静度过。

  常霄初次守夜,除了见识了狗拿耗子和狗追野兔以外,完全没有任何新鲜事。

  非要说的话,那就是大狗生吃兔子和耗子的场面有那么一点点血腥。

  乡下养的狗大多如此,靠家里的剩饭剩菜是吃不饱的,都会漫山遍野跑着打野食。

  因为是见过血的,拿来看家护院都好使,真遇见了偷鸡摸狗之徒,它们是真的会下死口去扑咬的。

  但虽然吃相有些吓人,两只狗的模样乍看还是很憨厚老实,纯种的土狗体型偏大,在常霄生活的现代,基本都是城市禁养犬,以至于没有乡村生活经历的他很少见到。

  今晚和两只大狗相处过后,他突然也起了养狗的心思。

  自己白日里总不在家,以后搬回老宅,院子更大,留曾如意独自在家,要是再出一回上次那样的意外,后悔也来不及,若是能养只狗看门,不仅能通风报信,出事时也能护主,实在是个不错的办法。

  终于熬到了天亮,常霄进屋叫醒了熟睡中的三人。

  看守碾场不只有夜里巡逻一件事,清晨天上会下露水,难免沾湿粮食,需要趁早用木耙将所有粮食翻一遍,抖掉露水,不然更难晒干。

  吕二和陶老四都很快咬牙起床成功,只剩秦栓子睡眼朦胧,拽起来又倒下去。

  最后陶老四想了个办法,直接用布巾浸凉水,往他脸上一拍,凉水的刺激加湿布糊在脸上喘不过气,秦栓子一下子就从床上弹了起来,睡意全无。

  半晌后。

  “你们看,耗子屎,昨晚肯定有耗子爬过了。”

  秦栓子打着哈欠用木耙掀开面前的一堆谷穗,常霄离他最近,探头看了一眼,果然看到地上有不少黑色的小圆球。

  “没办法,防不胜防。”

  而吕风听常霄说昨晚他家的狗抓了耗子吃,道:“乡下的狗都会抓耗子,就这还抓不绝呢。”

  得知常霄想养狗,他热情道:“等我家大黄抱了窝,我给你留一只,你想要公的母的?”

  得知常霄第一次养狗,他道:“那还是养公的吧,母狗会来月事,不太好搞。”

  四人聊了几句,又渐渐分开,把负责区域的谷穗全都翻了一遍,总算收工。

  常霄喊人起床前就在灶上煮了些粥,还有昨天卖剩下的几个炊饼,只是太早了着实没胃口,所以都还没吃。

  他喊吕风三人一起吃,三人却都道家里做了早食。

  自家还有田地能打粮食,常霄的粮食却都是花钱买的,他们实在抹不开面子留下吃饭,再说谁家也不差这一顿的。

  常霄见此,也没多客气。

  把人送走,他就着粥水啃了两个炊饼,还煮了个鸡蛋,噎得直喝米汤。

  上午又要走远路,不多吃点可撑不住。

  差不多过半个多时辰,能听见村里人陆续下地了,曾如意也从耿家回来。

  刚一走近,常霄就动了动鼻子,闻到了一股花香气。

  他卖的头油是茉莉香的,曾如意也会用,但显然和此刻的香气不一样。

  “你抹了什么?在这里我都闻到香味了。”

  曾如意有些不好意思地抿了下鬓边的头发。

  【誉嫂嫂的头油】

  【说是栀子香的】

  “这个好闻。”

  常霄故意凑近用力闻了一下,惹得小哥儿红了耳朵。

  “你要喜欢,下回我也进些卖,给你留一瓶。”

  曾如意摇头。

  【一瓶头油就能用许久了】

  【成日干活,也不是天天用】

  要不是昨晚康誉非要拉着他试一试,他也不会抹的。

  相比茉莉,栀子的香气还是太浓了些。

  曾如意同样没吃早食,耿家要留他,他不肯。

  已是借住在人家家中了,哪里还有蹭饭吃的道理。

  而且耿家吃饭是一大家子在一起,他一个外人怎能自在了。

  常霄便给他端出米粥、炊饼和鸡蛋,自己也因为要陪曾如意,又多吃了曾如意没吃完的半块。

  “我一会儿去马桥找屠户买猪杂碎,还有你说的那几种香料。”

  曾如意把嘴里的鸡蛋咽下去道:

  【那先煮上茶水】

  【放凉后你带一葫芦走】

  “好。”

  常霄想了想又道:“昨天忘记去了,一会儿出门时我去跟刘大哥打个招呼,让他再送些豆干子来。”

  当今日第一批收割的粮食送到碾场时,常霄都快走到草市了。

  马桥有一片专门的肉市,区域内有两排大大小小的肉摊子。

  他们的主顾除了常驻马桥的各色商贾、附近村子里的村民,还有过路的大小货船,路过时会打发人下来采买吃喝补给,买鲜肉和各样瓜菜果子。

  屠户屠宰的猪大多是定期去乡下收来的毛猪,活着养到宰杀的这天,从放血断气到切割成块放上案板,期间可能连一炷香的时间都没有,绝对新鲜。

  常霄今天来的是时候,看着好几家的肉刚刚摆好,甚至还冒着热乎气。

  他果断绕过了打头的一家,上次买瘦肉就在这里,因他买的少,屠户满脸爱答不理,既如此,常霄也懒得再和他做生意。

  他直接走到第二家,问有没有各色杂碎。

  “要猪肝、猪心、猪肺、猪小肠这几样。”

  据他所知,这几样放在猪杂碎里,也是卖得相对便宜的。

  “你来得早,还都有。”

  屠户伸手指了指堆在一起的各种杂碎,把常霄要的挑出来。

  “肝子,心肺,小肠,别的还要么?”

  他指了指一对猪腰子,还有猪肚、猪蹄子。

  由于这些不太适合出现在卤菜里,常霄摆摆手,不过此时注意到了案板上的一盆猪血,看着颜色就新鲜,偶尔吃一顿能补补气血。

  “再给我切一方猪血豆腐。”

  他盯着屠户下刀的位置,看着差不多了就点点头。

  屠户直接下手,把猪血捞出来,放在一片干荷叶上。

  猪血易碎,是单独包的,剩下的都一股脑放在一起,价也便宜,巴掌大的一块也就五文钱,正好够炒一盘子的。

  以及杂碎比起肉而言确实便宜,这一堆每一样都只有几文钱一斤,夹在不过花了三十五个钱,若是买肉,也只能买一斤带肥膘的前腿肉而已。

  常霄掂了掂重量,选择继续往前走,在另一个肉摊子上又买了相同的几样。

  第一次做,卤一副太少,卤多了怕卖不掉。

  他仔细检查了捆肉的荷叶,确定血水不会淌出来,才放进货担里,来之前他还特地在货担里垫了干草,保证不会把担子里弄脏。

  想卖的东西是越来越多,现在单这一个货担确实不太够用了。

  常霄边往生药铺走边琢磨,要不要找武清做个新的草编货担,还能自己设计下样式。

  做这种大物件,程三不太行,还是要找更专业的人方成。

  “要花椒、大茴香、高良姜、白芷各一两。”

  待进了生药铺,他按着曾如意所言,将四样香料各要了些。

  现下这几样料子用处许多,有人制香、有人入膳,也有人入药,普通的香料在生药铺就能买到,但若想买更金贵的,譬如寻常百姓压根消费不起的胡椒等,就要去专门的香药铺了。

  那都是有钱人光顾的地方,随随便便调一味香就能花出去十几贯乃至几十贯钱。

  香道乃风雅事,囿于生计的人是无暇也没钱研究的。

  生药铺的伙计一听他要这么少,一看就是回家自用的,拿着称量药材专用的小戥子秤挨个与他称足了数。

  其中白芷最便宜,与产地距离不远,一两仅六个钱。

  花椒、高良姜、大茴香都是从南边运来的,属南药,价钱一下子高出许多,像是花椒多产自蜀地,售二十文,高良姜和大茴香都来自遥远的岭南地区,前者售三十二文,后者更是到了四十文,胜过猪肉价。

  他买两头猪的心肝肺肠,不过七十个钱,到手一丁点轻飘飘的调味香料,却花了将近一百个钱。

  好在贵是贵,卤一锅也用不了多少。

  生药铺里药味驳杂,常霄出来时还觉得鼻间萦绕着一股浓浓的苦药味,让他不禁怀念起晨间小夫郎发丝上沾染的花香。

  他转而把香料包举起来闻了闻,混在一起果然是熟悉的卤料包味,仿佛已经透过这股味道看到了满锅喷香的卤肉,到底不便宜,便没放在货担当中,而是直接揣进了前襟里。

  衣裳沾点味道他也认了,丢了可就悔之晚矣。

  回去路上见道旁野菊开得正好,他挑拣着花瓣齐全的采了一大把,扯了根草捆扎成束。

  到家第一件事,就是把花递给了小哥儿。

  曾如意笑盈盈地收下,翻来覆去欣赏够了,插进了缺嘴的陶壶里。

  这陶壶是他们初来村里时,跟村里一人家买的旧壶,前些日子不小心给摔破了,常霄便趁进货时去草市上买了个新的。

  旧的也没舍得扔,这不今日就用上了,往桌上一摆,仿佛整个屋子都亮堂了几分。

  灶屋内。

  曾如意看着常霄把买来的东西一样样拿出来,唇角上扬。

  【买了血豆腐】

  “看着新鲜,想想也好久没吃过了。”

  常霄小心将那快猪血捧出来,放在曾如意端来的碗里。

  【血豆腐要用韭菜炒,去腥】

  小哥儿想了想道:

  【等我出去换一把韭菜,晚上吃这个】

  “哪里用出去,等饭点到了,院子里全是人,问一嘴就成。”

  常霄又去拿香料,让曾如意看看有没有买错。

  “真是比我想的还贵些,要么人家说贩生药是门赚钱生意,尤其是南药,随水运过来,还不知翻了几倍卖。”

  曾如意把纸包挨个打开看,又拿起来闻了闻,一样样跟常霄说用途。

  花椒、大茴香提味,高良姜去腥,白芷增鲜。

  在这之外,还要用葱姜和盐。

  常霄听着听着,都有些馋了。

  曾如意便挽了袖子,预备开始制卤肉,争取让自家官人早点吃上。

  且现在卤上,下半晌就能挑出去卖,不至于错过晚食。

  常霄给他打下手,做杂碎下水最麻烦的一步就是清洗,而且每个部位还都各有讲究。

  猪心要从中剖开去除血块,猪肝要仔细用到剃掉筋膜,猪肺要对着口子往里灌水,再反复挤压逼出血水,猪小肠就更不必提了,虽说比大肠好一点,但也没好到哪里去,需要用草木灰翻来覆去地搓好几遍,不然一臭臭一锅。

  这些事情以前常霄完全没做过,如今跟着曾如意慢慢学,倒也不觉得麻烦。

  好不容易挨个洗好,切好,轮到下锅时,这道工序反而成了最简单的一步。

  无非是把各色调料一股脑放进去,再将杂碎依次下锅。

  只是顺序也有说法,其中猪肠最难熟,猪肝最易煮,一旦放早了,煮老了,口味就大打折扣,为此曾如意差不多要一直守着灶。

  而且他们用的陶锅有些小,一锅放不下,甚至需要分两次卤。

  “等搬了家,咱们就买铁锅。”

  常霄决定趁最近多多赚钱,争取从各个方面一次性提升生活质量。

  “反正那边的灶眼早就塌了,还要重新垒,咱们不如先垒个小点的,再去铁作铺定一口合适的锅。”

  锅小了,用的生铁少,价钱自然也就便宜,反正家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不用做大锅饭,压根用不上那么大的锅。

  “垒灶的时候,再修一下火炕,那边原先肯定是有,估计烟道还能用,不过八成已经堵了。”

  茅草屋这边只有单个的土床,是因为只有秋收时有人住,犯不着费这个劲。

  但其实烧火炕也是很费柴火的,就算家家都有,也大都只在最冷的那一阵子用一用。

  这点乡下已是比城里好多了,住在城里的人用柴火都要花钱买,只能用火盆取暖,偏偏炭价也贵。

  常霄说一句,曾如意就点一下头。

  不提火炕,他也想要铁锅很久了,没有铁锅,很多菜都做不成。

  要么说人活着一定要有奔头,但凡想一想搬家后的舒服日子,眼下做什么都不觉得累了。

  距离杂碎下锅过了许久后,香料的味道压过了其本身的腥臊气,调过味的汤汁一点点浸润其中,卤肉特有的荤香顺着灶屋飘到门外,又飘到碾场。

  很快就有在碾场干活的人被这香味勾得抓心挠肝,忍不住跑过来,一边咽口水一边问,“常货郎,你们在家做什么好吃的呢?卖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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