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坟墓
许曜回来的似乎不是时候,沪市今天的天气不是很明媚,反而整片天都是阴的。在抱着两束花往墓地走的时候,他有些庆幸贺洵将自己那沉重的背包给带走了。他或许应该选一个阳光明媚的天气再来,那样天空会很好看,也衬的人有精气神。他一落地来的就应该是这里。
五年前离开的时候许曜只来过这里一回,当初愧疚、难过、绝望等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压的他喘不过气。也是那时,贺洵提出可以让他换一个环境生活,可以说许曜离开沪市也是贺洵亲自促成,亲自看着他走的。
墓碑在墓园的深处,许曜从小路上经过时各处都摆满了祭拜的花和水果。微风吹上他的面门,额前的发丝被小幅度地刮起,风吹进眼睛里,许曜下意识微眯着眼。
许曜一步一步迈上台阶,或许是天气不好,也或许是今天不是特定的日子,墓园里人少得可怜,也安静极了。
两个人的墓挨在一起,许曜以为他们的墓碑会落上一层灰,却没想到像是被人定时打扫过一样,还隐隐净得发亮。
许曜弯下腰将两束花分别放在两个墓碑前,尽管墓碑很干净,他还是下意识用衣袖抚过碑上两张人脸。
一个笑得开朗,一双眼明亮又澄澈。
一个成熟稳重,连笑里都带着藏不住的慈爱。
“很久没来看过你们。”许曜的声音在空旷的环境里几乎微乎其微,他很轻地笑出声,“好久不见,我快忘记你们的声音了。”
“来得匆忙,只来得及带着花束。”
“这些年我过得挺好的,我去了很多地方,拍过很多张照片,等下次我把照相机拿回来再给你们看。”
风势有些变大,吹起地上的尘土,有一些进了许曜的眼睛,使得他眼眶不可避免地发红。说完那些话,许曜伫立在原地好长一会儿。
时隔五年再见已经是天人永隔,要碎碎念什么也终究是传不到想让听到的人耳朵里,谁让人在的时候他不好好珍惜呢。
树上的枯叶落了一地,风轻轻刮过时发出很清脆的声音,许曜蹲在靠内侧的那块墓前,伸出手用大拇指抚过照片上他的脸。
许曜说:“我知道你不想让我怪他,可是我做不到。”
许曜说话的时候时带着笑的,温柔又温暖,这是他鲜少流露出的表情。只是尽管表情再如何表露,内心也是一片荒芜。
“都是哥的错,这个世界上没人配得上你的好。”
“我也不行。”
……
许曜离开墓园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阴下来,风中飘来几丝雨味,随着小雨点落在他的鼻梁,在即将要走出墓园的时候他迎面撞上一个人。
黑色风衣将他的身形衬得十分修长,五年没有见,他变得可真大,许曜这样想。
只是那人的怀里也抱着一束向日葵。
男人在看见许曜的时候也一样驻足,两人在雨幕里遥遥相望很久,谁也没有说话,谁也没有撑伞,到最后擦肩而过。
乘着出租车朝着酒店赶过去的时候,许曜偏头望向窗外,车辆恰好会驶过沪市唯一一架跨江大桥。天色渐暗,城市霓虹璀璨,从桥面向下望去是无边际的江水,一直蔓延到最南边,直到成为一个点。
出租车不如贺洵的车隔音好,因此各式各样的鸣笛声传入耳中,往常许曜大概率会觉得吵,可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他竟觉着一丝亲切感。
回到酒店已经到晚上九点,因为是下午近三点才吃的午饭,且吃的十分丰盛,许曜并不觉得很饿。可推开门发现桌子上已经摆好提前准备好的宵夜,他还是忍俊不禁。
“不是说过今天不用给我留饭?”许曜在玄关处边换鞋,边笑着朝屋内的另外一个长相很温和清秀的小男生说话。
他叫齐序,是团队里才待两年的新人,因为对色彩很敏感,且天赋异禀,所以破格被团队里的老大哥李望引进来。只是齐序性格内向,面对外人总是怯生生的模样,或许是因为许曜曾经有过一个弟弟,所以许曜是队里罕见地能与他说话的人。
因此齐序格外依赖他。
不过这也怪不得齐序,齐序今年才二十三岁,据说十八岁的时候出过一场车祸,在病床上睡了两年,醒来记忆全无,精神也出了问题。许曜听说他当年高考是全市第二的成绩,就因为这场车祸与学校失之交臂,且醒来就被父母带到国外,这也是他这么多年第一次回国。
齐序是一个很有耐心,且贴心的人。
与他只见过几面会觉得他这人木讷不好相处,只有相熟之后才知道他是一个很温暖的人。
比如在国外那几年,齐序总会为许曜带早餐,硬生生把许曜不吃早餐的习惯给改了。
“你总这么说。”齐序穿着一件灰色的家居服站在许曜面前,音色很清润,和他的人一样。
他刚洗完澡吹好头,头发乖顺地垂在额头,显得他整个人乖的不得了。
齐序上下打量了他一遍,狐疑地问:“许哥,你的包呢?”
以往许曜最看中他的背包,应该说是看中他的相机,走哪儿都不脱手,有一次团队里的人不小心碰到他的相机,将许曜刚拍的照片删了,许曜当场发了好大的火。
许曜是人尽皆知的脾气不好,火气上来什么都说,尤其是那双眼不笑的时候自下而上地看人,一眼就能让人胆寒。可现在许曜只是出去吃了顿饭,回来整个背包都不翼而飞,这很匪夷所思。
听到齐序这么问,许曜只是一顿,随后说:“啊,不小心落在餐厅了。”
齐序皱起眉:“许哥,你最看重那个包了,在哪个餐厅,我去帮你拿回来。”
说着,他就准备朝外走,许曜拉住他的胳膊又硬生生将他拉住,只好无奈地说:“好啦,会拿回来的,那家餐厅我以前常去,不会丢。”
闻言,齐序只好作罢,只能叹口气。
许曜笑着坐在桌子边,边拆外卖盒,边问,“今天吃的什么?”
齐序也跟着坐在他一旁,用手托着下巴回道:“是我今天吃到的一种很好吃的饭。”
“李哥带你去的。”
“嗯”,齐序点点头,“他说接下来几个月都要吃这个,说这是家的味道。”
话说着,许曜终于打开外卖盒,首先是扑鼻的香味,接着他垂眼一看,发现这是一大盆麻辣烫,只有几根菜叶,剩下的全是荤类。
许曜嘴角抽了抽。
该怎么形容,就是把麻辣烫店菜架上的所有菜品都选一遍,唯独跳过青菜。这盆麻辣烫别说一个人,就算来三个许曜都不一定能吃完。
“许哥,这够吃吗?”齐序认真且有点怀疑地盯着麻辣烫。
许曜侧头看了一眼一本正经的齐序,略有些头疼地说:“小齐,以后别跟着李哥吃这个。”
齐序歪歪头,问,“为什么?”
“不健康,而且贵。”
许曜要是没记错,这种自选麻辣烫选几根菜叶都要好几十,不是吃不起,是觉得不值得。
“是么?可是李哥说这是世界上最健康的食物,而且我觉得也不贵啊……”
齐序说话声音越来越低,直到许曜听不清。
许曜轻笑一声,低头开始扒饭。
等到吃了一小会儿,齐序才猛然出声:“许哥,刚才李哥让我告诉你,你回来了去找他一趟,他有很重要的事要和你说。”
因为回来的比较仓促,只能临时定酒店,且不知道孙小文的生意能不能谈成,李望索性给团队定一周的酒店来作为过渡点,等到差不多稳定下来再去租个大本营。团队里除去李望之外正好是偶数,齐序又只和许曜熟,所以分房间的时候理所应当地将他们分在一起,贺洵也挺乐意,因为齐序大多数情况下都很安静。
当然,这一周的酒店钱全由老板李望报销。
许曜洗完澡才去敲李望的门,因为他前几年有几张照片在国际上得过几次大奖,连带着把李望摄影团队的名声也打了出去,李望平时把许曜当作宝贝供着,这次孙小文选择李望的团队很大程度也是因为这个。
李望是个中法混血,大概艺术家都十分有特色,他留着一头羊毛卷,头发被染成棕色,胡须又密又长。一双眼看着精明至及,只是他平常在摄影棚的时候习惯戴一副墨镜,老谋深算的样子。许曜还特意问过他为什么要戴墨镜,结果李望说仅仅只是因为看起来很酷。
门开的一瞬间许曜还没来得及开口打招呼,就被李望一把攥住手腕拉到房间里,笑得谄媚。
“孙总下午给我打电话说大老板同意合作了,在你们吃完饭之后。”李望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小许啊,没想到你竟然和大老板认识。”
许曜不动声色地将手腕从李望手里抽出,垂下眼淡淡道:“啊,不熟,只是见过几面。”
“哎,这就是你的不懂事,大老板是什么身份,见过几面足够了。”
眼看着李望越说越激动,许曜忍不住问:“这次到底给了多少钱。”
让你这么兴奋,当然这句话许曜没说出口。
李望又开始笑嘻嘻的,抬手将大拇指和食指伸出来,不知道是八开口还是八位数。
“签了多久。”
“六个月。”
许曜:“……”
李望得到的钱还是孙小文给的,孙小文在中间必定会狠狠宰一笔,可想而知贺洵花了多少钱。
生意能谈成在许曜的意料之中,在看到贺洵的那一刻。
回到自己房间躺在床上的时候许曜还有些恍惚,没想到自己就这么回到沪市,在那种情况下遇见了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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呆萌小齐已上线。(别担心,这篇文里没有第三者。)
甜甜的恋爱马上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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