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打脸 更新送上
沈意棠和陆毓华对视了一眼, 那种私密的事情,咋好意思告诉孩子呀?
“你先带国庆下去吃饭,我晾好床单就来。”陆毓华也发现了这一点, 就打发沈意棠先下楼。
沈意棠看了眼男人高大的身影,脑子里又浮现昨晚在镜子里看到的倒影。
她心有些乱,胡乱地拉着沈国庆下楼吃早饭。
大概知道他们今天会起晚, 所以老爷子也没等两人吃早饭。
而是自己一早吃过了早饭, 去找隔壁的王老爷子下象棋、唠嗑去了。
保姆看沈意棠下楼, 赶紧把早餐端了上来。
豆浆油条, 加一碟小咸菜, 在这个年代, 已经算很丰盛的早餐了。
保姆还按照沈意棠的口味, 熬了绿豆粥。昨天办婚宴, 剩下的一些肉菜,也都摆上了桌。
沈意棠慢吞吞地吃着早饭,没过一会儿男人也从楼上下来。
他走到楼梯口的时候, 瞬间就对上了沈意棠看过来的眼神。
大概是昨晚和早上连着折腾的有些狠了,所以沈意棠的眉眼间带着一点疲倦。可是那双水润的眼眸里,却又带着一种别样的满足滋味。
想起昨晚她面色绯红, 双眼迷离地哭着求饶的模样。
陆毓华眸光幽暗, 大步朝沈意棠走过去。
因为屋子里暖和, 所以他只穿了一件白衬衫。
刚才洗床单的时候, 手臂被打湿,白衬衣衣袖湿哒哒的贴在肌肉紧实的手臂上。
“衣袖打湿了。”沈意棠提醒。
男人浑然不在意,年轻男人体内火气旺盛,被炉火烤得有些干燥,衣服袖子也干得很快。
他见沈意棠一直盯着自己的胳膊看, 他随手把打湿的衣袖挽了上去,露出的修长胳膊上,覆着一层匀称漂亮的肌肉。
偶尔用力的时候,胳膊上还会凸起遒劲有力的筋络。
瞧着就很有力量感,偏偏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张力和吸引力。
昨晚这个男人,也是用这双手在四处放火。
撩她呼吸都乱了。
沈意棠也没想到,这男人平时看着如此冷峻沉默。可是到了晚上,尤其只有两人相处的时候,却变得那样强势霸道。
而且来头不小。
撑得她难受。
“怎么了?”陆毓华见妻子一直盯着自己的手臂看,那眼神似乎停留在胳膊上凸起的筋络上。
他常年当兵,在部队操练出一副好体魄。
再加上身高将近一米九,体魄比一般的男人更健硕些。所以他也不怕冷,才能在冬天的屋子里穿得这么单薄。
可是男人的肌肉却很漂亮利落,也一点都不夸张。
从宽阔的肩膀到迅速收窄至劲瘦的腰身,无论穿还是不穿,都呈现完美的倒三角形。
这种充满力量与安全感的高大身材,会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安全感。
也是因为他体魄强健的原因,所以他在某些需求上,也比一般的男人更强悍。
这种强悍,沈意棠昨晚已经体验过了。
这会儿看着男人强劲有力的胳膊,脑子里不免又开始想些让人浑身燥热的画面了。
也怪昨晚吃得太好,体验太刺激。
否则沈意棠哪能动不动就往那儿想呢?
陆毓华见她盯着自己胳膊的眼神有点儿放空,偶尔脸上还会露出一些羞涩或者别样的情绪来。
他以为是自己胳膊太硬、太粗犷,吓到了妻子,正打算把衣袖放下来遮住胳膊。
沈意棠下意识伸手拦住了他:“你衣袖还湿着,放下来万一感冒咋办?”
话还没说完,她脸陡然一红。
柔软细腻的手指触摸到男人结实有力的胳膊,修剪圆润的指甲,偶尔还会刮在男人胳膊上凸起的筋络上。
这让她想到了,昨晚手里握着的东西,也是这样滚烫,充满了存在感的。
被沈意棠轻轻触摸,陆毓华腰腹收缩,敏感如春风拂叶。
男人眼眸燃火,眸底浮现野兽般的锐利占有欲,那种充满火热的黑眸,让沈意棠感受到了很强的攻击性和欲。
直到坐在去往部队家属院的路上,沈意棠还感觉脑子晕乎乎的,带着一种缺氧的晕眩感。
她闭上眼,把那些脸红心跳的画面,强行赶出了脑子。
今天她和陆毓华是搬东西去家属院的,除了陆建华送的半导体收音机。
陆家大姐他们还送了很多平时生活上能用到的物件。
大到衣柜桌子,小到镜子和搪瓷缸还有洗脸盆。杂七杂八的小东西堆在一起,吉普车的后备厢根本装不下。
只能先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搬去部队家属院再说。
至于衣柜桌子,沈意棠她们打算去后勤部借货车来装。
当然了,车可以写条子免费借,但是油钱得自己出。
衣柜可以放在客房里用,小方桌可以放在卧室里当书桌、或平时的化妆桌用。
反正他们的家大,这些东西都能装下。
想起自己的家,正被她和陆毓华两人一点一点地填满、变成理想中的样子,沈意棠心里全是克制不住的欢喜。
沈国庆也很高兴,因为姐姐在置办东西的时候,把他也考虑到了。
虽然已经找回了亲生爹妈,可是常三德和林红叶对沈国庆而言,还是有点陌生。
比起亲生父母,他更依赖姐姐。
沈意棠也打听好了,部队有学校。
等彻底搬过来后,她就给沈国庆办入学手续。
等过了年开春的时候,沈国庆正好能跟着大伙一起去读书。
虽然沈国庆耳朵听不见,但他平时都上的正常学校。
毕竟七十年代,也没特殊学校来接纳这些身体有缺陷的孩子。
想起沈国庆读书,沈意棠就琢磨得尽快搞到做助听器的材料。
这样等开学了,沈国庆也能听见声音了。
这样一来,他也和正常孩子没啥区别了!
想到这里,沈意棠还问陆毓华:“你知道哪里能弄到软塑料,还有小型麦克风和电池吗?”
现代社会的助听器,都用的是硅胶和超级精密的电子元件。
但这不是七十年代条件有限吗?
所以沈意棠尽可能在这个年代,寻找一些常见且可替代的材料。
“这些东西倒是不难弄。”陆毓华一边开车,一边回答,还问沈意棠拿这些东西来做什么。
“我想给国庆做个助听器,这样他就能听见声音了。”
沈意棠也没瞒着自己会做这些东西,毕竟以后她找工作,也想找和科研设计有关的。
也不知道能不能去飞机研究所上班?
她现在这个身份,估计够呛。
但是也得一步步做规划,毕竟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陆毓华惊讶:“你会搞研究?”
“对呀。”沈意棠说:“爸妈还在世的时候,经常教我搞研究。我大学的时候,也学的是飞机研究专业……”
沈意棠说着语气有些低沉:“可惜爸妈去世后,我也被学校开除了。”
这是原主的经历,说起这些往事的时候,沈意棠心里还在替原主惋惜。
原主是个很聪慧的孩子,在战斗机研究上,也继承了父母的天赋。
如果父母没出事,她大概也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战斗机研究人员。
和她的哥哥沈跃华一样,会进入科研所工作。
可惜了,原主一家都是不可多得的科研人才。
现在却死的死,散的散。
也不知道远在边疆兵团的哥哥,有没有收到她寄过去的东西?
边疆的冬天,经常大雪封山,比京城还冷。
她想办法买到的狗皮褥子、军大衣、还有一些粮食和药品,应该能帮助哥哥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吧?
大概和原主的记忆彻底融合,每次想起哥哥和父母,沈意棠胸口也憋闷得难受。
陆毓华见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妻子,情绪忽然低落起来,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成,过几天我就把东西给你弄来。”
要弄齐这些东西虽然挺麻烦,但是妻子想要,他咋样都会给弄来。
“对了,你说你要找工作。”陆毓华又说:“随军的军嫂,部队都会想办法安排一份工作。”
“但是现在只有小学老师可以当,你愿意吗?”陆毓华问。
老师这个职位要求比较高,需要有文化知识,所以好多乡下来的军嫂都没办法胜任。
沈意棠读过大学,虽然没毕业,但是在遍地都是文盲的六七年代,已经算是超高的学历了。
毕竟校方找小学老师的要求,是读过初中就行。
当然了,文化水平越高,学校越欢迎。
“成啊,我可以去试试。”沈意棠也很高兴。
她虽然想找和科研相关的工作,但是在成分背景能压死人的六七十年代,这很难实现。
只要她父母身上的冤屈一天没洗清,她就没办法干这份工作。
人不能闲下来,一旦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而且没有精神支柱。
沈意棠需要一份工作,也需要扩展自己的社交。
当初举报父母的那个学生,现在已经调到京城的研究院来上班了。
听说还是个办公室主任,负责一些科研课题管理和研发协调工作。
她还得找机会去接近和调查对方才成,好在陆毓华驻扎的安河市,离京城不远。
而且当老师有周末和寒暑假,时间比较自由,也方便进行一些行动。
这么想着,沈意棠眼睛里全是亮晶晶的笑意。
陆毓华见她情绪好转起来,这才收回了目光,专心开车。
因为是临时来家属院搬东西,所以两人就没带沈国庆。
等车开进家属院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和陆毓华打招呼。
“哟,陆团长,带着媳妇儿搬家呢。”这些人和陆毓华打招呼,可是眼神却是看向沈意棠的。
冷漠无情的陆团娶了个仙女似的媳妇儿,已经在军营里传开了。
而且沈意棠在部队食堂,当众怼的乔薇和李家福两口子下不来台的事情,也被嫂子们绘声绘色的宣传出去。
大家都知道,陆团的媳妇儿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说话的文化水平也很高。
把浑身上下都充满资本主义做派的乔薇,打击得像阴沟里的臭老鼠似的。
这可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啊。
毕竟大伙儿的媳妇几乎都是农村来的,平时没少被乔薇看不起。
他们也挺看不起,发达了就嫌弃糟糠之妻,要另娶年轻漂亮小媳妇儿的李家福。
所以看向沈意棠的眼神里也带着友善和笑意。
还有不少人都跑过来帮忙搬东西,就连隔壁张爱花看到沈意棠来了家属院,都兴奋得不行。
连忙拽着他男人一起过来帮忙!
“嫂子,您们可真热情。”沈意棠笑眯眯地给大家发喜糖,声音里带着高兴:“每次看到你们这么热情,我这心口都温暖得很。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
这可是沈意棠的真心话。
在现代社会,大部分人都被996折磨得没什么精神气。
除了一些特别外向的E人,大部分I人都是社恐,不太擅长和人社交。
可是在六七十年代,大伙不仅淳朴,就连精神气都很足。
而且好多自来熟的军嫂,也都热情洋溢得不行,真让沈意棠有种回到自家里被人照顾的感觉。
“哎呀,大妹子,你可真会说话。”张爱花乐呵呵笑起来,声音就跟高音喇叭似的:“光是听你说话,嫂子就觉得心里美滋滋的。再一看你长的跟朵花儿似的,嫂子就更高兴了。”
“感觉帮你干活,浑身都是劲儿。”这也是张爱花的真心话。
她觉得自己和沈意棠脾性相投,而且沈意棠从来不会看不起她们这些乡下来的嫂子。
每次和沈意棠说话,都把她们夸成了花。
而且沈意棠看着娇滴滴的,性格却一点都不扭捏,大方爽朗又明媚。
张爱花每次看到漂亮伶俐的沈意棠,都感觉看到自己那个早已出嫁的大女儿。
再被沈意棠一夸赞,感觉自己就像地里的老黄牛,‘哞’地一声,就能帮沈意棠犁上二里地。
难怪男人都喜欢和漂亮妹子说话,她也喜欢啊。
张爱花搬东西的动作又快又稳,而且气血足,好像还能上山打老虎似的。
沈意棠也羡慕张爱花身上这股蓬勃向上的生命力,但是她也不能让嫂子真像老黄牛那样干活啊。
沈意棠也加快了搬东西的脚步,可是每次她刚拿起一些东西,陆毓华就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东西。
“你去嫂子们说说话,我来就成。”陆毓华还用从张爱花家里借来的热水瓶,给沈意棠倒了一杯糖开水。
“哎哟喂。”张爱花猛地一拍大腿,差点把沈意棠给吓到。
陆毓华伸手扶了她一把,沈意棠刚站稳,就听张爱花语气暧昧地笑:“到底是新婚小夫妻,这腻歪的啊。”
说着,张爱花还用肩膀去撞了撞沈意棠的肩膀:“我哪儿见过陆团这么体贴人的时候。大妹子,你可真有本事,能把陆团这种冷面阎王都给驾驭了。”
陆毓华偏头看向张爱花,眼神漆黑深邃,眸光有些冷。
张爱花有点怕他这种不苟言笑,满身杀气的样子,就小声问:“我说错话了?”
“你说呢?”张爱花的男人是个旅长,名字叫杨忠民。
长得五大三粗的,皮肤黝黑,语气也有点凶巴巴的:“你还以为这是在乡下,啥话都能往外说呢。”
张爱花撇嘴:“这又不是啥坏话,你凶什么凶。”说着她还瞪了自家男人一眼:“你忘了你当初和我结婚,你也是这么干的了?”
杨忠民闹了个大红脸,这个年代的人对感情其实都挺含蓄的。
像张爱花这样明目张胆的嚷嚷出来,他这个大男人还有点难为情。
好在杨忠民皮肤实在太黑了,就算脸红也看不出来。
沈意棠看他们夫妻拌嘴,忍不住笑了起来:“嫂子说的对,刚结婚,男人都特别好。”
说着,她眸光一转,笑盈盈地望着陆毓华:“但我相信,陆毓华会一直对我这么好。因为陆毓华是个对党和人民,都十分忠诚的人!”
“我是他的妻子,也是人民,他会保护我的。”
陆毓华眼神扫向沈意棠,漆黑的眼底依旧没什么表情。
张爱花看着陆团每时每刻都清冷严肃的模样,忍不住小声问沈意棠:“妹子,说实话,你就不害怕吗?”
这已经是第二个人问这样的问题了。
沈意棠下意识看向陆毓华,他穿着干净整齐的军装,眉眼锋锐,冷峻严肃。
但是干活又快又麻利,哪怕是干重活、脏活,也没半点含糊。
好像要把活干好、干整齐,已经写入了这个男人的基因里似的。
沈意棠看着男人冷峻英俊的脸庞笑了笑,双眸里全是温柔:“我不怕呀。”
“嫂子,我丈夫是个很好的人。他有担当和责任心,和他结成革命伴侣,我一百个愿意!”沈意棠声音好听,夸起人来的时候,尤其娇俏,像是在撒娇。
就算是张爱花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都听得脸红。
娘嗳,我总算知道为啥陆团会娶沈意棠了。
这姑娘夸起人来,简直比蜜还甜。
再铁血冷漠如钢铁般坚毅的男人,也要在沈同志面前化作绕指柔啊。
张爱花偷偷摸摸地把沈意棠夸人的话给记在了心里,等着回去找机会试一试。
她也想让自己男人像牛一样,‘哞’地一声,帮她犁出二里地。
部队这些男人,个个都是大男子主义。
别看在外面,好像挺能干活的。可是回了家,就爱当甩手掌柜,让女人伺候他。
张爱花特别羡慕沈意棠,陆团这么冷硬的男人,看着比谁都大男子主义。
可是他在照顾老婆的时候,全军区的人都应该向陆团学习。
等搬来的东西都归置好,这个家也逐渐变得有人气起来了。
沈意棠算了算时间,后天棉絮弹好后,咱们就能彻底搬过来住了。
她正和陆毓华说话的时候,就听隔壁传来一声冷哼:“人还没搬过来,已经闹得整个家属院都知道有你这号人物了。”
乔薇一回家,就看到大伙都在帮沈意棠搬东西的画面,心里酸的跟什么似的。
凭啥沈意棠人缘这么好?在家属院里人人都愿意亲近她?
她和李家福搬家的时候,咋没看家属院这些人来帮她呢?
“还不是因为你。”沈意棠阴阳怪气地说:“要不是你在部队食堂,发表的那些不利于团结和友好的言论,我至于这么出名吗?”
说到这里,沈意棠还坏心眼儿地笑了起来:“乔薇同志,我得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在家属院哪能有这么好的人缘呢。”
“你瞧瞧你现在的模样,像是喝了一瓶老陈醋似的。”沈意棠特别喜欢乔薇变脸的样子。
你说她这人吧,明明打不过,偏偏还喜欢挑衅。
每次都是记吃不记打!
这不,乔薇被沈意棠怼得下不来台,只能跺跺脚,心不甘情不愿地回了家。
那门被她摔得震天响,在屋子里练字儿的李家福被吓了一跳:“我说,你吃枪药了啊?”
乔薇一看他这奚落的样子,就没忍住,气得冲过去抓起李家福的胳膊狠狠咬了一口。
痛得李家福钢笔都差点没拿稳,他赶紧用另一只手接住,却染了满手的墨水。
又被乔薇嫌弃他不爱干净。
李家福也来了火气:“你不咬我,我的手能脏?再说了,你不是嫌弃我是个文盲吗?我练字扫盲还有错?”
……
“得,又吵起来了。”张爱花扭头对自家男人说:“还是你好,情绪稳定,虽然说话嗓门大,但是你晚上却很勇猛。”
正在喝水的杨忠民差点被呛住:“你疯了,大白天说浑话呢?”
张爱花眼神幽怨,她学沈同志夸自家男人,为啥不管用啊?
隔壁院子的沈意棠简直快笑疯了。
她就住在张爱花的右手边,两家的院子又没围墙,所以说话声音能听得清清楚楚。
她真没想到张爱花嫂子竟然这么可爱,也这么生猛,说的那些话听得都让人面红耳赤。
可是很快,隔壁的门给关上了,然后有些哼哼唧唧的动静传过来。
沈意棠赶紧捂着耳朵躲开了,一抬头就对上陆毓华火热的视线。
她脸一红:“不行不行,我现在还难受着呢。”
她是刚接触这事儿的青瓜蛋子,虽然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可是身体真经不起这么折腾。
而且房子这么不隔音,以后她是不是得注意点儿。
否则被人听了墙角可不好。
沈意棠试着关上门,发现隔壁动静果然小了很多,如果不仔细听的话,是听不到的。
她又检查了卧室的位置和格局,发现他们住的卧室左边外面是厨房。右边是沈国庆住的屋子时,心里这才松了口气。
好在距离隔壁远。
应该听不见他们屋里的动静。
正想着事儿呢,就见隔壁的门打开,张爱花满面春风地从屋里走了出来。
她男人杨忠民则穿戴整齐地靠在墙上抽烟,眯眼看着张爱花去地窖里拿囤的大白菜。
沈意棠下意识去看腕表上的时间,手腕却被人握住了:“我没那么快。”
沈意棠感觉手被男人掌心的温度烫了一下。
这男人不仅不快,还持续了很久。久到她都感觉受不了了,都还不肯放过她。
两人正在拉扯间,张爱花正好拿了几颗白菜从地窖里出来。还提高了声音叫沈意棠晚上留下来吃饭,尝尝她做的醋溜白菜。
“嫂子,家里人等着我们回去吃晚饭,改天再尝尝嫂子的手艺。”
离开部队家属院的时候,沈意棠还送了两斤红糖,算做上次张爱花送她牡蛎干的回礼。
“我那点海货,哪能值这么多红糖啊。”张爱花推辞,海货在这个年代不值钱,因为吃了刮油。
在肚子里没荤腥的年代,很多人都不爱吃。
可是靠海的渔民没办法,靠海为生,只能吃海鲜。
但是红糖可不一样,除了要糖票,还是这个年代稀缺的滋补品。
谁家的女人,要是一年能吃上二斤红糖,那都算日子过的顶好的。
“嫂子,你别和我客气。”沈意棠把红糖放在桌上,就往外跑,她真的挺怕这个年代送点儿东西,都喜欢推辞来推辞去。
非要极限拉扯好一会儿,这些东西才能送出去。
张爱花见她跑,拿着红糖追。
吓的沈意棠赶紧往车上跑,让陆毓华赶紧开车,嘴里还冲着被甩在车后面的张爱花说:“嫂子,你帮了我很多。那红糖就留着给你补身体用。”
张爱花拿着红糖,心里感觉沉甸甸。
这沈同志真是甜到她心坎儿里去了,难怪叫沈意棠,简直比红糖还甜蜜呢。
此时天还没黑,陆毓华把车开出部队家属院的时候,沈意棠就坐在副驾驶和他说话。
不远处,一个男人看到坐在车上的沈意棠时,眼里闪过一丝惊讶。
沈意棠?她咋来了部队?
男人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坐在副驾驶的沈意棠看,正要追上来和沈意棠说话时,胳膊却被人拉住了:“诶,我和你说话呢?你看啥呢?”
那人的眼神也随着男人的视线看过来,却被对方侧过身体挡住,打着哈哈说:“没看啥?就是觉得家属院环境挺好的。”
两人说话间,沈意棠已经坐着车走远了。
如果看到男人,她也不会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作者有话说:
以后更新暂时放在中午12点哈,我没有存够了,得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