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摸脚 她的手托着
……
桑窈收拾妥当后, 准备去做午饭,将出房间没多久,被那书儿堵住去路, 对方看她的目光一如既往的不喜,却没有口出恶言,而是来请她的。
“我家小姐要见你。”
那高抬的下巴,施舍般的眼神和语气,好似在给她传圣旨, 她应该匍匐于地叩谢召见之恩才是。
她退后两步,装作自惭形秽的样子,“你家小姐要见我?你莫不是诓我的?你说我是脏东西, 你家小姐为何要见我?”
事出反常必有妖!
“我家小姐见你, 是你几辈子都修不来的福气,哪里来的这些个废话?”书儿怒道, 为她的不识抬举而愤恨, “算你小子走运,少不了你的好处, 还不快跟我走!”
在书儿看来, 像她这样的贱民, 随便三言两语就能唬住, 却不想她半天不动。
“你还愣着作甚?”
“你不说清楚,我不敢和你走。”她余光瞄到万昆, 当下捂住肚子蹲在地上, “我走不了,我肚子疼,我要去茅房!”
“你……”
书儿气极,作势要踢她, 她像是疼的受不住,身体往旁边一避,躲开对方的攻击,似是现在才看到万昆,忙求助,“万大哥!”
万昆冷着脸过来,横在她和书儿中间,“你要做什么?”
书儿到底怕他,气势上瞬间矮了一大截,“我家小姐要见她!”
“你家小姐是天王老子吗?她要见谁就见谁?”万昆讽刺道:“你这个奴才狗仗人势,也不怕哪天狗命不保。”
书儿也来了气,“你又是个什么东西?不也是个奴才!你可知道我家小姐是谁?胆敢这么诋毁我家小姐,以为认识王县令就了不起,信不信你们出不了这安阳府!”
看来这书儿的主家在安阳府是只手遮天的人物!
桑窈心下叫苦,凭着她和寒九霄的身份和处境,不难想象得罪这样的人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她好容易走到今天,可不想随随便便被人弄死!
“你难道想把我们都杀了?”她装作吓破胆的样子,躲到万昆身后。
万昆似笑非笑地看着那扯虎皮拉大旗的书儿,眉上间没有半分惧意,甚至带着明显的嘲弄,嘲笑对方的不自量力。
书儿见他这般,不免有些心虚,为壮胆和在气势上不输人,搬出了自己的最大的倚仗,“我家老爷姓黄,我们是安阳府黄家的人。”
桑窈不知安阳府黄家是什么来头,她从书儿的语气中不难听出来,黄家的地位肯定不低,却应该也不会太高,若不然为何是老爷,而不是什么大人,或者什么其他的名头。
“黄家?”万昆“啧啧”两声,“难怪。”
一声难怪,让书儿的脸色白了红,红了白。
桑窈暗忖着这黄家或许是有什么名堂,要不然万昆也不会知道,虽说看他的样子不怎么放在眼里,但强龙不压地头蛇,何况强龙是他和那位公子,自己和寒九霄不过是蝼蚁。
“万大哥,她家小姐见我,想来是有什么事,可我心里没底,实在是怕见那样的人。”
“别怕,这安阳府的水里还没有能搅动风雨的大鱼,你且走你的路,我把话放在这里,她们不敢把你们怎么样!”
万昆心里打定了主意,哪怕是自己的主子不想招揽这两个小子,他也能顺道把他们安全送出安阳府。
桑窈听出他话里的深意,“万大哥,你人真好,要是天下都是像你这样的人,我走到哪里都不怕。”
又红着眼睛道:“我祖父说过,出门在外和气为重,要不我去听听她家小姐到底想做什么?”
万昆想了想,“也好,我也想知道她们到底想耍什么花招。”
他们一唱一和的,气得书儿胸口不断地起伏着,好歹事情办成了,她也就忍下这一时之气,扭着腰在前面带路。
到了那门口,不阴不阳地对万昆道:“我家小姐是千金之躯,你是成年男子,当知男女有别,在外面等着吧。”
万昆抱着手靠在门旁边,看也不看她一眼,只叮嘱桑窈,“我就在外面,若是有什么不对你就喊,我的剑可没什么忌讳,管她什么小姐女人,但凡是作恶之人,我照杀不误!”
她听得心惊肉跳,暗恨自己怎么惹了这么个混不吝的。
桑窈却是更动容,朝他点点头,跟在她身后进去。
……
一道屏风挡着,黄小姐就在屏风后。
书儿过去和对方说了什么后,只听到一声轻哼。
桑窈半低着眼皮,却是将房间内快速扫了一圈,从格局来看和那位公子所住的房间大差不差,窗户紧闭着,拘着浓郁的熏香散不去。
好半天,黄小姐终于开口,“我知那刘娘子与你有些矛盾,没少找你的不痛快。那几个不知好歹的做下的事,险些让你受了委屈。”
这是在给她道歉?
她不觉欣喜,反而更加警惕。
“他们恶有恶报,自有官府处置,小子不委屈。”
“倒是个大度的。”
“小姐,这小子看着不太干净,做的饭食却是不差。奴婢虽看不惯他,想着他也是个可怜人,兄弟俩出门在外也是不容易,不如您大发善心,替他们谋个前程?”书儿这话听起来像人话,但明显不想干人事。
桑窈不插嘴,静观她们主仆二人演戏。
黄小姐似在考虑了一下,道:“他既然有手艺,那我就举荐他去安阳府最大的酒楼满园香,正好抵了他受的委屈。”
“小姐您真是心善,竟然要他谋个这么好的差事,奴婢可是知道的,那满园香的红案一月有二两银子,便是白案也有一两二钱,这小子撞了大运,遇到了小姐您!”
书儿马屁拍完,从屏风后出来,施恩般的道:“小子,你都听到了,还不快叩谢我家小姐。”
谢什么?
谢她们编出这样的话来诓骗她,等他们落入圈套后,再任由她们宰割吗?
“小姐好意,小子心领了。书儿姑娘说小子是脏东西,小子可不敢去那满园香当差,免得做出来的东西没有人敢吃,被人赶出来。”
“你小子竟然不知好歹!”书儿还以为她会欣喜若狂感恩戴德,没想到她会拒绝,当下变了脸,“我家小姐身份尊贵,她保你去满香园,谁敢说一个不字!”
“小子有自知之明,劳小姐费心了,小姐要是没有别的事,小子还要去给万大哥他们做饭食。”
她说着,就要出去。
书儿火大至极,冲过来拦她。
她高声喊道:“万大哥,你还在吗?”
“叶小子,我在。”
“让他走。”
听到万昆的声音,屏风后的黄小姐发了话。
书儿心不甘情不愿地让开,狠狠地瞪着她,“不知死活的东西,以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还能怎么死?
当然是老死!
出了门,见到万昆,一五一十地说起刚才的事。
万昆问她,“满园香确实是安阳府最大的酒楼,这么好的机会你为何错过?”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机会,但我听夫子说过,礼下于人必有所图。她们分明讨厌我们,却突然许下这样的好处,恐怕另有原由。”
“好小子!”万昆大掌扬起,却想到什么没有拍到她肩上,而摸向自己的头,“大利于前而不动心,尚能保持清醒,我果然没有看错人!”
她注意到他动作的转变,心知他们应该是已经查清她和寒九霄的底细。
“万大哥莫要夸我,我也是幸好读了点书,夫子还说读书不止为科举功名,还为通晓事理,不被人蒙蔽。”
“确实如此,你能有此见地,已胜过世人万千。”
世间读书之人不少,真正能融会贯通的有几人?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能这般见地,别说是搁在普通百姓身上,纵是那些打小读书识字之人,也未必能有。
万昆想,这小子……
不,这姑娘还真是个不简单的!
……
熬鸡汤、焖饭、杀鱼、洗菜。
桑窈手脚麻利地忙活着,一边还和老板娘聊着天,看似随意地指点着一些做菜的技巧。
她这顿做的菜有四个,白菘叶子包着鸡肉馅成卷蒸熟,浇淋上豉汁和热油,还有熘鱼片和油爆河虾,最后一个是香煎牛肉,将厨房内能找到的香料焙干磨粉洒在上面。
汤是鸡汤底,撇油去肉只用亮汤,再下雕花萝卜和香菇豆腐成汤。
“万大哥,这香煎牛肉辛辣味重,要是你家公子不爱吃,劳烦你把它吃了。”
万昆一听这话,便知这道菜是她专门为自己做的。
楚珏饮食清淡,身为一起用饭的下属,他当然也随对方的口味,虽说她做的菜都好吃,他吃着也很好,却改不了骨子里喜食重口味的偏好。
这一点与他亲近的楚珏都未注意到,没想到一个相处没几天的人竟然会发现,如何不让他意外又受用。
他深深地看她一眼,说了一句“你有心了。”
她当下也明白,自己的心意对方已经感知到。
人情这种东西,有来有往,哪怕她已不再强求找靠山,却也愿意对一个真心为自己出过头的人做些事。
旁的话不必挑明,懂的都懂。
她笑了笑,道:“你们若吃着喜欢,我心里最高兴。”
“还是你小子会说话。”万昆也跟着笑,装好饭菜后提着走人。
一回到房间,将饭菜一一摆上,故意把香煎牛肉摆在自己这边。
楚珏坐下,很难不注意这道有别于其它清淡菜色的菜,手上的筷子下意识就伸了过去,先是闻了闻,复合香料的气味让他皱了皱眉头,却还是硬着头皮放入口中。
谁成想这一入口,滋味令人惊喜,牛肉极其的鲜嫩,配着香辛料碰撞出前所未有的味觉体验,有几分像他以往吃的炙肉,但味道美妙数倍。
他一筷子一筷子不停,万昆提醒道:“世子爷,这菜味重,您少吃些。”
“近日口淡,这菜吃着倒是正好。”他眉目不抬,心知这菜怕不是为他做的,一时竟有几分说不出来的嫉妒,手下的动作也更频繁了些。
最后一顿饭下来,这道菜万昆不过是浅尝辄止,大半都进了他的肚子里。
他搁下筷子时,万昆说起先前桑窈被书儿请去的事。
“那小子倒是个心如明镜的,猜到她们没安好心,当场就能拒了。要我说她这手艺,便是放在京城也是不多见,随便去哪个酒楼谋个差事不难。”
这话里的意思再明显不过。
他若有所思,长指敲了一下桌子,不知是在警醒自己,还是嫌万昆话多。
……
香煎牛肉和熘鱼片桑窈都多做了,剩下的照旧是一分为二,一半自己拿走,一半留给孙家人。
除了这两道菜,她还盛了满满一碗鸡汤。
她一边摆菜,一边也说起书儿把自己叫去的事,说着说着忽然想到一事,好似住进这房间开始,她再也没有背着寒九霄吃过饭。
不由心下失笑,笑自己大意,也笑自己想太多,从一开始就没有必要那样,毕竟现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不是书中的大反派,或许永远也不会是。
外面的雨已经很小,她知道等到雨一停,这被雨聚拢的缘分便要散去,也就是说眼下这样丰盛的饭菜,他们很快就吃不上。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吃了几天这样的好菜好饭,接下来又要恢复水就馒头的日子,回想三个月前,她可是连馒头都吃不上,还真是不堪回首。
人在思考问题时,往往无意识地重复一些小动作,比如她会晃脚,晃来晃去难免撞到东西,当她踢到寒九霄的腿时,瞬间回过神来。
“没有踢疼你吧?”她忙问着,还弯腰去看。
这一看才发现,他因着身体长高不少,脚也大了不少,原本的旧鞋子明显见小,挤着他的脚趾,俨然有冲破的征兆。
“等雨停了,我去给你买双新鞋。”
说着,她整个人蹲下去,先是帮他把鞋子脱下来,然后再用手量着他脚的尺寸。
她的手托着他的脚,翻来覆去。
他握着筷子的手慢慢收紧,直到关节泛白。
……
未时三刻,雨终于停了。
已有客人憋了几日,也不管地上还泥泞着,急急地退房走人。
桑窈问过万昆,得知他们还要待上一日,心里有了数,这才出了客栈。
进贤镇虽是大镇,但一条街走到底也费不了多少时间,她揣着两百文钱从头逛到尾,花二十三文钱给寒九霄买了一双鞋子,再花四十文买了一块细布,并十文钱的针线,最大的花销是一把剪子,用了五十三文,一则可做裁剪的工具,二则可为防身的武器。
先前帮寒九霄比划买鞋时,她注意到他的袜子也破了。其实不光是他的,她的袜子也快没法穿,索性扯了些布,准备给他们每人做两双能换洗的袜子。
她抱着东西往客栈走,快走到时前方出现一行人,几人抬着什么东西,一边喊着让让,所到之处人人避散。
从那几人腰间系着的黑狗毛绳来看,她立马知道他们抬着的是什么。
埔午县也靠河,自有靠水吃水之人,一是打鱼为生,二是捞尸行当,而那几人就是捞尸人,也称水鬼。
他们抬着盖着白布的尸体,应该在水中泡了许多,看上去明显鼓鼓囊囊,因为地上的泥泞,免不得颠来倒去,那尸体的手歪了下来。
只一眼,她的心就是猛烈的一缩。
那衣服的颜色,那衣袖上的绣花……是赵金娘!
赵金娘所有的衣服都归她洗,她不会认错。
蓦地,她想起前有客人曾说过的事,难道那个被人从河里捞到的包袱也是赵金娘的?
虽名为母女,可赵金娘于她而言是仇人,她不仅不会认尸,还在心里暗自拍手称快,感谢老天有眼。
她避过人群,拐进了客栈,一进房间立马闩门,转头看到站在窗前的人,没由来的心生异样,却也安定了不少。
少年静然屹立,如孤松傲雪。
赵金娘再不是人,也是他的亲娘,亲娘的死讯,他有权知道。
“方才那个被人捞起来的尸体我看到了。”她走到他身后,低低的声音中透着几分压抑,“是你娘。”
“嗯。”
就这样?
她一想也是,摊上那么个亲娘,还不如没有,死了倒也干净。
“你来试试这鞋子合不合脚?”她把鞋子递给他,“要是大了小了,我去换。”
他坐到凳子上,听话地把鞋子换上,看着倒是正好。
“你再走走,看挤不挤脚?”
他又照做,在房间里走了两圈,步子不大不小,似在漫不经心地踱步,有着不符年纪的沉稳气度。
“怎么样,舒服吗?”她问。
“可以。”
那就好。
他旧鞋已不能再穿,鞋面打着补丁,还有破洞未能及时补好,鞋底磨损厉害,不知跟着他的脚走过多少地方。
正如她当初扔掉的那一双。
忽然,她脑子似有一道惊雷响起,炸得她的心都快飞出嗓子眼,没由来的记起他们重回秦家的前一晚,也就是李良逃逸,赵金娘也跟着避走的那天夜里。
他出去过!
那么赵金娘的死和他是不是有关?
若是有,那李良呢?是死还是活?
一连串的念头冒出来又被她按下去,如狂风暴雨过后的树倒枝断,也似大火烧山后的灰烬余星,满目的疮痍之下,却是新生机的蓄势待发。
半晌,她拎起那双旧鞋,低声如喃:“这双鞋该扔了。”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