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美人1
商队马车渐渐远离宫城, 李乐识撩起帘子一角回头看了最后一眼宫城方向。
与她一同缩在货仓里的女孩是商贩女儿,约莫七、八岁的摸样,扎两小鞭子, 发间编着好看的小铃铛, 活泼有趣,嘴里叼着颗木枝麦芽糖。
临时找商贩带她出城, 要不是这小姑娘见她苦苦哀求太过可怜,帮她劝了劝父亲,商贩怕是不会松口, 她也没那么容易出城。
出城关卡检查严格,李乐识这次出城才知道, 一般商贩不会轻易带人出城, 不光出城手续麻烦, 原狼王看守严密对中原有偏见,也就导致来往两地的商贩地位不高, 亦不敢惹事,所以带人, 是万不敢的,出了什么意外担不起, 十个脑袋也不够赔。
好在,新王上位, 新典没有颁布,商队又是先从西门去往古城取货, 总总因数结合下,得以顺利离开。
而她出城后,在与小姑娘交谈中,才得知商贩不带外人的事。
小姑娘名叫阿弥, 父亲是西北异族,母亲是个中原人,在常年战局不稳的边境。
她此番与父亲来西北,只是短暂停留,取货回中原售卖赚点跑路费。
商队摇摇晃晃行了几日路,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异样,一切都非常顺利。
李乐识对西北好奇,时不时掀开帘子,看窗外的风景。
阿弥小大人摸样,拍拍李乐识肩膀,拿出嘴中的麦芽糖,“你舍不得吗?那下次我和阿爹再来西北,我叫上你。”
“你不开心,糖给你吃。”她从怀中掏出一颗麦芽糖,放她掌心,弯起眉眼,笑容明媚,“是阿爹给我买的,他不许我吃多,每次来西北只会给我买两个,回去的路特别远,坐久了嘴巴无聊。”
李乐识被她逗笑,“你把其中一个给我,那后面的路怎么办,嘴巴不会无聊吗?”
阿弥笑容灿烂,“有阿姐陪我聊天,不无聊。阿姐家在中原哪?会不会很远?很远的话,要不要我求阿爹送阿姐回家,边境那块地方有流浪族和中原山匪,阿姐一个人不安全。”
李乐识长了一副中原模样,不说出去中原的缘由,商贩没那么容易答应带她,说回家,那就情有可原了,商贩收了她的碎金,在阿弥的劝说下,松口带她结伴而行。
她摇摇头,“没事,找个地方把我放下就行。”
阿弥伸直胳膊,揽过她的肩膀,肉肉小手拍了拍,“阿姐放心,我知道你在担心阿爹带你出城的事,我阿爹很厉害的,他能一个打十个,商队的十几个阿叔都是被他打服后,跟着阿爹做手下的。”她划了划拳,翘着小下巴道:“我阿爹,不光功夫厉害,脑子也灵光,你就放心吧,你的出城手续做的天衣无缝,查不到我们的。”
她的小动作实在可爱极了,李乐识也不知怎么得,瞧着阿弥喜欢得不得了,倒不是姊妹的喜欢,像想生一个女儿那般的喜欢,这诡异的念头冒出来时,她自己都愣了下,不过以她这种性格,估计生不出来这么活泼的小太阳。
如此想着,无意识摸了摸肚子。
她和乌厌楼放纵了那么多回,好像没有哪里不适……
“阿弥,到了,下车。”
商贩的声音从门外传来,打断了李乐识的思绪。
商队停下,李乐识困惑道:“我们这是在哪?”
阿弥笑道:“行了三日路,该歇会儿了。商队每次路过,都会来街巷的小酒楼休息两日,再继续赶路。”
她兴奋牵着李乐识下车。
此处位于沙漠,与当初她入西北走的那条雪山高原不同,这里多是戈壁黄沙,街市上来往的人服饰各异,售卖的商品也各式各样,天色渐晚,蜡油烛光忽明忽暗点亮长街,黄沙滚滚,金光闪闪。
正在这时,酒楼里响起脆鼓声,金坠拨浪鼓似的叮叮啷啷作响。这动静,方从楼中传出,街坊上的人,像着魔似得,往楼中挤,只为有个好位置能喝好酒。
“快来快来,我们今天来的巧。玉奴要开始跳舞了。”阿弥两条腿跑得可快了,丢下停骆驼的商队,拉着她挤过人群,在花毯边找了两个编织垫,抓住她挤到最前排,‘啪’一下甩地上,摁着她坐下。
李乐识脑袋发懵,瞧了眼周围环境,楼中大厅之中座无虚席,比起宫殿的精致繁华,黄沙之地更豪迈原始,石雕壁画,兽头白骨,在沙漠用实木建房装饰,定然是这儿最有钱的地方。
火烛挂在壁端闪烁,楼顶侧壁镂空的石缝里吹进夜晚凉风,挂在梁上的红纱与铃铛被吹得雀跃。迷离的红纱掠过暖黄的烛光,在夜晚下,这是最适合喝酒的地方。
西北异族一个两个长得五大三粗,大多数席地而坐,手中拿着银酒壶连杯子都省了,仰头就灌,众人举着酒壶兴奋吹着口哨。
几位身着纱裙的姑娘,甩动手鼓,引客入内。
李乐识疑惑道:“玉奴?”
阿弥道:“才不是,玉奴是格拉木最漂亮的美人。”
李乐识:“格拉木?”
阿弥:“就是这座全西北最大的沙城。”
‘呤呤呤……’
脆耳的铃铛声从昏暗的角落传来。
来人上身赤。裸缠满金链,下身是半透的纱质胡裤,乌黑亮丽的卷发别着白纱,鎏金遮面,从手腕到脚腕戴满漂亮的金铃铛,皮肤在暗沉红光中,显得神秘光泽,肌肉线条深邃动人。
一副异域风情的波斯装扮。
他灵活甩动腰上铃铛,旋舞踏上舞台中央。
李乐识震愕一连三问,“玉奴是男人?”
阿弥跟着底下的看客一同高喝,那是这片地方特有的招呼方式,她回过头来,“是啊。”
她露出白白的牙,补充道:“最最最最最漂亮的男人。”
灯红酒绿的氛围,把酒言欢的喝彩,迷离的环境,悦耳的金铃。
李乐识呆得说不出话,这是小姑娘该来的地方吗?
“你爹不会骂你吗?”
阿弥笑嘻嘻指着另一处角落,“他们在那喝酒呢。”
“放心吧,这里可没有宫城的宵禁,只有自由的风和热烈的沙。”她凑过来,小声道:“我听阿爹说,这座城建在贸易道上,别看黄沙遍地,戈壁残缺,看着破破烂烂,确实背地里是整个西北最最最有钱的古城。”
“金子遍地都是,虽然没有巡兵,但这里的人都守规矩,没人敢乱来。”
她神秘兮兮的,“你知道为什么吗?”
李乐识:“为什么?”
阿弥:“听说是那位主子的。”
“那位主子?”李乐识不解,“谁?”
“断影骑。”
李乐识顿了两秒,“谁?!”
阿弥食指比到唇前,“嘘。断影骑。”
李乐识大脑卡住,没转过弯,“断……影骑?”
那不是乌厌楼的骑兵吗?她好不容易离开狼窝,又跳进另一个沙坑了?!
阿弥点点头,“对啊,就是新上位的大王,我那天在街上看见他的脸了,居然和大殿下长得一模一样!没想到他是断影骑的主子,你是不知道,那天新王娶妻,街上有多吓人,血流成河啊,喜轿滚着鲜血过街,格桑花洒了一路,就为了去味。”
“新娘子坐在喜轿里,我想看两人,阿爹都不许我抬头,非把我的脑袋压下去,喊恭贺大王新婚呢。”
“别提多吓人多压抑,前面杀完人,喜轿紧接着就去视街,街坊两侧跪的全是人,后面堆得都是尸体。”阿弥说着说着,哆嗦着搓了搓胳膊,“喜轿后头,黑压压跟着一片长刀滴血的黑甲军,那全是断影骑的人,这新王上任没两天,阿爹就说不宜久留,让我们赶紧收拾东西走了。”
酒楼里叮叮啷啷的铃铛声,略微吵闹,就像那日敲锣打鼓吵得听不清一样。
原来是为了掩盖兵刃相向的杀人声。
李乐识想过乌厌楼掌权会血洗宫殿,万万没想到是血洗宫城。几日前出城时,街市一切正常没有异样,她也没多想,没想到大婚当日,他居然杀了那么多人稳定局势。
此时别说阿弥了,连李乐识都生起一抹胆怯的寒意。
“断影骑军营在附近吗?”
阿弥摇摇头,边目不转睛看着最美的美人,边答她的话,“不在。”
“那……他们常出现在城中吗?”
阿弥想了下,“好像没遇见过几次,军营应该不远,没人知道军营位置,况且现在大部队回了宫城,我们遇不到的。”
闻言,李乐识这才松口大气,她给乌厌楼下药,这要是被发现了,她就完蛋了,还不知道乌厌楼真正生气起来是什么样……
事情发展成这样,她略微犯愁,四周弥漫的酒水味,以及喧闹的环境,令她有些闷晕。
早知不该让阿弥帮她的,她会害了商队。
李乐识询问道:“你们何时启程?”
阿弥:“两日后,商队今夜肯定喝个痛快,得大醉一场,休息两日再赶路。我也能多看看漂亮的玉奴。”
格拉木城容易遇上乌厌楼的人,没有商队,她该怎么去往中原。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