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跟车下来,小超失了药力身体被日光晒出了层硬壳,动动都会龟裂。(66/134)
“你得先去洗澡,把身上清理一下。衣服也得换一套。”
虽然腌菜很臭,但也是吃的东西,楼上干活又脏又乱就没管,现在准备吃饭了,肯定得洗洗。
范原重看来以前也很少用过仆佣,被男工几声老爷喊晕了头,稀里糊涂就同意了搬走腌菜这件事。
以至于孟昕问他要套不用的旧衣服,竟也大方点了头。
“就在二楼中间那个房,有些东西早该扔了,我腿脚不方便就一直没管。你上去找找吧。”
范原重说着话也柱拐上了楼,孟昕跟在后面,看他用钥匙打开那两间房门。
一间是杂物的,一间是卧房。
卧房还维持着原主人离开时的样子,范原重看来是一点都没动过,包括床上搭着的衣服,没来得及挂到衣架上随手放在沙发上的皮带等等。
范原重去翻衣柜,孟昕站到梳妆台前,拿起只布满灰尘的像框。
原来是她“父母”住过的房间。
“他们没有孩子,去开荒的路上遇到野兽,尸骨都找不着。”
范原重看她盯着像框,摆摆手说,“桌上的东西都收起来放到箱子里,一会儿让人搬去三楼,都没用了。”
孟昕也猜得到这两人没有孩子,自己这个身世,就是硬套的。
事情过去这么久,范原重提起儿子媳妇的死亡,也没什么伤感的样子。
从柜里抱出一堆衣服,他挑了几件出来,“给那孩子穿吧。”
是孟昕“父亲”留下的衣物,虽然过了十几年,但看着还像新的一样,不过布料款式都很平民化,不愧是范原重的儿子。
女式服装倒是质料好些,但都是很老的款。
墙边有两个大箱子,范原重让孟昕把屋里零碎都装进去,剩下的东西都是可以给他们使用的。
“为什么要开荒?日子这么难吗?”
虽然这个地段不算太好,但他有这样一幢房子,如果整体租出去,肯定还是有人愿意接手的。
另找一个小点的房子住,差价应该就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了。
“想得倒美,坐吃山空。而且平时用动哪有你说的那样简单,要花销的地方多了去了。而且草场外围本来就分给我的地,不开出来白白浪费?”
范原重说完沉默了片刻,“其实该我去的,不然就没有后面的事了。”
这是他唯一次露出些对子女的惋惜,很快表情又回复了漠然,“好了,杂物间我再拿点东西出来,剩下的不管你们怎么弄。不需要的,清出去扔了都可以。”
小回在二楼卫生间把自己清理干净,穿上了孟昕给的衣服。
下来时,是很一个很漂亮的少年了。
范原重自己随便弄了点吃的就回房窝着了。
剩下的四个人围坐在桌边吃了晚饭,忽略掉孟昕以外,其他三人诚惶诚恐的表情的话,这餐饭吃得还算和谐。
“小姐,明天还是另安排个地方我们三个人吃饭好了,厨房也可以。”
“是啊是啊,这样坐在一张桌子上,我实在不消化,本来可以吃三碗,我只吃了两碗。”男工说。
小回点头,“我也是,本来可以再添的。”
孟昕一直劝他们多吃一点,省得剩下,可能是因为贵族小姐同桌太过紧张的缘故,哪怕这样劝着,也还是剩了菜下来。
虽然是个假贵族,但在别人眼里,身份还是云泥之别。
孟昕也不纠结,同意他们可以用厨房那张小桌吃饭,这三个人终于舒心了。
月工的工钱是每半月结算一次,第一天试用下来孟昕满意,两人就高高兴兴留下来了。
第二天一早,女工接了孟昕给的碎矿,承担了出门买菜烧饭的重任。
男工跟小回还有孟昕三个人,就一起继续收拾屋子。
范原重早餐依旧是自己煮的糊糊汤,烂腌菜。
孟昕跟男工修复剩下的阳台栏杆时,就看着他杵着拐杖,又背着一个黑包出了门。
“老爷是去哪里?腿脚不便的话,为什么不在家休息?”男工问。
因为是爷孙俩,在他们看来,孟昕花钱挺大手大脚的,爷爷虽然抠门一些但总归是一家人。
虽然两人有些矛盾,吃饭分开,说话也疏离,但叫年纪大的老人天天这样往外跑,似乎不是太好。
“他有自己的活要干。”
男工管的是宽了点,孟昕随口应了一声,又指挥他把右边的栏杆再多钉几颗钉。
知道自己多话了,男工埋头苦干,效率飞起。
女工很快买了早餐要用到的食材回来,看到老爷已经出门,不住埋怨菜场人多太挤才耽误了时间。
孟昕说了他们分开吃,以后不必准备多一个人的饭菜,女工就没吭声了。
后来男女工私下交流,确定这祖孙俩不对付,以后少提,孟昕耳朵清静许多。
等二楼彻底改造成能住人的样子,已经过去了四天时间。
这四天里,每天早上范原重都会柱着拐杖出门,一直到临近晚上才回来。
孟昕观察过他的鞋子,鞋上经常沾染泥土和草屑,拐杖也是一样。
看样子像是去哪里做了农活?
可是范原重自己院子里的菜他都很少管,偶尔伺弄一下也就在外围浇点水,随手扯几根草,根本不精心照料。
自家园子都懒得进去踩泥,是种了什么田地让他每日这样来回奔波?
还真是个迷。
自从雇了人回来,孟昕第一次出门闲逛。
也算是贯彻了范原重的叮嘱,少出门少说话了。
除了头两天让人进自己房间收拾打扫加固小阳台栏杆,其他的时间孟昕都紧闭房门,并立了规矩,没有她的指示不能随便进入。
只要有人的地方,猫眼兽就只能乖乖窝在软袋里,关上房间才能松散一下。
好在它也乖,有时急躁起来孟昕摸两下就安定了,就是委委屈屈地。
两个成年人倒是没什么好奇心,只是知道小姐养了只怕人的兽宠,小回年纪小,兴趣就格外浓厚,总偷眼去瞄。
底层平民基本不可能进入皇家异兽馆参观,就算听闻过猫眼兽这种东西,怕也很难和孟昕手中这只对上号。
不过年长的人,可能还会记得,毕竟几十上百年前,上城还在鼓励抓捕猫眼兽做探矿之用。
一直藏在身上不是个事,孟昕这次出来,就是准备想点办法,给它做点伪装。
兽宠店有提供这方面的服务,是类似美容的一点小操作,致力让兽宠更讨主人欢心。
比如主人不喜欢兽宠满身鳞甲,但又偏要养这个品种,兽宠店就会使用一种鳞片软化剂的东西,让鳞片彻底软下来贴住皮肤,摸起来滑溜溜的一点也没有粗糙手感。
因为漂亮且手感舒适,这种改造在贵族中很流行。
毕竟养兽宠是为了愉悦心情,谁也不想兽宠什么时候立起鳞片不小心刮伤自己。
除了这个以外,还有给兽宠改换毛色,切除趾甲之类的小操作,甚至觉得兽宠毛发稀疏想做多些,也有独家的种植技术。
孟昕并不想让猫眼兽受种折磨,于是只要了染鳞甲的药水。
这种药水据称是天然的,用一次可以管上近一年的时间,脱落的鳞片重新长出来之前,色彩都会很牢固。
孟昕这样漂亮的贵族小姐,又是第一次进店暂时没摸清喜好,店员当然是极力推荐亮眼的色彩。
比如粉色橘色或者天蓝色之类,这些都是很热门的颜色。
不过孟昕很保守,她考虑了好一会儿,选定了土黄。
“真的要这个颜色吗?如果照您的描述,那染出来可能会像一只城里泛滥成灾的平民土猫?”店员不住去瞄孟昕软袋里藏着那只神秘兽宠,猜测样貌。
“我这只鳞猫染出一定会是最高贵的感觉,怎么可能像只土猫?我就要这种!”
孟昕表现得很愤怒,店员诚惶诚恐,快手快脚打包了染料,一连串地道歉。
他也没胆子再推销本店的全套染色服务,怀着抱歉的心情,一直目送这位贵族小姐远去。
虽然仔细问过染色的步骤,但孟昕还是在心里默念了好多遍,避免回到家里掉了哪一步,把猫眼兽搞到没眼看。
马车经过北街小广场时,孟昕拉开窗帘看了眼曾去的异兽馆和通往展示会的那道侧门。
上回从这里逃离的事,好像还近在眼前。
正准备放下窗帘,孟昕落一辆熟悉铁车上,手忽地顿住。
那是聂城的车。
车里有没有人看不太清,马车速度很快,十数秒时间就经过了广场。
孟昕一直撑着窗帘,到看不见后头的铁车为止。
上来这么久,她好像都忘记了聂城这个人,或者是刻意不去想下面的一些事情。
有些人有些事,注定没了交集。
把精力耗费在这上头,不如想想怎么给猫眼兽染色来得实际。
经过菜场时,孟昕让车夫停下。
这里肉摊的老板收了她的订金,每隔三天会订一次新鲜鱼肉,今天是上次约定好的取货时间,以后没有意外的话,就固定在这个摊位买猫眼兽的口粮了。
取了肉回去,正撞上范原重回来。
今天似乎要早些?
准备打声招呼,孟昕发现范原重脸色有些难看,脚步也放得极慢。
推开院门的时候,他身体甚至偏斜了一下,差点摔倒。
孟昕赶紧快步上前扶住,触手之处竟湿润一片。
“你受伤了?”孟昕讶异。
“进去再说。”
范原重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全凭着一股毅力走回来,若不是孟昕扶住,真是一头趴到地上起都不起不来。
扶他进了屋,范原重不肯在大厅呆,执意要进房间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