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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婚前你不是这么说的! 第49章

松庭 · 重生小说 · 484 KB · 2025-10-08 10:59:55

第49章

  ……头好痛。

  恢复意识的第一时间, 萧其沅的后脑传来尖锐疼痛。

  怎么会这么痛?

  他这是在哪里?

  混沌的记忆慢慢复苏。

  他记得,昨晚应该是在歌楼听曲。

  清河公主新谱的那首《金兰赋》虽说别有用意,可单论词曲,皆是上品, 各地歌楼都十分盛行。

  然后……

  萧其沅想起来了, 他见到一个长得跟仙子似的小美人。

  小美人似乎在找人, 细眉微蹙,杏眼纯澈, 一派天真清新的模样。

  萧其沅素来怜香惜玉, 见状连忙上前询问, 不料那小美人却笑吟吟的反问他的姓名。

  他自然无有不答。

  再然后——好像挨了一棍子。

  萧其沅想抬手摸摸自己的腚。

  如今世道艰难, 达官贵人好男风者并不少见, 他样貌还不错, 有此顾虑并不算多想。

  谁料这一动, 萧其沅忽而发现自己手脚被缚,动弹不得。

  “你醒啦?”

  右侧响起一个清凌凌的女声,萧其沅警觉抬头, 却正对上一张色若春晓的娇靥。

  她正在案几前写着什么,见他醒来,对身旁抱剑打着瞌睡的少年道:

  “长君, 他醒了, 给他解绑吧。”

  萧其沅审视她片刻:“……清河公主?”

  骊珠意外地眨眨眼。

  “那个灯台,正是当日裴照野从我这里买的,我道他一个不爱看书的人装什么文士,原来是赠予公主的啊。”

  萧其沅朝案几一角瞥去一眼:

  “公主竟也随身携带,看来果真钟情。”

  萧其沅听到了江水声,证明他们现在在船上, 出行还随身带着一只灯台,要么钟情这灯台,要么钟情送灯台的人。

  骊珠搁下笔,打量了他一会儿,温声道:

  “萧郎君果然是聪明人,难怪生意做得这么大。”

  “……”

  萧其沅唇边笑容一凝。

  长君解了他身上绳索,萧其沅活动了一下手腕,思绪转得飞快。

  这小公主抓他,是因为他在民间贩私铁的生意?

  “萧郎君不必惊惶,我只是一个无权无势的公主,不管是私铁还是私盐,自有其他官员来查,并非我的职责,我无意伤害你。”

  仿佛知道他在担心什么,骊珠笑了笑,橘黄色的灯烛令她的神情看上去很是亲切无害。

  萧其沅也恍惚了一下。

  确实。

  真要杀他或是抓他,还给他解绑做什么?

  态度还这么好,笑得这么甜,搞得他心跳都快了点。

  ……诶等等,差点被她糊弄过去了。

  “那公主大费周折将我‘请’到这里,又是打算将我带到哪里去?”

  萧其沅眼中警惕不减。

  “雁山。”骊珠咬字坚决。

  “……绛州平宁郡那个雁山?”

  萧其沅狐疑看她:“公主带我去雁山做什么?”

  骊珠只是笑。

  他怎么会不知道她去雁山是做什么。

  她让长君将一个匣子呈上来。

  “为请萧郎君前来,令你受了些皮肉之苦,还请萧郎君收下此匣,就当做伤药费和路费了。”

  萧其沅接过匣子,掀了条缝。

  只一点些微烛光映进去,就能看到里头的流光溢彩。

  ——一匣子的夜明珠。

  昼视之如星,夜望之如月,这是价值连城的宝物。

  骊珠道:“事成之后,还有一匣合浦珠。”

  真是一个巴掌一颗甜枣。

  巴掌虽然有点疼,可这甜枣又实在甜,叫人想拉下脸来拒绝都难。

  萧其沅合上匣子,收入袖中,恭敬道:

  “公主真是太客气了,草民力所能及之处,公主尽管吩咐。”

  骊珠默默松了口气。

  “明日到岸,烦请萧郎君替我从中牵线,约见雁山吴炎,李达二人。”

  吴李二人正是雁山起义军的领头人。

  萧其沅并不意外,看在夜明珠的面子上,笑眯眯应下。

  待萧其沅离开后,侍立在旁的玄英忍不住道:

  “公主出手未免也太奢侈了。”

  一匣子夜明珠,哪怕在皇室也不多见。

  “留在库中也是积灰,这个萧其沅做的是私铁生意,肯定不缺钱,给得太少,我怕他不仅不帮忙,还起歹心出卖我们。”

  骊珠重新提笔。

  她不得不承认,自己就是胆子小,所以做事求稳,步步都小心。

  就连此刻写信给宫中,她都写了一模一样的两份。

  玄英一边给骊珠斟茶,一边道:

  “公主去见雁山起义军,就打算用这个说服他们?”

  骊珠嗯了一声,信中所写,是前世由她提出,又由裴照野和几位大臣商议细节,反复斟酌后确定的一条军政。

  什么起义军,什么山匪,都不是南雍最在意的问题。

  “南雍朝廷上下,最在意的是朝中无兵可用,只要我能解决这个问题,即便裴照野真的去宛郡夺粮,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她提笔给两封信写上最后的名字。

  一封寄给她父皇,一封寄给太傅。

  之所以这么多此一举,是因为骊珠担心她的信被覃敬截下。

  换做以前,一个公主的家书无人会看,但现在她领伊陵,外人不知,朝中不可能不知,覃敬必定会防备着她。

  骊珠在朝中没有势力,唯一可以依靠的就是太傅。

  假如父皇看不到这封信,太傅看过,也一定会替她在朝会时呈上。

  如此谨小慎微,反复斟酌,骊珠这才稍稍安心。

  准备吹灯入眠时,给她铺床的玄英忽然道:

  “……这个小包袱里面是什么?”

  骊珠顿时扑过去摁住。

  “是……是我的小衣。”骊珠声音微弱,似是羞赧。

  玄英奇道:“小衣怎么了?你的小衣都是我日日清洗的啊。”

  “……好玄英,总之,这个包袱就放在这里,不必打开,可以吗?”

  玄英虽然觉得奇怪,然而她摸过,里头像是衣物之类的东西,也就没有多问。

  玄英和长君关上了舱门。

  黑暗中,骊珠这才做贼似的,默默抱住了那个小包袱,耳根有些热。

  这里面装的是裴照野落在官署内的衣物。

  这趟前往雁山,不仅裴照野不在她身边,就连陆誉也被骊珠留下来镇守伊陵,以免郡内和红叶寨无主,被人钻了空子。

  骊珠很害怕。

  她怕她不能说服雁山的起义军,更怕裴照野一时冲动,做出了不可挽回之事。

  覃敬若在朝中拱火,一道诏令就能将反贼的名头烙印在他身上。

  ——覃家人似乎很想要他死。

  虽然骊珠并不知道其中缘由。

  裴照野现在在做什么呢?

  可千万要等等她啊。

  抱紧了那个还残留着他身上气息的小包袱,骊珠阖上眼,浓睫不安地微微颤动着,一夜浅眠。

  -

  萧其沅是个称职的生意人,收钱办事,半点不含糊。

  不过一日,他就替骊珠牵上线,约好了时辰地点,让骊珠在一处四面不易埋伏的湖中亭内见到了吴李二人。

  “……流民兵?”

  吴炎、李达二人拧着眉头,皆面露不解地看向萧其沅。

  李达:“这公主啥意思?俺听不懂,老萧,你来给俺们解释解释。”

  骊珠捧着杯子饮了三盏,说得已经口干舌燥,见这个叫李达的还是面露呆色,简直火冒三丈。

  萧其沅还没开口,他旁边的吴炎道:

  “她的意思是,只要我们不反朝廷,给粮,给钱,给官衔,让我们在这里招兵买马。”

  “那她方才又说不算真的官!”

  “流民兵不渡燕水,不入雒阳觐见,只能驻扎在朝廷规定的地方,由朝廷调动,更像是朝廷养在南方与北地之间的私兵——公主是这个意思吧?”

  骊珠看着眼前这个皮肤黝黑,面色沉静的汉子,点点头。

  总算有个能听懂人话的了。

  李达勾肩搭背,拉着吴炎去另一边交头接耳,隐约有对话声飘来。

  “……什么意思?又要招揽俺们,又把俺们当外人?”

  “她给粮,十万石,还要给雁山的乡亲们三十万石。”

  “薛家也给粮给官,还不受这等鸟气!”

  “薛家答应给的官,现在就能给上?”

  吴炎话少,看问题却很敏锐:

  “而且,真让咱们入雒阳,你敢吗?咱们反过朝廷,万一要报复咱们呢?只要朝廷给钱给粮给地,还给个正儿八经的官做,既自由,又不是反贼,俺觉得好。”

  两人商议了多久,骊珠就忐忑了多久。

  然而面上还不能露出分毫焦躁,以免让人知道,她其实根本拿不出四十万石粮。

  这几日,她不惜成本,也只凑够了五万石。

  骊珠从来不做这么没把握的事,这次也是被逼得没办法了。

  ——只有拥有流民军这个名义,许多事才能师出有名。

  反抗朝廷的起义军,不废一兵一卒,变成为朝廷所用的流民军。

  裴照野也不是去宛郡夺粮,那是依照朝廷的政令,从宛郡常平仓内取走流民军所用的军粮。

  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

  良久。

  两人商议结束,吴炎道:

  “先开仓放粮,不用给我们,给乡亲们,三日之内,至少十万石,看到粮我们就归降。”

  骊珠眼前一黑。

  三日之内!?

  “……不能再多几日吗?十五日?十日?”

  朝廷廷议需要时间,但起义军却需要尽快归顺。

  朝廷早一日看见成效,才会早一日认同流民军的提议。

  裴照野也能赶在被扣上反贼的帽子前,得到流民军这个名义的庇护。

  吴炎摇头:“太久了,你要是故意拖延时间诓骗我们呢?就三日,多一日都不行,看不见粮,我们雁山军会自己去县里取。”

  “……”

  长君摇着橹,将骊珠一行人送回岸上。

  若非萧其沅还在场,骊珠早已抱着玄英崩溃大哭,可现在,她还得强撑着,绝不露怯。

  “公主!公主!!”

  忽而间,岸上传来几道熟悉嗓音。

  骊珠几乎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觉,抬眼望去,确是顾秉安与丹朱的身影。

  “你们怎么会在这里!”

  骊珠涉水下船,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迎上两人略显憔悴的焦急模样。

  丹朱握住骊珠的手臂,急声道:

  “公主,大事不好,山主被那覃戎老贼所擒,危在旦夕,还让我们交三十万石粮,公主快想想办法——”

  骊珠被丹朱攥得手臂生疼,又听闻她所言,如猛遭一棍,心脏骤然重重一跳。

  “怎么尽挑着坏消息说!”

  顾秉安将丹朱拉开,冷静了片刻才道:

  “公主,山主从覃戎手中夺回三十万石粮,临走时命我们押送十五万给公主,自留十五万。”

  “然覃戎以山主性命为要挟,逼我们送回粮草,我等不敢自专,遂带着所有粮草前来,交还是不交,请公主给个决策。”

  骊珠的世界安静了片刻。

  “……别急,先从头到尾同我说一遍,到底发生了什么。”

  顾秉安这才简述了一遍。

  听完事情始末,骊珠虽然心焦如焚,却并不太意外。

  裴照野就是这种赌性很大的人。

  明知道宛郡大营离一线谷不远,仍然要追,赌的就是宛郡驰援不及,他能全身而退。

  既然是赌,就有赢又输。

  前世两军对垒,南雍兵弱粮少,北地却兵强马壮,只有他敢赌,他也赌赢过很多次。

  唯一输的那一次,就输了命。

  “没关系,来得及。”

  骊珠握住丹朱和顾秉安的手。

  她的手很小,除了一点习字留下的茧,白净细腻得如同羊脂玉,触而生温。

  此刻软软地包裹着两只大手,有种奇异的力量,随着她的眼神一并传递而来。

  仿佛她早有预料,或是早就经历过一次,并不慌乱。

  丹朱和顾秉安望着她,也不知为何,莫名地平静下来。

  “管好红叶寨的弟兄,让他们在郊外驻扎,切莫生事,等我消息。”

  骊珠像是在对他们说,也像是在对自己说:

  “我会救他,这一次,我一定能救他。”

  -

  寒星照夜,宛郡覃宅内。

  今晚北风忽起,门外灯笼晃荡个不停。

  覃戎将书信重重摔在地上,灯烛扑了一下,他破口大骂:

  “……这真是玩了一辈子鹰的人,被鹰啄了眼!这个清河公主,平日装得柔柔弱弱,骂一句能哭三天的窝囊废,竟然能把我兄长给耍了!”

  郭夫人拾起木牍,扫了一遍。

  “莫非她寄信时,就猜到信或许会被尚书令大人扣下,所以提前备了两份?”

  “我兄长当然要扣,也不看看她都想了什么鬼主意。”

  覃戎伤还未好全,稍微发怒,便胸口剧痛无比。

  他摁着胸口,满头大汗道:

  “有了这个什么流民军,地方就有了直属朝廷的兵力,日后无论外战内战,能仰仗的就不只我们覃家了!”

  郭夫人沉思片刻:

  “流民军不过临时征召而来,没有经过常年训练,也不够忠心,恐怕不堪驱使。”

  “这不重要。”

  覃戎目光如炬,一字一顿道:

  “重要的是,朝中一旦应允,公主就有兵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之前公主在伊陵郡做的那些事,大家尚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兵,性质就全然不同。

  可最让人咬牙切齿却无可抗拒的是——

  外敌当前,南雍需要兵。

  理论上公主不可干政,不可掌兵,然而国家存亡的大事面前,哪怕是伦理纲常,也得往后让让。

  到底什么时候开始的?

  怎么一夜之间,这个不起眼的公主就站稳了脚跟,不是那个沈负一推就倒,无处哭诉的小窝囊了?

  覃戎:“……我现在就得杀了裴照野。”

  郭夫人却摁住了他的剑。

  “倘若公主为他请旨,让他做了这个流民帅,找你要人,你当如何?”

  “……裴照野抢我三十万石粮草,我杀他难道杀错了?”

  “夫君莫忘了,常平仓里的粮,或低价卖出,或直接送,本就该给绛州赈灾,而非覃家私产。”

  郭夫人平静垂眸:

  “这些事,不放在台面上说,不重要,可真要是计较起来,夫君难道就能全身而退?”

  覃戎难以置信:“……要是让他活着出去,成了清河公主的左膀右臂,那还了得?”

  “夫君莫急,此事尚未决断,陛下愿不愿意让公主来执掌流民军,更是一个未知数。”

  郭夫人扶着他的手,缓缓收剑。

  “但在这之前,夫君绝不能取裴照野的性命。”

  不只郭夫人如此作想,同在覃宅内的覃珣,亦如此对家中医师如此嘱咐。

  “……怎么五日过去,他还昏迷不醒?”

  医师只说伤势太重,然而又说此人体质极佳,脉象强劲,的确不该昏迷这么久。

  覃珣拧眉,嘱咐了几句,便让医师下去煎药了。

  他抬脚朝屋内走去。

  裴照野绝不能死。

  抛开政治上的诸多顾虑,单凭自己没能让三十万石粮送到骊珠手中,而裴照野却拼死相送,他便不能让此人就这么死了。

  裴照野这样一死,骊珠必会永远记着他,念着他,心中更不可能再有旁人。

  只是……

  以他这样的强悍的身体,当真伤重成这样,能昏迷五日不起?

  覃珣看着四肢都被捆在床榻围栏上的男子,上下扫视,细细打量。

  忽而间,他的视线落在系着绳子的一段围栏上。

  覃珣伸手拨了一下。

  那截木头竟然是断的!

  覃珣心头大骇,猛然后退两步,正欲大喊,却忽然眼前一黑。

  一道如高山覆压而下的力道将他整个人死死压住,与此同时用什么东西勒住了他的嘴。

  “嘘——”

  面色苍白的裴照野没发出任何声响,踩着覃珣的背脊,三两下便把他那身干净名贵的衣料扒了下来。

  覃珣愤怒挣扎,但仍然极为耻辱地被裴照野扒了外袍,结结实实地捆了起来。

  裴照野褪下他那身脏衣。

  撕扯间,他身上的伤再度浸出血来。

  他装死五日,只被人灌了点米汤,此刻头重脚轻,但仍然勉强撑着,换上了覃珣的衣袍和发冠。

  裴照野照了照镜子。

  外面的狐裘连他脖颈上的淤痕也一并遮住,看不出端倪。

  “很合身,你要不来,我还真不知怎么逃出去呢。”

  他笑了笑,把自己换下来的脏衣随便团了团,塞在覃珣的嘴里堵上。

  覃珣的眼神简直恨不得活吃人。

  裴照野回忆了一下这个公子哥平日做作的步伐姿态,这才推门而出。

  他们身形相似,天色又黑,仆役不会抬头审视主人,只要避开人群,不会那么容易被发现。

  事实也果真如此。

  冬日天寒,院中只有几盏石灯微亮,覃宅内人人行走匆匆。

  裴照野不辨方向,在宅子里转了一圈,无人认出他。

  只是几次快要出去,又见门洞处灯火太明,闲杂人太多,不得不调头往回走。

  看来逃出房间不难,想出这个大门却不容易。

  换做旁人,此刻早就心如乱麻,慌得不知所措。

  然而裴照野本就是极为大胆之人,不仅不慌乱,他转来转去,发现自己似乎翻进了覃戎的房间,还拉开窗边的妆奁瞧了瞧。

  里面全都是极为名贵的珠玉珍宝。

  裴照野想到了覃戎的那句天生的贼骨头。

  扯了扯唇角。

  呵呵。

  他还没见过,什么叫贼不走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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