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别怕。”林骁深吸一口气, 稳住自己的语调:“宁宁,我喜欢你,我想请你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他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可我不能随随便便地对待你, 更不能轻飘飘地说出这些话, 所以我才准备了戒指,还有鲜花, 关于鲜花, 很抱歉,我没有找到还开门的店, 如果走的再远一些, 我怕回来你就已经睡了, 所以只好先用这盆玫瑰代替。”他指了指茶几上那盆玫瑰:“等明天我再补一束正式的。”
他说得太认真了, 一双眼睛紧紧追随着她。
于宥宁也看着他, 只是忽然就松了口气。
对于林骁把表白弄的这么正式, 她毫不意外,他本身就是个严肃且认真的人,所以表白一定也会郑重其事。
而且随着林骁的表白, 她终于敢直面自己的情绪。
她必须承认, 从相亲那天开始,她对林骁就是不一样的, 那种感觉很奇妙,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莫名觉得熟悉, 他的眉眼,他的轮廓,他说话时微微抿唇的样子, 都像见过无数次。
起初,她只以为这种感觉是因为林屿,毕竟他们长得有七分像,可相处久了,她发现不只是这样。
他搬到楼下,她每天早上出门都能看到他的车;他们在便利店偶遇,她开始习惯中午吃饭的时候旁边坐着他;他替她挡酒,她心里那点不安在看到他的瞬间就消失;他们在工地碰上,她被同事调侃时嘴上否认,心里却没有真的生气。
他们之间一直存在着一种若有似无的暧昧。
而她一早就发现了。
可她既没有刻意避开他,也没有划清界限。
她让自己相信,那些“偶遇”真的只是巧合,那些“帮忙”真的只是顺手,那些对视真的只是无意。
直到那晚和妈妈一起跳广场舞阿姨说“你们真般配”的时候,他没有否认,他站在那儿,带着那个淡淡的笑,像是什么都默认了。
那一刻她忽然发现,她一直在骗自己,她不是没有察觉,她是不敢承认,承认自己对他有好感,承认自己享受他的靠近。
可问题也在这儿,她对林骁的好感,到底是因为林骁这个人,还是因为,他像林屿?
他们像也不像。
林屿像七月的艳阳,会在大街上突然抱住她,会在她生气的时候耍赖撒娇,会一天给她发上百条消息,从早安聊到晚安。
林骁不一样,林骁是沉稳的,克制的,话不多但每一句都恰到好处。
她分得清林屿和林骁,可她怕自己只是因为忘不掉林屿,所以才对长得像他的林骁有好感,如果是这样,那就大错特错了。
“宁宁。”林骁的声音从下方传来,低沉的,温柔的:“你不用现在回答我。”
“我说了,只是想请你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不是要你现在就答应什么。”他停顿了一下:“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我察觉的到,你对我是有感觉的,但你怕这些是因为林屿,对吗?”
于宥宁的心猛地一缩。
他仰视着自己,目光沉静又温柔。
“但我告诉你,我不怕。”他说:“我不怕你分不清,我不怕你需要时间,我不怕你犹豫,不怕你退缩,我甚至不怕你把我当成他!”
他的声音微微顿了一下:“因为我知道,我不是他,我跟他长得像,但我不是他,我会用时间证明给你看,用每一天,用每一件事。”
他转身抱过茶几上那盆玫瑰。
“这盆花我养了快一个月,买回来的时候只是一根光秃秃的枝条,我每天浇水,每天看它,等着它发芽,等着它开花。”
他仰头,目光虔诚:“我等得了。”
于宥宁的眼眶忽然有些发热,她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我……我需要时间。”
“好。”林骁说:“我等。”
他们就这样静静的对视了好久,看的她脸上发烫,最后还是那句:“我需要时间。”
“好,宁宁,我不急的,我等的起。”也好,至少她没再想跟自己解释清楚了,林骁笑了笑,转而解释起下午的事情来:“今天下午那种情况,以前也有过,但我都是自己买水喝,我不会喝别人送的水,除了你给的,其实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我虽然三十了,但的确没谈过。”
于宥宁抿唇淡哦了一声,她就知道他会跟自己解释清楚,不让自己误会,总之,只要是林骁,好像所有事情都会变得很踏实,很安心。
“我先上去了。”
“好,我送你。”
林骁陪着她上楼,于宥宁轻轻的打开门,没敢开灯,林骁也自觉的压低了声音:“晚安,宁宁。”
于宥宁回头看了他一眼,走廊的灯光落在他身上,他站在那儿,像一棵树,稳稳当当的,不急不躁的。
“晚安。”她说。
这一晚,于宥宁当然失眠了,但也没有失眠太久,翻来覆去折腾到凌晨两三点,实在是困得眼皮都抬不起来,也就迷迷糊糊睡了。
睡前,她翻出大学时期的旧手机,插上充电宝,等电量有个百分之五才按下开机键。
还好,还能用。
屏幕亮起来,壁纸还是那张图,她和林屿在操场上拍的,两个人穿着白T恤,笑得都很傻,她没有换,不是舍不得,是忘了。
相册里存着好多照片,她一张一张地翻,那时候林屿还没剪寸头,每次见她都会捯饬一下发型,有时候是括弧刘海,把额头露出来,显得很精神;有时候是碎盖,刘海细细碎碎地搭在眉眼前,显得很乖;偶尔也有完全没打理的时候,头发乱糟糟的,刘海被风吹得七零八落,但他不介意,照样对着镜头笑得灿烂。
林屿是个活泼又热烈的人,像七月的天气:热辣辣的,明晃晃的,毫不遮掩。和他恋爱的两年,甜蜜、快乐。
哪怕他们已经分手,但去到以前一起去过的餐厅、影院,也还是会忍不住想起他。想起他点什么菜,想起他看电影的时候会牵着她的手,想起他会在散场后拉着她去吃宵夜,想起他送她回宿舍时站在楼下不肯走,非要等她上了楼、开了灯、推开窗户冲他挥手,他才肯转身离开。
所以林骁的担忧,也是她的担忧,她对林骁的这种好感,起因很可能就是林屿,是因为他们长得像,是因为他身上有林屿的影子,是因为她还没从那段感情里走出来,所以才会对一个长得像他的人产生好感。
这个念头让她觉得害怕。
她怕自己是把对林屿的感情投射到林骁身上,万一她伤害了他呢?
于宥宁把旧手机塞回抽屉里,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很烦。
而且她烦的原因是,她对林骁有好感,所以才会犹豫,才会烦。
如果她不在乎他,直接拒绝就好了,可她在乎,所以她怕自己不够纯粹,怕自己配不上他的认真,怕自己把一段干干净净的感情,搞成一团乱麻。
还有,她今晚下去见他原本是想着说清楚的,没想到他竟然直接就表白了,弄的她措手不及,完全忘记要说清楚这回事了。
哎。
大概是因为前一晚的表白,隔天中午,林骁没有贸然地跑到便利店等她,他提前发了信息过来,问她方不方便一起吃午饭。
于宥宁盯着那行字看了几秒,回了一句:【今天不行,手头有点事。】
林骁:【好,那你忙。】
没有追问,没有多余的话,于宥宁放下手机,心里说不上是松了口气还是别的什么。
下班的时候,他又发来一条信息,说接她回去,她想了想,还是婉拒了:【不用了,我自己回。】
林骁:【好。】
又是简简单单一个字,于宥宁坐在工位上,看着那个“好”,忽然有点失落,但好像更多的是轻松。
当天下午,林骁喊了一个跑腿给她送去一大束鲜花,粉色和白色的玫瑰混在一起,用浅灰色的包装纸裹着,系了一条丝带,跑腿小哥把它递到前台的时候,整个大厅的人都在看。
她捧着那束花站在前台,脸上一阵一阵地发热,陈娟从柜台里探出头来,眼睛都亮了:“哇,谁送的?你们家林总?”于宥宁没理她,把花抱进了办公室,
于宥宁看着那束花,忽然就想起了以前,林屿追求她的时候,也很喜欢送花。
普华大学:
大二下学期伊始,于宥宁报名参加了学院的社会调研活动,要跟着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出去做实践,林屿照旧一早就等在她宿舍楼下,只是今天抱了一大束红玫瑰。
“宁宁,给你的。”他穿了件米白色的卫衣,戴个棒球帽,一见她就笑的眼睛弯弯,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
于宥宁看了一眼旁边的室友:“林屿,你的心意我收到了,花你自己带回去吧。”
林屿油盐不进:“宁宁,你今天是不是又要出去调研?我跟你一起吧,我帮你打伞。”
“林屿,我那是去工作的。”对于林屿过分高调的追求,她一开始是很不习惯的,尤其他动不动就抱着花往她班级和宿舍跑,几乎全校都知道计算机系的林屿在追求经管系的系花,但好在他还算听劝,她说了不喜欢太高调,他就收敛了很多,不再大张旗鼓地送花到教室,只在宿舍楼下等。
“我知道,不能搞特殊。”林屿的语气软下来,带着一点撒娇的意味:“那……我就去等你,等你下班了接你回学校,好不好?”
“也不可以,老师有开车,我们坐老师的车。”
“啊~”林屿一声哀嚎,抱着花的手垂下去,整个人像泄了气的皮球:“可是你最近都太忙了,我都好久没和你一起吃饭了。”
一旁的室友终于憋不住笑出声。
其实大家早就默认了他们的恋爱关系,林屿作为计算机系的系草,长得帅、成绩好、又在篮球队,可以算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一入学就开始高调追求于宥宁,还一追就是一年半,虽然于宥宁一直没答应,可林屿锲而不舍,经常去她们班蹭课,一日三餐都去食堂等她,久而久之,大家也就默认了。
于宥宁低着羞红的脸,挽着室友的手快步绕开:“我要走了哦。”
林屿一脸的不舍:“那我等你回来,我等你,宁宁,我等你!”
“噗嗤!”
这下不仅是室友了,就连旁边路过的女孩儿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她只好把头埋的更低,步子迈的更快,可嘴角还是忍不住弯了一下。
等她完成调研返回学校,已经错过了饭点儿,林屿不仅在宿舍楼下等她,还准备好了晚饭,看到她们回来,立刻迎上来,眼睛亮得像两颗星星:“宁宁,你回来啦!辛苦了辛苦了,快吃饭吧。”
两位室友识趣的先走一步,忍不住调侃一句:“你家大金毛来了,我们就先走了啊。”
“诶,”于宥宁想叫住她们,但两个人已经笑着跑进了楼里。
她无奈地转过头,看着林屿,他睁着一双大眼睛,期待地看着她,像一只等着主人摸头的金毛犬。
于宥宁接过盒饭:“我把饭钱转给你哦。”
“宁宁,别转了。”林屿赶紧摆手:“明天中午你帮我刷卡吧。”他哪里会在意这点饭钱,只是于宥宁总是坚持要给,他就想了个办法,让她给自己刷卡,这样就能一直有借口和她吃饭了。
于宥宁习以为常,没再推辞:“好吧,那谢谢你,我先上去了。”
“诶,宁宁,”林屿叫住她,指了指旁边的值班室:“这饭都凉了,要不就在阿姨这儿加热一下吧?我都跟阿姨说好了,借一下微波炉。”
林屿常来宿舍楼找于宥宁,已经跟宿管阿姨混得了朋友,阿姨正嗑瓜子,闻言拿上钥匙站起身:“用吧,注意卫生啊,我去开水房打个水。”
“行,谢谢阿姨。”他把饭盒放进微波炉:“宁宁,坐这儿来。”
于宥宁跟宿管阿姨道了声谢,在值班室的椅子上坐下来。
整顿晚饭,林屿都撑着脑袋,歪着头看她,给她看得都不好意思了。
“林屿,你别这样。”
林屿是个厚脸皮,笑嘻嘻地说:“你吃你的,我看我的。”
于宥宁无奈的抿了抿唇:“你吃了吗?”
“宁宁,你在关心我吗?”
于宥宁:“......”
林屿陷入被心上人关心的甜蜜中,整个人都飘了起来:“宁宁,你什么时候才能答应做我女朋友呀?”
于宥宁:“......”
她还记得他第一次这么对自己说话的时候,自己喷了他一脸饭,还好,现在已经习惯了。
没能得到回答,林屿也不恼,嘿嘿笑两声:“你今天要是不回答我,我就明天再来问,我每天都问,你总能答应我的。”
于宥宁低着头扒饭,没说话。
要说她没被林屿这么长久的追求所打动,那是不可能的,只是她也有自己的顾虑。一是爸爸妈妈叮嘱过,好好念书,恋爱要慎重;二是林屿其实也很受欢迎,哪怕他现在这么高调地追求自己,也同时存在着追求他的女生。
她没有经验,加上林屿的追求太过热烈,她也会担心他是不是三分钟热度,今天喜欢她,明天就又喜欢别人了。
她把这些顾虑压在心底,没有说。
林屿还在旁边絮絮叨叨地说着什么,她没怎么听进去,只是偶尔“嗯”一声。
于宥宁从回忆里抽离出来,目光落在粉白的玫瑰花束上,相比于眼前这束,林屿更爱送她红玫瑰,一大捧,热烈的扎眼,而林骁送的这束是浅色的,温柔的,内敛的。
就像他们两个人: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
作者有话说: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