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北疆
陈秉带回来的佛牙舍利,被皇帝请进了京中万隆寺,而姜闻瑄与阿宣等人,寻宝有功,各有封赏,其中,姜闻瑄谋了个鸿胪寺主簿的差事,是个九品官,尽管官不大,也是个京官。
阿宣那边得了个实惠,为漕帮拿了个“官盐运输”的许可,这可是暴利的行当。
那日皇帝在朝会上提议让陈秉入阁,得到了满朝文武的激烈反对,不外乎是年纪太轻,资历太浅,过往想要入阁,哪个不是四五十岁,五六十岁的年纪?
四十岁的阁老都算是年轻的,更别提三十岁,在此前,最早入阁的,也不过三十八岁,陈秉这边二十五岁的年纪,过于惊吓。
“陛下,万万不可啊!”
“陛下三思!”
……
霍首辅听着群臣反对的声音,忍不住揩一把辛酸泪,要知道他曾经是所谓“祸乱朝纲”的权臣,清流各个都抨击他,现下陈秉还为他分摊了一部分火力。
陈秉有功是不假,可皇帝的过分隆宠,更引起了另一部分大臣的嫉妒心,同朝为官,凭什么你偏得皇帝宠爱?凭什么你封官加爵?
“陛下,陈秉虽有功劳,可年仅二十五岁,入阁者历来需有二十年以上的仕宦经历,若破格提拔,恐怕寒了老臣之心。”
“陛下,陈秉在越州确有政绩,可东南乃富庶之地,换了谁去都能做出成绩,真正的能臣,应当在苦寒之地证明自己!”
兵部尚书出列附议:“陛下,近来北疆不宁,北虏三部屡次犯边,云中总兵年老体弱,急需一位能臣坐镇,臣以为,陈秉既然善于用兵,不如让他去云中总督军务,待得北疆安定,再论入阁之事。”
兵部尚书这话一出,整个朝堂都安静了几瞬,霍首辅的眼神闪动了片刻,心想这老家伙忒毒辣,表面上推荐陈秉,实际上要把他发配到最前线去。
云中是九边重镇中最危险的地方,每年冬天漠北三部都会南下劫掠,去那里,恐怕是九死一生。
皇帝听见这个提议,最初感到荒谬,但又不免产生一种希冀,云中这个地方太重要了,往北便是塞外,往南是关内,正处在游牧与农耕的分界点上。
陈秉能把倭寇给平了,还能想办法把漠北三部给平定了吗?
若是放别人身上,皇帝还不敢期待,可若是让陈秉过去……别的不说,能死在燕云,为国捐躯,在史书上怎么也算是个好名声。
皇帝到了这时,已经几乎放弃让陈秉入阁了,就算强行入阁,恐怕也遭人非议,更是不妙。
“陈爱卿,你以为如何呢?”
此时所有人的目光,都看向了人群中的陈秉,“带病的”陈秉这日被强行抬上朝,分明好好的在家装病,皇帝发了疯说要让他入阁,还和大臣们吵架。
面对皇帝的这番操作,陈秉本人:
——地铁,老人,看手机。
不过操作更骚的还得是兵部尚书,人才,他一个“病弱文官”,居然提议送他去当云中总兵,换而言之就是让他去镇守燕云重镇,约等于去守雁门关。
但这也恰好正中陈秉下怀,本身也不太想留在京城,外放出去,又是当封疆大吏土霸王,有兵又有炮,还能给自家媳妇儿放烟花玩儿。
姜漓喜欢骑马,正好能驰骋塞外,全当是出门旅游。
他的官场之旅,就像是一部公路电影。
再者,这个时代还没有“羊毛衫”,当然,有的话也有,只是相对粗糙,因为羊毛加工最重要的一环,便是将羊毛捻成线,在过去,这纯靠“人工”手捻成线,哪怕搓出火星子来了,也捻不出多少羊毛线。
也因此,在珍妮纺织机出现以前,并没有太多的羊毛需求,而改良后的纺织机出现,纱锭纺线效率能提升几十倍,乃至上百倍,
羊毛的需求,也就跟坐火箭似的井喷。
此去燕云,正好可以威胁(X),忽悠草原部落养羊,再织成羊毛制品,远销海外。
“得陛下厚爱,臣惶恐,臣以为诸位大人言之有理,臣年轻识浅,若骤然入阁,恐难服众,臣愿往云中,为陛下守好北大门,待得北疆安定,再回京听候陛下差遣。”
陈秉这话一落定,皇帝瞪大了眼睛,就连刚才提议的兵部尚书,也是一脸懵逼的状态。
兵部尚书不可置信的看向他:丫的让你去当总兵,你还真有脸去,那当真是朝廷的北大门。
兵部尚书对陈秉谈不上针对,只是心中不满他年纪轻轻,又并非是战功彪炳,却坐上了兵部侍郎的位置,令人感到不忿。
东南倭寇,不过草莽,才被陈秉一介书生玩弄的落花流水。而漠北骑兵,兵肥马壮,能在此立下汗马功劳,才能称的上战功赫赫,才能封王拜相。
兵部尚书故意这般提议,就是在阴阳怪气,想要以此来贬低陈秉在东南的战功,与镇守北疆相比,东南不过尔尔。
朝廷历来看轻海外威胁,认为其对中原威胁极低,甚至不做多少防御,于是才军备废弛,连小小倭寇也敢骑在头上拉屎拉尿。
但这些海盗倭寇也不过是散勇穷寇,顶多上岸劫掠一波,对中原没有威胁。唯独北境铁蹄,倘若挥师南下,当真能踏平中原。
自古以来,多是由北及南,统一中原,鲜少能从南打到北,可见南北防御,孰轻孰重。
兵部尚书这会儿也是一脸的“地铁,老人,看手机”的表情。
“陛下,这这这……”兵部尚书这会儿急了,一张老脸憋成了猪肝色。
皇帝见状乐了,自从陈爱卿来了后,这朝堂越发精彩,也不论结局如何,至少目前皇帝有种“打赢了”的爽感。
“行,那就依卿所言,擢升陈秉为云中总督,兼管宣府、燕西军务,年后赴任。”
皇帝倒也不盼着陈秉在云中干出多少成绩,至少战绩和军功,是不敢奢想的,但他知道陈秉会管理民生,又加上京城农学堂毕业了不少学生,陈秉前往云中,若是能开荒屯田,也是一桩善事。
打仗的事,自然有其他的将军在。
退朝时,皇帝笑道:“若是陈爱卿能在云中干出一番成绩,届时回朝,拟他入阁,诸爱卿不会再反对了吧?”
兵部尚书此时已经是一张“游魂脸”,觉得皇帝在讲鬼故事。
他内心道:到时候陈秉能活着回来,他这个兵部尚书的位置让给他。
“年老了,还能看这么一出戏。”霍首辅走出宫门时,抿嘴一笑,心想无论是皇帝,还是陈秉,都太过于猖狂自信,不过在平倭上取得一点小小的成绩,便敢跟北虏对上。
“自找死路,谁都拦不住。”
旁边的翰林院侍讲学士喃喃道:“就没有一个人发现不对劲吗?二十五岁的云中总督……”
去东南搞搞也就算了,再怎么搞,东南也是富庶之地,而北疆,则事关国家安危,真正的封疆大吏,国之重臣。
那可是掌管十几万的兵马。
霍首辅哂笑一声:“他又能活几日?”
此时几个翰林院同僚走过,嘴里议论纷纷:“倘若陈兄弟在北疆做出功绩,之前给他写的挽联又该换了。”
“祭文越写越长,难以描摹陈兄的功绩。”
……
回到家中,陈秉把这件事告知姜漓,姜漓呆愣了几瞬,没反应过来,“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去哪我就去哪。”
陈秉莞尔:“带你去塞外跑马去。”
“不是喜欢开马场吗?”
姜漓抱住他的脖颈,忧心忡忡:“喜欢倒是喜欢,可北边的战事……我会不会晒黑啊?”
陈秉:“?”
“你这脑袋瓜想法怎么跳的?战事和你晒黑有什么关联?”
“原本我担心战事,后来想想你身体不好,别说是怕你阵亡,更怕你提前病死,这么一想,要是我陪你战死沙场,夫夫双亡,镇守北疆,那咱们俩当真可以青史留美名!”
陈秉嘴角疯狂抽搐,“老婆,你不是清流,却得了清流的病。”
——皇帝该不会也是这么想的吧?
都在给他安排一个青史留美名的好死法。
“谁不想青史留名?”姜漓在他喉结上啃了一口,依偎在他怀里,变得越发黏人,可能他也觉得,两人相伴的日子,一天少过一天,不抓紧时间黏糊着,怕将来后悔。
“夫君,咱们做吧,我在上面,我来动。”
陈秉抱着这么积极状态的老婆,原本一嘴要说的话,全都咽了回去。
这小锦漓,也是一戳一蹦跶。
但这是好事。
又能享受几日自家媳妇儿的精心服务,就是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恍然发现,这不过是陷阱。
姜漓也就积极了个三五天,献上自己的小蛮腰,后来捂着自己的腰,实在不愿意动弹了,又变成了趴在树上的蝉,管你日月穿梭,我自安然独叫。
*
得知陈秉要去云中当总督,对于小心谨慎但野心勃勃蓄谋要争宠的刘一手来说,无异于“天塌了”,还以为自家大人能留在京师做京官,他也跟着水涨船高,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未来的战斗,便是与沈万良之流争夺大人的宠爱。
“现在大人要去驻守边关?”刘一手吓得心惊胆寒,他只是个师爷,熟知海域疆事,对北疆一无所知,也就派不上用处。
他又怕陈秉出事,又怕陈秉把他给辞了,连忙跟陈秉表忠心:“我愿随大人镇守北疆,百死不辞。”
陈秉:“?”
“你这稳重的性子,也愿意去冒这个险?”
刘一手叹一口气:“大人说笑了,刘一手并非怕死之人,倘若能为国捐躯,战死沙场,也好过临阵脱逃,苟且偷生。”
“刘一手舍不得与大人分开。”
陈秉:“……”
他挠了挠腮帮子,搞不懂小刘同志的忠心是哪来的。
另一边沈万良得知陈秉成为了云中总督,他是又喜又怕,喜的是陈秉这丫的遭报应了,皇帝让他去镇守北疆,那可当真是北虏铁骑!
“是皇帝疯了,还是陈秉疯了?打打我们这些倭寇就算了,还敢去面对草原部落的铁骑?”
沈万良等着看陈秉被打得个落花流水,报那“八十万两”银子之仇。
假如他是一只自由自在的丛林小松鼠,他与陈秉之仇,便是他的过冬储存粮全被陈秉掏空了。
可他现在是陈秉的部下,口口声声说了要给陈大人当狗,并且还和刘一手打了赌,他要博得陈大人的宠爱。
“眼下,也正是机会。”沈万良心想,自己的机会来了,他要给陈秉出馊主意。
他要当一个毒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