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煤老板
姜漓日记:
平靖二十一年十二月廿日,早起失败,明日再战。
平靖二十二年元月初三,早起失败,明日再战。
平靖二十二年……
……
姜漓翻看自己的日记本,如果让十六七岁的姜漓知道自己三十岁前后的状态,怕是怎么也不肯相信,一个一年三百六十五日寅时三刻起床的勤奋少年,为何堕落成“明日何其多”的不良夫郎。
睡前的最后一眼,是写日记,看一眼日记本,对着陈秉发誓自己明天绝对早起,到了第二日,睁开眼睛,瞥见了坐在床头看书的自家夫君,傻笑两声,抱紧被子蹭过去,继续睡大觉。
好不容易彻底清醒,立刻甩锅:“夫君,你怎么不叫我?”
“不忍心喊你。”
姜漓听了这话很是受用,拿起自己的小日记本,写下今日又又又早起失败的记录,陈秉瞥他一眼:“你这日记本,跟亲手写下黑历史有区别吗?”
“啊?还是要记住,用来督促自己。”
陈秉评价一句:“正经人谁写日记。”
姜漓哼一声,起床换上衣服,对着小崽子们输出两句,独自出府溜达一圈,买了一堆烧饼糕点回家,不论再怎么睡懒觉,每天必须出门溜达这件事,是姜漓刻进骨子里的习惯。
他是个在家里待不住的人。
他的夫君正好相反,他夫君是那种可以一个月不出大门,甚至是一年不出大门,非常适配“金屋藏娇”的死宅宅。
所以陈秉说自己去云中当总督,还说带他去塞外骑马这件事,姜漓并不敢太相信他内心真的喜欢愿意,还是为了他做出牺牲。
陈秉这边却是自认非“真宅”,他秉着非必要不出门的信念,日常随性而至,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一切随心,如果他两个月不出门,不是他不喜欢出门,而只是他暂时不想出门。
“一切都只是你的托词。”姜漓表示自己不相信,他夫君就是不喜欢出门,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小姐。
“若是去到云中,条件艰苦,还是趁早做出准备,我可舍不得你受苦,听说那边有温泉,咱们找一处能挖出温泉的地方盖个庄子如何?再种上你喜欢的花花草草,种些药材,桃花梅花都能种吧?”
“要不再养几只鸡,养一些小兔子,猫猫狗狗都养上……”
自家夫君还没前去赴任,姜漓已经在设计未来生活的图景,首先,得给自家老攻盖个房子。
就跟当年成婚时一样。
普通的房子不得行,必须是带温泉的调养庄子,冬日住在温泉山庄,夏日住在避暑山庄,如此方可生活。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陈秉枕在他的大腿上,想着这就是老夫老妻的默契。
老婆已经心灵手巧的学会了饲养他,而他这口软饭越吃越香。
姜漓忧愁地叹了一口气:“听说云中重边,陆路不便,水路不便,军户居多,百姓贫苦,漠北诸部年年南下劫掠……过去能做点什么生意?”
“要不只能坐吃山空,带着我家夫君吃咸菜啦?”
姜漓俏皮眨一下眼睛:“夫君,你这口软饭不好吃了。”
陈秉摇摇头:“夫君自有生财计划。”
“我听舅舅说过,边市贸易非常繁荣,只是时断时续,且只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夫君你若是前往云中,可以从‘边市’方面着手。”
陈秉:“夫君这条生财计与边市无关。”
“那是什么?”
陈秉:“他们打发我去守边,倒是送了一座金山银山给我,漓哥儿你可知道,云中盛产一种黑色的石头,当地人称‘石炭’,周边的山里,露天石炭随处可见。”
姜漓问:“这种石头值钱吗?”
“不值钱,但我可以让它变得值钱。”陈秉笑着捏了捏他的脸,“让我家漓哥儿当煤老板。”
姜漓皱了皱眉:“你说得这种黑色石头能做首饰?好看吗?”
陈秉:==
“宝贝儿,你想到哪去了?”陈秉拖着腮帮子,佩服自家媳妇儿的脑洞,不过,让他带着自家老婆去挖煤,似乎也不是什么浪漫的事情。
云中周边,也就是陈秉即将管辖的地界,拥有数不清的煤炭资源,但是在古代,煤炭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这一点,可能违背了不少人的常识。
明明古代缺柴火,为什么不烧煤炭?
但其实在人口大爆炸,也就是清朝摊丁入亩,废除了人丁税,又加上红薯玉米等作物广泛传播后,人口剧烈膨胀,才导致古人生态环境极度恶劣,也就是说,清朝百姓生活水平环境质量,反而比前几朝百姓更惨,吃不上饭,用不上柴,人口激增,森林都被砍秃了。
普通的柴火足够烧,便不会有人去用煤炭,首先烧煤炭味道很臭,有一股硫磺味,其次就是煤炭开采艰难,还会莫名其妙“爆炸”,古人哪知道不能带明火下矿?更不知道空气中还有可燃烧爆炸的气体……再者,就算煤炭采出来,如此“沉重”的炭,运到外地去,这炭价也堪比金银,烧出来还有臭味,图啥呢?
气味臭、开采难、运输麻烦,因为这些种种原因,煤炭的利用率并不高,是底层贫民老百姓,实在没东西可烧了,才会用这玩意取暖。
但也因为古代认知底下,贫民烧煤炭不知道烧炭需要开窗,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每年烧炭都要死一大堆人,于是古人也觉得烧煤炭不吉利,烧着烧着指不定就死了,更不愿意碰这东西。
“这种叫做石炭的东西,可以烧火取暖——用来烧瓷烧琉璃更是极品。”
“用煤炭冶铁,炉温更高,冶炼时间更短,铁的质量也更好,同理,用它来烧瓷器,炉温更高,烧出来的青花瓷质量更佳。”
姜漓摇摇头:“真有你说得那么好,为何不值钱?”
“说再多都不如亲眼一见,到时候咱们漓哥哥便知道了,你就安安心心等着当煤老板吧。”
陈秉笑着搓了搓他俊俏的脸,“夫君这口软饭只会越吃越香。”
“有时候打瞌睡都会有人递枕头。”
走一步看一步,比起什么驻守边关的活,陈秉更期待老婆当上煤老板,所以先定一个小目标,统一煤矿,收煤矿税,不愁这总督的日子不好过。
正所谓靠山吃山,靠山吃海,上哪都物产丰富。
没了海鲜,改吃羊肉。
*
过了正月,陈秉远赴云中上任,这一回,太子同样亲自送到了城郊,回京这段日子,陈秉每七日去东宫讲学一次,或是太子亲自登府,师徒之间交流更甚。
这么几年下来,陈秉也算是认了这个徒弟。
……徒弟还有儿子了。
明明他才是二十岁的年纪,就仿佛成为了张三丰的辈分,三代徒孙都出来了。
陈秉抱过说话还不利索的小皇孙,太子的长子,是个精致漂亮的小哥儿,只是眉间没有孕痣,旁人都当他是男孩,唯独太子妃等人知道真相。
“先生,孤恨不得与您同去。”太子两眼泪汪汪的望着陈秉。
陈秉则想着太子和皇帝真不愧是父子,实在太多情。
陈秉冷心冷情,除了伴侣姜漓和两个亲生孩子,他向来吝啬于给出自己的感情,或者他本身并不太相信所谓人类之间的感情。
他总像是一个游离于世界之外的人。
若是用心理学上来解释,他这种人可能偏向于回避型依恋人格,却又并不典型,尽管陈秉感觉自己在某种程度上情感疏离,但他和姜漓的关系,这几年不也是很好吗?
大概也是姜漓的情感外放,对他的依恋更甚,仿佛全身的细胞都在跟他说,自己喜欢他,像个狮子座的大狗狗。
也不仅仅如此,从小到大,迷恋追求陈秉的人很多,但他却很少亲近这些人,他能回应姜漓,更多是内心真正的喜欢。
写进基因的喜欢,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便知道自己对这个人不排斥,身体的细胞,愿意与他结合,这是一种玄妙的体验。
这也让相爱这种事情,变得有几分像是老天注定,又像是基因的决定,天然就对某类人,某类长相性格有所偏好,像是两块磁铁,不受控制的碰撞在一起。
怪不得古人也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情深。
“太子殿下照顾好自己……”陈秉内心无动于衷的说些关切的话,像是一个外星人初次学着说一个地球人的话,他内心没什么分别的难过和不舍。
小时候父母也曾教过他说这样的场面话,他的内心同样无波澜,从小认识的朋友分开绝交,也并不会十分难过……他就是这样一个冷心冷情的人。
看着对方的深情,陈秉时常怀疑真假,或许对方是真的。
至少和姜漓相处几年后,他姑且愿意去相信这些感情是真实的。
“夫君,快快,上马车吧!”姜漓笑着探出头招揽他进来,马车里已经烧好了炭火,两个娃排排坐着互相喂糕点。
陈秉拉上车帘,坐了下来,姜漓依偎在他身旁,将身体贴在他的臂弯里,陈秉搂着他的腰肢:“总像一只小猫儿。”
“我哪里像猫?分明是一只小老虎。”
陈秉莞尔:“欢喜的咕噜噜声音藏都藏不住。”
姜漓和猫儿一样,情感外泄,高兴的时候,尾巴高高的竖起,发出咕噜噜的响声,虽然不说话,却告诉旁人他有多欢喜。
这种无声透露出来的欢喜,更加动人。
两个娃吃饱喝足后,挤在一起睡成团,陈秉将姜漓抱进怀里,咬着他耳上戴着的银环,姜漓缩了缩身体:“别扯,疼……”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我知道嘛,不可损伤。”姜漓捂着自己的耳朵,为了佩戴金蝶耳饰,他现在一个耳朵上三个耳洞,都快赶得上那些外邦人,陈秉摘了他的耳饰,让他放任耳洞自己长满愈合,姜漓不太愿意。
他都吃了那么多苦,万一下次还要戴呢,愈合了再扎耳洞多疼啊?
于是佩戴几个小小的银环,还没有小拇指指甲盖大小,用作装饰,避免愈合。
“知道疼了,下次还敢不敢?”陈秉心头未消的暴戾便是来源于此,他把姜漓放在心上,当心肝宝贝的疼,舍不得他受半点损伤,而他却自己伤害自己,即便是为了取悦他,心里的那股怒火和烦躁愈演愈烈。
他的心肝宝贝受到伤害,他便想杀人放火发泄,那日的兵部尚书正巧撞上枪口。
若是当日几人说话不对劲,陈秉恐怕弑君的事情也做了,包括什么霍首辅孙首辅,通通都给做掉……
若是霍首辅知道自己差点有掉脑袋的威胁,原因竟然是因为陈秉生气老婆打耳洞,外加起床气,恐怕觉得自己比窦娥还冤枉。
陈秉抱紧了姜漓,从这件事上,他意识到自己比想象中的更爱姜漓,而他也并非是冷心冷情的人,而是个极其长情的人。
很难有人真正走近他的心里。
姜漓给他的,不是波澜壮阔生死契阔的爱情,是日日夜夜经年累月的贴身陪伴,其他人的爱情婚姻,是感情的消磨,是激情的退散,而对于陈秉的感情来说,则是酝酿一坛陈酒,经日弥香,感情愈发浓烈。
“不就是打几个耳洞嘛,那般在意……”姜漓小小声说话,他闭上眼睛,把自己的脸埋进陈秉的怀里,不让对方看见自己的神情。
年近三十,他发现自己确实变得越来越矫情,明明和陈秉成婚六载,都快是第七个年头,他却越来越在意对方的感情。
成婚那时候,姜漓觉得自己是“霸王硬上弓”,是强行将陈秉娶回家中当夫君的,他能意识到,是他先喜欢上他的,陈秉最初是在玩弄他,但他也不是很在意。
或者也气过的,想着他都快死了,喜欢不喜欢自己又有什么关系呢?反正他们成婚了,他们有了两个孩子。
一个表现的快死的老公活了七年,还好生生的能挥剑指人,姜漓再傻也知道其中不对,但他很多时候都不敢细问太多。
他知道陈秉对他的感情和喜欢并不多,约莫只是比常人多一点点,甚至有时候姜漓怀疑那种感情掺杂着一种怜悯,就像是陈家第一次上门要人的时候,陈秉便可以甩下他离开,可他仍是留在他身边,当所谓的赘婿。
姜漓这些年死缠着他,两人极少分开,姜漓把自己的时间全都贴合陈秉的时间,只为了能与对方多相处一刻,他去省府他便跟着一起去,去京城,去越州……去任何地方。
而他手底下经营的生意,全都是可以放弃的东西,对方在哪里,他就跟去哪里,是一种死缠烂打,也是一种道德绑架。
最开始姜漓只当陈秉爱不爱他都没关系,只要有一点点喜欢就好了,姜漓确信自己是喜欢他的,只要能拥有对方,其他的一切都无所谓。
可渐渐的,人总是会变的贪心,便只想对方身边唯独自己,不愿意对方纳妾,不愿意对方身边出现任何人,甚至不愿意他对其他人多一分的在意。
姜漓总是不确信陈秉真的爱他。
虽然陈秉一直对他很好,还有一种宠溺的纵容,可姜漓总不免将这种纵容,怀疑成不在意。
普通书生娶个不通诗书的女子,都要嫌弃她不识字,不读书,亲自教她读书。
而陈秉能考上状元,文采飞扬,却从来没有逼他读过书,这是一种纵容,又何尝不是一种不在意。
不在意他是否读书,不在意他是否穿得华丽漂亮,不在意他是否早起练武……
很多的不在意堆积在一起,成了心底最深处的难过。
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样子让对方喜欢,也不知道自己的什么样变化,不得对方喜欢。
初见时候,他骑在马上,盛气凌人,过了这么些年,姜漓越来越发现他就是个普通的小哥儿,他喜欢自己夫君,渴望依偎在对方的怀里,渴望对着他撒娇,渴望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姜漓时常不敢照镜子,因为他与曾经的自己判若两人。
过去他戴着抹额,所有人都当他是个男人;而现在就算他遮住眉心的孕痣,也不会有人将他错认成男子,他的眼角眉梢萦绕着一种动人的韵味,是承欢久了后染上的。
“夫君,你爱我吗?”姜漓鸵鸟一般的,藏着自己的脸。
“成婚快七年,你才开始纠结这个问题?是不是晚了点?”陈秉反思自己谈的恋爱,像是一种普通人恋爱的倒退版,普通的恋人,不是应该在谈恋爱最初感情最浓的时候,才天天追问彼此爱不爱。
噗——普通人结婚七年,是那种互相放屁都不在意的熟稔,早就该走进七年之痒,相看两厌。
“不爱你,为何与你成婚?”
姜漓环住他的脖颈:“你不是被卖进我家的吗?”
陈秉:“可我确定自己是一见钟情。”
“漓儿,我比你以为的更爱你。”
姜漓:“可我现在跟最初的模样不一样,你还喜欢我吗?”
“什么样不都是你吗?”陈秉低头吻他的额心,“再说把你养成现在这样,难道我不该负九成的责任?”
姜漓低着头道:“你从来都不教我读书……”
陈秉:“你看的话本恐怕比我的书还多。”
“我也想向你看齐,可我又看不懂那些古籍,只能看话本。”
陈秉摸摸他的脑袋:“足够了,会认字就够了,不是每个人天生都适合读书,也可以做其他的事情。”
姜漓怨念道:“……你偏不教我读书。”
陈秉:“乖,漓儿,夫君教你挖煤当煤老板。”
姜漓更加幽怨:“你现在连‘漓哥哥’都不叫了,以下犯上。”
“敏感期的小哥儿招惹不起。”陈秉捏着他的脸,“你现在是杠上开花,说什么你都要杠几句,冷静冷静。”
“如果你非得要学读书,也行,我先教你《周易》,咱们每天算一卦,来解卦象。”
姜漓后脖子一紧,感到一个头两个大,连忙背过身去,“……我听不见。”
“不学了?果然是胡搅蛮缠。”
姜漓“嗯”一声,转过身来,诚实道:“我就是胡搅蛮缠,我要你句句都哄着我。”
“夫君,我从小都没被人哄过。”
“从来都是我哄着弟弟,没人来哄我。”
姜漓可怜巴巴的望着他,内心一颗种子破土发芽,他发现自己就是需要人哄着,小时候作为哥哥,哄着弟弟,成了婚,也嫁了个弟弟……被“弟弟”各种拆吃入腹,现在摆不了哥哥的谱儿,身份颠倒,他也认了。
他不仅想吃软饭,想当小白脸,还想当弟弟。
“现在我来当弟弟,我叫你秉哥哥。”
陈秉:“还从没人告诉我,结婚第七年这么好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