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墨香
又下雪了,云中城里一片死寂。
白雪遮蔽了布庄的招牌,冻僵了羊肉汤的锅,填满了煤矿的深井,人影的踪迹消失了。
记忆中的熙攘是守城将士的昨日幻梦,归于大雪中,好似从来没有出现过。
熹微的晨光照亮了出城的路,一队马车停在雪地里,沿途满是呛然逃散的百姓,身着黑甲的将领为其指路。
“兄、兄长……我们该走了。”
“青青,一路上,你好好保护婉儿她们。”
赵德兴挥手与其作别,六万骑兵压境,云中城里能逃的百姓都逃了,自己的两个义妹孟青青与曾婉儿,赵德兴让她们带着自己的妻儿离开。
意外的是,妻子秦思妤说要留在城中,于是今日,便在这里为他们送行。
姜漓同样目送着自己的一对孩子上马车,却没有任何声响,只因为姜漓把两个孩子“药”倒了,都是横着抬上去的。
合上车帘,雪地里的姜漓呼出一口白气,“我可受不了那种生离死别的场景。”
陈秉笑了笑,没说话。
留下的人目送走的人离开,陈秉是总督,他不能离开,赵德兴是将士,他也不能离开,城楼上的守军,也依旧在那巡逻,他们都不能离开,城在人在,城破人亡。
留下来的人,已然做好了誓死守城的打算。
奇怪的是,陈秉在留下来的人中看见了沈万良,他并非军士,并没有留下来的必要,陈秉也没有强迫他留下。
“沈万良,你怎么还在这?”
沈万良抱拳施了个礼,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在心底自问:是啊,我为什么还留在这。
“陈大人,小的愿随大人誓死守城。”
陈秉奇怪的瞥了他一眼:“你真是让我感到意外。”
是啊,我也感到很意外。
沈万良在心底这么想着,他应该是苟且偷生的,在金银岛覆灭那日,他本就该死了,但他偷生到了现在,本可以继续苟且下去。
但就是这么莫名的,他留下来了,也许是为了亲眼见证一个结局。
等城破的那日,他要亲手写下最后一行字。
*
总督衙门里的下人也都逃散了,只剩下卫兵,夜里的灯笼,只点亮了几盏,姜漓点着一根蜡烛,打开一个布满花纹的檀木箱子,细心清点着什么。
房门大开着,风吹着雪沫打着旋儿,陈秉一袭黑衣,墨发在夜风中散开,他手提着一壶酒,大口大口的喝酒,周身的气场不经收敛,一股冰冷冷的杀意从他的身上逸散开。
这是他极少暴露在人前的,另一面。
太极,阴阳。
陈秉是个很会藏的人,他有千变万化,他的字迹,他的文章风格,没有人能从中猜出真实的他,而他也从来不把真实的自己展露在人前。
或许,每一面也都是他。
只是阳的一面暴露久了,阴的那一面却也不可能消失。
比起纤尘不染的白衣,他更喜欢包罗万象的黑。
他也不喜欢笑,没有翩然如仙的气质,只有森然厌世的阴冷。
自从姜漓受伤后,另一面越来越藏不住了,陈秉心底滋生一股渴望,他想把完完全全的自己,展露在姜漓的面前。
他的夫郎能接受,自己的夫君还有另一面吗?
亦或是恐惧无措的发现,同床共枕七年,还是第一次认清了枕边人。
陈秉低垂着没有笑意的眸子,又饮了一口酒,继续释放周身的森然气质,身上没有半分温文尔雅的影子,强大的气场,如林中的百兽之王。
良久,他终于抬眸,却没有见到预想中爱人惊慌的眼神。
姜漓背对着他,坐在床上清点自己的“百宝箱”。
陈秉一阵无言。
他哑然道:“姜漓,你在干嘛?”
“嗯?”姜漓终于睁开了眼睛,“我在闻香。”
原来箱子里装的都是墨锭,没有开磨的墨锭,握在手心像一块冷冽的玉石,气味也是冷的,是收敛着的浓郁,也泛着一股苦涩,似是陈年的茶叶。
松烟墨有淡淡的松脂香气,油烟墨,捏在手里时,都能感受到那股桐油的醇厚。
名贵的墨锭里时常掺了麝香、金箔、冰片等等昂贵的熏料,以前姜漓是分不明白的,如今已然能仔细区分底下潜藏的药草香气。
这些都是陈秉用过的墨锭,将这些墨锭拿在手上时,姜漓闭上眼睛,已经能嗅到墨锭在砚台上细细研墨时,清水被墨色染透,温润的,略带腥甜的墨香,像是烧尽了的草木灰,又像是一股烟,磨得越久,那一缕墨香越是绵密。
姜漓清楚的记得,当墨落在纸上的一瞬间,墨香最是浓烈,湿润的墨迹在宣纸上洇开时,透过纸,那苦墨滤了一层,气味变得纯净,有一股好闻的清甘。
把墨字干透的宣纸合起来,过几日再翻开,凑近了闻,那是一股浅浅的,陈旧了的墨香,像是夏日里屋檐下潜藏的青苔。
这些香气,他都清楚的记得,可最忘不掉的:
“夫君,你的袖口总有一股残留的墨香,闻起来似有若无,不是墨锭子这样的冷香,是温暖的,带有你的体温,还时常混着沉香和檀香。”
姜漓把手里的墨锭都放回箱子里,深吸一口气:“等我死了之后,我要把它们都带进棺材里陪葬。”
城外重兵压境,姜漓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都开始交代自己的后事。
他的心里没有任何恐惧,这一世,也没有什么遗憾。
他将装满墨锭的箱子放在枕边,神情安然地躺下,对着自家夫君露出一个甜美幻梦的笑容。
“姜漓,你仔细看着我,没感觉哪里不对吗?”陈秉走过去,在床头坐下,姜漓顺势滚进他怀里窝着,他的乌发散开,侧着身子枕在爱人的腿上。
从陈秉认识姜漓起,他的头发一直很长,漫过腰身,不似寻常武士一头干练的肩发,姜漓的头发,绸子一样的齐整柔顺。
也许是小时候被迫剃了光头,他总是特别爱护自己的长发。
“夫君,你近来总是爱穿黑色……”
陈秉垂下眼睫,心沉了下去,“黑色的我怎么样?”
“玄黑的衣料和墨香更配。”
陈秉:“……”神特么的墨香。
他俯身,将脸颊埋在姜漓柔软的颈窝当中,提到香味,陈秉闻到了一股牡丹的香气,是最庸俗的胭脂香,他从最初为他做衣服的裁缝身上闻到过,嫌弃他浓烈庸俗,也从姜闻瑄这个纨绔身上嗅到过,最后是姜漓的身上。
他身上的牡丹香是最特别的。
“你很喜欢牡丹香?”
陈秉一直也没问过,最初的姜漓身上从来没有脂粉味道,但他若是用脂粉,只用牡丹香的胭脂水粉,是姜漓懒得选,还是有特殊的含义。
“我小时候没见过牡丹花,那是娘的气息,是从娘身上闻到的。”
“我娘都去世好多年了,我已经记不起她的面容,但我依旧记得温暖的牡丹香。”
姜漓拿起身边人的手,与他十指相扣,“嗅觉真是很长远的记忆,牡丹香,还有墨香,被这些香气包围着,就好像你们一直都在我的身边。”
“当走过奈何桥,饮下孟婆汤的时候,我还要记得这些香,下一世,我也要遇到一个,身上带着墨香,初见时手持书卷对我笑的男人。”
抓着他的手指更用力了些,两人贴得更近,姜漓安详的闭上眼睛。
“那你想要见到一身白衣的我,还是黑色的我?”
姜漓睁开一只眼睛:“只要是你就好了。”
“不管你是什么样子的,只要是夫君你,就好了。”
陈秉笑了笑,烛光照亮他黑色的衣摆,像是结了一层霜,“小傻子。”
“告诉你一个秘密,选黑色的夫君,他不爱读书,他身上没有墨香,但他会护你一世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