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暴君被欺负(3)
再次见面,是在橡园里。
屈承南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几乎人尽皆知,屈家想不认都不行。
屈少庸对外宣布了屈承南二少爷的身份,讲明了,他是因为身体不好一直养在乡下。
他被安排在家里养病,牧恒田拉着贝律恩找上来的时候,这人正悠哉悠哉地浇花。
他身上没了初次见面时狼狈血腥,也没了在医院时的苍白脆弱。
他被收拾打理得白白净净,穿着白皙洁净的长袖衫,衬得身形清瘦而修长,头发也是温顺的黑。
他正安静地浇着一盆铃兰花,铃兰花沾上晶莹的露珠,慢慢地舒展开来。
牧恒田拦住了要去喊二少爷的佣人。
他透过剔透的玻璃门,就这样安静地看屈承南,眼里映出他的模样。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看屈承南。
这个人,明明全身上下透着跋扈与邪气,完全一副小混混的做派。
不是个招人喜欢的人。
可自从第一次见面,这个人在自己心仿佛种下一颗罂/粟似的种子。
看不到屈承南的时候,他全身不自在,看到他的那一刻,眼神不自觉地定在他身上,挪都挪不开。
贝律恩出现在他身后推了他一把,“神经病看什么呢,铃兰花有什么好看的?”
牧恒田看傻逼一样看他:……
这下动静不小,屈承南看过来,原本挺安静的少年,瞬间摆出了一副高贵又冷艳的模样。
“何事来访?木……”
“恒田。”
“哦。”
牧恒田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他身上,仔仔细细盖好了,“能出门吗病秧子?”
“做什么?”
“带你熟悉熟悉这座城市。”
贝律恩贝大少牛哄哄的,直接把他的超级座驾——大悍马开来了。
牧恒田注意到屈承南的眼睛亮了下。
贝律恩在开车,牧恒田在副驾驶,转头问,“你想去哪儿啊?这里有中央公园、皇后大街,还有紫罗兰大道和德伦大厦,我们可以去大厦参观,我可以带你去找州长玩哦。”
车玻璃全降着,摩天大楼一幢幢一栋栋,从屈承南漆黑而明亮的眼睛里闪过。
风掀起他的额发,整个人飘逸飞扬。
他说:“我想去芙城的商场逛逛。”
小的时候,屈承南便尤其爱逛商场,他喜欢消费,喜欢新奇的玩意,爱穿新衣服,新鞋子,喜欢吃商场的烤肠和烤玉米,这一切都叫他喜悦。
可惜,小城经济落后,全程只有一个三层高的百货大楼。
李家妈妈这个贱女人也总是先领着自己的一双儿女挑衣服,如果不是他看在眼里,拉着李家妈妈又吵又闹,估计李家妈妈根本不会在意他的感受,而是选择把哥哥姐姐不穿的二代衣服丢给他。
很多次,都是这样。
他把那些衣服烧掉了,李家人也不会给他买新的。
他很少有新衣服。
如今他拥有的一切,都是自己争抢来的。
屈承南人生中第一次光临这高楼耸立的大城市,因此眼中充满了好奇,心里充满了欣喜。
芙城的商城有地下停车场,超跑、商务……四处都是网上才能见到的豪车。
他们的地下停车场竟然铺瓷砖!灯那么亮!还种观赏性的大树?
社会资源竟然能给有钱人这么造!
这也太有钱了吧!
芙城的商城到处都有奢侈品专柜,步行街的名牌服装店。
这里有这么多精致的奶茶店、咖啡店、甜品店……
在新瓦德的百货大楼里,奢侈品高珠专柜,屈承南毫不客气地指点江山。
十二根手指带满了各色蓝宝石、红宝石、钻石、粉色帕帕拉恰、祖母绿、海蓝宝戒指,屈承南笑嘻嘻地对他们两个展示。
好看不?
贝律恩支着柜台低头看手机,回复消息,抬头看了一眼,低头笑道:“土精。”
牧恒田嗤笑一声:“哪来的土老帽。”
屈承南的笑容僵了一秒。
“哦,我是土老帽,你们是什么,你们是给土老帽拎包的狗。”
他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耸耸肩,“那我摘下来喽,不戴了。”
说着,指尖用力到发白,从漂亮的手指上撸下来一个,啪的一声拍到玻璃柜台上。
两个、三个……
牧恒田笑着握住他的手腕拦住他:“停停停,其实还行,你可以留几个,但是十二个太夸张了,戴出去小心被人抢劫。”
屈承南看他一眼:“留几个?我出门可没带钱,你给我买?我不介意有人给我付钱,啊。”
牧恒田笑:“我也不介意。”
最后屈承南只挑了一枚红宝石戒指,无烧鸽血红,小椭圆形,以红宝为中心,两边镶嵌数颗耀眼白钻。
屈承南抬起手,头顶的灯光穿过指缝,而他只看得见那又亮又惹眼的红宝石。
昂贵,稀有,漂亮。
他喜欢。
柜姐笑着说:“小帅哥,这可是婚戒。”
屈承南不乐意,“婚戒怎么了?婚戒不是给人戴的?别说婚戒,就是冥戒我照样戴,牧少——买单——”
牧恒田两指夹着张无限额黑卡,笑:“美女,刷卡。”
牧少和贝少陪着屈老二在商场扫货。
牧恒田给屈承南打包了好几颗好看的金坠子,他说他喜欢黄金,因为黄金保值。
手机、电脑、平板、耳机、运动手表、游戏机……电子产品通通拿的国际大厂的最高配置最新款。
屈承南开心死了,在普因的时候他最喜欢打游戏刷手机,哥哥姐姐都有手机,是父母送给他们的升学礼物。
而他的,是李父退下来不用的二手机,系统落后不少,内存也少,根本放不下一个完整的游戏,只能勉强打电话发消息和简单的娱乐。
他只好借周念的玩,他向来对周念肆无忌惮地提出要求,周念也喜欢惯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满足他的要求,用自己的压岁钱给他买了新的。
可人与人之间要有对比啊。
再真诚的人,也比不上能洋洋洒洒给他花出去几十万的人。
屈承南欣喜若狂,差点拉着牧恒田贝律恩桃园三结义。
奢侈品服装店,屈承南要进去。
牧恒田叫住他:“这种穿的,就别买了,回头我给你定制几套。”
屈承南眨眨眼。
“每年各大品牌的都会派人把当季未发售的新款送到家里来,这是最基本的,但这都是送给保姆们的,我们不穿这种,家里都有设计师和裁缝,主打舒适好看,你这么穿,一身的logo,不好看,会被笑话的。”
屈承南冷笑:“呵呵,这么高级,真有格调。”
这帮死老钱。
呕——
和网上营销号说的一样。
原来所谓的老钱真的不穿带logo的衣服啊。
有钱还得分新钱和老钱,得体现出他们old money的高贵!
那装货是不是也低分新装和老装?
穷逼是不是也得分新穷和老穷?
那十五岁之前的屈承南,是不是也能称得上是老穷世家的三公子?
屈承南有些生气和郁闷,他讨厌被人教育,尤其是这些所谓的金环和有钱人,让他现在有一种出了丑的羞赧,更让他有一种自己并不是这个圈子的孤独感。
牧恒田贝律恩提着各个品牌的购物袋跟在他身后,他在前头做指挥大将军,指哪个买哪个。
牧恒田:“开心了吧屈老二。”
“美了美了。”屈承南使劲点头,他伸出手:“把发票给我,我回去报销。”
牧恒田却摇摇头。
他们不至于为了几十万的消费去找朋友报销,小钱,太小气。
屈承南却冷笑一声。
几十万的消费在他们这群小少爷眼里是那样的飘飘然,他这几天才知道,芙城南部的金融城,屈家和贝家在那里有一整个工业园区,他的原生家庭,包括同阶层的这几家人已经不能单单用有钱人来形容了。
一想到这里,屈承南对屈家人的憎恨厌恶嫉妒更上一层楼,他们在这样的大城市养尊处优,一个个的都是夫人、公子,而自己却在千里之外的普因过着猪狗不如的日子。
他们在无数个一家四口团圆幸福的时候,从来没有一刻想起过远在普因饥寒交迫的自己。
没有人能真正的为他忧虑,不管是童年的衣食住行,还是未来的前途事业。
屈承南收回手,笑:“你大度,好了吧。”
等他以后牛逼了,就把全国资产过亿的有钱人全绑起来,推坑里扫射。
叫他们这么高高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