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暴君谈恋爱(4)
从那以后,屈承南开始他的恶补之路,口语不好就每天对着,一遍一遍地读、背、一遍一遍地纠正,直到能完整地、口齿清晰伶俐地读完一整篇阅读。
数理化不好,屈承南每天每科都刷一套卷子,有错题当天解决从不遗留。
不会玩电脑,他请来编程老师从0教起,每天都抽出一个小时来完成编程作业,打字不利索,他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就对着电脑写3000字的文章。
出身乡野,没有特长,没有礼仪,他就报了钢琴班,并请来礼仪老师专门辅导他。
偌大的橡园在夜晚里,隐入黑暗中,所有人都陷入休眠,只有二少爷房间的灯还亮着。
除了私教的狂补恶补以外,牧恒田他们几个也经常聚在一起和他一起写作业。
白笠这个温柔心细的丫头,特别热衷于给他的手涂甲油、贴甲片,因为他有十二根手指,数量多且手生得修长又好看。
他也乐得自在,他喜欢被别人服务,美甲也是服务业,但他不要长指甲,影响学习且不美观。
再后来,Z班的羽毛球课上,屈承南不再显得格格不入了,因为牧恒田会逃课来陪他,牧老三和屈承南不一样,是从小千宠万爱长大的,有这层因素在,没人敢招惹他。
因为有牧恒田在,周围人都不敢在对他怎么样了,每次牧恒田一来,屈承南都特别高兴,他会用轻蔑地眼神扫视周围人,看吧,这是我最好的朋友。
这之后,他的成绩突飞猛进,在本期末杀进入了F班。
这天晚上,理学院举办了联谊会,地点在学校大礼堂,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参加。
年轻的Alpha和Omega在一起跳交谊舞,彼此之间散发着青春的荷尔蒙,粉红的泡泡要溢出来。
何梵当时在场,他本来在和朋友聊天。
后来无意间一瞥,看到屈承南孤零零一个在角落里,双手撑在身后的台面上。
一束光打在他身上,周围是暗淡的,唯有少年穿着好看的西服,身体高挑修长,衣服版型好,勾勒流畅的腰线和平直的肩线,适个盘靓条顺的帅哥。
那张脸……一对长眉,一双美目,眼睫垂下时纤长而显矜贵。
最重要的是,是眼底的那颗泪痣。
他跳下吧台,走过去,对屈承南伸出手:“我和你跳吧。”
屈承南一愣,显然惊讶于这突如其来的好意,他望着何梵漂亮的眉眼,一时间竟然被定住了,心里却荡起别样的涟漪。
他不太习惯,只是慢慢地伸出手掌心,何梵一笑,重重搭上他的手。
礼堂中央,他们伴随着舒缓的音乐跳起舞来,周围是其他跳交谊舞的人。
何梵惊讶:“你跳的可以啊!”
屈承南点点头:“嗯。”
屈承南表面高冷,心里得意的哼哼,为了此次联谊会,他可是在房间里支起平板,对着空气偷偷练习了整整一周!
屈承南低头望向他,他低头望着屈承南的舞步,他们互相低头望着对方。
伴随着音乐,屈承南轻声笑了一下。
跳完一整支舞,他们互相行了屈膝礼,远处何梵的朋友在给他们喝彩。
屈承南小声道:“谢谢你啊。”
何梵故意逗他:“屈老二大点声!”
屈承南:“爱听不听不说了!”
跳完舞,屈承南美了,作为一个合格的绅士,他提出送何梵回家的请求,只是何梵还有其他事,需要耽误个十来分钟,屈承南在礼堂外等着他,觉得无聊了,就坐在台阶上打起了游戏。
突然眼前盖上一片阴影。
“你在干嘛?”
屈承南抬头,与牧恒田那张大脸对视。
牧恒田身后的贝律恩哈哈大笑,指着他嘲笑:“不会是没人和你跳吧!”
屈承南瞪他一眼,想到自己与何梵的完美收场,又得意地勾了勾唇,不去理这贱人。
牧恒田听见贝律恩这么说,直起腰来,鬼使神差地说:“我和你跳吧。”
屈承南:……
“两个Alpha怎么跳?”
牧恒田:“两个Alpha怎么就不能跳?”
他无奈摊摊手:“谁叫你孤雪寒梅独树一帜,没人和你跳,我只能勉为其难地和你跳喽。”
屈承南冷笑一声,“滚蛋吧,说我讨人厌就直说,还拐弯抹角地说什么独树一帜,谁稀得和你跳这个破舞,你个臭金环嘚瑟什么?”
牧恒田诧异:“你又怎么了?”
屈承南:“这是你邀请别人跳舞的态度吗?”
牧恒田一只脚踩在他面前的台阶上,少年俯身,手肘支着膝盖,绅士地对他伸手:“这位英俊的小生,可否与我共舞一曲。”
屈承南:“不。”
牧恒田:……
时间飞速,屈承南来到德伦已经有小半年了。
这天是白笠的十七岁生日,也是她的双胞胎弟弟,白桢的生日。
可是白家并没有对外发出生日邀请函,具体的缘由,外界不得知。
其实原因也很简单,白桢去国外参加射击锦标赛了。
双胞胎,人都凑不齐,再办又有什么意思?
她不得父亲疼爱,是贝律恩几个心照不宣的事实。
外界不知晓,要好的几个发小也只当没有这件事。
可到底这从小到大的轻视,有没有在这个温顺的女孩心里刻下烙印,除了她自己,没有人能知道。
白家家教严格,白桢回不来,白复群也不允许她出门与朋友庆祝。
可白笠老实怯懦,不代表她周围的人是安分守己的。
就比如屈承南,他可太看不上白复群这只臭傻逼了,仗着自己打过仗,身上有几个弹孔,就牛逼哄哄地不拿正眼看小辈们。
等他八十了再试试呢?
到时候看谁牛逼。
再比如贝律恩,这个混账,他窜拖着白笠晚上偷偷溜出去庆祝。
是夜,白笠公主艰难地爬上别墅墙头,牧恒田和贝律恩底下伸着手接她。
屈承南在一边望风,他穿着个黑色连帽卫衣,插着兜,摆着混蛋的二八步,在风中依旧潇洒、帅气。
……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屈承南贝律恩玩猜拳,灌了对方太多酒,喝得鬼迷日眼,不认东西,只举着麦克风深情对唱。
眼见着越唱越动情,越凑越近,到最后互相把自己的麦克风递给对方唱,含情脉脉地望着对方。
“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所以我求求你!!”
他俩相互搀着跳起了华尔兹,左脚绊右脚,左右甩头,已然陶醉。
疯了吧?
白笠举着手机,和何梵笑得人仰马翻。
牧恒田不忍直视。
一曲结束,他俩抱在一起,互相拍对方脊背,喊着哥和弟,仿佛要义结桃园。
两个人跟双胞胎王子似的,在白笠面前,将手放在胸前,纷纷行绅士礼。
“祝贺!白公主福如东海!”
“祝福!白公主寿比南山!”
白笠哭笑不得:“什么啊!你们应该祝我青春貌美!祝我有钱有势!”
酒也喝了,蛋糕也切了,生日歌也唱了。
白笠美滋滋地在那拆好朋友们送给自己的生日礼,在场的都是她最要好的朋友,最了解她的喜好——
贝律恩送的一只缀满了帕拉伊巴的大白金手镯,牧恒田给的是一只限量款鳄鱼皮。
何梵按她的尺寸找设计大师定制了款缀着数十颗圆润珍珠与碎钻的高跟鞋。
屈承南的最重磅,送了一款收藏级的水果锦囊项链。
白笠从小就喜欢这些奢侈品,喜欢宝石,爱穿高跟鞋和公主裙,最喜欢的动画是芭比,但家风严格,白复群身份在那,也不喜欢她作奢华风,所以她几乎不买奢侈品,平日里穿着朴素,做事也谨小慎微。
但在朋友面前,就不必如此。
她高兴得在包厢里手舞足蹈,急匆匆找侍者拿镜子来试戴。
他们看着她笑颜如花,也都心情愉悦地笑。
贝律恩喝醉了,原本还晕乎乎的,躺在一边,将将睡死过去。
一瞬间灵光乍现,他爬起来,激动提议:“我们去爬山吧!”
牧恒田匪夷所思:“喝酒了还爬山,不要命了?”
屈承南嘴里总骂贝律恩是混蛋,冤孽,但每每贝律恩想出什么奇幻的野招,他就是第一个附和的。
他理直气壮地一拍牧恒田的大腿:“干的就是不要命的活!”
天幕深蓝,月朗风清。
屈承南趴在栏杆上喘气,他真的觉得自己牛逼坏了,喝了这么多酒,竟然还有力气爬山。
“我厉害吧?”
牧恒田给他竖了个大拇指:“厉害。”
屈承南缓过劲儿来,他仰头看着漆黑却又点缀着闪亮星星的夜幕,又看着硕大圆盘的月亮。
他吹着凉薄的山风,因为醉酒而导致的身体发热开始消失,身心都舒畅起来。
他说:“……你知道这叫什么吗?”
牧恒田:“什么?”
屈承南大手一挥:“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
牧恒田笑了:“你这句太宏大了。”
屈承南又重新趴回栏杆上,两眼一翻,切了一声:“你有文化,你说。”
“中夜卧山月,拂衣逃人群。”
“听不懂,不知道。”
牧恒田悠然道:“夜半独卧山间,逃离尘世纷扰,多符合我们现在的处境。”
他弯腰凑到屈承南跟前,“你夸夸我呗。”
屈承南把头一偏:“不夸。”
牧恒田望着他的后脑,笑了下,也不恼,问:“那你说说,你的梦想是什么?”
屈承南指指自己,“我的梦想?”
“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啊。”
牧恒田:“嗯?”
他笑了下,解释道:“我未来,要成为一个世界级的大人物。”
屈承南往天上一指:“能有一天,位高权重!一字一句都能左右世界发展的方向,做全世界的焦点!对,就是这样一个人。”
牧恒田一听,笑道:“行啊,到时候我就当你的副手,我们一起。”
贝律恩突然冒出来,插在两人中间,像个幽灵一样嘿嘿一笑。
“你们干什么呢——?”
“我们在说梦想,你说说。”牧恒田将拳头当做话筒,递到贝律恩嘴边:“抛开家里的安排,你的梦想是什么?”
“梦想?”
贝律恩瘪瘪嘴,说:“过好当下呗。”
屈承南转头,诧异:“什么?”
“过好当下啊,努力享受世界的美食美酒与风景,享受生活啊……欸,下个月我们去北欧灵大陆坐驯鹿雪橇,看极光吧!然后下下个月再去沙漠探险!”
屈承南不屑地嗤了一声:“说得真轻松。”
不愧是新瓦德的小太子。
出生便坐拥金山银山,名下的游艇、飞机、基金、房产数不胜数,芙城人人见了都得弯下腰去恭维,还有一对爱他的父母。
从来不知忧愁为何物。
贝律恩觉得,所谓天赋,就是上天赐予你的某种东西。
所以贝律恩说:“我觉得庸庸碌碌也是一种天赋。”
“活在当下,吃喝玩乐,这是于我而言的梦想,我这个人没什么远大的抱负,也不觉得自己是一块好雕琢的璞玉,虽然我爸妈老是对我抱有一些宏大的期望,觉得自己儿子未来能扶摇直上九万里……你不知道我爸抽我的时候有多疼!”
其实也不奇怪,谁家爸妈不对自己孩子有童模滤镜?
他们都觉得自家孩子以后能凿穿地球。
但贝律恩其实很认得清自己,他不愿意去名利场、政治台上证明什么,和谁谁去争那至高无上的权力,政治场上动荡不安,那些都是随时会泯灭的虚无。
他就是贝律恩,不是司长,不是财长,不是总理事,更不是谁的幕僚。
他继续道:“况且,谁知道下一秒,或者下一个小时,会不会从天而降一坨鸟屎,砸在我们头顶!”
“然后我们——咔嚓!就死了。”
贝律恩装模作样,把手放脖子上一抹,歪头,翻白眼,吐舌头。
真是,有钱有物,无忧无虑,赏心乐事无辜负。
屈承南看他不爽,阴冷下去。
牧恒田笑着说:“那你不要你家新瓦德了?”
贝律恩一只手撑着栏杆,懒洋洋道:“不是不要,是我啃我大哥和我大姐就行了,我让他们养着我。”
屈承南心道:天真。
怎么可能做一辈子的兄弟姐妹。
更何况是新瓦德这样一个商业大帝国,未来创始人一死,还不知道要怎么夺权和抢财产呢。
牧恒田也玩笑道:“我哥也说要养我一辈子,我可不服气。”
贝律恩:“我特别服气,我可不是做生意的料,让我做生意,第二天新瓦德就赔干净了。”
牧恒田和贝律恩在一边,一个劲儿叭叭着聊天,竟然聊起了自家的哥哥姐姐。
而屈承南却在冥冥黑暗之中,注视着贝律恩脖子上的金环。
贝律恩是铜环和金环生下来的金环。
他屈承南是两个金环生下来的银环。
贝律恩是他们家唯一的金环。
而屈承南是家里唯一的银环。
就算在黑夜,那一抹金,以及金上的红,仍然惹眼,仿佛永远不熄灭的永恒火焰。
生来的尊贵,无论在何时,何地,都无法改变,都依旧能得到别人的视线。
过好当下。
呵……
屈承南偏过头去,不看他们,努力掩去眼底的阴沉,仿佛是独自一人盯着远山那辽阔的风景发呆。
下山的时候,何梵一个不小心把脚崴了,当即就掉了眼泪。
屈承南勾唇:“真行啊。”
何梵摸着胸痛的脚踝,哭着说,“你还落井下石!”
屈承南往下走了两步,在他面前蹲下,“上来,我背你。”
屈承南背到半山腰就累了,但他太要脸了,嘴比金刚石还硬,又背了一段时间,这才换了贝律恩背。
青石台阶的山路上有一段平地,屈承南开始自己走。
或许是脚麻了没力气,他脚下一斜:“啊——!”
整个人都栽倒趴地上了。
牧恒田:……
白笠:……
“啊……”
屈承南倒吸一口凉气,疼得龇牙咧嘴,猛猛拍了牧恒田后背好几掌。
牧恒田蹲下检查他的脚踝,扭伤了,但是只能等下山。
牧恒田在他前面蹲下:“上来。”
屈承南趴在牧恒田背上,用拳头使劲锤他后背,羞愧难当:“丢死人了!”
“丢什么人,谁能有这殊荣让我背?”
屈承南冷声道:“放我下来。”
牧恒田哎呦一声:“我的殊荣我的殊荣行了吧……”
没一会儿,后头就不闹腾了,一阵暖融融的静谧。
牧恒田低头笑了一下。
这小子,竟然趴他背上睡着了,口水都流出来了。
到了山下,司机已经在等候着了,这群养尊处优的少爷小姐们,真是想什么来什么!
胡闹!
还有一位意外的客人。
路灯之下,白桢倚靠在一辆库里南旁,他里面穿了件灰色卫衣,帽子套在头上,压着乌黑的额发,半遮住利落锋利的眉眼,周身散发着冷风般的气流。
出发去爬山的时候,白笠为了拍美照,手上还戴着贝律恩给的帕拉伊巴手镯,没摘下来。
此刻,她却下意识将手往后掩了掩,生怕白桢看见似的。
白笠心里别扭。心道这人怎么偏偏这时候来,真是浇坏人的好心情。
她把白桢当做自己的对手,不愿让他看到自己这么奢靡混账的一面。
屈承南半路就醒了。
他不喜欢白桢,站在地上,一只手撑着牧恒田的肩膀,张口就来:“呦,这不白家的耀祖吗?”
白笠嘶了一声,一边瞪他,一边掐了他腰上一把,叫他胡言乱语!
屈承南指着她:“白笠你敢忤逆我,你给我等着……”
牧恒田从背后把他抱走:“你少说几句!”
白桢来到她面前,他个子高,和姐姐差了一个头,这让白笠不得不仰头看他,让她非常不爽,觉得自己和弟弟差了这么大一截。
可这不爽还不能骂出来。
白桢没说话,只将自己的白色牛仔外套脱下来,给白笠披上。
黑天深夜的,有风,冷。
他利落地牵起姐姐的手,拉着向库里南走去:“姐姐,回家吧。”
还是牧恒田客气,给满嘴鸟语的屈承南锁车里,又转过去和白桢寒暄了几句,嘱咐他们路上注意安全,还祝白桢也生日快乐。
白桢淡淡地嗯了一声。
或许是喝了酒,也或许是爬山累得够呛,屈承南的情绪蹿高又跌低,他又睡着了,且睡得死死的,都到家了,一点要醒的迹象都没有。
牧恒田侧过身,用手指勾了勾他的脸颊:“南南?”
屈承南呼吸平稳,合着漂亮的眼睛,只留下纤长而乌黑的眼睫。
牧恒田在黑暗中盯着他,不禁宠溺地笑了。
……
屈承南不是第一次注意到,何梵看他的眼神不一般。
这学期,他们班与何梵班的羽毛球课安排在了一起,所以不用牧恒田,屈承南也有伴了。
有一次,屈承南的羽球过网,何梵没接住,还不小心滑了一跤。
屈承南跑过对面将人扶起来:“为什么你接球的时候一直在看我的脸,你走神了啊?我就这么好看,让你念念不忘?”
他自顾自地与何梵讲话,等他反应过来时,何梵却是抬着头,眼睛动容而失神地望着他的脸,那表情,仿佛痴了一样。
屈承南吓了一跳。
不过他很快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直接将他想了两天的问题问出了口。
“何梵,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何梵也是一怔,但他很快反应过来,笑了笑,凑近,吻了屈承南的泪痣。
屈承南捂嘴故作惊讶:“何梵你真的喜欢我啊!”
何梵面容羞涩,耳朵红了。
这下屈承南可真是美了,就连每天上学都得意地哼着歌。
看吧,就连金环Omega都被他的魅力所折服。
屈承南每天都往何梵的书桌里塞一株天竺葵。
并且每天都去找何梵说话,甚至于——他知道何梵喜欢赛马,并且经常出入赛马会,所以在何梵生日那天掏空了钱包送了他一匹顶级的弗里斯兰马。
屈承南后来回忆起二十一年前的那个午后,阳光盛烈地洒下来,牧恒田陪着他去马场挑马。
那匹马,可真贵啊。
几乎是掏空了屈承南的钱袋子。
他自己都不会骑马,唯一一次上马,没两秒就摔了,马蹄在他头顶踩踏而过,他吓得抱着脑袋大喊大叫。
应该叫马术,上流社会就都这么叫。
那次摔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上过马术课,之后的几次,都是看着牧恒田和贝律恩上马术课,看着他们穿着定制的马术服,骑着独属于他们的昂贵的马,贝律恩的马还是他爸高价空运来的的阿哈尔捷金马。
这匹价格高昂的马根本就不算什么
贝家在陀山还有一个私人动物园,里面都会富豪爱养的珍贵动物,有鳄鱼、薮猫、白孔雀、大象……贝律恩的宠物是一头来自非纳大陆的雄狮,它与贝律恩非常亲昵,一见到主人,便会扑上去使劲蹭,蹭得贝律恩一身毛。
第一次进去的时候,屈承南站在原地,腿抖成筛子。
而在这之前,屈承南连动物园都只去过寥寥几次。
他们家的钱多到屈承南无法想象。
他看着他们在马场上驾驭着高大矫健的赛马,跨越栏杆,来去自如,从容潇洒。
是十五岁时,屈承南在网上刷到的那种,上流豪门的公子哥儿的模样。
明明那时,他也只是一个刚刚来到有钱人家的小孩。
竟然舍得花将近几百万给一个认识不到一年的朋友,买这样一匹好马。
那是他自己都舍不得买的。
牧恒田看到他的操作,有些难以言表的事情困在他的口中,不知道该怎么说,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他想伸出手拉住他,叫他别这样,可最终还是化为一句叹息,没说什么。
就这样,屈承南与何梵陷入了热恋期,他这个人,一旦处于某种舒适的环境里,就会变得天真,他甚至想和何梵结婚。
直到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