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马行 她对钱的兴
李昭戟是一个守诺之人, 只要允诺了,无论多荒唐,他都不会赖账。过了初七,西市开张后, 李昭戟就带唐嘉玉去挑马。
并州养马传统悠久, 先秦时便是宜马之地, 齐太祖从这里起兵, 退突厥, 攻长安, 乃大齐龙兴之地。天下平定后, 齐太祖十分重视并州,在并代二州屯田,设陇右牧监,繁育出大量战马。尽管如今大齐国力衰微, 朝廷形同虚设,但历代节度使也十分注重并州马政, 李继谌根基迁到并州后,更是积极引入塞北马种,厉兵秣马, 枕戈待旦。他还垄断军马,严控民间马匹,并州商坊虽有马贩子,但筋骨、步态、外形、毛色完全不能入眼, 至少不能入李昭戟的眼。
李昭戟带着唐嘉玉逛了好几天, 都无功而返。不止是李昭戟眼光高,买马其实不是问题,李昭戟尽可悄悄牵一匹军马出来送给唐嘉玉, 但买马之后养在哪里,才是问题。
唐宅本质上是一座囚笼,高墙重门,回廊深深,根本没有开阔的地方可以改成马厩。
这个马厩,是指李昭戟心目中的马厩。唐宅里其实有马厩,后门处搭了一个小小的棚子,养了两匹马,一匹套车用,另一匹以备不测。万一唐嘉玉乘车出去了,庞诚有急事要出门,也能调度得开。只是那两匹马都老了,莫说李昭戟,连唐嘉玉都看不上。
如果换成其他人,买匹小马,回去和老马挤一挤算了,毕竟只是哄女人开心而已。但李昭戟是一个爱马之人,如果饲养环境太差,骏马活动不开,莫说马,他自己就先受不了了。
唐嘉玉陪伴在侧,充分扮演一朵温柔可人的解语花,不催促也不喊累。她越懂事,李昭戟心里就越难受,“算了”这两个字,怎么都说不出口。
李昭戟的为难之处,唐嘉玉当然知道。她就是因为唐宅难以养马,所以才坚持要学骑马。
其一,她日后逃离河东,去往长安一路翻山越岭、山水险恶,不能处处指望别人保护,多学一些傍身技能总没错。不止是骑马,她还要学射箭、跑步、暗器、擒拿,一切能让她强大起来的东西。她再也不要当一个养尊处优的娇小姐,只能哭着等待别人来救她。她要变得强大,既是心智,也是身体,她要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其二,她需要人手在外照应,为她置办逃跑所需物件,将来上路,她也需要一个保镖压阵。这个人,唐嘉玉相中了霍征。
霍征拳脚功夫不错,为人机警,一身力气,在底层跌打滚爬,社会经验丰富,唐嘉玉将来逃跑,正需要这样的人领路。最重要的是,霍征前世救过她,品性十分靠得住。
这样的人才,留在河东做养马卒多可惜,若加以培养,假以时日必成大器。等她回到长安,可以引荐霍征去禁军当个将尉,如果霍征真的能闯出一番天地,将来也会是她的助力。
当然,这已经是非常以后的事情了,现在,唐嘉玉先要担心自己。
唐宅里全是眼线,如果让霍征进入唐宅,他的存在就没有意义了,她得想办法把霍征安插在外。正好霍征擅长养马,唐嘉玉便想在唐宅外购置一个跑马场,再以养马为由,顺理成章将霍征要过来。
霍征现在是自由人,看客栈掌柜的嘴脸,给他开的工钱应该不高。把霍征挖过来不是难事,但难在如何让李昭戟同意。
怎么开口,才能既不引起李昭戟怀疑,又能达成目的呢?
两人各怀心事,马挑来挑去也挑不出结果,马贩子的眼神从热切变成失望。唐嘉玉带着帷帽,百无聊赖等待,斩秋、簪冬寸步不离守在她身后。外面忽然又进来一个人,马贩子听到有客,伸长脖子张望,看到来人顿时一脸晦气:“郑大郎,怎么又是你?”
反正也无事,唐嘉玉回头打量这个男子。他已过而立,皮肤却依然白皙细嫩,但神态萎靡,宿醉未醒,看起来又老又年轻。他身上穿着蜀锦锦衣,乍一看很气派,但花样是十几年前的款式,颜色对他的年纪而言过于老气,肩膀处宽大臃肿,套在他身上并不合身,恐怕是长辈旧衣。
这多半是一个家道中落的富家公子,祖上阔过,穿得起最上等的蜀锦,但在十年内快速败落,如今落魄到连仆人都快养不起了。若他身边有伶俐的丫鬟,哪怕是旧衣也可以改得合身些,怎么都不至于在正月露怯。
唐嘉玉只是扫了眼,并未放在心上,很快就收回视线。反倒是郑大郎,看到唐嘉玉眼睛都直了直,从头打量到脚。
郑大郎少时流连富贵红尘,看女人的眼光非常毒辣。这个女子虽然带着帷帽,但美人在骨不在皮,仅从身段就知这是位不可多得的佳人。她身上的衣服、配饰恰到好处,贵而有品位,隔着帷帽,朦胧可见脖颈修长,面庞精致,露在外面的双手像葱白一样纤长无暇,可以想象她的肌肤定然也冰清玉润。
好一朵人间富贵花,不知是哪家的娘子?
唐嘉玉感受到郑大郎的视线,懒得搭理。李昭戟却突然从骏马旁走过来,牵起唐嘉玉的手,身形刚好挡住郑大郎的打量。
“怎么不带袖笼,冷吗?”
李昭戟的声音清淡平静,但唐嘉玉研究他这么久,马上就听出来他不高兴了。
唐嘉玉奇怪地看了他一眼。这位祖宗又怎么了?男人真奇怪。
李昭戟明晃晃宣誓主权,郑大郎自然感受到其中的警告意味。他扫过少年腰间悬挂的障刀,修长流利的手臂线条,讪讪收回眼。
原来美人已经成婚了,可惜,明明还这样年轻。
被一个比自己年轻许多的少年威胁,郑大郎觉得很丢面,他为了找回场子,故意高声嚷嚷道:“孙二,听说你这边新来了一批骏马。把你们家最好的宝马牵来,给我看看。”
马贩子孙二哪能不知道郑大郎的底细,嗤道:“郑大郎,你们家都什么光景了,还装阔呢?我便是牵来,你买得起吗?”
郑大郎涨红了脸:“我怎么买不起!我祖父在时,商队从第一头骆驼出门到最后一头离开,需要三天三夜,粟特、波斯、回鹘的金银珠宝像柴火一样堆在我家地上,我什么没见过?”
孙二嗤笑一声,道:“那都是二十年前的事了。你们家现在还剩下多少祖业可供你挥霍?”
郑大郎被人掀了老底,尤其当着一位陌生美人的面,他气得跳脚,扯着嗓子道:“我叔公在长安做生意,等玉庄出了手我就去长安,何愁不能东山再起!”
孙二南来北往朋友众多,消息十分灵通,当即嘲讽道:“你那玉庄已经挂牌一年了,有几家人问过?还做春秋大梦呢。快走快走,大正月的,别坏了我一年的旺气!”
郑大郎红着脸,嘴上强硬两句,很快灰溜溜走了。等郑大郎走后,唐嘉玉一改刚才的兴趣寥寥,主动走上前和孙二搭话:“掌柜的,方才那位是何人?”
这话一出,李昭戟抬眸,眼神不善,凉幽幽道:“那个败家废物,有什么好问的。”
“别闹。”唐嘉玉推开李昭戟,男人不要影响她赚钱的速度!唐嘉玉对李昭戟充满嫌弃,面对孙二依然是笑盈盈的:“方才那位公子看起来出身富贵人家,家里的骆驼都能走三天三夜!掌柜得罪了他,不怕损失大客户吗?”
“就他?”孙二不屑,“他祖父在世时经营着商队,往西域卖丝绸、茶叶,回时运香料、药材、金银器,在并州汇总,散往长安、洛阳、江南,确实有些家资,但也没那么多骆驼,不过养了一百余头,所谓三天三夜是汉商结伴同行,共同凑出来的。他们家风光过一些时日,但好景不长,他的父亲死在西行路上,二十年前他祖父一死,他一个十来岁的孩子哪懂得做生意?亲戚蒙骗,老仆欺主,又有些不学好的人哄着捧着,万贯家财没几年就散了个干净。如今啊,他也就剩一座老宅充门面了。”
唐嘉玉了然:“玉庄就是他们家的老宅?”
“是。”孙二道,“他祖父在世时,好交朋友,把宅子修成了西域样式,前院盖了二层楼,中间围着天井,一楼招待客人,二楼自家人住,后院是驼场,还起名玉庄,学文人附庸风雅。那几年东去西来的胡商、商队都在玉庄落脚,着实红火过几年。但郑家渐渐败落,陇西也越来越不太平,商路几乎断了,谁还养骆驼?郑大郎花没钱了,就想把宅子抵出去,但他们家宅子修得不伦不类,小户人家买不起,大户人家虽买得起,但没有后院,哪个有规矩的人家能让女眷和外男混居?醉仙楼的掌柜看过玉庄,看不上那副怪模样,之后就鲜少人问津了。”
唐嘉玉应声,眼珠微转,心道有了。
隐藏一片叶子,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藏在树林里。她想到怎么把霍征养到身边了。
等走出马行后,唐嘉玉还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李昭戟脸色高冷,少言寡语,按经验唐嘉玉很快就会询问他怎么了,但今天走了一会,唐嘉玉还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完全没注意到他。
李昭戟非常不爽,忍无可忍咳了一声。
咳嗽声一声比一声明显,终于把唐嘉玉震回神了。唐嘉玉想起自己的主线任务,熟练地揽住李昭戟手臂,嘘寒问暖:“郎君,你怎么了?是不是着凉了?”
李昭戟唇色浅淡,轻描淡写:“没事,不要紧。”
“你的身体,哪能不要紧?”唐嘉玉彻底清醒,又是摸李昭戟的额头又是替他暖手,幸好咳嗽的症状很快就消失了。唐嘉玉确定李昭戟没生病,暗暗松了口气,随即兴奋道:“郎君,我们去玉庄看看吧。”
李昭戟挑眉,神色意味不明:“你为何对那个败家子这么上心?他又老又矮,愚钝不堪,有哪点值得你看重。”
“我不是看重他,而是看中了他们家的祖产。”唐嘉玉兴奋道,“他这种眼高手低、吃不了苦的少爷最好骗了。我们去会会他,看看玉庄值不值得抄底!”
李昭戟不经意问:“你这一路,就一直在想玉庄?”
“是啊!”唐嘉玉激动道,“我听孙二描述,就觉得玉庄很适合改成酒楼。我们家有粮铺,如果再开个酒楼,岂不是锦上添花?我正愁不知道怎么和醉仙楼抢客呢,郑大郎赶巧撞上来了。这一定是天意,上天都暗示我赚这份钱。我们去看看嘛!”
原来不是看上了那个蠢货,李昭戟心情舒坦起来。他看着唐嘉玉闪闪发光的眼睛,心里又忍不住吃味。
她总说最爱他,最开心的事情就是有他陪着她,但李昭戟怎么觉得,她对钱的兴趣比对他大得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