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那干脆求婚吧。
知道今晚有舞会,玛丽前一晚特地给朱瑾加急补课。
虽然朱瑾的鞋子几次跟男人的皮鞋接吻,但好在她已经学会了最重要的一点——不低头。
她的眼睛里,只装得下他一个人。
她的呼吸落在他胸前,整个人几乎是被他护在怀里,在舞池中央安静地摇晃。
“你不在的时候,穆秋很尽责,我学到很多。”
朱瑾没有先抱怨,而是先给今晚她的女伴讨好处。
沈擎铮低笑了一声,“回去我就给她多放几天假。”
他看着她,“你呢?觉得开心吗?”
“嗯……”朱瑾温顺地讨好,“就是……你不在,有点无聊。”
沈擎铮揽着她,舞步没有丝毫停顿。
他的表情依旧从容,却显然被她这句话取悦了。
其实他原本就有意让朱瑾慢慢接触这样的场合。
今晚的慈善舞会算是入门,他才会让穆秋先带着她了解这里的一切。
未来她会面对更大的场面,更深的城府。而他也确实需要一个女伴,那个人只能是她。
以后跟朱瑾结婚了,他不可能再去找其他人代替她的位置。
“确实有些无聊。”
沈擎铮坦然承认,“别看大家在聊天、跳舞,大多数时候,都是在谈工作做生意的。”
朱瑾能懂,她刚才跟着穆秋在人群中穿梭,时不时就能听到男人们低声讨论赚钱的项目,就连女人们也在讨论赚钱的理财项目。
“总觉得他们聊的都很高级……”
她有点不安,“我觉得自己,很难真正融入。”
沈擎铮低下头,轻轻把她拥紧一些,“没关系,你只在陪在我身边就好。”他不希望朱瑾去烦恼那些东西,她甚至只需要享受宴会、结实朋友就好了。
可是太太们,甚至就连那些像同个医生做出来的所谓名媛们,都能自己从容的应付这样的场合。
朱瑾突然能理解,为什么他和玛丽希望低调结婚。
这些人都是他的朋友,如果公开,她就不得不成为那些游刃有余的太太中的其中一员,而她根本做不到。
“擎铮……”她轻声叫他。
他语气带着亲昵的纵容,“怎么了?Honey?”
朱瑾仰头看着他,问得很委婉,却认真:“我要多久,才能像其他人一样享受这样的舞会。”
沈擎铮没有立刻回答。
他带着她完成一个漂亮的旋转,才低声道:“有我在,不用很久。”
在这个社会,许多女人选择独自站上名利场,她们再也不需要活在男人的光辉下。而沈擎铮告诉朱瑾,只要依靠他就够了。
或许这就是捷径吧……朱瑾选择相信自己,也相信他。
沈擎铮看她好像并不高兴,便问:“晚上吃了什么?”
“酒店吃了碗粉。”
男人猜她饿了,“饿了吗?”
两人靠得太近,她把额头轻轻撞进他怀里,当作回答。
男人的唇瓣贴在她的秀发上,低声笑道:“我带你偷跑。”
他今晚只想陪她跳这一支舞,剩下的时间,不值得浪费在舞会里。
朱瑾疑惑抬眼,“嗯?”
“来。”他低声引导,“搂着我的脖子。”
她乖乖照做。
下一秒,他扣住她的腰,轻而稳地将她托离地面。音乐还在继续,他却顺势抱转离开了舞池。
就像婚礼新人的First dance一样。
朱瑾落地时,才反应过来,捂着胸口小声惊呼:“刚才那是什么?吓到我了。”
听男人问她好玩不,朱瑾忽然笑开。
这是她今晚第一次,真正觉得舞会有趣。
“教我跳舞好吗?”
沈擎铮揽着她的肩膀,微微躬身,在她耳边接受正式邀请:“当然,我的荣幸。”
沈擎铮今晚到底只是客人,不过是上回打高尔夫的时候,出钱主办舞会的李氏夫妇邀请,他才过来露个脸,已是给足面子。
两个人一起跟李夫人打招呼告别,去拿回寄存的大衣和包,在无人注意的角落里,悄然私奔。
沈擎铮其实是自己开车来的。
港岛的房子常年停着一辆三地车牌的迈巴赫S680,他自己不住这,公司的董事们和朋友借得多。
朱瑾一坐进车里,忍不住打量内饰。
她刚认识沈擎铮的时候,经常坐酒店的迈巴赫,而这比酒店的还好。
“你这个车,比家里的豪华多了。”
沈擎铮替她系好安全带,“家里的宝马不比它便宜。”
他侧头看她一眼,语气随意得像在说天气,“再说了,这辆车不值钱,停的车位才贵。”
车子缓缓驶入夜色之中。
港岛的街市在夜里仍是毫不克制的繁华,霓虹层层叠叠却无往昔喧哗。沈擎铮开得不快,像是有意让这段路程被拉长。
“你看右边那栋楼,”
他单手握着方向盘,语气闲适,“那个老板原来是航运起家的,后来转地产,金融风暴那年差点跳楼。”
“前面那辆,是老款幻影,现在不多见了。”
送入社交圈需要知道非常多的事情,大到赚钱的机会,小到区分不同品牌不同系列的豪车,沈擎铮都愿意慢慢告诉她。
朱瑾靠在椅背上听着,偶尔应一声。
他没有半分朱瑾的焦虑,他是真的觉得只要她跟在自己身边,就一定能够融入这个圈子。
不过是时间问题,而他们的人生还很漫长。
车开进铜锣湾,古早地道的大排档,塑料胶凳排得密密麻麻,环境算不上好,却连明星都时常光顾。
就算是沈擎铮再有钱,这样的地方也得乖乖排队。
好在今晚运气不错,大抵是饕鬄们留着肚子到明天的平安夜,他们没等太久,就被叫到了号。
两个穿着礼服的人来吃大排档,好不隆重。
招牌的火焰阉仔蟹朱瑾怀孕无缘吃到,好在还有厚膏的濑尿虾。两个人宵夜吃的不多,沈擎铮还点了盐焗野生花螺和葱烧海参,刚好。
男人用竹签利落地挑出螺肉,递到朱瑾唇边。野生花螺肉质紧实弹牙,盐焗过后更显清甜,螺尾的肝香浓郁。
挑花螺其实并不难,她看一次就学会了,可男人不许她脱下长手套,说外面冷大衣袖漏风,最后都是沈擎铮一次性把螺肉都给拔出来的。
这样市井的大排档就别想有服务员帮忙剥虾了,沈擎铮还忙着给朱瑾剥濑尿虾壳,朱瑾就舀一勺粥,上面放上花螺肉,喂到男人口里。
男人就着她的手,低头吃掉。
只可惜葱烧海参,点了之后沈擎铮才打电话问张姨,海参处理的门道很多,张姨说最好别在外面吃。他索性一口不让她碰,全都进了自己肚子。
吃完宵夜也不早了,港岛的夜生活丰富,却也守时。商场陆续落锁,城市的喧闹慢慢收敛,像被人轻轻按下了静音键。
但是灯火犹在,此时最适合兜风。
沈擎铮带着朱瑾一路上山,车窗外的灯光在拐过一个个转角,渐渐变得密集。
朱瑾靠在座椅上,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
他终于赶在凌晨上了太平山顶,“Honey,到了。”
此刻的风景当然值得把她叫醒。朱瑾睁开眼的那一瞬间,困意彻底散去。
远处的维港近在眼前。整座城市伏在夜色里,鳞次栉比的摩天大楼亮着不眠的灯,像碎钻散落在深蓝色的丝绒上。
沈擎铮特地把车停在一个临近山顶的路边,这里将夜景尽收眼底,是男人年轻时的宝藏地,安静得只有他们。
男人绕到副驾驶,替她打开车门。
朱瑾几乎是迫不及待地下车,雀跃地踩过投射在地面上的流星雨灯影。
夜风拂过她的发梢。
暮天之下,城市的灯光延伸到天际,拼出了朱瑾眼中的漫天繁星。
“好美啊……”
朱瑾被太平山的夜景震撼,发出由衷的最纯粹的赞美。
她下意识以为,身边的男人会接她的话。可回应她的,却只有一声关车门的闷响。
朱瑾有些疑惑地回头,瞬间一股玫瑰花香扑到她面前。
夜色下,一束白色玫瑰花就在眼前。
花瓣层层叠叠,在山风里微微颤动,是男人小心翼翼藏了一整晚的心思。
朱瑾有些愣住。
男人站在她面前,神情并不郑重,只是看着她,轻松笑说:“送给你。”
朱瑾这才反应过来,忙接过,淡淡道:“谢谢。”
男人送花是追求女人最古老的方式。虽然现在愿意送花的男人少了,但是朱瑾并不是第一次收到花。
可一时间她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毕竟这是他送的。
沈擎铮看她安静地抱住那束白玫瑰后却转过身去,他也凑过去,低声问:“不喜欢吗?”
朱瑾立刻转回来,急忙澄清:“喜欢!”
说完又觉得自己太急,声音慢慢小下去,“……谢谢你。”
她把脸微微埋进花里,夜色掩盖了她泛红的耳尖。
沈擎铮这才在路崖边的水泥墩上坐下,他仰头看看朱瑾,惹得她刻意转过身错开视线。
男人笑了一下,语气放松下来:“一开始我还担心你不喜欢,就一直放在后尾箱不敢拿出来。”
朱瑾这才回看:“为什么?”
她又强调了一遍,“很好看,我很喜欢。”
沈擎铮伸手扣住她的手腕,力道不重,他突然有种冲动,就怕她待会一害羞就跑。
“这的人迷信,花店的老板说送人白色的花不吉利。”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她怀里的玫瑰上。
“但我想,还是得送你白玫瑰。别的,都不太对。”
朱瑾一听就笑了,别说这里了,她老家那边也是这样的说法。
可她一点也不在意,“你第一次送花,什么样的我都喜欢。”
沈擎铮只怕她的话是讨好,但无所谓,她很会哄他,他听了高兴。
“你不问我为什么一定要送你白玫瑰吗?”
朱瑾对花语根本没有研究。她是个现实的人,这种浪漫的事情除非有需要,否则都会被她的大脑直接忽略。
她低头看了看花,主动猜道:“因为代表纯洁?”
好不浪漫的拆穿,沈擎铮无奈道:“你很聪明。”
朱瑾还在那里嘻嘻,男人却突然开口问:“朱瑾小姐,我想娶你,可以吗?”
夜风从山顶吹过,带着微凉的湿意。
沈擎铮看着她,语气平静得近乎随意,却比任何生意都郑重其事。
朱瑾整个人一顿,她并不傻,立刻就知道这是求婚。
所有的情绪在一瞬间翻涌上来,不管是感动,还是高兴,还是兴奋,一下子堵满胸口。
她倔强地转过头,深吸了一口气,才不让眼泪掉下来。
“……我们孩子都有了。”
“那不一样,”沈擎铮回答得很快,“我不是因为孩子才想娶你的。”
朱瑾的心猛地一跳。
她有一个大胆的猜测,非常大胆,胆大包天的那种。
“那……协议都签了,”她试探着说,“我又不能反悔。”
男人低低地笑了一声:“要是因为协议,我也不用费心问你了。”
朱瑾被他笑得有点急,用话堵他:“我们都去登记了,你也不用费心问我啊。”
沈擎铮终于等她气鼓鼓地转过身,才直接坦白。
夜色铺在太平山顶,城市灯火在他们脚下流淌。
他看着她,一字一句,说得很慢,也很清楚。
“你说的都对。”
“我们是有孩子,也有协议,结婚是势在必行。”
风从山道那头吹来,吹乱她的发丝,也吹散她心里最后一点防备。
夜色里,他的神情比平日柔和,却也更认真。
沈擎铮想得很清楚,他没有比朱瑾白长十几岁。
是意外,是责任,但是这个爱情并不冲突。
朱瑾只觉得喉咙发紧,像是有什么堵在那里,即热,又酸。
她小心翼翼地,声音几乎要被夜风吞掉:“……对啊……我们本来就要结婚……”
沈擎铮没有给她任何猜疑的机会,直白地说出自己求婚的理由。
“我爱你。”
孩子、协议、登记……所有这些构成他们婚姻骨架的东西,都被他推到一边。
他说只是爱她。
朱瑾觉得这就跟梦一样,美好得不是她敢相信的。
太丢人了。
就算他骗人,就算本就要结婚,她该说她愿意的,她该说她也喜欢他的,可是她只懂得哭。
沈擎铮把人拉着到跟前,把她手中的花束拿到一旁放下。
他坐着,正好能仰头看见她哭得一塌糊涂的脸。
说实话,刚才他是真的紧张。
可告白之后,那股紧绷反而消失了。
本就是,不管她说什么,他们都是要结婚的。
由不得她拒绝。
沈擎铮抬手,捧住她的脸,指腹触到她温热的眼泪,笑得很轻。
“怎么样?”他问,“可不可以嘛?”
朱瑾点点头。
男人显然不满意:“这算什么?说出来。”
她哭得厉害,只挤出一个字:“好……”
“好。”沈擎铮说完又重复了一次,像是在确认,也像是在安抚自己。
温热的手从她的脸上离开,朱瑾正想摘下长手套擦眼泪,手却又被他重新拉住。
左手无名指上套上一个戒指,不是拍卖会上那枚松垮的尺寸,而是刚刚好的围度。套在手套上,甚至显得有点紧。
钻石在夜色里闪了一下,没有灯光,也无法忽视。
“你看,”沈擎铮低声说,“花有了,钻石也有了。”
他看着她哭得一脸狼狈,毫不心软:“所以,可以轮到你吻我了吗?”
朱瑾一愣,没忍住,笑出了一个鼻涕泡。
穆秋此刻都不知道,朱瑾正无比庆幸自己今天的妆很淡,疯狂给化妆师好评。
“那……那个……”她一边吸鼻子,一边结结巴巴,“可以晚点吗?”
“为啥?”他现在就要,还等什么晚点。
她不主动,他就
要啃上去了!
小姑娘要形象,“我……我想擦脸。”
沈擎铮“哦”一声。理由很充分,采纳。
他起身,把花重新塞回她怀里,就算只是去车里拿纸巾,也非要牵着她的手。
怕她跑了,太平山顶有野猪。
这时候,朱瑾开始给自己找场子。
“你不是说……要有一个正式的求婚仪式吗?”
沈擎铮给她抽纸,语气随意:“很正式啊!太平山夜景、鲜花、钻戒,我觉得差不多就这样了。”
他想,自己又没求过婚,临时决定的,这很不错了!
朱瑾一边擤鼻涕,一边小声说:“别人都会布置场地,有气球,还有一堆亲朋好友……”
“那有什么意思?”
沈擎铮不屑嗤笑,“那种小家子气的东西,比得上这夜景和你手上的古董?”
“可是这里只有我们两个……”她说得更小声了,“你还没……单膝下跪……”
正说着,一辆红色法拉利轰地一下,别在他们车前停下。
他们许是看到有车停在这里,也试着在这里看风景。
其实山道上一直有车经过,只是他们刚才沉浸彼此,谁都没在意。
“好了,”沈擎铮看了一眼那突然出现的“电灯泡”。
拖拖拉拉一个吻没讨到,男人叹气,“现在不止我们俩了。”
他还没回过头,朱瑾便踮起脚尖,拽住他的手臂,亲了上去。
沈擎铮一怔。
他从没想过,在他面前脸皮薄得不行的女人,会在别人眼前主动。
男人懒得在开口纠正她幼稚的吻,而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毫不犹豫地低头吻她。
不管旁人议论什么,他们拥得很紧,吻得很深,像是即将世界末日一般的忘我。
不知道过了多久,唇瓣分离,男人喑哑地再次告白。
“朱瑾,我爱你。”
而他的女人温柔又深情,说出让他心神荡漾的情话。
“我也爱你。”
爱归爱,比起整个人几乎都在西方背景里成长的沈擎铮,朱瑾显然还是更要脸一些。
文化差异在这一刻显得尤为明显。
港岛这个遍地老钱的地方,开法拉利的年轻人主打一个热情开放。
被秀恩爱的他们已经开始对着身穿半晚礼服、开迈巴赫的传统老男人的爱情吹口哨和鼓掌,甚至有人开始起哄切歌,试图制造点BGM。
朱瑾脸皮薄,被这一阵热闹弄得彻底招架不住,干脆一头躲进男人怀里。
沈擎铮倒是适应良好,像走红毯的男星一样,回头朝那群小哥小妹们挥手致意,甚至还说了几声“谢谢”。
好死不死,开法拉利的居然喜欢民谣歌手。
浑厚的男声配着吉他,歌声朴实颓丧,带着摇尾乞怜式的深情,唱的偏偏还是一个普通男人对普通姑娘的爱恋。
陌生又熟悉的歌声,朱瑾曾经非常喜欢这个歌手,一时间有些恍惚。
时间仿佛轻轻晃了一下,她还没来得及沉浸情绪里,就已经被沈擎铮就近塞进了后座。
车门关上,引擎启动,歌声被隔绝在外,渐渐远去。
朱瑾并没有回头看,毕竟她现在拥有的是更大的喜悦。
车子启动后,沈擎铮好几次在后视镜里偷瞄她。
她一会儿张开五指,对着无名指上的鸽子蛋来回打量,一会儿又低头,认真数怀里的玫瑰花。他实在忍不住看,又想笑,为了驾驶安全,靠边停车,把人直接挪回了副驾驶。
朱瑾还抱着那束花,问刚才那个问题:“所以,你为什么买白玫瑰给我啊?”
其实答案她心里已经有了,可是她就是想问。
沈擎铮目视前方,浅笑:“因为好看,跟你一样好看。”
朱瑾:“……”
啧!
这家伙,刚才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来这出?!
没关系,朱瑾可以很懂事。
“那我刚才说错了,”她一本正经地总结,“不是因为纯洁,是因为好看。你是因为好看才爱我的,我接受了。”
她话音一转,补了一句:“不过现在有科技和狠活,外面美女那么多,万一出来一个比我更好看的,那我以后很危险。”上次她解释过这个词了。
沈擎铮失笑:“我只是参加别人婚礼的时候常看到白玫瑰。”
作为曾经的酒店从业者,朱瑾明白。
他继续说:“今天拿到那枚戒指之后,不知道怎么的,就想给你买花。”
说到这里,他自己都觉得好笑:“既然花都买了,手里又正好有钻戒,风景还不错,就想着——干脆求婚吧。”
他侧头看她一眼,语气坦率得不像在说什么大事:“所以今晚的求婚,是我的意外,就像你怀上孩子一样。”
朱瑾的心情安静下来,可沈擎铮向来长嘴,紧跟着补了一句:“人生本来就有很多意外。没有意外,就没什么惊喜了。况且这并不影响我爱你,求婚不过是早晚的事情。”
朱瑾觉得这三个字有些烫耳朵了,一个晚上他就说了三次。
她转移注意力,故意打量手上的粉色钻石戒指:“这么大一个……这是钻石吗?”毕竟一般人知道的钻石都是透明的,可上了车,她才注意到这是粉色的水滴形宝石。
“苏富比上周的拍品,”
沈擎铮语气是真平静,“10克拉轻淡粉红色钻石戒指,你可以自己去查。”
既然是他爱情的见证,要买就买真正隽永的藏品。五百万的戒指,说拍下就拍下了,也不用他自己解释,大大方方让人自己去查来历。
朱瑾还没查价格,就已经被吓了一跳。
想到家里她的保险柜里那枚蓝宝石戒指,她连忙把戒指拽下来:“你的盒子呢?快放好!”
沈擎铮双手还在方向盘上,没来得及阻止她手忙脚乱地掏进自己西裤口袋里翻找。
那点重量贴着腿侧晃来晃去。
他终于没忍住,失声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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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关于下一章的——
重大提示!下一章还是正版读者的款……
如果你看不了【厕】的情节,请你别看段评,正文是6次审核好不容易拿下的!
因为段评多,没了我就不补了,真的太多了,大家,早点看吧,我晚7点更新……一般应该能活2个小时……
——以下是本章作者有话说——
这个,em……我想对于热爱浪漫的读者,可能会觉得这个求婚太草率了。[无奈]
毕竟太平山顶的夜景虽然是亚TOP3,但到底也不是沈擎铮送给朱瑾的,这是一个城市馈赠给所有奋斗者的繁华。
可是我写的时候已经表达得很清楚,就是他在车上说的,求婚真的是随心而动。
爱她,给她买钻戒,想给她买花,带她看绝景,然后心血来潮想求婚。[烟花]
这上了年纪的男人,主打一个务实,务实之中突然浪漫一下。[小丑]所以就是这个结果了。
当然拉~求婚并非重点,关键是男主的表白。
我们猪猪,对男人原本因为责任感而跟她结婚的猜想,有了一个更高顺位的替代。
毕竟嘛,因为孩子而结婚,就很容易让男女双方陷入一种因为责任而进入关系的状态。
但是很遗憾,沈某脑子清醒又长嘴(这让我写的很难)他们的爱情来得太快是真的像龙卷风,他知道自己是因为对猪猪的好感才在当时协议结婚的。虽然当时有些冲动,感情也不够笃深,但是他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看到好的投资品他是敢于all in的,也有承担风险的能力,而整个婚姻的促成孩子确实是加速剂,但结婚绝对不是因为孩子。
所以对我来说,告白是比求婚重要的环节,能懂不?我想我尽量解释清楚了……
我为啥疯狂写他低调有钱,又曾经花花世界,就是因为其实孩子并非他非结婚不可的理由。
不过求婚完在车上,沈某还有心思游刃有余的开玩笑,你就知道这家伙是会作死的。
反正我写完还是觉得很浪漫的[奶茶](22就是这么一个不懂浪漫很容易满足的人)
有五百万的鸽子蛋挺现实耶,沈总,我也想要一个[彩虹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