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僵持的气氛被推门而入的小身影打破, 清脆的童音把李芍欢从左右为难的局面中解脱出来。
“干娘,陆姐姐给你插了束花!”谢灵华兴冲冲跑进来,喜笑颜开道。
陆瑶跟在她的身后, 手里抱着瓶陶瓮插的鲜花正站在门外, 并没跟着灵华一起进来。
李芍欢心头骤松, 只觉得灵华来得正是时候,将她从窘迫中解救出来。
“好美!这花主次分明花影错落, 与瓶器相得益彰,如江淮烟雨初霁,晴光乍破之时, 叫人眼前一亮, 谢谢陆娘子。”她立刻接过花放上桌安, 边欣赏边夸道。
陆瑶听得脸颊绯红,只小声道了谢, 怯怯进屋站到兄长身边。
李芍欢又朝陆骁开口:“我瞧陆娘子花艺高超, 万花会上不是会举办花艺赛,何不让陆娘子参加?”
陆骁看到妹妹, 神情已缓,闻得此言不由一怔, 望向陆瑶时,她已揪着衣摆垂了头。
“阿娘不会同意的。”陆瑶的声音仍旧细如蚊蝇。
陆骁叹口气:“你若想去,我同阿娘说。”
陆瑶摇了头:“不要了,爹娘不喜我在外抛头露面, 败坏陆家名声。”
“要不这样,陆娘子若有兴趣,就以‘十二春筑’的名义参加,到时戴上帷帽谁也认不出来, 也就不必担心令堂令慈怪罪了。”李芍欢想了想道。
“十二春筑?”陆骁没听过这名字。
“嗯,我正在筹备我的花铺,就叫这个名字。四时十二月,月月花盈城,便是人间春色满。十二春筑,可好听?”提起这个,李芍欢来了兴致。
“嚼来满口香,好名。”裴展熙毫不掩饰眼中欣赏。
“十分适合。”陆骁亦道。
“可要是我落败,岂不是替你的花铺丢脸?”陆瑶仍是摇头。
李芍欢看出她对花艺兴趣浓厚,只是心中顾虑太多,可能也有家中规训的关系,她总束手束脚,越发怯懦胆小,便道:“那比赛不过图个乐子,输赢只是博个彩头,最主要是让大伙儿玩得尽兴,你权当玩耍,别有负担。”
陆瑶犹豫起来,陆骁看出她的心思,替她拿了主意:“想去就去吧,天大的事阿兄替你顶着。”
李芍欢见状一笑,刚想夸陆骁两声,转眼却见裴展熙眉间神色恍惚,眼底光芒黯淡,她便忽然想起,裴展熙也有个妹妹。
昔年天真烂漫的裴韵雅,经历父兄战死阖家抄败,虽已嫁人,却所托非良。想当年裴展熙对这个妹妹,也如陆骁一般,诸多疼爱,若是他知晓裴韵雅如今际遇,想来心里也是心疼愧疚的吧。
思及此,她又觉不对。
裴展熙不是失忆吗?怎么会露出这样的神色?
她再次望去,裴展熙眼底那缕恍惚痛色却已不复存在,只剩满目沉敛。
“到时舍妹就拜托你了。”陆骁已朝李芍欢道。
李芍欢满口应下:“到时候让灵华陪着陆娘子,她们两人甚是投缘,有灵华在,陆娘子也能自在些。”
“好耶!”谢灵华开心地嚷起来,小手拉着陆瑶不撒。
“芍欢,今日方颂乾在丰楼召集诸花商花农商量操办万花会之事,你应该收到请帖,我也要去一趟,不如你我同行?回头事情结束,我再送你回来,也省去你另行备车的麻烦。”陆骁这才提起另一事,目光扫过站在一旁的裴展熙,向来沉稳的眼眸中晃过不动声色的挑衅。
这个提议有些诱人,而且她又需要再和陆骁确认万花会的细节,李芍欢有些心动,可不知为何,她觑了裴展熙一眼。
“看我作甚?正事要紧,娘子要去便去,我等你回来用饭。”裴展熙却一反常态,皮笑肉不笑道。
“也好。”难得他这么好说话,虽然看上去像说反话,但李芍欢才不管这些,伸手拍拍他的肩,“家里就拜托你了。”
裴展熙只挑了挑眉,未置一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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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万花会只剩下七天时间。
白松诚倒台,新的花团行首虽未正式公布,但已经没什么悬念,作为即将升任江临花团行首的方颂乾,万花会是他与官府合作的第一桩大事,务必会办得漂亮得体,故而又出钱又出力,几天时间就让万花会初俱雏形。
淮园会场与沿河两岸搭起许多花屏框架,主会场也搭建起不同的台子,筹备工作紧锣密鼓地进行着,而今天在丰园召开的花商议会,除了众人合议确认细则外,也是让陆骁正式与花行众人见面。
这位陆通判新官上任三把火,这火烧得整个江临满城风雨,革新万花会、裁撤行老、挖出与花行利益勾结的官员……甚至就连盘龙寨,都或多或少因此而被剿灭,当真是雷霆手段,没人敢再小瞧。
刚进丰楼,陆骁就被簇拥,恭维声不绝于耳,就连跟随其侧的李芍欢,也被众人奉为上宾。
“大家不必夸我,革新万花会是李娘子的主意,大家手中这份万花会章程,大部分也是她的建议。此次若非她从中出力,万花会恐怕不会如此顺利,若是要夸,便夸她吧。”陆骁挥手叫停四周恭维,平静道。
他并没夸张,甚至还有所保留,要不是李芍欢的提议,万花会恐怕已被他停办,而白松诚与史明远两人的倒台,连同盘龙寨的剿灭,或多或少也都有她的影子,只是无法摆上明面罢了。
闻及此语,便连方颂乾都对李芍欢有些刮目相看,其他花商自不用说,再加上替她说话的是陆骁这样的人物,众人再不敢小瞧于她,那边花农代表们则更是对她推崇备至,一时间全场目光便都聚集于她。
“那日马场之上,方某便知李娘子巾帼不让须眉,不想李娘子竟还有此见地,真叫方某自愧不如。”方颂乾亦顺着陆骁的话夸下去。
这个方颂乾,第一回 见面的时候还说自己不和女人谈生意呢,非逼着她上马场,这么快就换了嘴脸,真是油滑精明的很。
李芍欢腹诽着,脸上仍保持得体的笑,自谦道:“方老板过奖,小妹只是纸上谈兵罢了,全赖陆通判与诸位抬爱,才不至贻笑大方。况且话说得再漂亮,也得陆通判带好头,加上方老板与花行各位的鼎力相助,方能成就大事。各位都是做实事的人,小妹初涉花行,跟着各位前辈长见识见世面,是小妹的福气,也是各位的气度,小妹谢过大家。”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把在场所有人都恭维了一遍,态度不卑不亢,既未过份强势,亦未露怯,处处以后辈自居,愈显落落大方,让人喜受。
“李娘子太谦虚了。走走走,咱们进去谈……陆通判请,李娘子请……”方颂乾哈哈一笑,做个请的手势,将二人一起迎进雅间。
花行议会,除了花农代表外,来的都是江临有头有脸的花商,李芍欢那花铺连影子都没有,就已在花行中露了脸,有了一席之地,再不是先前被处处打压的花娘。
一席商议,直到天色近晚方散,午间众人都在丰楼用了饭,到了晚上方颂乾还要设宴留陆骁和李芍欢,李芍欢想着出来前答应过裴展熙的事,忙婉言拒绝。事务已了,陆骁对这商贾应酬没兴趣,又答应过送她回家,便也告辞。
二人相偕出了丰楼,一前一后踏上马车,陆骁方道:“去淮芳花市吧。”
李芍欢一怔:“去那儿做什么?”
淮芳花市是江临城最大的花市,每日花客络绎不绝,可这个时辰花市早就闭市了。
“方颂乾不是给了你三间铺面挑选,你不想去看看?”陆骁问道。
白松诚和史明远人虽死了,但因罪名过大,阖家被抄,其中就有二人在淮芳花市的几间铺面,全被官府收回,交由花行另行租赁。许是见她地位已然不同,又助他谋得行老一位,方颂乾投桃报李,知她因为白松诚打压的关系一直没有拿到合适铺面,便拿出其中三间位置最好的铺面,让她挑选。
李芍欢自然心痒,迅速琢磨了一下看铺面要用的时间,当即点头:“去。有劳陆……云修。”
陆骁微笑颌首,让林泉驾车去了淮芳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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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间铺面都在花市中心位置,其中有一间甚至是两层楼阁,门面都修得华美,依稀可见往日风光,只是如今大门紧闭,寻芳花舍的招牌还挂在门眉上,铺中却已搬空,只剩下几盆没来得及清出去早已干枯的花木,与满地泥印。
李芍欢没少来花市,记忆中还是它满堂繁花的辉煌模样,心中不免感叹。
“就这间吧。”看完三间铺面,李芍欢心中已有决断,站在最后那处铺子空旷的厅堂内,看着满地狼藉道。
“不多瞧瞧?”陆骁见她这么快就决定,不免惊讶。
“不瞧了。”李芍欢摇头。
其实这条路上的花铺,她都看过,也研究过,早已心中有数。
“怎么不挑那幢两层楼阁的铺面?”陆骁好奇问道。
哪怕三间铺面都不错,可其中也有稍许优劣差别的。那间两层楼阁,明明地段更好些,装潢也比其他铺面更华丽,一看就是大店,而她挑中的这个,虽然各方也不错,但只有一层,且修葺得不如另两间华美。
“那间太扎眼,我若拿了便要倒欠方颂乾人情,还容易落人口实,招惹同行妒忌,不如这间……”李芍欢说着放眼环顾四周,“花木需要阳光,总是摆在铺里也长不好,时不时就要挪到外头,这间虽只单层铺面,但它后头有个院子,正适合给我做花房,简单收拾下又是个小园子。我都想好了……”
陆骁见她说着说着,眼中又露出四年前面对润春楼荒废的故园时畅想的目光,眉宇间神采奕奕如同旭日,叫他忍不住看得出神。
“云修?”她说了些自己的想法,转头见他盯着自己,不免纳闷。
“你的花铺我来题字可好?十二春筑……”陆骁回神忽道。
三年前,是她求他墨宝,三年后,他想赠她笔墨,仿佛那样他们还能回到当年。
李芍欢一怔,垂眸道:“陆通判愿意赐字,我自然求之不得,只恐给你添麻烦。”
“怎会麻烦呢?不过是几个字而已,尚比不得那年你为我簪的金带围。”陆骁声音忽沉。
浓烈的情绪翻涌入眸,叫他清冷的眼变得幽深,目光灼烫。
也不知怎地,李芍欢忽想起某日夜里,谁在她耳边对她说的——那陆骁待你与旁人不同……
“如果当年我不曾意气用事扔掉你的花,你我之间也不至三年未有往来。芍欢,我很后悔。”陆骁一字一句缓缓道。
他本不是如此直白之人,若非她身边那个来历不明的男人,他只怕仍未醒悟。
京城那两年,他无处可诉,只能借画寄情的情爱,终在两年后的重逢中酿成烈酒。
“你言重了。一朵花而已,不必放在心上。”李芍欢勉强开口,她已不敢再与陆骁对视,“天色已晚,我该回去了。”
“芍欢。”陆骁走到她身边,“听我把话说完,可好?”
李芍欢已往外急步走去,并不给他开口的机会,陆骁沉声一叹,伸手拉她手腕,然而未等触及,一物破空而来,划过他的手背,留下一道细长红痕,也让他收回了手。
啪嗒一声,那东西落地,竟是枚指甲大小的石子。
“天色已晚,娘子答应过我,回家陪我用饭的,我来接你回家了。”裴展熙双手环胸斜倚门框而立,挑眉噙笑的模样,与三年前如出一辙。
这一刻,他简直是李芍欢的救星。
作者有话说:
下周的预告——裴展熙从她的沉默中得到答案,低低笑出声,笑声中藏着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的意味。她还是没变。三年前失之交臂的少年欢喜,三年后还是可以轻易丢弃的东西。情爱在她的生命中,永远是最没份量与存在感的东西。他垂下了头,那一身的骄傲张扬,在她面前粉身碎骨。“李芍欢,因为我喜欢你!”他的声音变得很轻,轻得像没了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