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新瓦德崛起(10)
贝雨濛很难形容自己见到姜霭时的感受。
那是在她的大学毕业典礼上。
很多人将毕业典礼视为一件人生大事,贝雨濛却不以为然,她觉得这不过是代表她终于可以步入社会,自己去赚钱了。
同学们的毕业典礼都有家长或者家里的兄弟姐妹来,贝律恩和贝允珍记着这个日子了,也要来,贝雨濛啊了一声,找了个理由推搡拒绝,但是这两条非要来,美其名曰大姐的毕业典礼,这可是一个人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之一,而且新瓦德家的老大毕业,总要出几口人去,贝兆龙不方便去,随口让贝律恩代他去了。
她穿着紫色学士服,站在蓝花楹树下。
照片这种东西,于她而言不需要多,每个阶段只拍一张就好。
贝律恩扛着他的高精尖大炮给大姐拍了十几张,时不时还给他大姐指导动作,这样,那样,左手抬高一点哎对对对!别动别动!
拍得贝雨濛肢体僵硬,直翻白眼。
他们还找了个同学,给姐弟三个人拍了合影。
蓝花楹树下,风吹过来,花瓣落了满地,贝允珍歪在大姐身上,比耶嘟嘴卖萌,俏皮死了,贝律恩从背后搂着贝雨濛的脖子,咧嘴大笑。
这张照片,时至今日,还用檀木相框裱着,放在贝律恩书房的书架上。
拍完照,贝雨濛就让他们走了,她自己还有一些书没收拾,用不着一直在这陪着。
俩人走后,贝雨濛只觉得心里平静。
两秒后,风吹起了她的学士帽,贝雨濛欸了一声,四处寻找。
只是怎么找都找不见,凭空消失了一样。
有人从身后拍了拍她的肩,“同学,这是你的帽子吗?”
贝雨濛转过头,映入眼帘一个人,她慢慢地睁大了眼睛。
她长得十分漂亮,是明艳浓丽一挂的美女,眉眼之间都是张扬。
她也穿着紫色的学士服,长发烫着卷,嘴唇很红,一双眼睛炯炯地盯着他。
贝雨濛慢慢地深深地望着这个女孩,心头却恍然。
“同学?”
贝雨濛猛然回过神来,“哦!怎么了?”
女孩无奈:“我说,这是你的学士帽吗?”
贝雨濛盯着她手中的学士帽,心思却全然不在学士帽上,怔怔地说:“是我的,小姐……”
如果琳琳能平安长大,大概就是姜霭这样吧,那么的爱笑,喜欢穿花色裙子,卷着好看的波浪。
一想到琳琳,贝雨濛又难免不觉伤感,她垂下眼眸,默默地消化情绪。
不过她很快就调整了过来,再次面对女孩时,又是一副和煦的微笑。
“谢谢你。”
“你叫什么名字?”
“姜霭,姜花的姜,停云霭霭的霭。”
“姜霭?好特别的名字,我该怎么感谢你?”
姜霭摆摆手:“这有什么可感谢的?”
贝雨濛笑了下,很是绅士地说:“没有,只是你这么漂亮,让我由内而外地想要为你做些什么。”
姜霭一听这个,顿时笑逐颜开:“你都这么真心实意了,本美女就不拒绝你了!你要感谢我!就请我吃冰激凌吧!”
贝雨濛微笑,点头:“好。”
后来贝雨濛带着姜霭去学校的超市买了冰激凌,很巧的是,姜霭也喜欢吃巧克力味的冰激凌,两个人竟然兴趣相投了,这让贝雨濛愈发想要靠近姜霭。
她们从超市里出来,姜霭贪心地吃着冰激凌,贝雨濛默默跟在她身后,望着她的背影。
她微微凑上前,鼻尖蹭到了如墨般的长发,闻到姜蔼长发中的芳香。
她闭上眼睛,有些心醉。
好香。
她和一边走一边聊天,姜霭是德伦简城人,是金融系的学生,已经在市中心的投行找到了一份分析师的工作。
姜霭问起她的情况来。
贝雨濛说:“我叫贝雨濛,在新瓦德找了一份实习工作。”
姜霭眼睛亮了亮,“新瓦德呀!那可不好进的。”
贝雨濛低眉浅笑:“还没有转正。”
还没有转正呀。
姜霭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
贝雨濛说:“姜霭,我们加一个联系方式吧。”
姜霭看了她一眼:“姐姐,要加我联系方式的人可太多了,你需要给个理由哦。”
贝雨濛说:“因为我也喜欢巧克力呀,你不觉得我们很有缘分吗,停云霭霭,尽日时雨濛濛诶。”
“再者,我曾经见过很多美人,但你是这些人里面最能吸引我的,不止是外貌,是由内而外散发的魅力,我很喜欢你。”
贝雨濛想来不吝啬对人的夸赞,因为夸赞是俘获人心的最佳方式。
阳光十分灼人,贝雨濛把袖子撸了起来,无意间露出了手腕上的表。
姜霭的视线微妙地落在了那块手表上。
江诗丹顿。
上面镶嵌了钻石和贵金属。
十分朴素的齐肩短发,没有带任何头饰,没化妆,其貌不扬,竟然戴得起江诗丹顿。
而且还是高价款式,几十万有了。
原来是个富二代。
姜霭随即露出笑容,“好呀,姐姐。”
她笑起来十分明媚,在贝雨濛眼睛犹如一只灵动的小狐狸。
贝雨濛:“中午你有事吗?我们一起去吃饭吧。”
“吃饭?去吃什么?”
“去保利湾吃龙虾,可以吧?”
姜霭一辈子没去保利湾消费过,顿时被这句话惊到了,这大小姐竟然这样傻白甜,自己和她才认识了没一个小时,就要带人去保利湾吃饭。
不过姜霭配得感一向高得离谱,她撩了撩自己保养许久的长发,说:“好呀!那我们走吧!”
在饭桌上,姜霭饶有兴趣地问她:“你姓贝,新瓦德的董事长也姓贝,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呀?”
她的视线于贝雨濛的江诗丹顿手表上扫过。
贝雨濛微妙地勾了下唇,觉得这个姑娘很会捕捉。
贝雨濛平静如水地说:“我们家是贝董家里的远房亲戚,家里只开着几个厂子,规模和新瓦德的工业帝国可没法比,只是沾了人家的荫庇罢了。”
姜霭:“原来是这样啊。”
这顿饭吃得并不顺利,吃饭中途姜霭去了趟洗手间,回去发现她戴着的贝母耳坠丢了一个,她快懊恼死了,这是她攒了很久的钱才买的大牌。
保利湾的碳烤番茄鱿鱼都不好吃了。
贝雨濛看她这幅模样,感觉要哭了,当即决定带她去商场再重新买一副。
她们来到了皇后大街的奢侈品店,柜姐恭恭敬敬地接待了她们。
贝雨濛指了指柜台上的展示品:“当我送给你的见面礼,你挑一个自己喜欢的吧。”
姜霭眼睛都亮了,顿觉自己傍上了大款姐。
她很快挑了一对精致的珍珠耳坠。
贝雨濛随即说:“既然都来了,那就多买几个吧。”
姜霭眼睛看直了,“卧槽……”
姜霭直截了当地问:“你说,你是不是富二代?”
贝雨濛随即勾了下唇,饶有兴趣地问:“你说我是富二代,多富的富二代?”
姜霭的眼睛比桂圆的核都亮,夸大其词地说:“你知道吗!我在德伦大学四年!认识过最有钱的人,没有你一半有钱!”
贝雨濛笑了下,这好像是她第一次体会到做贝兆龙女儿的优越感。
贝雨濛微笑:“你不是喜欢吗,那就快点挑吧,我买单。”
看着姜霭雀跃地挑选喜欢的首饰,有那么几个瞬间,贝雨濛总以为是长大了的贝雨琳在她面前,喜笑颜开地喊她姐姐,咬着她的手撒娇。
琳琳如果到了现在,估计也会像姜霭一样,出落地亭亭玉立吧。
既然来了商场,贝雨濛自然和姜霭逛了一阵儿,商场内有一家卖游戏盘的店,姜霭不自觉地被吸引了,在里面逛了许久。
贝雨濛见状,便问:“你喜欢打游戏吗?”
姜霭说:“喜欢啊,可是我一直舍不得买Swich,因为我打工赚的钱全用来买裙子和化妆品了……”
姜霭咧开嘴,苦哈哈地笑了。
贝雨濛顿了顿,打开购物软件,把手机递给她说:“你挑一个吧,它应该出最新款了。”
姜霭吓住了:“啊不用不用……这东西对我来说不是必需品……”
“喜欢的话就挑几个吧,当我送你几个礼物,我真的很喜欢你。”
姜霭笑了说:“那你喜欢我什么呀?”
贝雨濛很温柔地说:“我喜欢看你笑,喜欢你叫我姐姐。”
之前姜霭管她喊姐姐,那是她对人常见的称呼,这样显得她年纪小。
“可是我比你大诶,叫你姐姐的话,那你岂不是占我便宜了?”
贝雨濛有理有据地说:“我占了你这么大的便宜,所以我选择用物质偿还你,这也没有问题吧?”
姜霭甜甜地笑了下,“既然你都那么说了,那我可就下单了?”
“你还想要什么,直接买吧,或者你把购物车发给我,我帮你清空。”
姜霭眉眼差点扬起来,捂着嘴说:“姐姐,你不会要包养我吧?!!!”
贝雨濛挺无奈的笑:“清空购物车而已,叫什么包养?我只是想对你好,和那些油腻的Alpha可不一样。”
姜霭扑过去抱住了她,“姐姐!你太好了吧!姐姐!!姐姐!!”
贝雨濛被喊的心猿意马,姜霭的长发蹭着她的脸颊,痒,带着某种馥郁的花香,她闭上眼睛,任由姜霭抱着她撒娇,这是人生中难得愉悦的时刻。
因为这份飒爽的付钱模式,贝雨濛与姜霭迅速熟稔了起来,速度快到惊人。
姜霭吐槽公司食堂的饭不好吃,米饭都是硬的,她给贝雨濛拍了照片,拍的不是饭,而是她自己,照片里姜霭的小脸皱巴巴的,眼睛湿漉漉地盯着镜头。
贝雨濛就每天开车专程带她去高档餐厅出去吃。
姜霭说公司的同事和她处不来,贝雨濛就转钱给姜霭,让她请全公司吃下午茶。
姜霭和她说公司领导经常刁难她,给她的工作是最难做的,还经常阴阳怪气她是花瓶,贝雨濛查到了领导的信息,人生中第一次动用新瓦德集团大小姐的身份来压人,只是嘱咐那位领导不要把她的身份扬出去。
诸般行径,普通人很难招架地住,更别说姜霭这样一个出身普通,甚至可以说是贫穷的姑娘了。
贝雨濛顺理成章地与姜霭同居了,她特意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大平层,这样方便姜蔼通勤。
贝雨濛十分行云流水地渗透进姜霭生活的方方面面,她把姜霭养得十分金贵娇气,让姜霭开始无比地依赖她。
贝雨濛十分享受这种被依赖的感觉,仿佛姜霭真就是长大了的琳琳,贝雨濛再一次有了做姐姐的实感。
贝雨濛安逸地想,除非再有一个比她还有钱的Alpha来横刀夺爱,不然姜霭一辈子别想逃离自己给她搭建的温室花房。
放眼整个合议国,谁敢和新瓦德的大小姐抢女人?
晚上,姜霭洗完澡,穿着贝雨濛为她买的蕾丝吊带睡衣,她踏着拖鞋慢悠悠地出来,一屁股坐在地毯上,贝雨濛为她吹头发。
每次她洗完头发,贝雨濛都喜欢亲自为她吹,这样她就能感受到姜霭最高质量的长发,以及可以闻到那股熟悉的芳香。
两个人有时候盘起腿来面对面谈心,贝雨濛满含柔情地抬起手来,纤长的手指轻轻拂过姜霭精致的五官。
她的手指触摸到姜霭的睫毛,她会轻轻地说。
“你的睫毛,是雨林的蝴蝶。”
“你的眼睛,是闪亮的宝石。”
“你的鼻子,是挺拔的桥梁。”
“你的嘴唇,是可口的苹果。”
最终,她的手指撩起顺滑的长发,“你的头发,是天降的甘露。”
吹完头发,又用梳子梳得柔顺光滑,两个人倒在床上,姜蔼趴在贝雨濛身上,活像一只发情的野猫。
她说:“姐姐,究竟是什么,让你对我这样掏心掏肺呢?”
贝雨濛搂着她的细腰,却没回答他。
姜霭伸出粉嫩的舌头,舔了贝雨濛的下巴,勾起了一阵湿热和痒。
姜霭说:“我是何等的幸运,能遇见你。”
“全世界,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再像你一样心甘情愿地为我花钱、照顾我的心情、哄我开心了。”
“你是我的珍珠,因为我最喜欢珍珠。”
说着,姜霭拿起床头柜上的一只珍珠耳坠,曾经有一次,她偷偷戴贝雨濛的首饰,贝雨濛的首饰箱里没有多少彩宝,不是珍珠就是白钻,有一对硕大的珍珠耳坠,姜霭一眼就相中了,拿起来试戴,果然效果卓越,正好贝雨濛下班回家,姜霭缠着贝雨濛说想要,贝雨濛脸上僵硬了一瞬,姜霭以为她舍不得,便使劲撒娇纠缠,贝雨濛叹了口气,最终还是给了。
这次,耳坠的钩子穿过了贝雨濛的耳洞,挂在了她的耳朵上。
她以为贝雨濛给她这对珍珠耳环是忍痛割爱,所以姜霭在她耳边潮湿地说:“我们一人一个,贝贝。”
这两颗珍珠,我们彼此之间,共享。
贝允珍的到来打破了暧昧与平静的生活。
那天姜霭提前下班回了家,进门却发现家里多了一个不寻常的客人,当时贝雨濛并不在。
贝允珍坐在沙发上,光着脚,两只看起来价值不菲的高跟鞋歪歪扭扭地倒在地上,电视上播放着她爱看的宫斗剧,手中拿着贝雨濛给姜霭囤的冰激凌。
她看向姜霭,眼睛里带着富家小姐的一派天真。“你是我姐姐的朋友吧?”
姜霭思索了一秒,说:“啊,对,我暂时住在他的房子里。”
“请问,你……”
贝允珍忙抱怨:“哎呀,外面天气太热了,我来她这里歇一歇的。”
姜霭很友好地同她打招呼,目光却落到她身旁的包包上。
爱马仕铂金包,很难拿到的货。
虽然姜霭买不起一件奢侈品,但她对每件当季奢侈品的款式和季节都了如指掌。
贝雨濛从来不背这样的包。
贝雨濛又是个Beta。
姜霭转了转眼珠,脑海里开始上演豪门大戏。
贝雨濛不会是私生女吧……或者根本就比不上眼前这位小姐得宠……
可是,眼前的这位妹妹又和贝雨濛很熟人的模样。
没一会儿,贝雨濛也下班回来了,她进门看到了贝允珍,有一瞬间凝滞的神情。
贝允珍对她嘿嘿笑,姐我来你这躺会儿,我给你打包了保利湾的甜品。
姜霭有些不舒服。
眼前这个姑娘,这么理所应当地管贝雨濛叫姐姐,美貌与她不相上下,却比她更有钱,活脱脱一个千金大小姐。
就连她手上拎着的,腕子上戴着的,头发上别着的,随便拿出来一个,都比她引以为傲的贝雨濛送给她的所有东西加起来值钱。
贝雨濛从来没有送过她一只爱马仕的包包。
贝雨濛自己都没有。
贝允珍歇够了便走了。
微橘的夕阳透过落地窗打在大理石地板上,贝雨濛在厨房里切菜,准备做饭。
姜霭一只手撑在厨房的台面,看着贝雨濛干活,悠闲地啃着一只雪糕。
“你们家……竟然这么有钱?”
贝雨濛罕见地看了她一眼,随即收回视线继续切菜。
“还好吧。”
姜霭面上都有些控制不住了:“那你妹妹竟然背铂金包!那个都要几百万了!你跟我说你家只有几个厂子!那厂子的效益能有这么好?”
贝雨濛又重新看向她:“你想要吗?”
姜霭眼睛一酸,怎么贝雨濛一眼就看出了她的心思呢。
果然,钱在哪,爱就在哪。
贝雨濛比外头那些个只会装傻充愣的Alpha不知道强了多少倍。
姜霭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那你爸是不喜欢你吗?”
贝雨濛手一顿:“还好,不过比起我那些弟弟妹妹们,他对我,的确不算重视。”
姜霭毫不顾忌地将心中的疑问说出来:“那你未来岂不是没有继承权?”
贝雨濛低声说:“我以后,那也有很多钱的。”
新瓦德肯定不会落到贝雨濛的手中,但贝家有家族信托,未来贝雨濛即使不工作,只吃信托,也能养得起她和姜霭一百个辈子,所以贝雨濛所言不虚。
“我可以给你买很多包。”
但是姜霭却是一派天真,吃着雪糕:“可是一个爱马仕就很多钱啊,你拿什么给我买?”
贝雨濛说:“我谈一个项目下来,拿到的提成,可以给你买十个包。”
“可是我想要七位数的包,你妹妹背得那个。”
姜霭顿了顿,又说:“不过我不要那个,我不和别人撞款式。”
贝雨濛真诚地笑着:“那我就努力,给你买十个七位数的包。”
姜霭眨了眨眼,说:“姐姐,这可是你说的哦。”
“不信吗?”
“拉钩?”
两根小拇指勾出彼此,她们念着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的口诀,念完之后,彼此相视而笑。
姜霭又提出要求:“姐姐,只有我一个人可以叫你姐姐。”
贝雨濛被她这句话取悦了:“放心,其实她们通常喜欢叫我大姐。”
姜霭从身后抱住她,下巴垫在她的肩上:“姐姐,你太好了,普天之下,我找不到你的代餐了。”
贝雨濛温柔地对她说:“我只想对你好。”
贝雨濛带她从大平层里搬了出去,搬进了一套郊外的大别墅里,至于为什么在郊外,当然是想把姜霭藏起来,同时也是当年她为了保护贝律恩受伤,贝兆龙赠给她的其中一套别墅。
她给姜霭配了一台白色的凯迪拉克,方便她通勤,但是后来姜霭车技实在一般,拉克碰了好几次,贝雨濛就不让她来了,每天车接车送。
姜霭喜欢小狗,她去找人买来一条可爱的博美,姜霭果然喜出望外,贝雨濛给姜霭花钱,享受的就是看她欢欣鼓舞的那一瞬间。
贝雨濛让姜霭给小狗取名字,姜霭却说我没文化,姐姐你给取一个吧。
贝雨濛说,就叫小爱吧。
姜霭便抱着她说,那我呢!我不是你的小爱了吗!
贝雨濛笑着去亲她,你是我的小小爱。
她们在这里度过了一段相当快乐且难忘的时光。
姜霭学了尤克里里,只弹给贝雨濛听。
而贝雨濛的拿手好菜,只做给姜霭一个人吃。
贝雨濛不会打游戏,姜霭就教她。
那段时间在贝雨濛沉默晦暗的人生中,是难得可贵的恣意光明。
很多个夜晚,姜霭呼呼睡去,黑发如同瀑布一般散落在床上,其中一缕穿过贝雨濛的指尖,贝雨濛拿到自己的鼻尖处,闭上眼睛,去闻,去嗅,如痴如醉。
她爱上了姜霭。
她从七岁起封心锁爱,但是到了二十二岁这一年,终于遇见了一个足以打动她的人。
这个女孩,拥有着最世俗的天真烂漫,她在姜霭的眼睛里,找到了母亲与妹妹的影子。
姜霭竟然比贝雨濛长得还要像安娜,这怎么能叫她不被吸引?
可惜贝雨濛是个普通的Beta,没有能使人生育的能力,否则她也要姜霭为她生上一个家,那是她自己的家,只是她一个人的家。
她未来会子孙绕膝,也不至于像前面二十几年那样孤单。
直到某一天,有位不速之客来到了贝雨濛的别墅里。